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南通华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项目经理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进一步深化改革,确保甲方与建设方所签工程施工合同的圆满履行,甲方决定将
本合同所涉工程交由乙方承包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特签订协议如下: 一、工程项目及其相关内容(除下面表格罗列外,甲方与建设方所签工程施工合同也是甲、乙双方履行的依据) 工程名称 结构形式 建筑面积 高度或层数 二、甲方管理负责人 生产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工程管理代表 安全管理代表 预决算代表 其中,甲方现场代表: 三、乙方施工管理人员(包括乙方在内) 现场负责项目技术项目经理 施工员 人 负责人 安全员 质量员 资料员 材料员 四、工程目标 (一)工期目标:合同工期 ,乙方的责任工期 。 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二)质量标准:
(1)本工程为 ;
(2)各单体应确保为优质结构,竣工前验收观感得分率≥85%。 (三)文明施工:创 。
五、合同价款: 工程最终造价按甲方与建设方最终实际审定为准。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乙方编制的施工、安全等技术方案进行指导和审核。
2、有权对乙方进行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目标总交底并与之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同时,有权对乙方施工的过程进行检查督促并有权责成乙方落实整改。
3、对乙方在代表甲方履行工程建设合同中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并有权进行跟踪验证,监督乙方完善现场管理和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4、有权提出本责任书以外的对乙方管理的书面系列要求,同时有权监督实施。
5、有权对大型机械的拆装方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脚手架方案等安全防护方案的实施进行监督。
6、向乙方提供诚信的、合格的供应商、分包商名册,并协助乙方签订相关的协议。 7、甲方有权向乙方承包工地或承包的子公司和部门派驻会计,该会计直属甲方领导,其报酬由乙方支付给甲方,再由甲方支付给会计个人,该会计严格按国家的会计制度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每月以会计报表的形式向甲方汇报工作。如乙方管理人员不足,甲方有权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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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参与管理,费用参照执行。
8、甲方协助乙方处理工程相关问题,如乙方与第三方不能达成一致,甲方有权公正的独立处理,费用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定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不得将工程转包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分包,否则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2、乙方必须规范用工,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合同或与专业分包合同,交甲方备案,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相关费用,保证不拖欠劳务工报酬,必须将每个劳务工的身份证复印件收集、并开列花名册备案。如使用外地劳务工的,其劳动就业管理费、暂住人口管理费等均由乙方承担。不得使用身体残疾、有精神障碍、未成年的施工人员。施工中需要持有上岗操作证书的岗位,不得使用无证人员。另外,工程开工前,乙方还须提供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的有效证件和劳务合同交甲方审定备案,项目部主要人员的变更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3、乙方必须履行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条款和向建设方所作的承诺,如乙方不能履行,甲方有权更换项目部或要求辞退、撤换其项目管理人员,费用由乙方给付。 4、乙方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成本、收款(自订立合同起到交工后款项结清全过程)负责,并接受甲方监督。
5、乙方应组织人员认真审阅施工图,有针对性的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并报甲方、建设方、监理审核,乙方应根据总进度计划编制相应的施工进度月、周计划,并据此编制劳动力、材料设备的进场计划,包括专业分包的进场计划,严格组织实施,如因乙方组织、质量、安全等自身因素影响进度由乙方负责。(计划应报公司相关部门)
6、乙方依照本工程施工图,施工说明书、设计文件、设计变更及国家颁发的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进行精心组织施工,针对质量通病采取有效防治措施。严格按验收计划表进行分级验收,对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的要认真及时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会同监理、建设方及时办理各种隐蔽签证资料,并妥善保管隐蔽工程,各项分部质量验收评定、材料质保书、工程变更、混凝土、砂浆测试报告、标高、轴线等资料,并确保资料的有效性,在竣工前15天内收集、整理,交甲方审核后送监理、业主审定。最终按规定的套数装订提交竣工验收并存档。
8、开工前乙方必须和甲方分包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法规,服从甲方、监理、建设方的监督,接受甲方等相关方对乙方违章的处罚,发生事故乙方须严格按照事故处理规定及程序进行及时的、有效的处置,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均由乙方及相关方承担,此外还应做好治安管理和计划生育工作。 9、确保现场文明、环保施工,执行公司ISO9001:2000、ISO14001:2004、OHSMS18001体系标准,做好贯标资料,保证安全文明生产的投入到位,并接受甲方、建设方、监理以及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
10、施工期间应正确处理好与甲方、建设方代表或其他监管人员、建设主管部门相关人员的关系,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其发生争执及其他过激行为,严格执行甲方“诚信、守法、精益求精”的施工原则,确保提供各方满意的产品。
11、乙方有与建设方进行最终决算、清收所有工程款的义务。乙方应及时做好工程的各项申报(优质结构、优质工程、文明工地)工作,包括影像资料的收集;分部验收申报应在公司相关部门预验通过的基础向监理申报。
12、工程材料的主材采购应在甲方提供的合格供应商中选择,新的供应商应由甲方相关部门评价确认后方可作为合格供应商备选,严禁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严格按规定对工程材料进行检测、复试。
