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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谣言的生成与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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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谣言的生成与治理

作者:李富强

来源:《理论导刊》2012年第12期

摘 要:随着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 网络传播的社会影响越来越大。网络谣言也由于网络覆盖范围的全球性、传播方式的自由性而对国家政治稳定的负面作用越来越大, 成为引发社会振荡、危害公共安全的不确定因素。文章分析了网络谣言的生成机理, 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治理之策,旨在有效地规避网络谣言的危害、促进社会健康发展。 关键词:网络谣言;生成机理;治理之策

中图分类号:C912.6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12)12-0035-03

联合国国际电信联盟调查显示,截至2011年初,全球手机用户突破了50亿,网民数量也超过了20亿,这意味着每三个人中就有一人是网民。而我国作为全球网民数量最多的国家目前拥有将近5亿的网民,同时拥有8亿左右的手机终端用户,微博用户数量在2011年底已经突破2.5亿。这些数字的背后都显示出了网民数量的惊人变化。可以说,互联网的兴起给国家、社会和民众的生活带来了巨大影响,成为表达的一个重要渠道和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工具。然而,伴随着互联网快速前进的步伐,网上信息泥沙俱下、网上内容良莠不齐却是不争的事实。“军车进京”产生恶劣社会影响、“滴血食物传播病毒”引发恐慌、地震谣言令山西数百万人街头避“难”、“蛆橘”传言让全国柑橘严重滞销……近年来滋生蔓延的网络谣言,既有公民个人的诽谤,也有公共事件的捏造;不仅侵害公民名誉、伤害个人感情,更损害国家形象、阻碍经济发展、影响社会稳定。因此,研究网络谣言的生成机理,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治理之策,对有效的规避网络谣言的危害、促进社会健康运行和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网络谣言的界定

谣言是一种语言现象,又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美国学者彼得森和吉斯特对谣言所下的定义是:“在人们之间私下流传的,对公众感兴趣的事物、事件或问题的未经证实的阐述或诠释。” [1]卡普费雷从真实性的角度对谣言做出如下定义:谣言是“社会中出现并流传的未经官方公开证实或已经是为官方辟谣的信息”,它“通过非正常的渠道而不是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以口传媒介或散发传单的方式进行传播”。 [2]法国研究者弗·勒莫对谣言作了如下概括:“谣言并不是一种人为的现象, 它的根子是人们感到自己缺了点什么,它又以模棱两可的感觉在扩展延伸,它存在的基础是使人希望对事物有进一步的了解或是对隐约感到的威胁的一种反应。”[3]

国内关于谣言的研究起步相对较晚,经常被引用的是《现代汉语词典》对谣言的解释:“没有确实依据的消息。”相对于这个简单的释义,学者刘建明则从区别于谎言的角度对谣言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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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解释,即“谣言作为出现,是众人传播虚假事件的行为,但多数传播者并不认为它是假的。因此它和谎言不一样,说谎者意识到说的是假话,一个人或少数人造谣生事仅仅是谎言。可见谣言是指众人无根之言的传播,又称谣诼、流言、谣传等”。[4]张雷在界定网络政治谣言时谈到谣言是指没有事实根据的消息。[5]巢乃鹏等则认为谣言是指在特定环境下, 以公开或非公开渠道传播的对公众感兴趣的事物、事件或问题的未经证实的阐述或诠释。[6]周晓虹则认为, “谣言是不实之词”,且“会对社会对个人带来伤害”。“根据传言制造者的动机不同,传言可以细分为流言和谣言,前者在很大程度上属于无意识传播,后者则是有目的地捏造,一般怀有恶意,为的是造谣生事。”周晓虹的定义在一般意义上肯定了“常识”的说法。[7] 随着网络社会的发展,新媒介(互联网、手机)赋予了公众在信息传递上的开放性和个性化的传播特点,“无从证实的新闻、流言、诽谤、假情报、天花乱坠的诺言,因特网的用户有能力在几分钟内传播上万条错误信息,并在同一过程中不断增加一些虚构的情节。”[8]这一现象,我们可称之为网络谣言,即通过互联网传播的没有事实根据的消息。基于谣言及网络谣言的定义,我们认为网络谣言具有如下特点:一是迅捷性。网络环境下,信息的传递和反馈快速灵敏。信息在网络中的流动性非常迅速,上传到网上的任何信息资源,只需要短短的数秒钟就能传递到世界各地的每一个角落。因此网络谣言具有迅捷性的特点,即网络谣言—经生成便可通过不同的网络介质迅速流向广大网民,并迅即在社会大众中广为传播的属性。迅捷性是网络谣言的首要特点。二是炒作性。很多人为了不同目的借互联网炒作自己。某种意义上对为了炒作而来的铺天盖地的网络谣言如果不加重视和消除,不仅恶劣了社会风气,也加剧了社会中一些人投机倒把的心态,不利于巩固社会公平正义。三是自由性。互联网完全开放的特性拓展了所有人的公共空间,它打破了传统纵向控制的传媒形态,是一种强调个体选择与高度自律的传播空间,它给网民传播带来极大的便捷性,给了所有人发表意见和参议政事的便利,每个人都有选择网络信息的自由,每个人都有机会成为网络信息的发布者,谁都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在任何时间自由上网,浏览或发送信息,这也为传播谣言提供了便利载体。四是迷惑性。由于互联网的开放性和自由性,网络信息的发布缺少质量控制和管理机制,网络上的很多资源并没有经过审核,使得网络信息繁杂、混乱,质量参差不齐,给用户选择带来困难。网络谣言往往更带有很强的迷惑性,若不加以有效遏制,其直接结果是造成整个社会生活秩序的混乱。 二、网络谣言的生成

