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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园林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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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市政基础设施行业标准

云南省园林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程

Y

2006·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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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随着园林绿化事业的不断发展,园林绿化建设工程项目的数量和规模也在不断的增加,然而对相关工程质量检验和评定尚未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为进一步确保园林绿化建设工程的质量,根据建设部下达的任务,由建设厅城建处组织编制《云南省园林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程》。

本标准中给水排水工程、灯光照明工程、游道广场工程、建筑工程、仿古建筑工程等的划分及规定与国家现行标准相一致,为减少重复,本标准仅对部分特有的工程内容作了规定。

本标准可作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质监部门对园林工程质量进行检验评定的依据。

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的过程中,如有修改或补充意见,请寄至云南省建设厅城市建设处, :650000,以便下次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 昆明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 云南省市政工程质量检测站 参编单位: 云南省建设厅城建处 云南高夫实业发展

主要起草人:王宇霞 陈扬 马凡 张琼 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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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 总则………………………………………………………………………………………………………………1 2 一般规定…………………………………………………………………………………………………………2 2.1 质量检验评定的划分…………………………………………………………………………………………2 2.2 质量验收………………………………………………………………………………………………………2 2.3 质量验收程序及组织…………………………………………………………………………………………2 3 绿化工程…………………………………………………………………………………………………………2 3.1 种植材料和播种材料…………………………………………………………………………………………2 3.2 种植土工程……………………………………………………………………………………………………2 3.3 种植穴、槽的挖掘……………………………………………………………………………………………2 3.4 苗木运输和假植………………………………………………………………………………………………2 3.5 苗木种植前的修剪……………………………………………………………………………………………2 3.6 树木种植………………………………………………………………………………………………………2 3.7 大树移植………………………………………………………………………………………………………2 3.8 草坪、花卉、地被种植………………………………………………………………………………………2 3.9 运动型草坪……………………………………………………………………………………………………2 3.10 屋顶绿化………………………………………………………………………………………………………2 3.11试验和检测……………………………………………………………………………………………………2 4 给水排水工程……………………………………………………………………………………………………2 5 灯光亮化工程……………………………………………………………………………………………………2 6 水景工程…………………………………………………………………………………………………………2 6.1 基坑开挖………………………………………………………………………………………………………2 6.2 垫层、基础……………………………………………………………………………………………………2 6.3 池体工程………………………………………………………………………………………………………2 6.4 装饰工程………………………………………………………………………………………………………2 6.5 水池防水工程…………………………………………………………………………………………………2 6.6 水池满水试验…………………………………………………………………………………………………2 7 假山工程…………………………………………………………………………………………………………2 7.1 基坑开挖………………………………………………………………………………………………………2 7.2 垫层、基础……………………………………………………………………………………………………2 7.3 假山叠石工程…………………………………………………………………………………………………2 7.4 假山瀑布………………………………………………………………………………………………………2 7.5 驳岸与护坡……………………………………………………………………………………………………2 8 小品工程…………………………………………………………………………………………………………2 8.1 基坑开挖………………………………………………………………………………………………………2 8.2 垫层、基础……………………………………………………………………………………………………2 8.3 小品制安工程…………………………………………………………………………………………………2 9 游道、广场工程…………………………………………………………………………………………………2 10 建筑工程…………………………………………………………………………………………………………2 11 仿古建筑工程……………………………………………………………………………………………………2 12 附录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用表……………………………………………………………………………2 13 附录 二:水池满水试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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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 则

1.1 为了对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工程监理和质量控制,提高城市绿化种植成活率,改善城市绿化景观,确保城市绿化工程施工质量, 促进有关各方面强化施工管理,统一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方法,特制定本规程。

1.2 本规程适用于云南省新建、改建、扩建的园林绿化工程〔包括绿化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灯光照明工程、水景工程、假山工程、小品工程、游道广场工程、建筑工程、仿古建筑工程等〕的施工及验收,各地区可根据自身气候条件来制定相应的内容。

1.3 本标准的主要指标和要求依据国家和云南省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确定。

1.4 园林工程的施工及验收除应遵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行业和地方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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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术 语

2.1 园林

在一定地域内运用工程技术和艺术手段,通过因地制宜地改造地形、整治水第、栽种植物、营造建筑和布置园路等方法创作而成的优美的游憩境域。 2.2 绿化工程

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植物种植工程。 2.3 种植土

理化性能好,结构疏松、通气,保水、保肥能力强,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2.4 客土

将栽植一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土壤改善理化性质。 2.5 种植土层厚度

植物根第正常发育生长的土壤深度。 2.6 种植穴〔槽〕

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种植穴,长条形的称种植槽。 2.7 规则式种植

按规则图形对称配植,或排列整齐成行的种植方式。 2.8 自然式种植

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2.9 土球

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2.10 裸根苗木

挖掘苗木时根部不带土或带宿土〔即起苗后轻抖根系保留的土壤〕。 2.11 假植

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措施。 2.12 修剪

在种植前对苗木的枝干和根系进行疏枝和短截。对枝干的修剪称修枝,对根的修剪称修根。 2.13 定干高度

乔木从地面至树冠分枝处即第一个分枝点的高度。 2.14 有机复合肥

经无害化处理的畜禽便及其它生物废物加入适量的微量营养元素制成的肥料。 2.15 养护工程

指绿化施工过程中植物种植后的成品养护分项工程。 2.16 草坪

草本植物经人工种植或改造后形成的具有欣赏效果,并能供人适度活动的坪壮草地。 2.17 花坛

成丛或成片种植花卉或观叶植物,具有一定几何形轮廓的地被或植床。 2.18 乔木

具有高大形体和主干、树干和树冠有明显区别,其分枝点高,寿命长。 2.19 灌木

不具明显主干,多呈丛生状态或自基部分枝的木本植物。 2.20 绿篱

成行密植,作造型修剪而成的植物墙。 2.21 大树

胸径20cm以上的落叶乔木,或者15cm的常绿乔木。 2.22 古树名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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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龄达百年胸径100厘米以上或珍贵稀有,具有重要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以及具有重要科研性质的树木。 2.23 垂直绿化

利用植物在立体的空间上,如:天桥、立交桥、屋面、垂直墙面等进行绿化过程 2.24 胸径

距地面1.3米高处的树干直径。 2.25 树冠

主干以上集生枝叶的部分。 2.26 主控项目

园林工程中的对景观、安全、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2.27 一般项目

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2.28 抽样检验

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园林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3 基 本 规 定

3.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可按本标准附录A的要求进行检查记录。

3.2 绿化工程的施工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3.3 绿化工程的施工应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修改设计应有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

3.4 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3.5 相关各专业工程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6 园林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3.6.1 本标准所指的园林工程涉及绿化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灯光照明工程、水景工程、假山工程、小品工程、游道广场工程、建筑工程、仿古建筑工程等范围。 3.6.2 园林工程的划分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园林工程的质量应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划分进行检验评定;

2. 单位工程: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园林工程,通常均为一个单位工程,在大型的园林工程中,应按标

段〔合同段〕划分为假设干个单位工程;

3. 分部工程:按专业性质及类别可划分为绿化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灯光照明工程、水景工程、假山工

程、小品工程、游道广场工程、建筑工程、仿古建筑工程等; 4. 分项工程:

①绿化工程按施工顺序划分为种植材料和播种材料、种植土工程、种植穴槽的挖掘、苗木运输和假

植、苗木种植前的修剪、树木种植、大树移植、草坪花卉地被种植、运动型草坪、屋顶绿化;

②水景工程按施工顺序划分为基坑开挖、垫层基础、池体工程、装饰工程、水池防水工程、水池满

水试验;

③假山工程按施工顺序划分为基坑开挖、垫层基础、假山叠石、假山瀑布、驳岸与护坡等; ④小品工程按施工顺序划分为基坑开挖、基础垫层、小品制安工程; ⑤其余分部的分项工程按国家相关规定划分。 5. 检验批工程: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假设干个检验批组成,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段落进行划分。 3.7 质量验收

3.7.1 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1. 检查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2.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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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3.7.3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3.7.4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 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 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5.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3.8 质量验收程序及组织

3.8.1 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3.8.2 分部工程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

3.8.3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完工报告》。 3.8.4 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应按本标准规定的程序检查验收,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工程有关资料交总包单位。

3.8.5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完工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及工程接管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工程初验组,制定初验方案并报质量监督机构审查。

3.8.6 初验组应依据有关法规和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和检测数据应准确、真实反映工程实体的实际状况,所形成的第一手原始资料应及时提交现场监督员审查确认。

3.8.7 经初验组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质量验评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由施工单位提出《工程竣工报告》、监理单位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勘察单位提出《勘查单位质量检查报告》、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等证明文件后,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3.8.8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并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监督机构对工程验收实施监督。 3.8.9 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3.8.10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4 绿 化 工 程

4.1 种植材料和播种材料 4.1.1 一般规定

1.苗木挖掘、包装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CJ/T34的规定。 2.播种用的草坪、草花、地被植物种子均应注明品种、品系、产地、生产单位、采收年份、纯洁度、含水量及发芽率,不得有病虫害。自外地引进种子应有检疫合格证。发芽率达90%以上方可以使用。

3.苗木出圃前应经过移植培育。五年生以下的移植培育至少一次;五年生以上〔含五年生〕的移植培育应在两次以上。 4.1.2 主控项目

1. 种植材料的规格及形态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应根系发达,生长茁壮,无明显病虫害, 到场苗木不得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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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或散泥头。

2. 出圃苗木应满足生长健壮、树叶繁茂、冠形完整、色泽正常、根系发达、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冻害等基本质量要求。

3.一、二年生花卉,株高应为10~40cm,冠径应为15~35cm。分枝不应少于3~4个,叶簇健壮,色泽明亮;宿根花卉,根系必须完整,无腐烂变质;球根花卉,根茎应茁壮、无损伤,幼芽饱满。

4. 观叶植物,叶色应鲜艳,叶簇饱满。

5. 水生植物,根、茎发育应良好,植株健壮,无病虫害,无水生恶性杂草混杂,如:水葫芦、大漂等。 6. 铺栽草坪用草块及草卷应规格一致,边缘平直,杂草不得超过5%。草块土层厚度宜为3~5cm,草卷土层厚度宜为1~3cm。 4.1.3 一般项目

1.植物材料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1.3-1的规定

植物材料的允许偏差 表4.1.3-1 序号 检查频率 检 查 项 目 <5cm 5cm~10cm 11~20cm >20cm 高度 冠幅 ≥100cm 高度 2 灌木 冠幅 <100cm ≥100cm 100cm <50cm 50~100cm 110~200cm >200cm <50cm 50~100cm 110~200cm >200cm 允许偏差〔mm〕 -5 -10 -20 -30 +500 -200 -200 +300 -100 +200 -50 -100 -50 -30 -50 -100 -200 -30 -50 -100 -200 不小于设计规定 范围 点数 检查方法 胸径 1 乔木 每10株 1 每20株 1 尺 量 检 查 高度 3 球类 冠幅 每20株 1 3㎡或 1 10m 5 花苗尺寸 不小于设计规定 10株 1 检查数量:乔木按数量抽查10%,每株为1点,不足10株时应全数检查;灌木及球类按数量抽查5%,每株为1点,不足20株时应全数检查;草皮、地被按面积抽查10%,3㎡或10m检1点,不足30㎡应全数检查;花苗按数量抽查10%,每株为1点,不足20株应全数检查。

2. 植生带厚度不宜超过1mm,种子分布应均匀,种子饱满,发芽率应大于95%。 4.2 栽植土工程 4.2.1 一般规定

1. 种植土的土壤含有建筑废土及其它有害成分,以及强酸性土、强碱土、盐土、盐碱土、重粘土、沙土等,均应根据设计规定,采用客土或采取改进土壤的技术措施。种植或播种前应对该地区的土壤理化性质进

4 草坪、地被尺寸 学习文档 仅供参考

行化验分析,相关参数应符合表4.2.1-1的规定。

土壤理化性质参数 表4.2.1-1 种植土ph值 种植土含盐量 种植土有机质含量 种植土全氮量 种植土全磷量 种植土全钾量 6~8.5 ≤0.12% ≥10g/kg ≥1.0g/kg ≥0.6g/kg ≥17g/kg 2. 绿地应按设计要求构筑地形。对草坪种植地、花卉种植地、播种地应施足基肥,翻耕25~30cm,搂平耙细,去除杂物,平整度和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对新堆土山的整地,应经过一个雨季使其自然沉降,再进行整地植树。 4.2.2 主控项目

1. 种植土应采取相应的消毒、施肥和客土等措施;严禁使用建筑垃圾土、盐碱土、重粘土、砂土及含有其它有害成分的土壤;严禁在栽植土层下有不透水层。

2.栽植土地形应平整,回填的栽植土已到达自然沉降的状态,脚踩应无下陷,地形的造形和排水坡度恰当,无明显的低洼和积水处,与草坪接壤的树坛、花坛及地被的地势略高于草坪。

