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建立顺畅的调价通知流程,及时调整或通知相关部门调整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保障医疗收费的合法性,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标准,不得随意变动。
二、对所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调整必须由价格管理人员统一修改;药品价格调整授权药剂科专职人员修改;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修改。
三、新增项目的价格调整,应有书面记录备查。
四、价格管理人员应该在次日根据出库明细,及时调整医用材料的收费价格,避免收费的随意性。
五、涉及性临时调整、变更的批量价格调整,应由价格管理人员以书面形式报科室负责人,并经分管领导签字后,由价格管理人员进行价格调整。
六、对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调整情况每月进行抽查,保证药品价格调整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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