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竣工内部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母公司”或“北京城建”、“股份公司”)对各下属公司在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考核,结合目前各下属公司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施工项目竣工内部验收(以下简称内部验收)是承包人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完成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规定的工程内容,经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的过程。
第三条 发包人(下属子公司)组织内部验收时,按照本规定的竣工验收条件执行。 第四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子公司”),参股企业可参照执行。分公司若未特别提及,等同于子公司运用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工作职责界定
第五条 项目竣工内部验收阶段,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工作职责和权限划分如下:
(1)股份公司工程技术部工作职责: 1) 对子公司的竣工内部验收方案进行审批。
2) 参与项目竣工内部验收,并对验收结果发表独立的验收结论。 3) 检查并监督验收中需要整改的问题。 (2)子公司工程技术部工作职责:
1) 起草竣工内部验收方案,经股份公司工程技术部审核后,按照工程项目内部验收管理规定组织工程内部验收。 2) 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组织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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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工程内部验收管理体系
第六条 各下属子公司自本管理办法下发之日起,依据本管理办法组织对各项目进行工程质量内部验收。股份公司工程技术部及相关部门按时参加下属公司组织的内部验收工作,并提出独立的验收评价意见报股份公司备案。
第七条 子公司工程技术部或项目部负责过程中的质量管理以及组织各项质量验收事项,包括电梯、消防、人防等专业验收与住宅分户验收及办理相关验收备案手续。其中,住宅分户验收方案报子工程技术部审查并经子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组织,股份公司工程技术部备案: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经子公司工程技术部审查后报相关部门办理。 第八条 子公司工程技术部负责组织编制《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经子公司工程技术部分管领导组织审查后确定。 第九条 竣工验收的依据
(1) 各项承发包合同;
(2) 全部设计文件、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等资料;
(3) 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新材料、新技术的试验资料、技术规程、质量标准、
上级部门对工程的要求和指示。
第十条 竣工验收的标准
(1) 按开发项目要求完成全部设计内容(包括配套); (2) 各施工单位已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承包项目; (3) 竣工项目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要求; (4) 消防、人防、电梯等专业分部工程已通过验收; (5) 工业项目完成了试车运转;
(6) 建筑房屋工程水暖、电、通风空调等各种试验完成并做出记录; (7) 环境绿化工作已完成; (8) 住宅分户验收已完成; (9) 工程资料收集完毕。
第十一条 项目经理应组织项目部人员对竣工工程实体及竣工档案资料全面自检自查的基础上,对照竣工验收标准的条件要求,编制工程收尾工作计划,以此部署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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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下属公司总经理和项目经理要亲自负责竣工验收准备工作的落实。严格掌握竣工验收标准,对施工安装漏项、成品受损、污染和其他质量缺陷、收尾工作不到位、档案资料不规范等各类问题要一一限时整改完毕。
第十三条 下属公司在自检自查的基础上,经过股份公司工程技术部的检查和确认即内部验收后,即同时完成外部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
第四章 工程竣工资料
第十四条 竣工验收资料质量要求
(1) 工程竣工资料的内容,必须真实反映施工项目管理全过程的实际,资料的形
成应符合其规律性和完整性,做到图物相符、数据准确、安全可靠、手续完备、相互关联紧密。竣工资料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89)的规定。
(2) 工程竣工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应根据专业分工的原则,实行科学收集,定向
移交,归口管理,并符合标识、编目、查阅、保管等程序文件的要求。要做到竣工资料不损坏、不变质和不丢失,组卷时符合规定。
第十五条 工程竣工资料的分类及组卷方式
工程技术档案资料 1)开工报告、竣工报告;2)项目经理、技术人员聘任文件;3)施工组织设计;4)图纸会审纪录;5)技术交底记录;6)设计变更通知;7)技术核定单;8)地质勘探报告;9)定位测量纪录;10)基础处理记录;11)沉降观测记录;12)防水工程抗渗试验记录;13)混凝土浇灌令;14)商品混凝土供应记录;15)工程复核记录;16)质量事故处理记录;17)施工日志;18)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19)工程质量保修书;20)工程预(结)算书;21)竣工项目一览表;22)施工项目总结等。 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应包括原材料、构配件、器具及设备等的质量证明和进场材料试验报告等,这些资料全面土建工程主要质量保证资料; 1)钢材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2)焊接试(检)验报告、焊条(剂)合格证;3)水泥出厂合格证或报告;4)砖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5)防水材料合格证或试验报告;6)构件合格证;7)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8)砂浆试块试验报告;9)土壤试验、打(试)桩记录;10)地-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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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了施工全过程中质量的保证和控制情况。 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主要质量保证资料 基验槽记录;11)结构吊装、结构验收记录;12)工程隐蔽验收记录;13)中间交接验收记录等。 1)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2)管道、设备强度、焊口检查和严密性试验记录;3)系统清洗记录;4)排水管灌水、通水、通球试验记录;5)卫生洁具盛水试验纪录;6)锅炉烘炉、煮炉、设备试运转记录等。 建筑电气安装主要质量保证资料 通风与空调工程主要质量保证资料 电梯安装工程主要质量保证资料 工程检验评定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应按现行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对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及室外工程的规定执行。 1)主要电气设备、材料合格证;2)电气设备试验、调整记录;3)绝缘接地电阻测试记录;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 1)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2)空调调试报告;3)制冷系统检验、试验记录;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 1)电梯及附件、材料合格证;2)绝缘、接地电阻测试记录;3)空、满、超载运行记录;4)调整、实验报告等。 1)质量管理体系检查记录;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3)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4)单位工程竣工质量验收记录;5)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6)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抽查记录;7)观感质量综合检查记录等。 第十六条 工程竣工图应逐张加盖“竣工图”章。
第十七条 “竣工图”章的内容应包括: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等单位名称、图纸编号、编制人、审核人、负责人、编制时间等。编制时间应区别以下情况:
(3) 没有变更的施工图,由承包人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章标志作为竣工
图。
(4) 在施工中虽有一般性设计变更,但能将原施工图加以修改补充作为竣工图