3. 栽植土与道路〔挡土墙或挡土侧石〕接壤处,栽植土应略低于3-5cm,栽植土与边口线基本平直。 4.2.3 一般项目

1. 栽植土应整洁,草坪、花坛无石砾、瓦砾等杂物,其它无>3cm粒径的石砾、瓦砾等杂物,且其含量<10%。

2. 栽植土工程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2.3-2的规定。

栽植土工程的允许偏差 表4.2.3-2 序号 项 目 深根乔木 浅根乔木 大灌木 小灌木 草坪地被 草本花卉 深根乔木 浅根乔木 大灌木 小灌木 草坪地被 草本花卉 地 形 相 对 标 高 <100cm 100~300cm 全 高 301~500cm ±200 允许偏差〔㎜〕 ≥1500且不小于设计规定 ≥900且不小于设计规定 ≥600且不小于设计规定 ≥450且不小于设计规定 ≥300且不小于设计规定 ≥300且不小于设计规定 ≤80 ≤60 ≤40 ≤40 ≤20 ≤20 ±50 ±100 20m或100㎡ 3 用水准仪测量或尺量检查 50㎡ 3 检查频率 范围 每株 5株 20株 20株 50㎡ 50㎡ 点数 1 1 1 1 3 3 检查方法 1 有 效 土 层 厚 度 挖样洞观察或尺量检查 2 栽 植 土 块 径 观察检查或尺量检查 3 4 栽植土与侧石高差 10 2m 1 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按面积抽查10%,50㎡检3点,不足50㎡应全数检查,且不得少于3点。

4.3 种植穴、槽的挖掘

4.3.1 种植穴、槽的挖掘前,应向有关单位了解地下管线和隐藏物埋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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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种植穴、槽的定点放线应符合以下规定:

1. 种植穴、槽定点放线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位置必须准确,标记明显。 2. 种植穴定点时应标明中心点位置。

3. 种植槽应标明边线。定点标志应标明树种名称〔或代号〕、规格。

4. 行道树种植槽定点遇有障碍物影响株距时,应与设计单位取得联系,进行适当调整。

4.3.3 挖种植穴、槽的大小,应根据苗木根系、土球直径和土壤情况而定。穴、槽必须垂直下挖,上口下底相等,规格应符合表3.3.3-1~5的规定。

常绿乔木类种植穴规格〔cm〕 表4.3.3-1 树 高 土球直径 种植穴深度 种植穴直径 150 40~50 50~60 80~90 150~250 70~80 80~90 100~110 250~400 80~100 90~110 120~130 400以上 140以上 120以上 180以上 落叶乔木类种植穴规格〔cm〕 表4.3.3-2 胸 径 种植穴深度 种植穴直径 胸径 种植穴深度 种植穴直径 2~3 30~40 40~60 5~6 60~70 80~90 3~4 40~50 60~70 6~8 70~80 90~100 4~5 50~60 70~80 8~10 80~90 100~110 花灌木类种植穴规格〔cm〕 表4.3.3-3 冠 径 种植穴深度 种植穴直径 200 70~90 90~110 100 60~70 70~90 竹类种植穴规格〔cm〕 表4.3.3-4 种植穴深度 种植穴直径 盘根或土球深20~40 比盘根或土球大40~60 绿篱类种植槽规格〔cm〕 表4.3.3-5 种植方式 深×宽 单 行 双 行 苗高 50~80 40×40 40×60 110~120 50×50 50×70 120~150 60×60 60×80 4.3.4 在土层干燥地区应于种植前浸穴。 4.3.5 挖穴、槽后,应施入腐熟的有机肥作为基肥。 4.3.6 种植穴、槽的挖掘检查数量和检查方法的规定:

1. 检查数量:乔木、竹类按数量抽查10%,每株为1点,不足10株时应全数检查,且不少于5点;花灌木按面积抽查且不少于3点;绿篱类按长度或面积抽查且不少于3点。

2. 检查方法:尺量检查。

4.3.7 种植穴、槽的挖掘的允许偏差符合表4.3.7的规定

种植穴、槽的挖掘的允许偏差 表 4.3.7 检查频率 允许偏差序号 项 目 检查方法 〔mm〕 范围 点数 学习文档 仅供参考

1 乔 木 深度 直径 -50 -30 每株 每株 1 1 尺 量 检 查 3 花灌木 深度 -20 50㎡ 3 深度 -20 每株 1 竹 类 4 直径 -20 每株 1 5 绿篱类 深度 -15 20m或100㎡ 3 4.4 苗木运输和假植 4.4.1 苗木运输量应根据种植量确定,苗木运到现场后应及时栽植。 4.4.2 苗木在装卸车时应轻吊轻放,不得损伤苗木和造成散球。

4.4.3 起吊带土球〔台〕小型苗木时应用绳网兜土球吊起,不得用绳索缚捆根颈起吊。

4.4.4 乔木运输前应将土球包扎,土球苗木装车时,应按车辆行驶方向,将土球向前,树冠向后码放整齐并捆绑,并保持树冠不拖地。

4.4.5 裸根乔木长途运输时,应覆盖并保持根系湿润。装车时应顺序码放整齐;装车后应将树干捆牢,并应加垫层防止磨损树干。

4.4.6 花灌木运输时不得多层直接重叠码放,可直立装车;运输数量较多时,可采用固定木板分层和纸箱运输。

4.4.7 装运竹类时,不得损伤竹竿与竹鞭之间的着生点和鞭芽

4.4.8 裸根苗木必须当天种植。裸树苗木自起苗开始暴露时间不宜超过8h。当天不能种植的苗木应进行假植。

4.4.9 带土球小型花灌木运至施工现场后,应紧密排码整齐,当日不能种植时,应喷水保持土球湿润。 4.4.10 珍贵树种和非种植季节所需苗木,应在合适的季节起苗,并用容器假植。 4.4.11 苗木运输和假植检查数量和检查方法的规定:

1.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2. 检查方法:检查资料和观察检查。 4.5 苗木种植前的修剪

4.5.1 种植前应进行苗木根系修剪,宜将劈裂根、病虫根、过长根剪除,并对树冠进行修剪,保持地上地下平衡。

4.5.2 乔木类修剪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具有明显主干的高大落叶乔木应保持原有树形,适当疏枝,对保留的主侧枝应在健壮芽上短截,可剪去枝条1/5~1/3。

2. 枝条茂密的落叶乔木,对干径10cm以上树木,可疏枝保持原树形;对于径为5~10cm的苗木,可选留主干上的几个侧枝,保持原有的树形进行短截。

3. 枝条茂密具圆头型树冠的常绿乔木可适量疏枝。枝叶集生树干顶部的苗木可不修剪。具轮生侧枝的常绿乔木用作行道树时,可剪除基部2~3层轮生侧枝。

4. 常绿针叶树,不宜修剪,只剪除病虫枝,枯死枝、生长衰弱枝、过密的轮生枝和下垂枝。

5. 用作行道树的乔木,定干高度宜大于3m,第一分枝点以下枝条应全部剪除,分枝点以上枝条的酌情疏剪或短截,并应保持树冠原型。

6. 珍贵树种的树冠宜作少量疏剪。 4.5.3 灌木及藤蔓类修剪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带土球或湿润地区带宿土裸根苗木及上年花芽分化的开花灌木不宜作修剪,当有枯枝、病虫枝时应予剪除。

2. 枝条茂密的大灌木,可适量疏枝。

3. 对嫁接灌木,应将接口以下砧木萌生枝条剪除。

4. 分枝明显、新枝着生花芽的小灌木,应顺其树势适当强剪,促生新枝,更新老枝。

5. 用做绿篱的乔灌木,可在种植后按设计要求整形修剪。苗圃培育成型的绿篱,种植后应加以整修。 6. 攀缘类和蔓性苗木可剪除过长部分。攀缘上架苗木可剪除交错枝、横向生长枝。 4.5.4 苗木修剪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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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剪口应平滑,不得劈裂。

2. 枝条短截时应留外芽,剪口应距留芽位置以上1cm。

3. 修剪直径2cm以上大枝及粗根时,截口必须削平并涂防腐剂。 4.5.5 苗木修剪检查数量和检查方法的规定:

1. 检查数量:乔木、灌木及球类按数量抽查10%,每株为1点,不足10株时应全数检查,且不少于5点;草皮、地被按面积抽查10%,3㎡检1点,不足30㎡应全数检查,且不少于5点。

2.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和尺量检查。 4.6 树木种植

4.6.1 应根据树木的习性和当地的气候条件,选择最适宜的种植时期进行种植。 4.6.2 种植的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1. 种植应按设计图纸要求核对苗木品种、规格及种植位置。 2. 规则式种植应保持对称平衡,行道树或行列种植树木应在一条线上,相邻植株规格应合理搭配,高度、干径、树形近似,种植的树木应保持直立,不得倾斜,应注意欣赏面和阴阳面的合理朝向。

3. 种植绿篱的株行距应均匀。树形饱满的一面应向外,按苗木高度、树木大小搭配均匀。在苗圃修剪成型的绿篱,种植时应按造型拼栽,深浅一致。

4. 种植带土球树木时,包装物必须拆除。

5. 珍贵树种应采取树冠喷雾、树干保湿、遮荫、防冻和树根喷洒生根激素等措施。 6. 种植时,根系必须舒展,填土应分层踏实,种植深度应与原种植线一致。竹类可比原种植线深5~10cm。 4.6.3 树木种植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定位放样应符合设计要求。 2. 树木置入种植穴前,应先检查种植穴大小及深度(见表3.3.3—1到表3.3.3—5),不符合根系要求时,应扩挖种植穴。

3. 种植裸根树木时,应将种植穴底填土呈半圆土堆,置入树木填土至1/3时,应轻提树干使根系舒展,并充分接触土壤,随填土分层踏实。

4. 带土球树木必须清除土球包装物、打碎土块,分层均匀培土,分层捣实,而后置入种植穴,及时浇足水且不积水,填土踏实。

5. 树干或树干重心与地面基本垂直,支撑设施应因树因地设桩或拉绳,树木绑扎处应加衬软垫,不伤树木,稳定牢固;树木裹杆或扎缚紧密牢固。

6. 绿篱成块种植或群植时,应由中心向外顺序退植。坡式种植时应由上向下种植。大型块植或不同彩色丛植时,宜分区分块种植。

7. 假山或岩缝间种植,应在种植土中掺入苔藓、泥炭等保湿透气材料。

8. 无损伤的断枝、枯枝、严重病虫枝等;规则式种植、绿篱、球类的修剪应整齐,线条分明,造形树的造形基本正确,修剪部位恰当,不留短桩,切口基本平整,留枝、留梢、留叶、基本正确,树形基本匀称。 4.6.4 落叶乔木在非种植季节种植时,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以下技术措施。

1. 苗木必须提前采取疏枝、环状断根或在适宜季节起苗用容器假植等处理。

2. 苗木应进行强修剪,剪除部分侧枝,保留的侧枝也应疏剪或短截,并应保留原树冠的三分之一,同时必须加大土球体积。

3. 可摘叶的应摘去部分叶片,但不得伤害幼芽。

4. 夏季可搭棚遮荫、树冠喷雾树杆保湿,保持空气湿润;冬季应防风防寒。

4.6.5 干旱地区或干旱季节,种植裸根树木应采取根部喷布生根激素、增加浇水次数等措施。针叶树可在树冠喷布聚乙烯树脂等抗蒸腾剂。

4.6.6 对排水不良的种植穴,可在穴底铺10~15cm砂砾或铺设渗水管、盲沟,以利排水。 4.6.7 树木种植后浇水、支撑固定应符合以下规定:

1. 种植后应在略大于种植穴直径的周围,筑成高10~15cm的灌水土堰,堰应筑实不得漏水。坡地可采用鱼鳞穴式种植。

2. 新种植树木应在当日浇透第一遍水,以后应根据当地土壤情况及时补水。

3. 粘性土壤,宜适量浇水,根系不发达树种,浇水量宜较多;肉质根系树种,浇水量宜少。 4. 秋季种植的树木,浇足水后可封穴越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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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干旱地区或遇干旱天气时,应增加浇水次数。干热风季节,应对新发芽放叶的树冠喷雾,宜在上午10时前和下午15时后进行。

6. 浇水时应防止因水流过急冲刷裸露根系或冲毁围堰,造成跑漏水。浇水后出现土壤沉陷,致使树木倾斜时,应及时扶正,培土。

7. 浇水渗下后,应及时用周围堰土封树穴。再筑堰时,不得损伤根系。 4.6.8 对人员集散较多的广场、人行道,树木种植后,种植池应铺设透气护栅。

4.6.9 种植胸径5cm以上的乔木,应设支柱固定。支柱应牢固,绑扎树木处应夹垫物,绑扎后的树干应保持直立。

4.6.10 攀缘植物种植后,应根据植物生长需要,进行绑扎或牵引。

4.6.11 树木移植的成活率,必须按乔木、大灌木和小灌木分别列出,乔木、大灌木和小灌木的成活率,由本地移植的苗木均须≥95%,由外地移植的苗木均须≥90%,死亡苗木必须按设计要求适时补种,确保成活。 4.6.12 树木种植检查数量和检查方法的规定:

