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 海峡法学 Mar. 2018 第1期 (总第75期) Cross-strait Legal Science No.1(Sum No.75)
完善法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几点思考
——以福建江夏学院为例①
郭敏峰
摘 要:法学专业近几年就业难问题一直困扰着各个法学专业院校,以福建江夏学院为例的本二类高校,提升法学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是头等大事,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是我们的培养目标,为实现该目标,完善当前人才培养方案是一个重要途径。因此,人才培养方案要进行科学设计,并加大经费投入,推进特色人才培养方案的推行。 关键词:人才培养方案;复合型;应用型;实践教学
中图分类号: D90-4;G6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674-8557(2018)01-0100-05
法学高等教育从早期的“五院四系”,发展到今天,遍布全国各地高校,不胜枚举,全国各高校为建设法治中国培养了诸多法律人才,在各个法律领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可是,近年来,法学专业教育面临就业率较低的尴尬,在全面扩大法学教育的同时,法学教育已非当年的“阳春白雪”,法学院(系)整体教育水平和教育实力业已明显呈现阶梯层次的错落分布,而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学专业毕业生的培养质量是否满足法学职业的要求,显然就成为一个亟待全面审视的问题。特别是对于教育水平和教育层次有待提升的地方本二院校的法学院(系),如何找准定位,培养社会需求的法学专业毕业生,并与传统法学强校(院)形成错落发展,不能不说是其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而该问题的解决最终将落实在如何完善人才培养方案上。为此,如何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更好地契合社会需求,就成为该类院(系)法学教育的头等大事。福建江夏学院法学院就属其列。
福建江夏学院系省属本二类院校,近几年全校招收的生源分数平均在本一线上下附近,法学专业也不例外,生源尚可,法学学科要保持持续稳步的发展,人才培养目标必须与社会需求相结合,与自身定位契合。考虑到和传统法学教育强校之间的错位发展,我们定位于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因此,近几年来,我们教学任务的重心放在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上,很明显,一个二本院校的法学专业学生如果没有通过资格考试,是很难在社会上立足,从以往毕业的学生来看,通过原先司法资格
【收稿日期】2018-02-01 【基金项目】本文系福建江夏学院2013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法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完善研究”(项目编号:
J2013B020)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郭敏峰(1968- ),福建福州人,福建江夏学院法学院副教授,福建省台湾法律研究所常务副所长,曾长
期担任分管教学的法学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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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的学生,大多在从事与法律相关的工作,很遗憾的是,一大部分没有通过司法资格考试的学生放弃了自己所学的专业,从事非法学专业的工作,因此,从2011年开始,法学院逐步加大在司法资格考试方面的力度,当然如果纯粹以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为唯一目标,可能会削弱了法学毕业生实践应用能力,,也很难满足社会各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因此,制定科学有效的人才培养方案是我们要认真研究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法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定位
关于法学本科人才特色培养方案的定位,已经有不少学者在关注此事,笔者融合各家的所见,结合福建江夏学院的办学定位、办学特色及法学院的具体实际,谈谈看法。 (一)契合社会的用人需求
