糕点成品出厂检验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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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出厂检验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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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1.1 为确保公司质量检验活动有效开展并促进公司成品质量的稳定,确保出厂产品合格。 范围及依据
2.1 本规程适用于面包、糕点、月饼、粽子成品的检验。
2.2 本规程是参照GB 7099《糕点、面包卫生标准》,GB/T 20977《糕点通则》,SB/T 10377《粽
子》,GB/T 20981《面包》,GB 19855《月饼》,《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制定。 职责
3.1 质检部负责本规程编制和修订; 3.2 检测员负责执行此规程;
3.3 质量主管负责此规程的监督与实施。 产品类别
4.1 面包类、糕点类、熟粉类、水煮类、月饼 检验要求 5.1 面包类
5.1.1 感官要求:具有各自的正常色泽、气味、滋味及组织状态,不得有酸败、发霉等异味,
食品内外不得有霉变、生虫及杂质。
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硬式面包 起酥面包 调理面包 表皮有裂口,完整,丰满,多层,无黑泡完整,丰满,无黑丰满,无黑泡或明显或明显焦斑,光洁,泡或明显焦斑,形形 态 焦斑,形状应与品种形状应与品种造型相状应与品种造型相造型相符。 符。 符。 色 泽 金黄色、淡棕色或棕灰色,色泽均匀、正常。 细腻,有弹性,气孔均紧密,有弹性。 有弹性,多孔,纹理细腻,有弹性,气组 织 匀,纹理清晰,呈海绵清晰,层次分明。 孔均匀,纹理清状,切片后不断裂。 晰,呈海绵状。 具有发酵和烘烤后的面耐咀嚼,无异味。 表皮酥脆,内质松具有品种应有的滋滋 味 包香味,松软适口,无软,口感酥香,无异味与口感,无异口 感 异味。 味。 味。 杂 质 正常视力无可见的外来异物。 5.1.2 净含量偏差: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不小于标签上标识含量。
5.1.3 理化要求:
表2 理化要求 项目 水分/(%) ≤ 酸度/(°T) ≤ 比容/(ml/g) ≤
5.1.4 微生物要求:
表3 微生物要求
软式面包 45 硬式面包 45 起酥面包 36 6 7.0 调理面包 45 软式面包 完整,丰满,无黑泡或明显焦斑,形状应与品种造型相符。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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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菌落总数 cfu/g ≤ 大肠菌群MPN/100g ≤
标 准 热加工 1500 30 冷加工 10000 300 5.1.5 出厂检验项目:感官,净含量,水分,酸度,比容、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5.2 糕点类:
5.2.1 感官要求
糕点馅料: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气味、滋味及组织状态,无异味,无杂质。不得使用过保质期和回收的馅料
5.2.1.1 烘烤类糕点:按照表3规定。
表3 烘烤类糕点感官要求 项 目 形 态 色 泽 组 织 要 求 外形整齐,底部平整,无霉变,无变形,具有该品种应有的形态特征 表面色泽均匀,具有该品种应有的色泽特征 无不规则大空洞。无糖粒,无粉块。带馅类饼皮厚薄均匀,皮馅比例适当,馅料分布均匀,馅料细腻,具有该品种应有的组织特征 滋 味 味纯正,无异味,具有该品种应有的风味和口感特征 口 感 杂 质 无可见杂质
5.2.1.2 油炸类糕点:按照表4规定。