网络谣言的产生、扩散,既有其社会、心理和网络技术等方面的原因,也有政治、经济等深层方面的因素,很多时候是这几个方面综合作用的结果。

1.网络时代的信息不对称。很多传播学者和危机管理学者都有一个共识,即“谣言止于信息公开”。谣言之所以能盛行,有很多原因,个人的心理状态、社会环境状况、政治环境因素等对谣言的流传都负有责任,而信息不对称是谣言盛行的一个主要原因。人们生活在社会中,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各类信息,通过对信息的分析判断自己的生活状况,并给出决策。当信息渠道封闭、信息交流不通畅的时候,人们出于对信息缺乏的恐慌,就会编造谣言,相互流传,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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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解自己的不安情绪,同时表达自己的不安。信息不对称是社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任何人由于精力、经历等原因而不可能掌握全部信息,个人行为或决策通常是在有限信息下做出。一般认为,随着信息时代到来,信息获取越来越便捷,信息不对称会有所弱化。不过,从另一方面看,信息时代也在深度加剧信息不对称问题。因为网络特有的自由言论空间使得任何信息可在短时期内大规模传播,而验证信息的真实性却需大量时间和精力。在网络时代,人们不断接受、储存很多芜杂信息,而这些信息却无法处理,并因超负荷信息填塞而导致“信息膨胀焦虑症”和“信息紊乱综合症”。虽然网民或公众有更多机会、渠道获取信息,但在信息爆炸、超载或淹没下,网民没有时间也无法确认哪条信息是真实的。在诸多信息面前,网民容易表现出无所适从、焦躁不安的特点,在这些症状作用下,网民对网上信息无法做到“无动于衷”,而“宁可信其有”。

2.传播者有目的地制造谣言。网络上的谣言大多属于黑色谣言,即传递坏消息、诽谤他人、制造。从传播源即造谣者的角度看,他们往往对社会现实严重不满或别有用心。如收入差距拉大加剧了人们的心理不平衡,在网上散布谣言实现了这些人不正常的心理需求,使其情绪缓解。还有些人蓄意造谣,是为了从中受益。谣言传播迅速,覆盖范围广泛,而且成本低廉,效果奇佳。在西方,大多数政治谣言的传播都可以达到一定的目的,比如诽谤政敌、改变选民态度等。由于中国的传统观念和政治,政治谣言的传播并不典型。然而,谣言仍然作为一种手段被广泛运用于现代商业战争中,谣言的似真似假影响着股市的攀升、企业的并购。同时,出于对他人的报复,也有人制造谣言,对他人进行中伤。总之,造谣者出于功利性的目的制造谣言,并利用谣言达成目的。