目前法学专业就业难的原因有很多,其中主要原因之一是个高校培养的学生与社会脱节,从上世纪90年代提出的口号,培养法学毕业生要“懂法律、懂经济、懂外语”,到现在各高校提出要培养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可事实上,无论是上世纪90年代还是现在的法学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基本是忙于专业课学习,很少有时间和机会学习其他的综合知识,法学专业学生除了懂点法律以外,其他知识结构其实很虚,动手能力差、实践经验不足等,是造成法学专业学生就业压力增大的主要原因。目前我们多数高校对法学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不准、实用性不强,存在与社会实际需求脱节,与实践分离的现象,导致大量法学专业的学生就业难,而事实上,国家正加快建设法治社会的步伐,社会需要法律人才,如地产开发,需要大量的房地产类的法律人才,税务改革,给了懂税务懂法律的人才很好的发展机会,司法机关员额制度的推行,也需要充实大量的司法人员,从目前调查情况来看,进入公司从事法律事务的毕业生,公司一般要求该生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另外,司法机关主要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在大量招聘书记员,法学学生如果没有拿到法律职业资格,即使被招聘为书记员,也感觉前途渺茫,所以人才培养方案契合社会需求,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内容对接是一个重要的内容,同时开设第二学历课,吸引其他专业的学生参与法学专业的学习,培养更多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二)发挥传统办学优势,构建优势特色方案
福建江夏学院成立于2007年,法学院主要是以原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为主体成立的,2011年开始正式招收法学本科毕业生,原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有着比较丰富的法学教学经验,是福建省较早从事法学教育的高校。与其他各省情况一样,90年代后期,福建省法学专业设置开始大面积发展,开设法学专业的高校越来越多,一些综合型、理工类高校也开始开设法学专业,甚至师范类、农林类、医学类高校都开办了法学专业。这些高校在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上多与本校的学科设立相结合,有着自身的特色,如医学类高校设立法学医学专业,每个高校都在力争在培养方案上办出自己的特色,以迎合社会的需求,确立自己的竞争优势,在某个法学领域能够适应社会的需求,只有这样实施差异化的特色方案,才能够避免同类高校之间的堆积竞争,在差异之间求得生存与发展。
对于福建江夏学院法学专业来说,要办出自己的特色,人才培养方案应从三个方面来考虑:首先要立足于培养应用型人才,增加实践教学的内容,符合行业需求,开设实务性课程,使毕业生能更好地适应工作岗位。其次要增设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相关课程,提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通过率,几年来我们积累了不少的考试经验,考试的通过率始终名列全省前茅,除了与培训机构合作外,要打造自身的教学和考试模式,趋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内容,培养一批有教学经验的教师主打资格考试课程。最后要根据学校现有的办学条件,开设法学相关性课程,融合福建江夏学院的省内优势专业,如会计、工程、金融专业,设置相关课程,培养法律会计、金融法律、建筑工程法律方面的学生,以切实达到复合型人才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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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学人才培养方案的设计
前面提到了人才培养方案的定位是契合社会需求的特色培养方案,才是我校法学专业的出路,人才培养方案应该如何设计,才能培养出一批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笔者认为如下几点应该考虑到。
(一)调整学科基础课和专心核心课的设置
法学有十六门核心课程,涵盖了法学教学的主要内容,绝大多数学校法学专业都把它们列为学科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笔者认为,法理学、三个实体法和诉讼法是基础,公司法、物权法及国际法等是提升,其他一些课程可以改革学习和考试方式,比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等,学生可以自学或者列入选修课,考试通过就可以拿到学分,无需占用有限的课时,腾出来的课时可以增加到实践性教学中去。笔者在此并非否认其重要性,这十六门核心课程对于法学专业学生来讲是理论基础,都必须掌握,但是某些课程相对简单,通过看视频、老师答疑解惑等方式是能够完全掌握的。与之相比,学生实践能力是要通过不断学习和训练等方式才能得到提升。 (二)增大实践实验课时的比例
