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卷第3期 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Journal of HuBei TV University Vo1.28,No.3 March.2008,094 ̄095 2008年3月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存在的问题及发展思路 袁 凯 (中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湖北武汉4 30074) [内容提要]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自1998年以来一直呈现快速发展之势,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缺陷,拥有完 善的监管与治理结构是我国基金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本文从基金中存在的外部环境,法制与监管的不健全, 基金自身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三个方面,综合分析了我国证券投资基存在的问题,并从完善基金法律制度、建立健 全基金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及完善激励机制等方面对我国证券投资基的发展提出了政策建议。 [关键词】证券投资基金;契约型;独立董事 [中图分类号] F830.9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7427(2008)03—0o94—02 一、现阶段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存在的问题 1.基金持有人大会虚置。基金持有人大会是契约型基 (一)外部环境的不完善 金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金持有人行使表决权、监 1.投资者普遍缺乏专业素质和监管滞后。众多不规范 督权的重要场所。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代表基金份 的投资者和投资行为的存在以及由此产生的羊群效应,叠加 额10%以上的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持有人大会和自行提案 并放大了市场风险,而监管当局并未细分市场风险源而采取 审议 但目前基金持有人大会缺乏具有实际操作性的措施保 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结果是严重牺牲了市场的效率和功 障,效果并不理想,造成“基金持有人大会形同虚设”问题。 能,限制了市场竞争和活力难以形成高效率的证券市场,造 产生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一是基金持有人“理性冷漠”, 就了市场对政府政策投入的过度盲目依赖与股市长期以来 缺乏参加基金管理的热情;二是经济学上所谓“搭便车”行 极端走势的市场格局,对于追求长期收益的基金来说不利于 为;三是在于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没有明确规定召开年 有效开展资产风险管理。 度基金持有人大会。由于基金持有人大会没有规定召开的具 2.市场缺乏做空机制,证券投资基金无法规避风险。 体期限,因而往往被基金持有人忽略。 一个健康的证券市场,必须有做空机制才能实现稳定 证券 2.基金托管人的独立性问题。在现行法规以及基金契 的价格要能够反映所有相关信息,尤其是需求信息。而在缺 约中,尽管基金托管人负有资产保管、资金清算、资产核算、 乏做空机制的市场上,如果一些投资者认为某一证券定价过 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之职责,但这种监督的实效也因 高,偏离实际价值,但如果没有卖空机制,他们对这些证券 某些因素而大打折扣:其一是基金管理人通常是基金的发起 的判断信息就不能有效地反映到市场上,对价格的偏离便无 人,因而有权决定基金托管人的选聘,并且经中国证监会和 法调整,无法实现证券价格向内在价值的回归,也就无法减 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还有权撤换基金托管人。托管人的地 缓证券价格波动。因此,我国证券市场这种只能做多、不能 位缺乏独立性,必然导致其监督的软弱性。其二是基金托管 做空的单向机制极大地限制了证券投资基金的运作空间,制 业务目前已成为商业银行一项新的表外业务和利润增长点, 约了基金公司的风险管理,使其无法实现规避风险的目的。 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托管人为抢占市场份额,在利益驱动下, (二)法制不健全,监管不严密 有可能纵容、迁就基金管理人的违法违规行为,影响其监督 基金业风险监管效能不高对证券投资基金业的监管不 效果。 到位,监管效能不高,致使基金业运作中存在一些不规范现 3,基金管理人存在一定的道德违约。