1.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检10%,每株检1点,不足10株时应全数检查。且不少于5点。 2.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和尺量检查。 4.7 大树移植

4.7.1 移植胸径在20cm以上的落叶乔木和胸径在15cm以上的常绿乔木,应属大树移植。

4.7.2 大树移植前应对移植的大树生长情况、立地条件、周围环境、交通状况等进行调查研究,制定移植的技术方案。有条件的地区,可采用机械移植作业。

4.7.3 当需要移植大树时,移植时间宜一年前确定,移植前应分期断根,修剪,做好移植准备。 4.7.4 大树移植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定位放样应符合设计要求。

2. 移植时对树木应标明主要欣赏面和树木荫、阳面,丛植树的主要欣赏面应基本丰富完整、生长好、姿态美,排列基本恰当;孤植树树形应基本完整不偏冠〔特殊要求的树形除外〕,行道树的排列应基本整齐划一;树木主杆基本挺直〔特殊姿态要求除外〕,树形基本完整,生长基本健壮。

3. 一般地区大树移植时,必须按树木胸径的6~8倍挖掘土球捆绑包扎或装箱,高寒地区可挖掘冻土台移植。

4. 土球和裸根树根系的规格基本正确,土球基本完整,包扎基本牢固,无露出土球的根系,裸根树木主根无劈裂,根系基本完整,无损伤,切口平整。

5. 吊装和运输大树的机具必须具备承载能力。移植大树在装运过程中,应将树冠捆拢,并应固定树干,防止损伤树皮,不得损坏土球〔土台〕。操做中应注意安全。

6. 大树移植卸车时,应将主要欣赏面按排适当,土球〔或箱〕应直接吊放种植穴内,拆除包装,分层填土夯实,栽植深度应保持在土壤下沉后,根茎和地外表等高或略高,清除土球包装物、打碎土块,分层均匀培土,分层捣实,培土高度基本恰当,及时浇足水且不积水。

7. 大树移植后,必须设立支撑,防止树身摇动,树干或树干重心与地面基本垂直;支撑设施应因树因地设桩或拉绳,树木绑扎处应加衬软垫,不伤树木,稳定牢固,规则式〔行道树等〕种植的支撑设施、方向、高度及位置应正确恰当,大树裹杆紧密牢固,高度不得低于2.5cm。

8. 应修除损伤的断枝、枯枝、病虫枝等;修剪部位恰当,不留短桩,切口基本平整并涂保护物,留枝、留梢、留叶基本正确,树型基本匀称。

4.7.5 大树移植后,两年内应配备专职技术人员做好修剪,剥芽、喷雾、叶面施肥、浇水、排水、设置风障、荫棚、包裹树干、防寒和病虫害防治等一系列养护管理工作,在确定大树成活后,方可进入正常养护管理。 4.7.6 大树移植应建立技术档案,其内容应包括:实施方案、施工和竣工记录、图纸、照片或录像资料、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和验收资料等。记录表内容应符合表4.7.6的规定。

大树移植记录表 表4.7.6 原栽地点 移植地点 树种 规格年龄〔年〕 移植日期 参加施工人员 学习文档 仅供参考

技术措施 年 月 日 填表人:

4.7.7 本地区移植的大树,其成活率必须≥95%,由外地移植的大树,其成活率必须≥90%,死亡大树必须按要求适时补种,确保成活。

4.7.8 大树移植检查数量和检查方法的规定:

1.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2. 检查方法:检查资料和观察检查。 4.8 草坪、花卉、地被种植

4.8.1 草坪种植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地形选择播种、分株、茎枝繁殖、植生带、铺砌草块和草卷等方法。种植的适宜季节和草种类型选择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冷季型草播种宜在秋季进行,也可在春、夏季进行。 2. 冷季型草分株栽植宜在北方地区春、夏、秋季进行。 3. 茎枝栽植暖季型草宜在南方地区夏季和多雨季节。

4. 植生带、铺砌草块或草卷,温暖地区四季均可进行;寒冷地区宜在春、夏、秋季进行。 4.8.2 草坪播种应符合以下规定:

1. 选择优良种籽,不得含有杂质,播种前应做发芽试验,确定合理的播种量,种子合格证明书中必须说明发芽率、种子纯度、含水量、日期等主要指标。

2. 播种时应先浇水浸地,保持土壤湿润,稍干后将表层土耙细耙平,进行撒播,均匀覆土0.30~0.50cm后轻压,然后喷水。

3. 播种后应及时喷水,水点宜细密均匀,浸透土层8~10cm,除降雨天气,喷水不得间断。亦可用无纺布覆盖保持湿度,至发芽时撒除。

4. 植生带铺设后覆土、轻压、喷水,方法同播种。 5. 坡地和大面积植草铺设可采用喷播法。 4.8.3 草坪混播应符合以下规定:

1. 选择两个以上草种应具有互为利用、生长良好、增加美观的功能;

2. 混播应根据生态组合、气候条件和设计确定草坪植物的种类和草坪比例;

3. 混播应均匀撒播,按颗粒相近的种子混匀,根据分块面积定量,按粗细两种草种分别播种; 4. 同一行混播应按确定比例混播在一行内,隔行混播应将主要草种播在一行内,另一草种播在另一行内。混合撒播应筑播种床育苗。

4.8.4 分株种植应将草带根掘起,除去杂草后5~7株分为一束,按株距15~20cm,呈品字形种植于深6~7cm穴内,再踏实浇水。

4.8.5 茎枝繁殖宜取茎枝或葡匐茎的3~5个节间,穴深应为6~7cm,埋入3~5枝,其露出地面宜为3cm,并踏实、灌水。

4.8.6 铺设草块应符合以下规定:

1. 草块应选择无杂草、生长势好的草源。在干旱地掘草块前应适量浇水,待渗透后挖取。 2. 草块运输时宜用木板置放2~3层,装卸车时,应防止破碎。

3. 铺设草块可采取密铺或间铺。密铺应互相衔接均匀留缝,间铺间隙应均匀,并填以种植土。草块铺设后应滚压、灌水。

4.8.7 种植花卉的各种花坛〔花带、花境等〕,应按照设计图定点放线,在地面准确划出位置、轮廓线。面积较大的花坛,可用方格线法,按比例放大到地面。

4.8.8 花卉用苗应选用经过1~2次移植,根系发育良好的植株。起苗应符合以下规定:

1. 裸根苗,应随起苗随种植。

2. 带土球苗,应在圃地灌水渗透后起苗,保持土球完整不散。 3. 盆育花苗去盆时,应保持盆土不散。

4. 起苗后种植前,应注意保鲜,花苗不得萎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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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9 各类花卉种植时,在晴朗天气、春秋季节、最高气温25℃以下时可全天种植;当气温高于25℃时,应避开中午高温时间。

4.8.10 模纹花坛种植时,应将不同品种分别置放,色彩不应混淆。 4.8.11 花卉种植的顺序应符合以下规定:

1. 花坛,应由中心向外的顺序种植。 2. 坡式花坛,应由上向下种植。

3. 高矮不同品种的花苗混植时,应按先矮后高的顺序种植。

4. 宿根花卉与一、二年生花卉混植时,应先种植宿根花卉,后种植一,二年生花卉。 5. 模纹花坛,应先种植图案的轮廓线,后种植内部填充部分。 6. 大型花坛,宜分区、分块种植。

4.8.12 种植花苗的株行距,应按植株高低,分孽多少、冠丛大小决定。以成苗后不露出地面为宜。

4.8.13 花苗种植时,种植深度宜为原种植深度,不得损伤茎叶,并保持根系完整。球根花卉种植深度宜为球茎的1-2倍。块根、块茎、根茎类可覆土3cm。

4.8.14 花卉种植后,应及时浇水,并应保持植株清洁。 4.8.15 水生花卉应根据不同种类、品种习性进行种植。为适合水深的要求,可砌筑栽植槽或有缸盆架设水中,种植时应牢固埋入泥中,防止浮起。

4.8.16 对漂浮类水生花卉,可从产地捞起移入水面,任其漂浮繁殖。 4.8.17 主要水生花卉最适水深,应符合表4.8.17的规定。

水生花卉最适水深 表4.8.17 类别 代表品种 最适水深〔cm〕 备注 沿生类 菖蒲、千屈菜 0.5~10 千屈菜可盆栽 挺水类 荷、宽叶香蒲 100以内 —— 浮水类 芡实、睡莲 50~300 睡莲可水中盆栽 漂浮类 浮萍、凤眼莲 浮于水面 根不生泥土中 4.8.18 草坪、花卉、地被种植工程检查数量的规定: 1. 检查数量:草坪、地被按面积抽检10%,每3㎡检1点,不足30㎡的应全数检查,且不少于5点;花卉按数量抽检10%,10株检1点,不足50株应全数检查,且不少于5点。

2. 检查方法:检查资料和观察检查。

4.8.19 草坪、花卉、地被种植工程检查项目应符合表4.8.19 的规定

草坪、花卉、地被种植工程检查项目 表4.8.19 序号 1 项 目 栽植放样 质量要求 基本符合设计要求 表层应均匀覆盖直径为0.5~1cm的细土,浇足水,压实;出苗基本均匀,籽播或植生带 疏密基本恰当,空秃面积不应超过2%,且一处空秃不应超过0.2㎡,生长势良好,修剪基本恰当。 2 草 坪 密铺草坪缝间隙1.5~2.0cm,间铺和点铺草坪,草块大小基本一致,间隙基本均匀;草块的间隙应用疏松土填平,草块与土壤滚压密结,草坪基本平整,生长势良好,修剪基本恰当。 表层应均匀覆盖直径1~2cm的良质疏松土;草径疏密基本恰当,草径与土壤滚压密结,草坪基本平整,生长势良好,修剪基本恰当。 草坪与树坛、花坛、地被的边缘应切草边,草坪处的边坡角呈45度,深度应为10~15cm,线条基本平顺自然。 草块移植 散 铺 3 切草边 学习文档 仅供参考

4 花卉、地被 密度符合要求,株行距基本均匀,高低搭配基本恰当,种植深度适当,根部捣实;花苗和地被不得被玷污,浇足水,花苗和地被生长势基本良好 4.9 运动型草坪 4.9.1 本节适用于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足球、棒垒球等运动型籽播草坪工程的质量检验和评定,涉及到的草坪种植要求应符合3.9节的相关要求,草块移植的草坪工程也可参照使用。

4.9.2 草坪的地下排水系统、草种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排水系统产品必须符合有关标准,栽植土层〔或介质层〕的理化性质必须符合草坪的生长要求,无石砾、瓦砾、玻璃等杂物。 4.9.3 坪床栽植土基本平整,土块直径应小于2cm,软硬度适中;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得大于5%,无明显的低洼和积水处。

4.9.4 草坪草密度均匀、疏密恰当,0.1㎡内的空秃面积不应超过1%,且一处秃不应超过0.2㎡,脚感基本平整,生长势较好,草色基本均一,修剪平整度一致,无病虫害,基本无杂草。 4.9.5 运动型草坪检查数量和检查方法的规定:

1. 检查数量:按面积抽检10%,每3㎡检1点。 2. 检查方法:检查资料、观察检查和尺量检查。

4.9.6 运动型草坪工程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9.6的规定

运动型草坪工程的允许偏差 表4.9.6 序 号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查频率 范围 3㎡ 3㎡ 点数 1 1 检查方法 1 栽植土层〔或介质层〕深度 ≥400或不小于设计规定 尺量检查 2 草坪草修剪高度 ±10 尺量检查 注:草坪草修剪高度假设设计无要求时按4cm控制。 4.10 屋顶绿化

4.10.1 屋顶绿化种植,必须在建筑物整体荷载允许范围内进行,并符合以下规定:

1. 应具有良好的排灌、滤水、防水系统,不得导致建筑屋漏水或渗水。 2. 应采用轻质栽培基质,冬季应有防冻措施。

3. 绿化种植材料应选择适应性强、耐旱、耐贫瘠、喜光、抗风、不易倒伏的园林植物。 4.10.2 种植植物的容器宜选用轻型塑料制品。

4.10.3 屋顶绿化工程检查数量和检查方法的规定:

1. 检查数量:按面积抽检10%,每3㎡检1点,不足30㎡的应全数检查,且不少于5点。 2. 检查方法:检查资料、观察和尺量检查。

4.10.4 屋顶绿化工程检查项目应符合表4.10.4的规定

屋顶绿化工程检查项目 表4.10.4 序 号 项 目 质量要求 1 屋面防水 应符合GB50207-2002《屋面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 2 种植土滤水 应符合设计要求 3 绿化工程 应符合本标准相关章节的要求 4.11 试验和检测 4.11.1一般规定

1. 绿化工程主要材料必须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2. 城市绿化工程材料主要包括土壤、肥料、灌溉用水和植物材料等四类。

3. 绿化工程的抽样应结合昆明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实际情况,遵守“随机”、“多点”、“均匀”的原则。

