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价办法:
每周周一各班班干部将上周班级管理的记录资料送检,教导处查阅、核实后,按《德育评价细则》相关条款核定上周的德育考核成绩并填入《德育评价登记表》,学期末将各周成绩统计汇总排名,作为评价班级工作的一级指标,列入评价细则。
二、评价依据:
1、班委会各成员的《工作记录》和常规考勤资料; 2、班长的工作记录和经查实的班内同学的反映; 3、班主任掌握的情况;
4、其它反馈信息:宿舍管理员、值周教师、安检人员、伙房管理人员以及老师们反馈的相关信息。
三、评价方式:
逐日记载,按周填表,期末汇总报校委会审阅。
四、关于严重违纪行为:
学校规定下列16项有悖于安全文明的行为一律为严重违纪行为。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其学期德育成绩将直接定为不合格,将违纪情形填入《违纪情况登记表》备案,根据情节轻重做出是否上报学校做进一步处理的决定。
1、抽烟喝酒、打架斗殴。
2、拉帮结派、打击报复、以大欺小、以强凌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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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偷窃他人钱物或拖欠、拒还所借他人钱物。 4、随地大小便;乱抛废物;故意破坏校园卫生。 5、擅自外出;在外留宿。 6、无理取闹、顶撞师长。
7、在宿舍点蜡烛;焚烧垃圾引发火灾。 8、言语污秽、举止庸俗。
9、课间乱打乱闹危及自身和他人安全。
10、违反学校统一进行的防范安全事故、消除安全隐患活动的纪律要求。 11、破坏集会活动秩序和集会场地卫生。 12、乱撬教室门锁或由此引起班级财产损失。
13、放假期间品行不良或不注意安全,出现上述违纪违规情节。 14、其它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2011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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