证券投资基金的 象和问题,不利于基金管理机构建设有足够功效和长效的风 持有人与管理人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委托人期望资产增值 险管理机制。相关法律法规的配套不完备,基金在实际运作 最大化自己的投资收益最优化,代理人期望代理效用最大 中存在风险生存的制度漏洞。虽然作为纲领性法律的《证券 化,两者的目标函数有时候会不完全一致,这就产生了基金 投资基金法》早已颁布,但还缺乏相应的配套实施细则和管 持有人与基金管理人激励不相容的委托代理问题。在信息不 理办法,特别是证券市场发展和变革快速,更需要对基金业 对称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过程中所执行的操作 的监管动作向前移位,加大事前监督力度。相关的投资比例 是基金投资人无法充分观察到的,期间可能出现基金持有人 限制模糊,可操作性不强,如不同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在 不愿看到的,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这种在委托代理 利益冲动下,通过幕后的默契和联手可以操控单只股票绝大 关系形成之后的信息不对称现象被称为道德风险。整体来 多数的流通筹码,在短期利益驱使下个别基金投资在个股上 说,国内基金管理公司的治理结构远远没有达到现代金融企 过度集中极易诱发流动性风险。在证券投资基金运作实践 业的要求。由于我国的基金是由基金管理公司成立的并且我 中,缺乏独立、公正和权威的第三方责任审计和问责制度, 国的基金管理公司都是契约型的,组织形式的不同赋予了基 而基金管理人掌握着基金的实际控制权,仅依靠基金管理人 金不同的法律地位,基金投资者所受到的法律保护,所拥有 的自律不足以有效制约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基金契约。 的权利也因此不同。与公司型的基金管理公司相比契约型基 (三)基金本身存在的问题及内部治理机构的缺陷 金管理公司的基金持有人所拥有的权利更少一些。在基金持 [收稿日期]2007—12—09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第3期 袁凯: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存在的问题及发展思路 95 有人利益与基金公司控股股东利益发生矛盾时,基金管理公 司往往不是服务于基金持有人,而是服从于基金管理公司的 控股股东的利益。这时基金管理公司的运作目的也就不再是 为持有人增加收益,而是动用基金资产通过关联交易将利益 输送给控股股东,从而损害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独立董事制度的设立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我国目前 的基金均为契约型,基金持有人并不是基金管理公司的股 持有份额较少的个人投资者,通过“用脚投票”的方式来表 示对基金管理人的不满的损失,参与基金治理的激励较弱。 通过对机构投资者与个人投资者的参与可以看出:一是基金 的机构投资者由于持有份额较大,存在参与基金治理的内在 激励;二是由于现实中机构投资者持有的份额,达不到法定 的召开持有人大会所必须的份额,因此机构投资者参与基金 治理的激励又是不足的。为了提高机构投资者参与治理的积 极性,我们认为应在基金治理中引入投票权代理制度。维持 个投票权征集的竞争局面,对于改善基金治理具有重要的 作用。在这样的竞争性市场上,只要有潜在进入者存在,就 一东,独立董事作为基金管理公司的董事,代表的是基金管理 公司的利益,而不是基金持有人的利益,这为我国实行基金 独立董事制度增加了新的难题。如何在契约型基金中保证独 立董事制度发挥有效的作用是完善我国基金治理结构的重 足以保证市场的有效性和竞争性。同理,只要保留其他机构 要理论问题。2004年《证券投资基金法》明确规定了基金 投资者参与投票权征集的可能性,基金管理人就始终面临着 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人数不得少 潜在竞争者的压力,基金管理人就不敢滥用权力,损害投资 于3人,且不得少于董事会人数的1/3,并且独立董事不得 者的利益。因此投票权代理可以作为一种重要的制度设计引 与基金公司有任何的利益关系。这一规定对于加强基金公司 入基金持有人大会,以提高基金主要持有人行使基金控制权 的管理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这一办法仍然存在缺陷:基金 的效率与激励。 公司的独立董事完全由基金公司的股东提名,因此所聘请的 (三)完善我国基金独立董事制度,建立独立的受托人 独立董事只对基金管理公司的股东负责,而并不对基金持有 制度 人负责,他们并不承担维护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职责。当基金 契约型基金中的独立董事由于在组织从属、职能范围及 管理公司和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出现矛盾时,独立董事必然维 独立性等方面所存在的问题使其难以在我国基金治理结构 护基金管理公司利益。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只对提高基金 中发挥足够的监督作用。