4.11.2 土壤的检测:

1. 绿化工程为客土时,每500立方米为一个检验批,不少于2批次;当绿化工程使用原有土壤时,每5000平方米取一个混合样为检验批,不少于2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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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原有土壤的取样应满足以下要求:

A布点:应根据绿化工程土壤的地形、肥力状况和面积,选取有代表性的点,布点形式一般为“S”形,

当地块面积小、地形平坦、比较均匀的情况下,可用对角线采样或棋盘式布点采样。采样点的数目可根据土壤采样区域的大小和土壤肥力差异情况来确定,一般采集5~20个点,取5~10个点的土样组成一个混合样。每个工程混合样取样数量不得小于2个。

B采样方法:在确定的采样点上,首先应除去地面上的落叶杂物,并将表土2~3mm刮去,每一点采取的

土样,深度要一致,上下土体要一致。种植草本植物采表土层,取土深度为20cm左右;种植木本植物采表土层和第二层,取土深度为40cm~60 cm左右。

C采土:可用土钻或小土铲进行。打土钻时要垂直插入土内,如用小土铲取样,可用小土铲切取上下厚

薄一致的薄片。然后将采集的各点样品集中起来,混合均匀。每个混合土样的质量,一般为1kg左右。土样过多时,可将全部土样放在盘子或塑料布上,用手捏碎混匀后,再用四分法将多余的土弃去,直到到达所需的数量为止。

D包装:采好的土样可装入布袋或塑料袋中。土样装好后,立即书写标签二张,一份在袋内,一份在袋

外。标签上书写内容包括地点、日期、深度、类别。

4.11.3肥料的检测:包括有机肥料和无机肥料。

1. 有机肥料:一般应将肥料混合均匀后,选取10~20点,每点取样0.5kg 左右。同种肥源〔包括人工混合有机肥〕每20吨抽1个混合样,少于20吨按20吨标准抽样,每点不少于2个混合样。

2. 无机肥料:同一厂家,同种批号,每500Kg抽1个样。少于500Kg按500Kg标准抽样,每点不少于2个样。每个样1Kg左右。

4.11.4灌溉用水的检测:绿化工程灌溉用水不是自来水的,需进行相应检测:同一水质,同一地点,抽取两个样。装水容器先用抽样的水冲洗两遍后再装上水样约3L。 4.11.5植物材料的检测

1. 苗木种植后,应对整体植物材料进行病虫害检测:定点取样方法:在普查的基础上,发现有病虫害植株在发现病虫害的部位〔根、茎、叶等〕取样,样品用取样袋装好,并贴上标签,标明日期、地点、寄主名称、危害部位,统计危害率,危害程度等,做好原始记录。

2. 试验内容和质量评定:

● 土壤:参照《广州市园林种植土》。

● 肥料:参照《广州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测标准〔试行〕》。 ● 有机肥:全氮、全磷、全钾、有机质、含水量。

● 无机肥:全氮、全磷/有效磷、全钾。与出厂合格证对照。 ● 灌溉用水:PH值、含盐量、硫化物、氯化物。

● 植物材料:检测病虫害,质量评定参照《广州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

3. 检测方法:按照ISO17025-2005对检测方法选择的要求,检测方法应优先选用以国际、区域或国家

标准发布的方法,并确保方法的现行有效。园林绿化工程材料的检测方法一般沿用林业或农业标准。 ● 土壤:国家林业/农业标准方法 ● 无机肥:国家林业/农业标准方法

● 灌溉用水:国家标准方法/林业/农业标准方法。 ● 植物材料:植物病虫害检测方法

5 给水排水工程

参照执行GB 50268—97《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6 灯光亮化工程

参照执行CJJ —2001《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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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水 景 工 程

7.1 基坑开挖

7.1.1 在基坑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地质资料和地下水位对基坑开挖的影响,确定基坑开挖的围护方案,以保证基坑顺利进行。

7.1.2 当地质条件良好,土质均匀且地下水位低于基坑〔槽〕或管沟底面标高时,挖土深度在以下范围内可不加支撑。 砂土和沙砾石 1.0m

亚砂土和亚粘土 1.25m 粘土 1.5m

7.1.3 当基槽必须设置坑壁支撑时,应根据开挖深度、土质条件、地下水位、施工时间长短、施工季节和当地气象条件、施工方法与相邻建〔构〕筑物等情况进行设计和选择。一般上述条件均有利于施工时,可采用断续垂直支撑、断续水平支撑和连续垂直支撑、连续水平支撑等方法,当深度较大和土质复杂时,必须选择有效的深基坑支护技术。

7.1.4 基坑〔槽〕或管沟挖土深度不得超过设计基底标高。如个别地方挖超,应用砂、碎石填补夯实。在天然地基或重要部位超挖时,应采用经设计单位同意的补填方法去填补。

7.1.5 采用天然地基的基础,挖至基坑〔槽〕底时,应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进行验槽,必要时质监部门参加。

7.1.6 基坑〔槽〕和管沟的土方完成后应排干积水和清底,及时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7.1.7 基坑开挖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1.7的规定

基坑开挖允许偏差 表7.1.7 序号 1 2 3 4 项 目 轴线位移 基底高程 土方 石方 允许偏差 50mm ±30mm ±100mm 不小于规定 不陡于规定 每 座 检查频率 范围 点数 4 5 4 4 检验方法 用经纬仪测量纵横向各计2点 用水准仪测量 用尺量,每边各计1点 用坡度尺检验,每边各计1点。 基坑尺寸 基坑边坡 7.2 垫层、基础

7.2.1 垫层使用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进场前应按要求进行试验,经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7.2.2 垫层材料摊铺应均匀一致,无粗细颗粒分现象。

7.2.3 分段施工时,接槎处应做成斜坡,每层接槎处的水平距离应错开0.5~1.0米,并充分压〔夯〕实。 7.2.4 采用混凝土基础时,所选用的水泥、骨料、水、外加剂等必须符合施工标准和有关标准的规定;假设选用商品混凝土,应有出厂合格证明书。

7.2.5 基础混凝土应有按标准定组数的28d标养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7.2.6 浇筑混凝土时,应经常注意观察模板、支架、管道和预埋件有无走动情况。当发现有变形、位移时,应立即停止浇筑,并及时处理好,再继续浇筑。 7.2.7 垫层、基础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2.7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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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层、基础允许偏差 表7.2.7 序号 项 目 允许偏差〔mm〕 0 -15 ±10 ±15 检验频率 范 围 高程 1 垫层 中线每侧宽度 厚度 20m 20m 20m 每台班 20m 20m 20m 20m 点 数 1 2 1 1组 1 1 2 1 用水准仪测量 用尺量每侧计1点 用尺量 按相关规定检验 用水准仪测量 用尺量 用尺量每侧计1点 用尺量蜂窝麻面总面积 检验方法 混凝土抗压强度 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高程 2 基础 厚度 中线每侧宽度 蜂窝麻面面积 ±10 -10mm ±10mm 1% 7.2.8 混凝土设备基础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2.8的规定

混凝土设备基础允许偏差 表7.2.8 序号 1 项 目 允许偏差 〔mm〕 ±20 0 -20 ±20 0 -20 20 0 每米 全长 5 垂直度 每米 全高 标高 中心距 7 预埋地脚螺栓孔 中心线位移 5 10 5 10 (顶部)+20 -0 ±2 ±5 学习文档 仅供参考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2 用经纬仪或拉线尺量检查 用水准仪检查 尺量检查 尺量检查 坐标位移〔纵横轴线〕 2 不同平面的标高 平面外形尺寸 凸台上平面外形尺寸 每 个 构 筑 物 2 2 2 2 2 2 2 2 3 凹穴尺寸 尺量检查 4 平面平整度 用2m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用吊线坠和尺量检查 6 预埋地脚螺栓 每件 (孔) 每孔 1 1 1 在根部或顶端用水准仪或拉线尺量检查 尽量纵横两个方向检查 深度尺寸 孔铝垂线 标高 8 预埋活动地脚螺栓 锚板 中心线位移 带螺纹孔锚板平整度 带槽锚板平整度 7.3 池体工程

+20 -0 10 +20 -0 ±5 2 5 每件 1 1 1 尺量检查 吊线或尺量检查 拉线和尺量检查 1 1 1 用直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7.3.1 池体施工所用材料,均应符合设计文件和标准要求。

7.3.2 选用石料施工时,石料质地应均匀无裂缝,不易风化,强度不小于30mpa或不小于设计要求。 7.3.3 砌筑料石池避时,应分层卧砌,上下错缝,丁、顺搭砌;水平缝宜采用坐灰法,竖向缝宜采用灌浆法。水平灰缝厚度宜为10mm。竖向灰缝厚度:细料石、半细料石不宜大于10mm;粗料石不宜大于20mm。 7.3.4 砌石结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3.4的规定

砌石结构允许偏差 表7.3.4 序号 1 2 3 4 5 允许偏差 项 目 浆砌块石 砂浆抗压强度 断面尺寸 顶面高度 中线位移 墙面垂直度 平6 整砌块 度 砖、7 8 水平缝平直 墙面坡度 不陡于设计规定 料石 30mm 平均值不低于设计规定 +20mm -10mm ±15mm 15mm 0.5%H≤30 范围 每 个 构 筑 物 4 2 拉10m小线量取最大值 用坡度尺检验 3 用2m直尺或小线量取最大值 3 4 2 3 用尺长、宽、高各计1点 用水准仪测量 用经纬仪测量纵、横向各级计1点 用垂线检验 点数 符合标准要求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注:表中H为构筑物高度〔单位:m〕

7.3.5 选用砖施工时,砌砖结构应上下错缝,内外搭砌,灰缝均匀一致。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宜为10mm,但不应小于8mm,并不应大于12mm。圆形池壁,里口灰缝宽度不应小于5mm。砌砖时,砂浆应满铺满挤,灰缝不得有竖向通缝。

7.3.6 砌砖结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3.6的规定

砌砖结构允许偏差 表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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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1 2 3 4 5 6 项 目 砂浆强度 轴线位移 尺寸 墙面垂直度 墙柱外表平整度 预埋件、预留孔位移 允许偏差 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0mm 0.5%L(D) 5mm 清水墙5mm 混水墙8mm 5mm 检验频率 范围 每 个 构 筑 物 每件(孔) 点数 1组 2 2 4 4 1 检验方法 必须符合标准规定 用经纬仪测量,纵、横向各计1点 用尺量 用垂线检验 用2m直尺或小线量取最大值 用尺量 注:表中L为矩形构筑物边长(单位:m),D为圆形构筑物直径(单位:m)。

7.3.7 选用现浇水泥混凝土施工时,应在灌注前按标准要求对模块、支架、钢筋布置及预埋件进行检查验收,灌注混凝土时,应分层进行,并振捣密实。

7.3.8 现浇水泥混凝土结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3.8-1—7.3.8-5的规定

整体结构模板允许偏差 表7.3.8-1 序号 1 项 目 相邻两板外表高低差 刨光模板、钢模 不刨光模板 刨光模板、钢模 不刨光模板 墙、柱 基 础 4 模内尺寸 梁、板、墙、柱 基础 5 轴线位移 墙 梁、柱 6 预埋件、预留孔位移 允许偏差〔mm〕 2 4 3 5 0.1%H且不大于6 +10 -20 +3 -8 15 10 8 10 每件(孔) 1 每 个 构 筑 物 或 构 件 4 用经纬仪测量,纵横各计 2点 用尺量 3 用尺量,长、宽、高 各计1点 2 用垂线或经纬仪检验 4 用2m直尺检验 4 用尺量 检验频率 范围 点数 检验方法 2 外表平整度 3 垂直度 注:表中H为构筑物高度〔单位:m〕

钢筋加工允许偏差 表7.3.8-2 序号 1 项 目 冷拉率 允许偏差 〔mm〕 不大于设计规定 学习文档 仅供参考 检查频率 范围 每根点数 1 检验方法 用尺量 2 受力钢筋成型长度 弯起点位置 +5 -10 ±20 0 -10 0 -5 〔每一类型抽查10%且不小于5根〕 1 1 1 用尺量 用尺量 用尺量 用尺量高、宽 各计1点 3 弯起钢筋 弯起高度 4

箍筋尺寸 2 钢筋网片和骨架成型允许偏差 表7.3.8-3 序号 1 2 3 4 项 目 网的长度 骨架的长度 骨架的宽、高度 网眼尺寸及骨架箍筋间距 允许偏差〔mm〕 ±10 +5,-10 0,-10 ±10 每片网或骨架 3 用尺量 3 用尺量长、宽、高各计1点 检查频率 范围 点数 2 检验 用尺量长宽各计1点 注:用直钢筋制成的网和平面骨架,其尺寸系指最外边的两根钢筋中心线之间的距离;当钢筋有弯钩或弯曲时,系指弯钩或弯曲处切线的距离。