表4 油炸类糕点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外形整齐,表面油润,挂浆类除特殊要求外不应返砂,炸酥类层次分明,具有该品种应有形 态 的形态特征 色 泽 颜色均匀,挂浆类有光泽,具有该品种应有的色泽特征 组 织 组织疏松,无糖粒,不干心,不夹生,具有该品种应有的组织特征 滋 味 味纯正,无异味,具有该品种应有的风味和口感特征 口 感 杂 质 无可见杂质
5.2.1.3
熟粉类糕点(绿豆糕):按照表5规定。
表5 熟粉类糕点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形 态 外形整齐,具有该品种应有的形态特征 色 泽 颜色均匀,具有该品种应有的色泽特征 组 织 粉料细腻,紧密不松散,粘结适宜,不粘片,具有该品种应有的组织特征 滋 味 味纯正,无异味,具有该品种应有的风味和口感特征 口 感 3
杂 质 无可见杂质
5.2.2 净含量偏差: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不小于标签上标识含量。
5.2.3 理化要求:按照表7的规定。
表7 理化要求
项目 干燥失重/(%) ≤
5.2.4 微生物要求:按照表8规定
表8 微生物要求
项 目 菌落总数 cfu/g ≤ 大肠菌群 MPN/100g ≤ 碱度(以碳酸钠计) % ≤ 烘烤糕点 42.0 油炸糕点 24.0 熟粉糕点 25.0 标 准 热加工 1500 30 0.5 冷加工 10000 150
5.2.5 出厂检验项目:感官,净含量,水分,碱度(油炸类),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5.3
水蒸类(粽子): 5.3.1 感官要求:
5.3.1.1 有馅类粽子感官要求:按照表9规定
表9 有馅类粽子感官要求
要求 粽角端正,扎线松紧适当,无明显露角、粽体无外露 剥去粽叶,粽体米粒呈淡酱色(不放酱油的粽体呈所用物料应有的色泽),馅料具有所用物料相应的色泽,有光泽 粽体不过烂,内有馅料,粽子内外无杂质,无夹生,不得有霉变、生虫及其他外来污染物 糯而不烂,咸甜适中,具有粽叶、糯米及其他物料固有的香味,不得有酸败、发霉、发馊等异味 无馅类粽子感官要求:按照表10规定
表10 无馅类粽子感官要求 项目 表面形态 色泽 组织形态 滋味与气味
5.3.1.2
项目 表面形态 色泽 组织形态 滋味与气味 要求 粽角端正,扎线松紧适当,无明显露角、粽体无外露 剥去粽叶,外观粽体米粒呈本白色(或其它谷类食物相应的色泽),有光泽 粽体不过烂,粽子内外无杂质,无夹生,不得有霉变、生虫及其他外来污染物 糯而不烂,咸甜适中,具有粽叶、糯米及其他物料固有的香味,不得有酸败、发霉、发馊等异味 4
5.3.1.3
项目 表面形态 色泽 组织形态 滋味与气味
混合类粽子感官要求:按照表11规定
表11 混合类粽子感官要求
要求 粽角端正,扎线松紧适当,无明显露角、粽体无外露 剥去粽叶,外观有光泽,呈该品种混合物料应有的色泽 粽体不过烂,各种物料应分布均匀,粽子内外无杂质,无夹生,不得有霉变、生虫及其他外来污染物 糯而不烂,咸甜适中,具有粽叶、糯米及其他物料固有的香味,不得有酸败、发霉、发馊等异味 5.3.2 净含量: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不小于标签上标识含量 5.3.3 理化要求:按照表12的规定
表12 理化要求 项目 干燥失重质量分数,% ≤ 酸价°(以脂肪计)(KOH)mg/g ≤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质量分数,% ≤
5.3.4 微生物要求:
5.3.4.1 新鲜类和速冻类粽子要求:按照表13 规定
表13 新鲜、速冻类粽子微生物指标 项目 菌落总数(cfu/g) ≤ 大肠菌群(MPN/100g) ≤
5.3.4.2 真空包装类粽子要求:符合GB 13100中罐头食品商业无菌要求。
5.3.5 出厂检验项目:感官,净含量,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商业无菌(真空包装) 5.4
月饼:
指标 新鲜类 50 000 110 速冻类 10 000 有馅类 肉馅粽子 非肉馅粽子 55 3.0 0.15 无馅类 混合类 5.4.1 感官要求
5.4.1.1 项目 形态 色泽 蓉沙类 果仁类 广式月饼:按照表14要求
表14 广式月饼感官要求