虽然可以借鉴公司型基金中独立董 管理公司的治理起到了作用,而如何监督基金管理人按照基 事制度的设计,但必须改变目前我国基金的独立董事制度的 金持有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运作,应该从基金本身治理结构 框架设计,使其发挥更有效的监督作用。按照这种思路,应 上去解决,而不是有基金管理公司的内部机制来解决。 该使独立董事成为基金信托关系中的受托人,使独立董事从 二、促进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健康发展的几点思路 基金管理公司中分离出来,在整个基金治理架构中成立一个 (一)发展基金的外部竞争市场 独立的受托委员会,相当于公司型基金中的基金股东大会, 对开放式基金,基金经理的资源自然由市场来进行调节 独立董事相应地称为基金受托委员会的独立受托人。在这种 和配置。由于开放式基金规模不定和可以自由申购赎回,必 架构下,独立受托人就成为了基金持有人利益的真正载体, 然导致市场中的“优胜劣汰”。如果基金管理人管理有方, 而且具有与公司型基金中独立董事一样的独立性,可以发挥 业绩良好,吸引力就会越来越大,其规模也会不断扩充,所 较好的监督作用。根据这种组织结构,基金管理公司和托管 收取的基金管理费就会越来越多;反之,基金管理人的收益 机构将由受托委员会选聘,接受受托委员会的监督,而且相 得不到保证,被迫从市场退出。市场对基金经理人增加了无 互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衡的关系。在此基础上,应充分借 形的压力,迫使其提高效率。业绩良好的基金经理人会得到 鉴公司型基金独立董事的设计优点,结合目前我国契约型基 更多基金单位的申购,从而管理更多的基金资产,实现了基 金的特点,进一步完善受托委员会特别是其中独立受托人的 金经理人资源的配置,为基金经理市场的形成创造了条件。 职能与决策程序。 在封闭式基金情况下,可以考虑设定一些指标,使得一个基 (四)发展公司型基金 金在长期不利经营的情况下能够向优秀的基金管理人转移,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基金市场也逐步 这样不仅鼓励了优秀的基金管理公司,增加了其优秀理财的 威熟,契约型基金存在的缺点越来越明显。因此,发展公司 激励机制,同时也避免了较差的基金管理人继续管理基金而 型基金已经成为共识。目前,大多数发达国家都存在契约型 导致更大的风险。让更优秀的基金经理人管理更多的基金, 基金和公司型基金两种组织形式,并且相当数量的契约型基 就会对他们产生更多激励,也对其他基金经理人产生更多的 金正在向公司型基金转化。与契约型基金相比,公司型基金 约束。同时资金向优秀基金经理人集中,也有利于主管部门 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具有完整的法人治理结构。发展公司 的监管、有利于发挥基金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有利于真正 型基金,有利于发挥基金持有人对基金管理人的监督和制约 从业绩回报上体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作用,更有利于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 (二)强化基金持有人大会的控制权 由于基金持有人较为分散,彼此之间“搭便车”现象的 存在会导致持有人集体“理性冷漠”,但这只是对基金持有 人整体而言。事实上,在我国基金持有人的构成中,机构投 [参考文献] 资者占有相当比重,2004年机构投资者在开放式基金中的 【1】张晓伟.点击新基金【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 整体持有比例为43.5%,2005年机构投资者在开放式基金中 【2】李苏.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治理结构的现状分析及对策叨.西北 第二民族学院学报。2006,(1). 的整体比例为49.53%,作为持有份额较多的机构投资者与 【3】邢雷.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现状及对策研究 .四川经济管理 份额较少的个人投资者,他们通过召开持有人大会来监督约 学院学报,2007,(2). 束基金管理人的激励是不同的。如机构投资者仅依靠赎回基 【4]杨军.论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现存问题及对策【J].金融观察。 金的方式,来对不合格的基金管理人做出反应,由于持有份 2007・(6). 额较多,势必影响基金净值,从而最终影响机构投资者的收 【5】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投资基金【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益,因此,机构投资者参与基金治理的激励较强。相比之下,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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