钢筋安装允许偏差表 表7.3.8-4 序号 1 检查频率 项 目 顺高度方向配置两排以上受力钢筋时钢筋的排距 梁、柱 2 受力钢筋间距 板、墙 基础 3 箍筋间距 梁、柱 4 保护层厚度 板、墙 基础

现浇水泥混凝土结构允许偏差 表7.3.8-5 序项 目 允许偏差 学习文档 仅供参考

允许偏差〔mm〕 范围 每 个 构 件 或 构 筑 物 点数 2 2 2 4 5 检验方法 ±5 ±10 ±10 ±20 ±20 ±5 ±3 ±10 用尺量 在任意一个断面量取每根钢筋间距最大偏差值,计1点 用尺量 5 用尺量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号 1 2 混凝土抗压强度 混凝土抗渗 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必须符合GBJ82的规定 范围 每台班 点数 1组 1组〔6块〕 符合标准规定 符合GBJ82的规定 用经纬仪测量,纵横向各计1点 用水准仪测量 用尺量 用尺量 用尺量 用尺量 用垂线或经纬仪测量 用尺量麻面总面积 用尺量 3 4 5 轴线位移 各部位高程 构筑物尺寸(mm) 构筑物厚长、宽或直径 <200 200~600 >600 20mm ±20mm 每 0.5%且不大于50mm ±5mm ±10mm ±15mm 15mm 每侧不得超过该面积的1% 10mm 每件(孔) 个 构 筑 物 2 2 2 4 4 4 4 6 度 〔mm〕 7 墙面垂直度 8 9 麻面 预埋件、预留孔位移 1 1 7.4 装饰工程

7.4.1 装饰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命令淘汰的材料。

7.4.2 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进行验收。材料包装应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进口产品应按规定进行商品检验。

7.4.3 抹灰前基层外表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应洒水润湿。

7.4.4 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外表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7.4.5 各抹灰层之间及抹灰层与基体之间必须粘接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和裂缝。 7.4.6 装饰工程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4.6的规定

装饰抹灰的允许偏差 表7.4.6 序号 1 2 3 项 目 立面垂直度 外表平整度 阳角方正 允许偏差〔mm〕 检验频率 点数 4 4 每角1点 检验方法 用2m垂直检测尺检查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用直角检测尺检查 水刷石 斩假石 千粘石 假面砖 范围 5 3 3 4 3 3 5 5 4 5 4 4 每 个 构 筑 学习文档 仅供参考

4 分格条〔缝〕直线度 墙裙、勒脚上口直线度 3 3 3 3 物 4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5 3 3 — — 4 7.4.7 饰面砖的品种、规格、图案、颜色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7.4.8 饰面砖粘贴工程的找平、防水、粘结和勾缝材料及施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工程技术标准的规定。

7.4.9 饰面砖粘贴必须牢固。

7.4.10 满粘法施工的饰面砖工程应无空鼓、裂缝。 7.4.11 饰面砖工程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4.11的规定

饰面砖粘贴的允许偏差 表7.4.11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频率 点数 各4点 每 个 构 筑 物 各4点 每角1点 各4点 各4点 各4点 检验方法 用2m垂直检测尺检查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用直角检测尺检查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用钢直尺检查 外墙面砖 内墙面砖 范围 3 4 3 3 1 1 2 3 3 2 0.5 1 1 立面垂直度 2 外表平整度 3 阴阳角方正 4 接缝直线度 5 接缝高低差 6 接缝宽度 7.5 水池防水工程

7.5.1 水池防水工程所使用的防水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7.5.2 在防水施工期间,应注意的问题包括:

1. 地下水位应降低到防水工程底部最低标高以下,不得小于300mm,直至防水工程全部完成为止。 2. 基坑周围的地面水必须排除或控制,不得流入基坑。

3. 基坑中不应积水,如有积水,应予以排除,严禁带水或泥浆进行防水工程施工。

4. 施工前,按工艺标准及设计要求,编制相应的施工方案;施工期间各工种应相互协调,密切配合,施工完成后,应注意成品保护,不应损坏。

5. 对有电器设备的水池工程及地下结构,在防水层施工时应将电源临时切断,或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6. 对施工照明用电应将电压降至36v以下,使用电开工具应采取安全措施。

7.5.3 采用水泥砂浆防水层施工时,基层外表应平整、坚实、粗糙、清洁,刚性多层〔五皮式〕水泥砂浆防水层要求外表充分湿润,无积水。掺有机硅防水剂、阳离子氯丁胶乳防水剂水泥砂浆和涂膜防水层,要求基层干燥。

7.5.4 采用地下沥青油毡卷材防水层施工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基层应牢固,外表洁净、平整,阴阳角处呈圆弧形或钝角,冷底子油涂布均匀,无漏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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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铺贴方法和搭接、收头应符合施工及验收标准的规定,粘结牢固紧密,接缝封严,无损伤、空鼓等缺陷。

3. 卷材防水层的保护层应粘结牢固,结合密实,厚度均匀一致。 7.5.5 采用地下改性沥青油毡〔SBS〕防水层施工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基层应平整,无空鼓、起砂,阴阳角应呈圆弧形或钝角。 2. 改性沥青胶粘剂涂刷应均匀,不得有漏刷、透底和麻点等现象。

3. 卷材防水铺附加层的宽度应符合标准要求;分层的接头搭接宽度应符合标准的规定,收头应嵌牢固。 4. 卷材粘结应牢固,无空鼓、损伤、滑移翘边、起泡、皱折等缺陷。

7.5.6 采用地下高分子合成〔三元乙丙〕橡胶防水卷材防水层施工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卷材防水层的基层应牢固,平整,阴阳角处呈圆弧形或钝角,外表洁净;底胶涂刷均匀,无漏涂、透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 卷材防水层铺贴构造和搭接、收头粘贴牢固严密,无损伤、空鼓等缺陷。 3. 卷材防水层的保护层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做法。

7.5.7 采用地下聚氨酯防水涂料冷作业施工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1. 涂膜防水材料及加层玻璃布性能必须符合设计和有关标准规定,并有产品合格证、试验报告。 2. 涂膜防水层及其局部应加强的变形缝、预埋管件处、阴阳角部位的做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标准的规定,不得渗漏水。

7.5.8 地下结构物的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等细部构造,应采用止水带、遇水膨胀胶腻子止水条等高分子防水材料和接缝密封材料。

7.5.9 地下结构物的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等细部构造的施工应符合GB50208-2002《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7.5.10 水池防水工程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5.10的规定

水池防水工程允许偏差 表7.5.10 序号 1 2 3 项目 水泥砂浆防水层厚度 卷材搭接宽度 涂料层厚度 允许偏差 ≥85%设计厚度 -10mm ≥80%设计厚度 检验频率 范围 100㎡ 100㎡ 100㎡ 点数 3 3 3 检验方法 尺量检查 尺量检查 尺量检查 7.6 水池满水试验

7.6.1 位于水池底板以下的管道,应经验收合格后再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7.6.2 水池施工完毕必须进行满水试验。在满水试验中并应进行外观检查,不得有漏水现象。水池渗水量按池避和池底的浸湿总面积计算,钢筋混凝土水池不得超过2L/㎡·d;砖石砌体水池不得超过3L/㎡·d;试验方法应符合本标准附录三的规定。

7.6.3 水池满水试验应在以下条件下进行:

1. 池体的混凝土或砖石砌体的砂浆已到达设计强度;

2. 现浇钢筋混凝土水池的防水层、防腐层施工以及回填土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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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水池施加预应力以后,保护层喷涂以前; 4. 砖砌水池防水层施工以后、石砌水池勾缝以后; 5. 砖石水池满水试验与填土工序的先后安排符合设计规定。

7.6.4 满水试验合格后,应及时进行池璧外的各项工序及回填土方,池顶亦应及时均匀对称地回填。 7.6.5 水池满水试验应填写试验记录,试验方法和格式应符合本标准附录二的规定。

8 假 山 工 程

8.1 基坑开挖

8.1.1 在基坑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地质资料和地下水位对基坑开挖的影响,确定基坑开挖的围护方案,以保证基坑顺利进行。

8.1.2 当地质条件良好,土质均匀且地下水位低于基坑〔槽〕底面标高时,挖土深度在以下范围内可不加支撑。

砂土和沙砾石 1.0m 亚砂土和亚粘土 1.25m 粘土 1.5m

8.1.3 当基槽必须设置坑壁支撑时,应根据开挖深度、土质条件、地下水位、施工时间长短、施工季节和当地气象条件、施工方法与相邻建〔构〕筑物等情况进行设计和选择。一般上述条件均有利于施工时,可采用断续垂直支撑、断续水平支撑和连续垂直支撑、连续水平支撑等方法,当深度较大和土质复杂时,必须选择有效的深基坑支护技术。

8.1.4 基坑〔槽〕挖土深度不得超过设计基底标高。如个别地方挖超,应用砂、碎石填补夯实。在天然地基或重要部位超挖时,应采用经设计单位同意的补填方法去填补。

8.1.5 采用天然地基的基础,挖至基坑〔槽〕底时,应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进行验槽,必要时质监部门参加。

8.1.6 基坑〔槽〕的土方完成后应排干积水和清底,及时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8.1.7 基坑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1.7的规定

基坑允许偏差 表8.1.7 序号 项 目 允许偏差 检查频率 范围 点数 4 检验方法 用经纬仪测量纵横向各计2点 用水准仪测量 用尺量,每边各计1点 1 轴线位移 土方 石方 50mm ±30mm ±100mm 不小于规定 2 基底高程 每座 5 3 基坑尺寸 4 学习文档 仅供参考

4 基坑边坡 不陡于规定 4 用坡度尺检验,每边各计1点。 8.2 垫层、基础

8.2.1 垫层使用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进场前应按要求进行试验,经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8.2.2 垫层材料摊铺应均匀一致,无粗细颗粒分现象。

8.2.3 分段施工时,接槎处应做成斜坡,每层接槎处的水平距离应错开0.5-1.0米,并充分压〔夯〕实。 8.2.4 采用混凝土基础时,所先用的水泥、骨料、水、外加剂等必须符合施工标准和有关标准的规定;假设选用商品混凝土,应有出厂合格证明书。

8.2.5 基础混凝土应有按标准定组数的28d标养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8.2.6 浇筑混凝土时,应经常注意观察模板、支架、管道和预埋件有无走动情况。当发现有变形、位移时,应立即停止浇筑,并及时处理好,再继续浇筑。 8.2.7 垫层、基础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2.7的规定

垫层、基础允许偏差 表8.2.7

序号 项 目 允许偏差〔mm〕 0 -15 ±10 ±15 检验频率 范围 高程 中线每侧宽度 厚度 15m 15m 15m 点数 1 2 1 1组 1 1 2 1 用水准仪测量 用尺量每侧计1点 用尺量 按相关规定检验 用水准仪测量 用尺量 用尺量每侧计1点 用尺量蜂窝麻面总面积 检验方法 1 垫层 混凝土抗压强度 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每台班 高程 2 基础 厚度 中线每侧宽度 蜂窝麻面面积 8.3 假山叠石工程

±10 -10mm ±10mm 1% 15m 15m 15m 15m 8.3.1 假山叠石工程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截面必须符合结构需要。

8.3.2 假山叠石必须符合使用安全,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符合造型艺术质量。

8.3.3 假山叠石块面重量的比例应符合以下规定〔室内、屋顶除外〕:叠石用料的数量单块>200kg的应>70%,>50kg应>20%。

8.3.4 叠石堆叠应符合以下规定〔含孤赏石〕:

1. 堆叠搭接处冲洗应基本清洁,石料放置应稳固。

2. 叠石堆置纹理基本一致,假山石料应坚实不得有明显的裂缝、损伤、剥落现象,搭接嵌缝应使用高标号水泥砂浆勾嵌缝,砂浆宽度3~4cm,基本平直光滑。色泽与假山石基本相似。 8.4 假山瀑布

8.4.1 瀑布应符合设计要求,出水口应和顺,水流不应漏渗其它叠石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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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驳岸与护坡

8.5.1 所选用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进场前应按要求进行试验,经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8.5.2 采用浆砌块石施工时驳岸时,砌体砂浆必须嵌填饱满密实,灰缝应整齐均匀,缝宽符合设计要求,勾缝不得有空鼓、脱落;砌体分层砌筑必须错缝,其相交处的咬扣必须紧密;沉降缝必须直顺贯穿,预埋件、泄水孔、反滤层、防水设施等必须符合设计标准的要求。 8.5.3 驳岸与护坡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5.3的规定

驳岸与护坡允许偏差 表8.5.3 序号 1 2 3 4 5 6 7 允许偏差 项 目 浆砌块石 驳岸 砂浆强度 断面尺寸 顶面高程 轴线位移 墙面垂直度 墙面平整度 麻面 预埋件、 预留孔位移 护坡 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 驳岸 检验频率 范围 (m) 15 15 15 15 15 15 检验方法 点数 2 2 2 2 2 两侧 各1点 1 见注 用尺量宽度上下各1点 用水准仪测量 用经纬仪测量 用检测尺检验 用2m尺检验 尺量检验 平均值不低于设计规定 不小于设计规定 ±15mm 25mm 0.5%H且≤20 20mm 不陡于设计规定 0.5%H且不大于50mm ±15mm 20mm 15mm 5mm 每侧不得超过总面积的1% 10mm 8 每孔 尺量检验 注:①表中H为构筑物高度.单位:mm;