要求 外形饱满,表面微凸,轮廓分明,品名花纹清晰,无明显凹缩、爆裂、塌斜、摊塌和漏馅现象 饼面棕黄或棕红,色泽均匀,腰部呈乳黄或黄色,底部棕黄不焦,无污染 饼皮厚薄均匀,馅料细腻无僵粒,无夹生,椰蓉类馅芯色泽淡黄、油润 饼皮厚薄均匀,果仁大小适中,搅和均匀,无夹生 织组 5
水果类 蔬菜类 肉与肉制品类 水产制品类 蛋黄类 其他类 滋味与口感 杂质 5.4.1.2 项目 形态 色泽 蓉沙类 饼皮厚薄均匀,馅芯有该品种应有的色泽,搅和均匀,无夹生 饼皮厚薄均匀,馅芯有该品种应有的色泽,无色素斑点,搅和均匀,无夹生 饼皮厚薄均匀,肉与肉制品大小适中,搅和均匀,无夹生 饼皮厚薄均匀,水产制品大小适中,搅和均匀,无夹生 饼皮厚薄均匀,蛋黄居中,无夹生 饼皮厚薄均匀,无夹生 饼皮松软,具有该品种应有的风味,无异味 正常视力无可见杂质 苏式月饼:按照表15要求
表15 苏式月饼感官要求 要求 外形圆整,面底平整,略呈扁鼓形;底部收口居中不漏底,无僵缩、露酥、塌斜、跑糖、漏馅现象,无大片碎皮;品名戳记清晰 饼面浅黄或浅棕黄,腰部乳黄泛白,饼底棕黄不焦,不沾染杂色,无污染现象 酥层分明,皮馅厚薄均匀,馅软油润,无夹生、僵粒 酥层分明,皮馅厚薄均匀,馅松不韧,果仁粒形分明、分布均匀。无夹生、大空隙 酥层分明,皮馅厚薄均匀,肉与肉制品分布均匀,无夹生、大空隙 酥层分明,皮馅厚薄均匀,无空心、无夹生 酥皮爽口,具有该品种应有的风味,无异味 正常视力无可见杂质 组织果仁类 肉与肉制品类 其他类 滋味与口感 杂质
5.4.2 净含量偏差: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不小于标签上标识含量。 5.4.3 理化要求 :
5.4.3.1 广式月饼要求:按照见表16要求
表16 广式月饼理化要求 项目 干燥失重/(%) ≤ 蛋白质/(%) ≥ 馅料含量/(%) ≥ 5.4.3.2 蓉沙类 25.0 — 果仁类 19.0 5.5 果蔬类 25.0 — 肉与肉制品类 22.0 5.5 70 水产制品类 22.0 5.0 蛋黄类 23.0 — 苏式月饼要求:按照表17要求 表17 苏式月饼理化要求 项目 蓉沙类 19.0 — 果仁类 12.0 6.0 60 肉与肉制品类 30.0 7.0 干燥失重/(%) ≤ 蛋白质/(%) ≥ 馅料含量/(%) ≥ 5.4.4 微生物要求:按照表18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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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8 微生物要求 项 目 菌落总数 cfu/g ≤ 大肠菌群MPN/100g ≤
标 准 热加工 1500 30 冷加工 10000 300 5.4.5 出厂检验项目:感官、净含量、水分、馅料含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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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
6.1 感官要求:取50g以上的样品观察其色泽、气味、滋味及组织状态是否正常,应符合相应产品
感官要求。
6.2 净含量要求:按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检验,取5个以上独立包装的
产品,称取其重量,算出平均值m1;然后取10个此规格的空包装物,称取其重量,算出平均值m2;净含量= m1- m2,其结果产品标签上标识含量;
6.3 水分要求:按GB/T5009.3规定的方法检验,检验结果符合相应产品标准要求; 6.4 微生物要求:按GB/T4789.24规定的方法检验,检验结果符合相应产品标准要求。 7 判定规则
7.1 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为合格品
7.2 检验项目如有一项(微生物除外)不符合标准,可以加倍抽样复验,复验后如仍不符合标
准,判不合格品。
7.3 微生物项目有一项不符合标准,判为不合格品; 8 记录
《微生物检验原始记录》
《食品中水分检测原始记录》 《检验报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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