3.盲目跟风的社会从众心理。从众是人的重要社会属性,从众既是免除社会惩罚或伤害的有效方式,也是获得群体认同或归属感的可行机制。人作为一种社会动物,具有从众心理,希望从群体力量中获取安全感,正是这种心理导致“沉默的螺旋”。“沉默的螺旋”理论是德国女传播学家伊丽莎白·诺依曼(E.Noelle-Neumann)于20世纪70年代提出的。诺依曼认为意见一沉默造成另一方意见的增势,如此循坏往复,便形成一方的声音越来越强大,一方越来越沉默下去的螺旋发展过程。[9]在聚集人群中,人们都处于一种高度紧张、亢奋的精神状态,对于外界的信息很容易丧失最基本的理性研判能力。周围人的话语,表情、现场的氛围,都会成为强有力的暗示,使参与个体的思维、言语、信念和行动不自觉地与群体中的其他人保持一致。在谣言开始的最初阶段,也许人们并不相信,只是把它传播出去来表达自己的疑惑,或者希望获得一个更清晰的解释。但是后来听到谣言的人越来越多,谣言便无形之中获得了一种可信性。群体中的从众心理让人们误把谣言当做群体的认知,人云亦云的相对安全感让个体失去了自己的价值判断。而且在这种群体氛围中,对于谣言的核实会让其他群体成员产生怀疑,认为有损于群体团结。于是,在从众心理的驱使下,极少数拥有自己价值判断的意见变得沉默起来,谣言的声势越来越大,演化为“事实”堂而皇之地进行传播。

4.网络虚拟环境为谣言的形成与传播提供了便利。网络的匿名特征、信息扩散的速度和广度、管理的相对滞后,这些网络与生俱来的特性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网络谣言生成、在网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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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泛滥传播的最为有效的保护伞。网络世界个体的一个主要特征就是虚拟性,即网络参与者身份的流动性和匿名性。这一特征为谣言的产生、流传提供了适宜的温床。传统的现实环境中行之有效的监督体系很难甚至无法在虚拟环境中发挥作用。网络的虚拟性使网民的行为和思想获得了从现实世界的。互联网真正带来的不仅仅是匿名,更重要的是网民可以实现个体角色、身份等的自由选择与转换。网络谣言在网民种种理由和巧妙操作中“脱颖而出”,再经过无限复制和迅雷之势传播开来,甚至一度成为热点。诚如河北理工大学社会心理学专家王子平教授所分析,网络赋予了平常人更多的话语权,由原来的媒体工作者发布新闻,到如今人人可为记者。但网络信息传播缺少规范的检查系统,通过博客、论坛等发布信息,其操作方式越来越简便和多样化,为造谣、传谣提供了方便。 三、网络谣言的治理之策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谣言似乎找到了最佳的孵化器和生存地。当谣言借助网络这一传播工具,比起口传谣言危害更大,已成为传播领域中一大公害。谣言的产生不可避免,本身也并不可怕,关键是要针对其产生原因、传播特点找到行之有效的应对策略。

1.建立及时、全面、完善的信息公开机制。“在突发事件中掌握到的信息往往是最多的、最全面的。”[10]这种主导性的地位决定了有能力控制谣言,并将这些全面的信息及时告知民众。因此,应该摆脱过去的宣传,立足于当下社会的实际情况,制订积极、有效的传播策略。当务之急,就是要建立起及时、全面、完善的信息公开机制,让官方的权威消息取代谣言控制信息流的上游。让公众充分知情,保持信息主渠道的畅通是粉碎谣言的关键。因此,首先转变自身的观念,纠正“公众知道太多会对社会稳定产生不利影响”的错误观念。对于应该公开的信息依法、及时采取切合各种信息不同特点的方式公开。作为应对网络谣言的主体,应搭建各种全面的信息平台,及时发布各种信息,达到扩大知情范围的目的。应针对不同对象的地域、知识结构、年龄结构等特征利用网络、手机、电视、报纸、宣传单等不同的方式有针对性地进行。信息公开可以让公众尽可能的了解事实的,减少心理上的恐慌,降低无谓的猜疑及产生谣言的可能性,才能够掌握的主导权,进而将控制在可控的范围之内。在公共危机发生之后应该迅速地将事实的通报给公众,以达到制止流言、降低恐慌、控制社会损失的作用。即使在谣言产生之后,直面谣言,进行信息公开也是很有必要的:对于那些明显属于谣言的信息,应该及时澄清和辟谣;对于部分性质不明、来源模糊不清的传闻,也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及时为民众提供准确的信息,加大信息的透明度。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缩小、消除网络谣言所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 2.完善网络信息传播的相关法律法规。无论是现实世界还是虚拟世界, 只要是人类文明所能延伸到的地方, 都应该受到法律、道德和人类社会普世价值的多重约束。就政治体系而言,社会控制的首要任务是用法律形式确立社会生活的规范,使人们的行为有所依归。谣言止于智者,谣言也止于责任, 在法治社会,无论是在现实生活还是虚拟网络,负责任的公民都要有法治意识,网站要认真遵守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政治谣言等有害信息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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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提倡政治自由,并不意味着默许对危害社会安定、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所谓自由权利的滥用。然而,网络谣言的丛生,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网络言论边界的模糊、法律制度的滞后。国外对网络的监管早已建立了相关成文法律。如德国是全球第一个发布网络成文法的国家,随后美国也相继建立了《信息公开法》《个人隐私权保》《美国联邦信息资源管理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保护个人和国家的信息安全,制止和惩罚网络谣言的传播行为。近年来,我国也出台了一系列网络信息传播法规,对网络信息传播进行规范。但是,这些法规仍然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比如,我国法律将利用互联网捏造、散布虚假信息、言论,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规定为违法,但对何为散布虚假信息、何为虚假信息,并没有进一步的明确规定。这不仅不利于互联网的管理,而且让网民难以把握网上言论的尺度。因此,当务之急是建立、健全网络传播法律法规,依法严惩网络谣言的传播者特别是造谣者。监管部门,要继续完善和强化制度管理,建立起严格的网络传播问责追责制度,对违规的责任人依法坚决进行处罚。