②每个构筑物或每50立方米砌体中制作试块一组〔6块〕。如砂浆配合比变更时,也应制作试块; ③砂浆强度:砂浆试块的平均强度不低于设计规定,任意一组试块的强度最低值不低于设计规定的85%。

9 小 品 工 程

9.1 基坑开挖

9.1.1 在基坑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地质资料和地下水位对基坑开挖的影响,确定基坑开挖的围护方案,以保证基坑顺利进行。

9.1.2 当地质条件良好,土质均匀且地下水位低于基坑〔槽〕底面标高时,挖土深度在以下范围内可不加支撑。

砂土和沙砾石 1.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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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砂土和亚粘土 1.25m 粘土 1.5m

9.1.3 当基槽必须设置坑壁支撑时,应根据开挖深度、土质条件、地下水位、施工时间长短、施工季节和当地气象条件、施工方法与相邻建〔构〕筑物等情况进行设计和选择。一般上述条件均有利于施工时,可采用断续垂直支撑、断续水平支撑和连续垂直支撑、连续水平支撑等方法,当深度较大和土质复杂时,必须选择有效的深基坑支护技术。

9.1.4 基坑〔槽〕挖土深度不得超过设计基底标高。如个别地方挖超,应用砂、碎石填补夯实。在天然地基或重要部位超挖时,应采用经设计单位同意的补填方法去填补。

9.1.5 采用天然地基的基础,挖至基坑〔槽〕底时,应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进行验槽,必要时质监部门参加。

9.1.6 基坑〔槽〕的土方完成后应排干积水和清底,及时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9.1.7 基坑开挖允许偏差应符合表9.1.7的规定

基坑开挖允许偏差 表9.1.7 序号 1 2 3 4 项 目 轴线位移 基底高程 土方 石方 允许偏差 50mm ±30mm ±100mm 不小于规定 不陡于规定 每座 检查频率 范围 点数 4 5 4 4 检验方法 用经纬仪测量纵横向各计2点 用水准仪测量 用尺量,每边各计1点 用坡度尺检验,每边各计1点 基坑尺寸 基坑边坡 9.2 垫层、基础

9.2.1 垫层使用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进场前应按要求进行试验,经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9.2.2 垫层材料摊铺应均匀一致,无粗细颗粒分现象。

9.2.3 分段施工时,接槎处应做成斜坡,每层接槎处的水平距离应错开0.5-1.0米,并充分压〔夯〕实。 9.2.4 采用混凝土基础时,所先用的水泥、骨料、水、外加剂等必须符合施工标准和有关标准的规定;假设选用商品混凝土,应有出厂合格证明书。

9.2.5 基础混凝土应有按标准定组数的28d标养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9.2.6 浇筑混凝土时,应经常注意观察模板、支架、管道和预埋件有无走动情况。当发现有变形、位移时,应立即停止浇筑,并及时处理好,再继续浇筑。 9.2.7 垫层、基础允许偏差应符合表9.2.7的规定

垫层、基础允许偏差 表9.2.7 序号 1 垫 层 项 目 允许偏差〔mm〕 0 -15 检验频率 范围 高程 15m 点数 1 用水准仪测量 检验方法 学习文档 仅供参考

中线每侧宽度 厚度 混凝土抗压强度 基 础 高程 厚度 中线每侧宽度 蜂窝麻面面积 9.3 小品制安工程

±10 ±15 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10 -10 ±10 1% 15m 15m 每台班 15m 15m 15m 15m 2 1 1组 1 1 2 1 用尺量每侧计1点 用尺量 按相关规定检验 用水准仪测量 用尺量 用尺量每侧计1点 用尺量蜂窝麻面总面积 2 9.3.1 小品制作所用材料,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9.3.2 产品组装后的整体外形,必须与设计和建设单位认定的最后放大样稿一致。 9.3.3 产品整体形象应线条流畅,浮雕图案、文字应清晰准确,字体应符合图样规定。 9.3.4 产品型面走向等细则在宏观上应与样稿的型面相符。

9.3.5 对产品外表色泽或需镀金、贴金和保留原雕塑外表效果的产品,甲乙双方应商定具体验收方法等条款。 9.3.6 对焊接结构的产品,其焊缝外表不得有裂纹、焊瘤、烧穿、弧坑等缺陷。

9.3.7 室外安放的高度超过6米的产品,应根据现场地形、当地年平均落雷次数考虑是否设避雷装置。如确定敷设,则其技术要求应符合GB50057-94《建筑物防雷设计标准》的规定。 9.3.8 小品制安工程检查数量和检查方法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资料和观察检查。

10 游道、广场工程

参照执行CJJ 1—90《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1 建筑工程

参照执行 GB 50202—2002等《建筑工程施工验收标准》

12 仿古建筑工程

参照执行CJJ70-96《古建筑修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南方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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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一

园林工程施工及竣工验收用表

园林工程施工技术资料项目主要统一规定表格表式目录

序号 一 二 1 2 3 4 5 6 7 8 9 10 三 1 2 3 4 5 6 7 8 9 10 表格编号 施管表1 绿表1 绿表2 绿表3 绿表4 绿表5 绿表6 绿表7 绿表8 绿表9 绿表10 水表1 水表2-1 水表2-2 水表3-1 水表3-2 水表3-3 水表3-3-1 水表3-3-2 水表3-3-3 水表3-3-4 表 格 名 称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 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用表 种植材料和播种材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种植土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种植穴、槽的挖掘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苗木运输和假植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苗木种植前的修剪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树木种植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大树种植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草坪、花卉、地被种植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运动型草坪种植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屋顶绿化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水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用表 水景工程基坑开挖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水景工程垫层、基础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水景工程混凝土设备基础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水景工程池体砌石结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水景工程池体砌砖结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水景工程现浇水泥混凝土结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水景工程现浇水泥混凝土整体结构模板加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水景工程现浇水泥混凝土结构钢筋加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水景工程现浇水泥混凝土结构钢筋网片和骨架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水景工程现浇水泥混凝土结构钢筋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备注 学习文档 仅供参考

11 12 13 四 1 2 3 4 5 五 1 2 3 六 七 八 九 十 十一 水表4-1 水表4-2 水表5 山表1 山表2 山表3 山表4 山表5 品表1 品表2 品表3 质表1 质表2 质表3 质表4 质表5 质表6

水景工程装饰抹灰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水景工程饰面砖粘贴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水景工程水池防水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假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用表 假山工程基坑开挖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假山工程垫层、基础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假山叠石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假山瀑布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假山工程驳岸与护坡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小品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用表 小品工程基坑开挖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小品工程垫层、基础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小品制安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园林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绿化工程实测实量检查记录 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学习文档 仅供参考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

施管表1

开工日期: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检查结论: 总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学习文档 仅供参考

项 目 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责任制 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 分包方资质与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施工图审查情况 地质勘查资料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审批 施工技术标准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搅拌站及计量设置 现场材料、设备存放与管理 项目经理 施工许可证号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技术负责人 内 容 种植材料和播种材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绿表1

编号: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树种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1 主控项目 3 露地栽培花卉的规定 4 5 1 一般项目 2 3 4 5 水生植物的规定 铺栽草坪的规定 乔木 灌木 球类 草坪地被 花苗 结论意见: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结论意见: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学习文档 仅供参考

验收部分 种植数量 项目经理 分包项目经理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表4.1.3-1相应的允许偏差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记录 种植材料 出圃苗木的规定 4.1.2-1 4.1.2-2 4.1.2-3 4.1.2-5 4.1.2-6 2 种植土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绿表2

编号: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树种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主控项1 2 化验分析土壤理化性质 检查地形整形 与附属构筑物相接 杂物含量 有效土层厚度 栽植土块径 地形相对标高 栽植土与侧石高差 4.2.2-1 4.2.2-2 4.2.2-3 4.2.3-1 4.2.3-2 4.2.3-3 4.2.3-3 4.2.3-3 验收部位 种植数量 项目经理 分包项目经理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记录 目 3 1 一般项2 3 目 4 5 结论意见: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结论意见: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学习文档 仅供参考

种植穴、槽的挖掘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绿表3

编号: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树种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序号 1 2 3 4 5 6 7 项 目 种植穴、槽定位放线 种植穴、槽规格 种植穴槽施肥 种植穴槽尺寸 标准条号 3.3.2 3.3.3 3.3.5 3.3.7 结论意见: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结论意见: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学习文档 仅供参考 验收部位 种植数量 项目经理 分包项目经理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记录 苗木运输和假植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绿表4

编号: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树种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序号 1 2 3 4 5 6 7 8 项 目 起吊要求 土球苗木运输要求 裸根乔木运输要求 花灌木运输要求 竹类运输要求 裸根苗木种植要求 标准条号 3.5.3 3.5.4 3.5.5 3.5.6 3.5.7 3.5.8 结论意见: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结论意见: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学习文档 仅供参考

验收部位 种植数量 项目经理 分包项目经理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记录 苗木种植前的修剪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绿表5

编号: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树种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序号 1 2 3 4 5 6 7 8 项 目 乔木类修剪要求 灌木及藤蔓类修剪要求 苗木修剪质量要求 结论意见: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结论意见: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学习文档 仅供参考 标准条号 3.6.2 3.6.3 3.6.4 验收部位 种植数量 项目经理 分包项目经理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记录 树木种植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绿表6

编号: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树种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序号 1 项 目 种植质量 定位放样 树木2 种植要求 穴、槽尺寸 裸根树木种植 培土、浇水 支撑 种植顺序 岩缝间种植 修剪 3 种植穴排水 标准条号 3.7.2 3.7.3-1 3.7.3-2 3.7.3-3 3.7.3-4 3.7.3-5 3.7.3-6 3.7.3-7 3.7.3-8 3.7.5 3.7.7 结论意见: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结论意见: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学习文档 仅供参考

验收部位 种植数量 项目经理 分包项目经理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4 种植后浇水、支撑、固定要求 5 6 大树种植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绿表7

编号: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树种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序号 项 目 定位放样 树木1 种植要求 姿态和生长势 包扎或装箱 土球和裸根树系 吊装和运输 培土、浇水 支撑 修剪 2 3 4 6 建立大树移植技术档案 结论意见: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结论意见: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学习文档 仅供参考 标准条号 3.8.4-1 3.8.4-2 3.8.4-3 3.8.4-4 3.8.4-5 3.8.4-6 3.8.4-7 3.8.4-8 3.8.6 验收部位 种植数量 项目经理 分包项目经理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草坪、花卉、地被种植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绿表8

编号: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树种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序号 1 2 3 4 5 6 7 项 目 草坪种植类型选择要求 草坪播种要求 草坪混播要求 铺设草块要求 花卉起苗要求 花卉种植顺序 水生花卉水深要求 标准条号 3.9.1 3.9.2 3.9.3 3.9.6 3.9.8 3.9.11 3.9.17 验收部位 种植数量 项目经理 分包项目经理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结论意见: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结论意见: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学习文档 仅供参考

运动型草坪种植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绿表9

编号: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树种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序号 1 2 3 4 5 6 7 8 项 目 基本要求 栽植土要求 草密度要求 栽植土层深度 修剪高度 结论意见: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结论意见: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学习文档 仅供参考

验收部位 种植数量 项目经理 分包项目经理 标准条号 3.10.2 3.10.3 3.10.4 3.10.6 3.10.6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屋顶绿化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绿表10

编号: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树种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序号 1 2 3 4 6 7 8 项 目 种植要求 屋面防水 种植土滤水 绿化工程 结论意见: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结论意见: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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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部位 种植数量 项目经理 分包项目经理 标准条号 3.11.1 3.11.4 3.11.4 3.11.4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水景工程基坑开挖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水表1

编号: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序号 1 2 3 4 项 目 坑壁支撑 地基验槽 排水和清底 轴线位移 土方 石方 标准条号或允许偏差 6.1.3 6.1.4~6.1.5 6.1.6 50mm ±30mm ±100mm 不小于设计规定 不陡于设计规定 结论意见: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结论意见: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 结 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学习文档 仅供参考

验收部位 项目经理 分包项目经理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5 基底高程 6 7 基坑尺寸 基坑边坡 水景工程垫层、基础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水表2

编号: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序号 项目 材料要求 摊铺要求 垫层 接槎要求 高程 中线每侧宽度 厚度 材料要求 混凝土浇注要求 基础 混凝土抗压强度 高程 厚度 中线每侧宽度 蜂窝麻面面积 标准条号或允许偏差 6.2.1 6.2.2 6.2.3 0 -15mm ±10mm ±15mm 6.2.4 6.2.6 符合设计要求 ±15mm -10mm ±10mm ≤1% 结论意见: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结论意见: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学习文档 仅供参考