的,可不重新绘制,由承包人在原施工图上注明修改部分,附以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施工说明,加盖“竣工图”章标志作为竣工图。
(5) 结构形式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项目改变以及其他重大改变,不
宜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的,责任单位应重新绘制改变后的竣工图,承包人负责在新图上加盖“竣工图”章标志作为竣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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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内部竣工验收管理
第十八条 承包人在自检的基础上,经过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认定合格,向下属子公司提交“工程验收报告”,见附件1所示。
第十九条 下属子公司应在约定的时间内通知股份公司工程技术部,并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最终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筑工程验收报告的参考格式内容见附件2所示。
第二十条 承包人向发包人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按工程一览表在现场移交工程; (2) 按竣工资料目录交接工程竣工资料; (3) 按质量保修制度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 (4) 协商其他交工验收事宜等。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管理办法由北京城建工程技术部拟定,工程技术部解释。各子公司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 本管理办法接受中国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约束,本管理办法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此前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凡与本管理办法有抵触的,均依照本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 本管理办法经北京城建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附件:
1、工程验收报告(施工方自检); 2、工程竣工(内部)验收报告; 3、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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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工程验收报告(施工方自检)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项目内容 工程设计和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 完成情况 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工程所用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商品混凝土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建筑面积 结构类型/层数 开、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 造价 合同编号 施工单位自查意见 竣工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 条及有关材料的试(检)验报告 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等重要分部 自检(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报告签证情况 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 况 或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整改问题的执行情况 单位工程质量自检情况 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款支付情况 经检验,该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项目经理: 企业技术负责人: (施工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 (公章) 年 月 日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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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工程竣工(内部)验收报告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层数 地上 层, 地下 层 台 建筑面积 结构类型 总高 自动扶梯 竣工验收日期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质量监督单位 M 台 M 2工程概况电梯 开工日期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验收组织形式 验收组组成情况 工程完成设计与 合同所约定内容情况 专业 建筑工程 采暖卫生和燃气工程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 通风与空调工程 电梯安装工程 工程竣工资料审查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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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2 竣工验收程序 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对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等方面的评价: 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 8 - [项目竣工内部验收管理办法]
续表3 建设单位 (公章)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勘察单位 (公章) 勘察负责人 年 月 日 设计单位 (公章) 设计负责人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 (公章) 项目经理 企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 (公章)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工程质量综合验收附件: 1 勘察单位对工程勘察文件的质量检查报告; 2 设计单位对工程设计文件的质量检查报告; 3 施工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的检查报告,包括:单位工程、分部工程质量自检纪录,工程竣工资料目录自查表,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商品混凝土、设备的出厂合格证和进场试验报告的汇总表,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的试(检)验报告汇总表和强度合格评定表,工程开、竣工报告; 4 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评估报告; 5 地基与勘察、主体结构分部工程以及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纪录; 6 工程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7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问题的整改结果; 8 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 9 竣工验收遗留问题的处理结果; 10 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1 法律、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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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流程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流程总经理工程技术部分管领导工程技术部工程技术部(子公司)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有关政府机构整理竣工资料自行验收并整改问题核查竣工报告评价工程质量Y是否发现问题编制工程验收报告申请验收工程验收报告NN起草工程竣工验收方案工程竣工验收方案审核审批YY参加验收组织四方验收参加验收参加验收参加验收监督验收编制验收纪要是否发现问题YN整改参与报告编制及签章组织编制竣工验收报告参与报告编制及签章参与报告编制及签章参与报告编制及签章参与报告编制及签章N审核审批形成竣工验收报告初稿竣工验收报告初稿YY形成竣工验收报告终稿竣工验收报告终稿备案备案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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