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规范餐厅管理秩序,提高员工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保障正常经营秩序,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餐厅全部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厨师、服务员等。 三、罚款范围
1. 迟到:员工迟到超过15分钟,每次罚款50元; 2. 旷工:员工无故旷工,每次罚款100元;
3. 怠工:员工服务不周,态度恶劣,每次罚款50元;
4. 环境卫生:员工未按要求保持厨房、餐厅等工作环境卫生,每次罚款50元; 5. 商品浪费:员工因个人原因造成商品浪费,每次罚款50元; 6. 其他违规行为:其他违规行为将依据具体情况进行罚款。 四、罚款程序
1. 管理人员发现员工违规行为后,应当及时与员工进行沟通; 2. 经过沟通后,如员工坚持违规,管理人员可对其进行罚款; 3. 罚款数额应当在规定范围内,不得超过规定金额;
4. 罚款应当在员工领取工资时直接扣除,若员工拒绝缴纳罚款,将予以通报处理。 五、申诉处理
1. 员工对罚款有异议,可向直接上级或人力资源部门进行申诉; 2. 人力资源部门将对申诉进行核实,如属实将予以撤销罚款; 3. 对不属实的申诉,人力资源部门将对员工进行通报处理。 六、监督检查
1. 监督检查人员每月对餐厅进行一次不定期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应当及时处理; 2. 监督检查结果将作为评定员工绩效的依据;
3. 对监督检查人员、管理人员的工作结果不合格将给予通报处理。 七、其他规定
1. 若员工违规较为严重,将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包括扣工资、停职、辞退等; 2. 餐厅将定期对罚款制度进行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时修订; 3. 所有员工应当遵守本制度,如有违反将接受相应处理。
以上即为餐厅罚款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和经营环境,共同努力,为餐厅的发展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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