目前福建江夏学院法学专业实践课程主要包括几个方面的内容:1、实验课,包括司法鉴定、模拟法庭等,主要在授课教师指导下,由学生自主完成相关的实验内容,学生的实验能力有所提高,但是实验课不多,课时也有限,且由于实验室的限制,参与的学生数量也不多,2、实践教学法,即在现有理论课程中引入实践教学方法。任课教师在安排教学进度时分配一些课时进行实践性教学,包括全景式案例分析,课堂研讨等,这些实践教学法很多法学专业教师都在尝试着变更和完善,有两个原因使该教学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一是因教师个体差异较大,并没有达到全面收获的效果。二是多数授课教师感觉理论课时不够,安排的实践教学学时普遍偏少。3、实训教学,即每学期两周的集中实训课,主要安排在大四前,教师可以带学生到校外进行实训或者在校内的实验室、教室等场所安排实训内容,主要锻炼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这种教学方式非常好,通过两周的实训,能够达到预期的目标。
但是,从近几年毕业生就业反馈的情况来看,多数学生其实在实践能力上还是很欠缺,虽然学生司法资格考试通过率较高,但是到了实践部门以后,当用人单位希望这些拿到资格证的学生独当一面时,多数学生傻眼了,常常电话咨询老师,因此,笔者认为,除了提高实践课教学效果外,应增加实践课程的比重,保证足够的时间让学生参与实践锻炼,以往人文社科类的专业实践教学的学分仅需占总学分的20%-25%就能够达到评估要求,但是对于法学专业学生来说,这比例远远不够,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专业,需要加大实践学分的比例。因此,一要增加实践课,如法律诊所、法律援助等,法律诊所教学方式能让学生亲身经历案件的整个过程,锻炼学生的工作能力,学会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所有技巧。法律援助教学方式,可以帮助学生接触社会不同人群,以所学知识帮助他人解决困难,既能达到锻炼的效果,又能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二要加大理论课程中的实践性教学的课时比例,切实让课堂成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场所,可以在理论课中进行案例探讨,把枯燥的理论知识转化为有趣的案例分析是一个很好的实践教学手段,也可以给学生播放与法学理论相关的电影电视片段,进而探讨与课程相关的内容,既丰富了课堂内容,又促进学生进行独立思考,有利于对理论知识的掌握和应用。三要开设案例分析课,目前法学专业开设了许多案例分析课程,如刑事案例分析、民事案例分析等,这些课程主要是以案例探讨形式对之前学到的基础理论进行理解化讲解,这也是很多好的实践性教学课程,对提高学生分析案例能力很有帮助。国内某些高校的法学专业采用全景式案例教学课程也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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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改革公选课和专业选修课
学生的选修课主要包括两类,公选课和专业选修课,公选课和专业选修课时培养复合型人才的重要途径,目前我们根据学生的专业兴趣、特长将法学分为四个方向,包括民商法、行政法、刑事法、国际法,无论是哪个学科方向都要学完十六门核心课程,方向的区别主要在于公选课的引导和选修课的设定,如民商法方向的学生我们在设定选修课时可以加入财经类的课程,同时引导学生在公选课的选定时倾向于与民商法相关的课程,使学生能够根据所学的方向、自身的特长来选择课程,避免学生为完成学分盲目选课,浪费时间和精力。
三、人才培养方案的推行
前文提到,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和设计是为了使每个法学专业的学生通过四年的学习,能够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同时又具备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人才,那么人才培养方案的推行就显得尤为重要。以下五个方面即教材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践场所建设、学生第二课堂建设是关键。 (一)教材建设
因为本科评估的原因,近几年我们采用的国家规划教材,对学生掌握基本理论是很有帮助的,但是与原先的司法资格考试的内容还是有差别,这几年我们主要通过课外辅导培训来提高学生的考试通过率,从今年开始,司法资格考试改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内容有了较大的变化,遵循原有的办法显然会影响到考试效果,因此,教材的选择尤其重要,必要时可以自编教材。 (二)课程建设
如前所述,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要确定要三个问题,一是学科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的确定,二是选修课的确定;三是实践课的确定。接下来推进课程建设首先要确定课程负责人,负责每一门的课程建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视频课程建设、教材建设、题库建设、教学手段研究、辅导方案、毕业论文指导等方面内容。选修课建设主要包括课程选定、教材选定、教学方法研究、考试方式改革等。实践课建设主要包括课程选定、实践手段方法研究、场所的运用、实践效果考核等。 (三)实践场所建设