验收部位 项目经理 分包项目经理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 记录 1 2 水景工程混凝土设备基础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水表3

编号: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序号 1 2 3 4 6 项 目 材料要求 混凝土浇注要求 混凝土抗压强度 坐标位移 不同平面的标高 平面外形尺寸 凸台上平面外形尺寸 标准条号或允许偏差 6.2.4 6.2.6 不小于设计规定 ±20mm 0 -20mm ±20mm 0 -20mm 20mm 0 5mm 10mm 5mm 10mm 〔顶部〕+20mm -0mm ±2mm ±5mm +20mm -0mm 10mm +20mm -0mm ±5mm 验收部位 项目经理 分包项目经理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 记录 7 凹穴尺寸 平面平整度 垂直度 全高 预埋地脚螺栓 标高 中心距 中心线位移 11 预埋地脚螺栓孔 深度尺寸 孔铝垂线 预埋活动12 地脚螺栓锚板 中心线位移 标高 每米 全长 每米 9 8 10 学习文档 仅供参考

带螺纹孔锚板平整度 带槽锚板平整度 结论意见: 施工单位检查 评定结果 2mm 5mm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结论意见: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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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景工程池体砌石结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水表4

编号: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序号 1 项 目 材料要求 砂浆抗压强度 标准条号或允许偏差 6.3.1 平均值不低于设计规定 +20mm -10mm ±15mm 15mm 0.5%H≤30mm 30mm 不陡于设计规定 结论意见: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结论意见: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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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部位 项目经理 分包项目经理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 记录 砌2 石结构 断面尺寸 顶面高度 轴线位移 墙面垂直度 平整度 墙面坡度 3 水景工程池体砌砖结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水表5

编号: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序号 1 项 目 材料要求 砂浆抗压强度 轴线位移 砌2 砖结构 断面尺寸 墙面垂直度 墙柱外表平整度 预埋件、预留孔位移 3 结论意见: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结论意见: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标准条号或允许偏差 6.3.1 平均值不低于设计规定 20mm 0.5%L〔D〕 5mm 清水墙5mm 混水墙8mm 5mm 验收部位 项目经理 分包项目经理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 记录 学习文档 仅供参考

水景工程现浇水泥混凝土结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水表6

编号: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序号 1 2 3 4 5 6 项 目 材料要求 混凝土抗压强度 混凝土抗渗 轴线位移 各部位高程 构筑物尺寸〔mm〕 构筑物厚度(mm) 长、宽或直径 <200 6 200~600 >600 7 8 9 墙面垂直度 麻面 预埋件、预留孔位移 结论意见: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结论意见: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学习文档 仅供参考

验收部位 项目经理 分包项目经理 标准条号或允许偏差 6.3.1 不小于设计规定 必须符合GBJ82的规定 20mm ±20mm 0.5%且不大于50mm ±5mm ±10mm ±15mm 15mm 每侧不得超过该面积的1% 10mm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 记录 水景工程现浇水泥混凝土整体结构模板加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水表7

编号: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序号 1 项 目 相邻两板外表高低差 外表平整度 垂直度 刨光模板、钢模 不刨光模板 刨光模板、钢模 2 3 不刨光模板 墙、柱 基础 4 模内尺寸 梁、板、墙、柱 基础 5 轴线位移 墙 梁、柱 6 预埋件、预留孔位移 结论意见: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结论意见: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学习文档 仅供参考

验收部位 项目经理 分包项目经理 标准条号或允许偏差 2mm 4mm 3mm 5mm 0.1%H且不大于6 +10mm -20mm +3mm -8mm 15mm 10mm 8mm 10mm 施工单位检查 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 记录 水景工程现浇水泥混凝土结构钢筋加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水表8

编号: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序号 1 2 项 目 冷拉率 受力钢筋成型长度 弯起点位置 3 弯起钢筋 弯起点高度 标准条号或允许偏差 不大于设计规定 +5mm -10mm ±20mm 0 -10mm 0 -5mm 验收部位 项目经理 分包项目经理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 记录 4 5 6 7 箍筋尺寸 结论意见: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结论意见: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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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景工程现浇水泥混凝土结构钢筋网片和骨架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水表9

编号: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序号 1 2 项 目 网的长度 骨架的长度 标准条号或允许偏差 ±10m +5mm -10mm 0 -10mm ±10mm 验收部位 项目经理 分包项目经理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 记录 3 4 5 6 骨架的宽、高度 网眼尺寸及骨架箍筋间距 结论意见: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结论意见: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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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景工程现浇水泥混凝土结构钢筋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水表10

编号: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序号 1 项 目 顺高度方向配置两排以上受力钢筋时的排距 梁、柱 2 受力钢筋间距 板、墙 基 础 3 箍筋间距 梁、柱 4 保护层厚度 板、墙 基 础 5 6 结论意见: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结论意见: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学习文档 仅供参考 标准条号或允许偏差 验收部位 项目经理 分包项目经理 施工单位检查 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 记录 ±5mm ±10mm ±10mm ±20mm ±20mm ±5mm ±3mm ±10mm 水景工程装饰抹灰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水表11

编号: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序号 1 2 3 4 项 目 材料要求 基层外表 操作要求 层粘结及面层质量 立面垂直度 外表平整度 4 阳角方正 分格条〔缝〕直线度 墙裙、勒脚上口直线度 标准条号或允许偏差 6.4.1~6.4.2 6.4.3 6.4.4 6.4.5 水刷石 斩假石 干粘石 假面砖 5mm 3mm 3mm 3mm 3mm 4mm 3mm 3mm 3mm 3mm 5mm 5mm 4mm 3mm — 5mm 4mm 4mm 3mm — 验收部位 项目经理 分包项目经理 施工单位检查 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记录 结论意见: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结论意见: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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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景工程饰面砖粘贴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水表12

编号: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序号 1 2 3 4 项 目 材料要求 粘贴材料 粘贴 满粘法施工 5 6 7 8 立面垂直度 外表平整度 阴阳角方正 接缝直线度 结论意见: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结论意见: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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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部位 项目经理 分包项目经理 标准条号或允许偏差 6.4.7 6.4.8 6.4.9 6.4.10 外墙面砖 3mm 4mm 3mm 3mm 内墙面砖 2mm 3mm 3mm 2mm 施工单位检查 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记录 水景工程水池防水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水表13

编号: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序号 1 2 3 4 5 6 项目 材料要求 施工要求 细部做法 水泥砂浆防水层厚度 卷材搭接宽度 涂料层厚度 标准条号或允许偏差 6.5.1 6.5.2 6.5.3~6.5.9 ≥85%设计厚度 -10mm ≥80%设计厚度 结论意见: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验收部位 项目经理 分包项目经理 施工单位 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结论意见: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学习文档 仅供参考

假山工程基坑开挖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山表1

编号: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序号 1 2 3 4 项 目 坑壁支撑 地基验槽 排水和清底 轴线位移 土方 石方 标准条号或允许偏差 7.1.3 7.1.4~7.1.5 7.1.6 50mm ±30mm ±100mm 不小于设计规定 不陡于设计规定 结论意见: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结论意见: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学习文档 仅供参考

验收部位 项目经理 分包项目经理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记录 5 基底高程 6 7 基坑尺寸 基坑边坡 假山工程垫层、基础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山表2

编号: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序号 项 目 材料要求 摊铺要求 垫层 接槎要求 高程 中线每侧宽度 厚度 材料要求 混凝土浇注要求 基础 混凝土抗压强度 高程 厚度 中线每侧宽度 蜂窝麻面面积 结论意见: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结论意见: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学习文档 仅供参考

验收部位 项目经理 分包项目经理 标准条号或允许 偏差 7.2.1 7.2.2 7.2.3 0 -15mm ±10mm ±15mm 7.2.4 7.2.6 符合设计要求 ±15mm -10mm ±10mm ≤1% 施工单位 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记录 1 2 假山叠石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山表3

编号: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序号 1 2 3 4 5 6 项 目 叠石要求 施工要求 结论意见: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结论意见: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标准条号或允许偏差 7.3.1~7.3.3 7.3.4 验收部位 项目经理 分包项目经理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学习文档 仅供参考

假山瀑布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山表4

编号: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序号 1 2 3 4 5 6 项 目 符合设计要求 结论意见: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结论意见: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标准条号或允许偏差 7.4.1 验收部位 项目经理 分包项目经理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学习文档 仅供参考

假山工程驳岸与护坡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山表5

编号: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验收部位 项目经理 分包项目经理 项 目 标准条号或允许偏差 材料要求 浆砌块石施工要求 砂浆强度 断面尺寸 顶面高程 轴线位移 墙面垂直度 墙面平整度 麻 面 预埋件、预留孔位移 浆砌块石 驳岸 7.5.1 7.5.2 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 驳岸 护坡 平均值不低于设计规定 不小于设计规定 ±15mm 25mm 0.5%H≤20 20mm 不陡于设计规定 0.5%H 且不大于50mm ±15mm 20mm 15mm 5mm 每侧不得超过 总面积的1% 10mm 10 结论意见: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结论意见: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学习文档 仅供参考 小品工程基坑开挖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品表1

编号: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序号 1 2 3 4 项 目 坑壁支撑 地基验槽 排水和清底 轴线位移 土方 石方 标准条号或允许偏差 8.1.3 8.1.4~8.1.5 8.1.6 50mm ±30mm ±100mm 不小于设计规定 不陡于设计规定 结论意见: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结论意见: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学习文档 仅供参考

验收部位 项目经理 分包项目经理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记录 5 基底高程 6 7 基坑尺寸 基坑边坡 小品工程垫层、基础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品表2

编号: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序号 项 目 材料要求 摊铺要求 垫层 接槎要求 高 程 中线每侧宽度 厚 度 材料要求 混凝土浇注要求 基础 混凝土抗压强度 高 程 厚 度 中线每侧宽度 蜂窝麻面面积 结论意见: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结论意见: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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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部位 项目经理 分包项目经理 标准条号或允许 偏差 8.2.1 8.2.2 8.2.3 0 -15mm ±10mm ±15mm 7.2.4 7.2.6 符合设计要求 ±15mm -10mm ±10mm ≤1%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记录 1 2 小品制安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品表3

编号: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序号 1 2 3 4 5 6 项 目 材料要求 组装外形 产品形象 产品型面 焊接要求 避雷装置 结论意见: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标准条号或允许偏差 8.3.1 8.3.2 8.3.3 8.3.4 8.3.6 8.3.7 验收部位 项目经理 分包项目经理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结论意见: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学习文档 仅供参考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质评表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序号 1 2 3 4 5 6 7 说明: 检 查 结 论 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 将分项工程名称填写具体河检验批表的名称一致;

2. 检验批逐项填写,并注明部位、区段,以便检查是否有没有检查到的部位; 3. 由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和该专业的监理工程师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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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专业类型 项目经理 分包单位负责人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检验批数 项目技术负责人 分包项目经理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检验批部位、区段 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质评表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技术部门 负责人 分包单位 负责人 检验批数 专业类型 质量部门技术负责人 分包技术 负责人 2

分包单位 序号 分1 2 3 4 5 6 7 2 3 4 验收单位 分包单位 施工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填表说明:

1. 分部工程填写要具体;

分项工程名称 质量控制资料 验收意见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 1 项工程 安全和功能检验(检测)报告 观感质量验收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项目专业负责人: 年 月 日 2. 分项工程填写要是全部分项工程,并写明检验批的数量;

3. 资料审查要按子分部工程分别检查,要按层次进行,并判断其能否到达完整的要求;判定到达3、4项要求施工单位填写“合格”,监理单位填写“同意验收”,并将资料附在后面; 4. 安全和功能抽查,每项检测由单项报告,其结果能到达设计要求; 5. 观感质量验收按单位工程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并附评价表; 6. 各单位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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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质评表

工程名称 序号 项 目 绿 化 工 程 树 木 栽 植 土 外观〔土色及紧密度〕 地形〔平整度、造型和排水坡度〕 杂物 边口线〔与道路、挡土侧石〕 放样定位、定向及排列 培土 垂直度、支撑和裹杆 修剪 姿态和生长势 病虫害 成活率 放样定位及排列 灌 木 姿态和生长势 修剪 病虫害 成活率 草坪 、 花卉 、 地被 水 景 工 程 假 山 工 草坪平整与清洁 草坪积水 均匀与协调 长势 成活率 池体外露面 变形缝 细部 防水层 石料搭配比例 冲洗清洁 嵌缝 稳固 预埋设施 学习文档 仅供参考

3

施工单位 抽查质量状况 质量评价 好 一般 差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1 2 3 4 1 2 3 4 5 6 7 8 9 1 2 3 4 5 程 瀑布 孤赏石 艺术造型 使用安全 小 品 工 程 拼焊接 稳固 型面走向 外表色泽 整体外形 检 查 结 论 总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质量评价为差的项目,应进行返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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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工程实测实量检查记录