3.互联网站要勇于承担社会责任。互联网站是开放的公众平台,是信息与思想的集散地,不但要有海纳百川的胸怀,还应担当起激浊扬清的责任。一些网站对上传的信息审核力度不够,对信息观点方向把握不准,以致出现一些危害、损害他人人格等偏激的言论,究其原因,一是网站办网的目的、宗旨没有明确,二是网站自身管理系统不健全。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在审批办网许可时提取相关办网资质,特别是把政治资质放到第一位。网站自身也要勤于提升各项业务素质,严于把关,顾全大局,引领前潮。尽管那些明显虚假、耸人听闻的信息能迎合某些受众的心态、吸引人眼球,从而带来巨大流量,但网站要坚决不传播、不转发、不扩散。网上信息来源广泛,有些虚假信息一时难辨真伪,但一有质疑、批评、揭露之言,要及时发布,在必要时可“揪住”那些可疑的虚假信息,让更多的人证虚证伪。一旦证明其虚假,就要采取措施终止传播、澄清影响,必要时还要让故意传谣者承担一定的责任。

4.加强对网民的网络道德教育。网络谣言的滋生,一个重要原因即是公民网络道德意识淡薄。网络是个相对特殊的地方,是一个虚拟空间,这导致一些网民在网上发表言论时存在“互联网本来就是瞎讲讲的,并不当真”,或者“恶搞在互联网上很流行,不算什么”的想法,因此,在发表言论时,往往不辨真伪,只图一时痛快,仅以能否引发轰动效应为其判断标准,导致网上信息、言论混乱的局面。因此,针对这一现象,积极对网民进行网络道德教育十分必要。具体而言,一是开展网络道德素质教育,提高网民的道德素质和道德修养。由于网络道德运行机制受阻,社会的作用减弱,因此,要加强网络道德主体以“自律”为特征的道德教育;当前在社会转型时期,深入开展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全面提升公民素养,强化公民的自律意识,尤为重要。净化官风、淳朴民风,从我做起,人人自律,才能从根本上抵制、防控网络谣言的泛滥。二是开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提高网民的思想政治素质。网络道德问题的治本之道,是要用科学理论武装人们的头脑,使之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教育网民树立自觉抵制谣言的决心,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清网络谣言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要把抵制编造和传播网络谣言提高到政治觉悟的高度上去认识,把它作为做人的基本素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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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美]奥尔波特.谣言心理学[M].刘水平,译.辽宁:辽宁教育出版社,2003:3-36. [2]陈力丹.学[M].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0: 102-103 . [3][法]卡普费雷.谣言[M].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181. [4]刘建明.传播[M].北京: 清华大学出版社,2000:291. [5]张雷.网络政治谣言及其社会控制[J].政治学研究,2007,(2).

[6]巢乃鹏,黄娴.网络传播中的谣言现象研究[J].情报理论与实践,2004 ,(6). [7]周晓虹.社会心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181.

[8]唐国东.突发事件中网际谣言传播特点及应对策略[J].兰州学刊,2008,(8). [9]郭庆光.传播学教程[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219.

[10]吴瑛.突发公共事件中谣言的产生、影响与控制[J].吉林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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