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结构安全评价
一般规定
金属结构安全评价的目的是复核影响水库大坝安全的闸门、启闭机及其供电、压力钢管与其他金属结构等在现状下能否按设计要求安全运行。
金属结构安全评价包括设备总体布置、设备运行性态及设备运行管理的评价。
金属结构安全评价应在对基本资料进行核查的基础上,根据自检报告、现场检查、安全检测及计算分析等技术资料,进行综合评价。现状下结构安全复核、制造与安装过程中的重大缺欠处理、验收遗留问题处理及运行中重大异常、事故或险情的处理,是安全评价的重点。
与金属结构安全评价有关的荷载、计算参数,应根据观测试验或安全检测的结果重新确定,在缺乏实测资料或检测资料时,可参考设计资料取用。
金属结构安全评价依据规范就其运行安全性做出结论。闸门遵照SL74《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设计规范》、GB/T14173《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等执行。启闭机遵照SL41《水利水电启闭机设计规范》、SL381《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等执行。压力钢管遵照SL218《水电站压力钢管设计规范》等执行。其他金属结构参照相关规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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