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监理单位 交底部位 交底人签字 金沙丽水2#楼 攀枝花市硕丰监理公司 毛石挡墙砌筑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交底日期 中房攀枝花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泸州宏鑫建建安集团有限公司 2006年5月25日 接受人签字 一、砌筑毛石挡墙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作业人员必须具备基本的身体素质: (1)、视听感觉好,耳聪目明; (2)、思维反应快,动作敏捷; 2、砌筑过程中,各作业人员的前后间距≮3M,左右间距≮2M。 3、必须自下而上层层砌筑,严禁局部砌高或超高。 二、当毛石挡墙砌筑高度≧1M时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1、必须先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严禁破坏所有的安全防护措施。 2、严禁在操作面或挡墙下停留和休息和存放工具、机具等。 3、严禁所有人员在毛石挡墙上部或操作面的边缘部位行走。 4、砌筑挡墙作业与装运材料作业必须错开,严禁上下垂直作业。 三、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服从管,严格按作业要求穿戴安全防护用品。 四、不得穿拖鞋、易滑鞋,严禁酒后作业,严禁疲劳作业。 五、各作业人员必须思想集中,严禁打闹。 六、遇到不明情况或意外情况等有危险时,所有作业人员必须及时撤离,并立及向主管人员或主管部门汇报,不得进行作业。 七、在吊运材料时,必须遵守塔机吊运的有关规定。 八、班组必须开好班会议,搞好思想工作。 参加单位 及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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