实践场所建设包括实验实训场所建设,也离不开实习基地的建设。目前福建江夏学院法学人才培养的实践教学场所主要包括模拟法庭、司法鉴定实验室、速录室,在33家司法部门建立了实践基地,与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合作设立法律援助站,仅有这些还是不够,首先校内实践教学场所不足,阻碍了实践教学效果,可以打破传统的教室格局,让学生在教室里能够动起来,而不是固定的坐在教室里听老师讲授,因此,建设智慧教室、法律诊所、圆桌教室、小型讨论室、案例视频播放室等,校外实践基地虽然有不少,多为学生实习所用,但是实际效果并不好,不少学生反馈实习效果不好,加强对校外实践基地的管理与指导尤为重要,每个实践基地应该派固定的教师与他们加强沟通与交流。往年我们与法院有合作开展法庭进校园活动,效果不错,但是基于各方面的原因,该活动开展的不多,普及面不广,笔者认为,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可以与法院联网,进行庭审直播传送,学生可以在校内的视频播放室观看法院审判案件的现场直播,全程了解法院的审判程序。校外基地除了司法机构外,笔者认为,可以根据我校法学专业的方向性特点,与城市社区、农村等地合作共建,为开展送法进社区、送法下乡活动打下基础。 (四)师资队伍建设
教师是人才培养方案推行的主导者,师德是前提,不再详谈,除此之外,拥有一支理论与实践能力都较强的教师队伍至关重要,否则无法保障法学人才培养方案所确立的培养目标。福建江夏学院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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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教师队伍基本素质高,双师型结构较为完整,但是有实践经验的教师不多,双师型队伍名不副实,参与实务操作的教师不多,原因诸多,因此,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
首先,在政策层面,应当鼓励教师参与实践,与教师的工作量挂钩。通过自身实践,将直接经验搬到课堂上要比间接经验生动许多,同时也有教师的心得,效果显现。目前不少法学教师参与实践的方式主要是兼职律师,笔者认为,法学教师兼职当律师是一个很好的实践锻炼方式,但是把握不好,本末倒置,所以管理要跟上。此外,还可以有多种锻炼形式,如定期安排教师去法院等实践部门锻炼,效果同样很好,笔者在初上讲台时就被学校派到基层法院锻炼半年,收获很大。
其次,鼓励教师参加进修培训,参与学术会议。进修培训的重要性显而易见,在此主要是呼吁学校层面能提供更有利便捷的条件让教师能够积极参与进修培训,同时建议培训的方式可以更多样化,除了到知名大学进修访学外,可以多派一些老师走出国门,国外访学。也可以邀请校外的知名专家来校为校内法学教师进行短期培训等等。此外,对参加学术会议的教师,在经费上要给与足够的支持。
第三,聘请校外实务部门的人员参与教学。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司法人员充实教师队伍,对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有很大的帮助,目前我们这方面有欠缺,虽然聘请了不少实务部门的人员,但是并没有走进课堂。笔者认为,应该聘请一线司法办案人员或律师,他们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目前法学教师实践能力的不足。将这些优秀的法律实务人员纳入教师队伍,根据不同的特点安排授课、讲座、辅导、实践训练等教学任务,相信学生在实践能力的锻炼上,受益匪浅,从而提升就业竞争力。
第四、发挥教学团队的作用。教学团队是全面提升教学质量的最有效的组织形式,然而到现在我们还没有一个很好的规划,团队建设搁浅。笔者认为,可以整合聘请的校外教师,根据现有的四个学科方向,打造四个教学团队,确定团队负责人,全面负责学科建设,包括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改建设、科学研究、梯队建设等方面要有明确的建设思路与规划。同时,教学团队成员之间通过不断交流,取长补短,提高各自的教学和实践能力,使教学团队切实成为教学提供有力支撑力量。 (五)第二课堂建设
第二课堂对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第二课堂活动有利于提升学生的专业认知、实践技能,夯实学生的专业基础,促进优良学风的形成。目前各高校法学专业主要是以模拟法庭、辩论赛、知识竞赛、举办讲座等传统方式开展活动的,这些活动无可厚非,效果不错,笔者认为,还可以围绕法学专业特点,结合人才培养方案的培养目标,充分利用课余时间,开展更加丰富多彩第二课堂活动,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如国家推行的“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应该在第二课堂中得到切实的执行。可以建立以生管队伍和教师为主体的 “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组织机构,制定年度规划,主要从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创新创业、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技能培训等方面开展活动,引导和帮助大学生完善智能结构,全面成长成才。
(责任编辑:刘 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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