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防尘、防噪音及不扰民措施
一、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二、不得在工地现场熔融沥青或焚烧油毡、油漆等,以防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等物质,污染周围边环境。
三、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撒垃圾,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各种粉尘。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四、为了有效的减轻噪音,应设置隔音防范措施。
五、按当地规定控制有效施工时间。
六、如遇连续作业应向有关管理部门申请,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七、应按有关规定与周围居民协商签订施工协议书。
八、对造成影响的将根据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九、经常与周边区域社团、居民加强联系,搞好文明共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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