质评表4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树种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序号 允许偏差 〔mm〕 ±50 ±50 30 20 -5 -10 实测频率 范围 20 20 20 +200 -20 10株 10株 点数 1 1 1 1 1 1 验收部位 种植数量 项目经理 分包项目经理 各实测点偏差值 1 2 3 4 5 6 7 应检点数 合格点数 实测项目 合格率〔%〕 1 2 3 行道树行间距 整齐度 行株距 行道树直顺度 行道树分支点高 <5cm 5~4 乔木胸径 10cm 11~20cm >20cm ≥-20 -30 +300 -100 -100 -30 -50 10株 10株 20株 1 1 1 5 灌木高度 100cm <100cm <5cm 5~20株 20株 20株 1 1 1 6 球类高度 10cm 11~20cm >20cm -100 -200 ≥设计规定 20株 20株 3㎡或10m 1 1 1 7 草坪、地被尺寸 学习文档 仅供参考

8 花苗尺寸 ≥设计规定 20株 1 施工自评结论: 工程技术负责人: 盖章 监理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年 月 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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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质评表

工程名称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1 2 3 4 5 6 出 组 织 管 理 文 件 项目 中标通知书 施工合同、协议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工程定位测量、放线记录 施工组织设计及审批表 工程开工报告 工程停工报告 工程复工报告 工程完工报告 施工日志 施工总结 工程竣工报告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勘查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质量保修书 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书 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 工程竣工验收会议纪要 工程数量签认表 工程决算 照片及影像资料 工程竣工图 其它应归档的资料 介质土出厂合格证明及试验报告 绿肥料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化进滇植物检疫证 工程 种子合格证 资料名称 施工单位 份数 核查意见 5

核查人 其它辅助生长剂〔素〕合格证、试验报告 杀虫药剂合格证、试验报告 学习文档 仅供参考

7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 2 厂 合 格 证 明 及 试 验 报 告 水 景 工 程 苗木进场报验单 砂、石料、物理性能试验报告 水泥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红砖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钢筋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焊条出厂合格证 焊接试验报告 防水材料合格证或试验报告 商品混凝土出厂合格证 饰面砖出厂合格证 砂浆配比通知单 混凝土配比通知单 砂浆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砂浆强度试验结果汇总表 混凝土〔抗压、抗折、抗渗〕试验报告 混凝土强度试验结果汇总表 混凝土浇灌记录 地基验槽记录 砂、石料物理性能试验报告 水泥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钢筋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焊条出厂合格证 焊接试验报告 假 山 工 程 商品混凝土出厂合格证 砂浆配比通知单 混凝土配比通知单 砂浆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砂浆强度试验结果汇总表 混凝土〔抗压、抗折、抗渗〕试验报告 混凝土强度试验结果汇总表 混凝土浇灌记录 地基验槽记录 满水试验检查记录 小 砂、石料物理性能试验报告 水泥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学习文档 仅供参考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 2 3 4 5 6 7 品 工 程 钢筋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焊条出厂合格证 焊接试验报告 商品混凝土出厂合格证 砂浆配比通知单 混凝土配比通知单 砂浆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砂浆强度试验结果汇总表 混凝土〔抗压、抗折、抗渗〕试验报告 混凝土强度试验结果汇总表 混凝土浇灌记录 地基验槽记录 检查结论: 总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工 程 质 量 验 收 记 录 隐蔽验收记录 检验批质量记录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自检结论: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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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质评表6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序号 1 2 项目 分部工程 质量控制资料核实 技术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验收记录 共 分部,经查符合标准及设计要求 分部。 共 项,经审查符合要求 项,经核定符合标准要求 项。 实测实量检查结果 共检查 项,符合要求 项, 经返工处理符合要求 项。 观感质量验收 共抽查 项,符合要求 项, 不符合要求 项 5 综合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 参 加 验 收 单 位 〔公章〕 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 〔公章〕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 〔公章〕 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设计单位 (公章) 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专业类别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验收结论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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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

编号: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验收部位 分项工程名称 项目经理 分包项目经理 1.隐蔽工程内容 2.隐蔽工程图示 3.验收结论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施工单位 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学习文档 仅供参考

专业监理工程师: 监理〔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质评表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序号 1 2 3 4 5 6 7 说明: 检 查 结 论 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 将分项工程名称填写具体河检验批表的名称一致;

2. 检验批逐项填写,并注明部位、区段,以便检查是否有没有检查到的部位; 3. 由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和该专业的监理工程师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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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专业类型 项目经理 分包单位负责人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检验批数 项目技术负责人 分包项目经理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检验批部位、区段 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质评表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技术部门 负责人 分包单位 负责人 检验批数 专业类型 质量部门技术负责人 分包技术 负责人 2

分包单位 序号 分1 2 3 4 5 6 7 2 3 4 验收单位 分包单位 施工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填表说明:

1. 分部工程填写要具体;

分项工程名称 质量控制资料 验收意见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 1 项工程 安全和功能检验(检测)报告 观感质量验收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项目专业负责人: 年 月 日 2. 分项工程填写要是全部分项工程,并写明检验批的数量;

3. 资料审查要按子分部工程分别检查,要按层次进行,并判断其能否到达完整的要求;判定到达3、4项要求施工单位填写“合格”,监理单位填写“同意验收”,并将资料附在后面; 4. 安全和功能抽查,每项检测由单项报告,其结果能到达设计要求; 5. 观感质量验收按单位工程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并附评价表; 6. 各单位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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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质评表

工程名称 序号 项 目 绿 化 工 程 树 木 栽 植 土 外观〔土色及紧密度〕 地形〔平整度、造型和排水坡度〕 杂物 边口线〔与道路、挡土侧石〕 放样定位、定向及排列 培土 垂直度、支撑和裹杆 修剪 姿态和生长势 病虫害 成活率 放样定位及排列 灌 木 姿态和生长势 修剪 病虫害 成活率 草坪 、 花卉 、 地被 水 景 工 程 假 山 工 草坪平整与清洁 草坪积水 均匀与协调 长势 成活率 池体外露面 变形缝 细部 防水层 石料搭配比例 冲洗清洁 嵌缝 稳固 预埋设施 学习文档 仅供参考

3

施工单位 抽查质量状况 质量评价 好 一般 差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1 2 3 4 1 2 3 4 5 6 7 8 9 1 2 3 4 5 程 瀑布 孤赏石 艺术造型 使用安全 小 品 工 程 拼焊接 稳固 型面走向 外表色泽 整体外形 检 查 结 论 总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质量评价为差的项目,应进行返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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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工程实测实量检查记录

质评表4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树种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序号 允许偏差 〔mm〕 ±50 ±50 30 20 -5 -10 实测频率 范围 20 20 20 +200 -20 10株 10株 点数 1 1 1 1 1 1 验收部位 种植数量 项目经理 分包项目经理 各实测点偏差值 1 2 3 4 5 6 7 应检点数 合格点数 实测项目 合格率〔%〕 1 2 3 行道树行间距 整齐度 行株距 行道树直顺度 行道树分支点高 <5cm 5~4 乔木胸径 10cm 11~20cm >20cm ≥-20 -30 +300 -100 -100 -30 -50 10株 10株 20株 1 1 1 5 灌木高度 100cm <100cm <5cm 5~20株 20株 20株 1 1 1 6 球类高度 10cm 11~20cm >20cm -100 -200 ≥设计规定 20株 20株 3㎡或10m 1 1 1 7 草坪、地被尺寸 学习文档 仅供参考

8 花苗尺寸 ≥设计规定 20株 1 施工自评结论: 工程技术负责人: 盖章 监理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年 月 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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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质评表

工程名称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1 2 3 4 5 6 出 组 织 管 理 文 件 项目 中标通知书 施工合同、协议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工程定位测量、放线记录 施工组织设计及审批表 工程开工报告 工程停工报告 工程复工报告 工程完工报告 施工日志 施工总结 工程竣工报告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勘查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质量保修书 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书 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 工程竣工验收会议纪要 工程数量签认表 工程决算 照片及影像资料 工程竣工图 其它应归档的资料 介质土出厂合格证明及试验报告 绿肥料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化进滇植物检疫证 工程 种子合格证 资料名称 施工单位 份数 核查意见 5

核查人 其它辅助生长剂〔素〕合格证、试验报告 杀虫药剂合格证、试验报告 学习文档 仅供参考

7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 2 厂 合 格 证 明 及 试 验 报 告 水 景 工 程 苗木进场报验单 砂、石料、物理性能试验报告 水泥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红砖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钢筋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焊条出厂合格证 焊接试验报告 防水材料合格证或试验报告 商品混凝土出厂合格证 饰面砖出厂合格证 砂浆配比通知单 混凝土配比通知单 砂浆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砂浆强度试验结果汇总表 混凝土〔抗压、抗折、抗渗〕试验报告 混凝土强度试验结果汇总表 混凝土浇灌记录 地基验槽记录 砂、石料物理性能试验报告 水泥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钢筋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焊条出厂合格证 焊接试验报告 假 山 工 程 商品混凝土出厂合格证 砂浆配比通知单 混凝土配比通知单 砂浆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砂浆强度试验结果汇总表 混凝土〔抗压、抗折、抗渗〕试验报告 混凝土强度试验结果汇总表 混凝土浇灌记录 地基验槽记录 满水试验检查记录 小 砂、石料物理性能试验报告 水泥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学习文档 仅供参考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 2 3 4 5 6 7 品 工 程 钢筋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焊条出厂合格证 焊接试验报告 商品混凝土出厂合格证 砂浆配比通知单 混凝土配比通知单 砂浆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砂浆强度试验结果汇总表 混凝土〔抗压、抗折、抗渗〕试验报告 混凝土强度试验结果汇总表 混凝土浇灌记录 地基验槽记录 检查结论: 总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工 程 质 量 验 收 记 录 隐蔽验收记录 检验批质量记录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自检结论: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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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质评表6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序号 1 2 项目 分部工程 质量控制资料核实 技术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验收记录 共 分部,经查符合标准及设计要求 分部。 共 项,经审查符合要求 项,经核定符合标准要求 项。 实测实量检查结果 共检查 项,符合要求 项, 经返工处理符合要求 项。 观感质量验收 共抽查 项,符合要求 项, 不符合要求 项 5 综合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 参 加 验 收 单 位 〔公章〕 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 〔公章〕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 〔公章〕 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设计单位 (公章) 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专业类别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验收结论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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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附录二 水池满水试验

水池满水试验方法的规定

一 .充水

1. 向水池内充水宜分三次进行:第一次充水为设计水深的1/3;第二次充水为设计水深的2/3;第三次充水至设计水深。对大、中型水池,可先充水至池避底部的施工缝以上,检查底板的抗渗质量,当无明显渗漏时,再继续充水至第一次充水深度。

2. 充水时的水位上升速度不宜超过2m/d。相邻两次充水的间隔时间不应小于24h。

3. 每次充水宜测读24h的水位下降值,计算渗水量,在充水过程中和充水以后,应对水池作外观检查。当发现渗水量过大时,应停止充水。待作出处理后方可继续充水。

4. 当设计单位有特殊要求时,应按设计要求执行。 二.水位观测

1. 充水时的水位可用水位标尺测定。

2. 充水至设计水深进行渗水量测定时,应采用水位测针测定水位。水位测针的读数精度应达1/10mm。 3. 充水至设计水深后至开始进行渗水量测定的间隔时间,应不少于24h。 4. 测读水位的初读数与末读数之间的间隔时间,应为24h。

5. 连续测定的时间可依实际情况而定,如第一天测定的渗水量符合标准,而以后的渗水量逐渐减少,可继续延长观测。 三.蒸发量观测

1. 现场测定蒸发量的设备,可采用直径约为50cm,高约30cm的敝口钢板水箱,并设有测定水位的测针。水箱应检验,不得渗漏。

2. 水箱应固定在水池中,水箱中充水深度可在20cm左右。 3. 测定水池中水位的同时,测定水箱中的水位。 四.水池的渗水量按下式计算

q=A1 / A2[(E1 –E2)-(e1-e2)] 式中q---渗水量〔L/㎡·d〕; A1---水池的水面面积〔㎡〕; A2---水池的浸湿总面积〔㎡〕;

E1---水池中水位测针的初读数,即初读数〔mm〕; E2---测E124h水池中水位测针末的读数,即末读数〔mm〕; e1---测读E1时水箱中水位测针的读数〔mm〕; e2---测读E2时水箱中水位测针的读数〔mm〕。

注:①当连续观测时,前次的E2、e2,即为下次的E1 、e1。

②雨天时,不做满水试验渗水量的测定。

③按上式计算结果,渗水量如超过规定标准,应经检查,处理后重新进行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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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池满水试验记录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水池名称 施工单位 水池结构 水池平面尺寸〔m〕 水深〔m〕 测读记录 测读时间 〔年、月、日、分〕 水池水位E〔mm〕 蒸发水箱水位e(mm) 大气温度〔℃〕 水温〔℃〕 初 读 〔L/㎡·d〕 实际渗水量 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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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渗水量〔L/㎡·d〕 水面面积A1〔㎡〕 〔L/㎡·d〕 设计单位 占允许量的百分率 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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