13、关于工程分包,应由甲方相关部门考察评价后向乙方发出书面同意函后,由甲方派员签订分包合同,否则视作乙方越权行为,造成甲方损失,应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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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乙方的材料、租赁等对外合同均应报送甲方工程管理部审核同意方可签订,并交甲方财务部门作为付款的依据。
15、乙方应认真主动履行回访、回修责任,在保修内容、范围、期限内由于乙方责任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保修期限以建设方与甲方的合同为准。
16、乙方除向建设方提供规定的保证金外,必须向甲方提供履约保证金,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各为合同价的1%,(总计为合同价的3%),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交甲方财务。
17、乙方应确保劳务人员的报酬并及时到位,如发现有拖欠劳务工报酬行为,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支付;如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合同的,乙方应及时将劳务工报酬汇给劳务公司发放给劳务工。
18、乙方在施工承包期限内,除有义务履行甲、乙双方所签的本合同外,乙方还应严格按甲方与建设方所签的工程施工合同履行,如因乙方履行不当,造成建设方追究甲方违约责任的,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19、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及时编制、提供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内所发生的未付清的各种材料款清单,其内容有:供方单位、材料名称、数量、单价、总价、还款期限,并提供相关合同、结算清单等原始交易资料,送公司财务科备案。及时将工程技术、安全资料报公司档案部门备案。
20、乙方应尽心尽职,保证每天在现场不少于6小时。乙方有责任协调好参与各方的关系,并告之甲方及乙方的管理制度。
21、乙方作为本工程的直接责任人。应遵守甲方所有的规章制度。 2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以甲方的分公司(子公司)的名义开设多个帐户,[甲方的分公司(子公司)只允许开设一个帐户,用于与甲方的款项往来],否则视为乙方违约行为,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3、乙方应遵守财务管理制度,不得以甲方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向外借款、贷款或对外进行担保,否则视为乙方的违约行为,并由乙方自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七、乙方交纳乙方承包费及各项提留约定
上交管理费和各项提留表 (单位:万元) 税金及上预 算 公司净收提留风险抵押金 提留质量保证金 提留安全保证金 级有关费总造价 管理费% % 金额 % 金额 % 金额 用 1、管理费收取标准质量等级定为 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创建等级为 工程,经市质监站验收评定质量等级达不到该标准,市安监站验收评定现场文明施工达不到该标准,罚总造价的 %,如达到 奖其总造价的 %。如目标实现通过公司人为努力取得乙方不享受奖励。
2、上缴管理费的方法:按每次预收工程款及甲供材料的实际金额比例上交。工程竣工后按实际总造价结算,包括甲供材料,税费代收代缴。但是办理工程招、投标费用、合同鉴证费、印花税及国家规定应提取的安全费等规费均由乙方负担。
3、风险抵押金(质量保证金、安全保证金)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交清,由公司统一保管。
4、质量、安全保证金,工程施工过程中无质量安全事故、创建达标,按合同规定,乙方到期领取,否则,扣除有关质量、安全罚款后,延期一年,到期乙方领取。
5、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执行。 八、结算付款方式
1、工程款必须汇入甲方指定帐户,乙方不得擅自以任何名义从建设方领取工程款,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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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按乙方违约行为论处。
2、工程款由乙方按照甲方与建设方所签合同各收款节点负责向建设方回收工程款,甲方予以配合,资金支付原则上按甲、乙双方合同的约定即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根据建设方资金到位情况予以支付。
3、乙方付款时,应提供采购及租赁等合同作为付款依据,并同时提供有效票据,交甲方财务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付款。工程结算前付款不得超合同总价的70%。
4、甲方垫付给建设方的工程保证金及乙方向甲方的借款,必须按约定及时归还甲方,同时按约定支付甲方利息。如不能及时归还相关资金本息,甲方有权在工程款中优先扣除本息。
5、乙方在工程项目中所发生材料发票、劳务工报酬表、机械使用费及其它直接和间接费用的支出的单据,必须合法有效,并如数及时交财务入帐,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工程款支付直至拖延行为消失,如因此导致甲方所得税费用支出增加及其它相关损失的,则由乙方全部承担。
6、乙方在施工承包中,实行自负盈亏,在交纳甲方管理费和提留了本合同约定的和国家规定应提留的各项提留款后,若尚有盈余则由乙方自行支配(当然乙方应按国家规定交纳相关税费),如亏损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承包工程的亏损首先以风险抵押金抵偿,风险抵押金不足以抵偿亏损的,应以乙方私人财产进行抵偿,另需特别约定的是,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对外所结欠的全部债务均由乙方承担并偿还,由于乙方处理不当,造成甲方损失的,或造成甲方代为支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7、甲、乙双方进行结算、分配的时间应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已竣工及与建设方已结算完毕。 (2)乙方从建设方回拢了所有的工程款。
(3)乙方已全部清付了本合同项下工程对外结欠的所有债务。 在未满足以上三点条件的情况下,乙方即从甲方或甲方分公司以及建设方支取任何款项归自己占有或自己的亲朋好友占有的,均视作乙方的职务侵占行为,除非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同意支取的除外。
8、工程款中按 22% 的作为人工工资部分,乙方应附工资表等相应手续。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按本合同履行,否则视为违约,一方违约,另一方可免责单方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按以下情形分别承担违约金,造成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向另一方足额赔偿经济损失(其中包括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所支付的律师费、车旅费、调查费等费用):
1、工程目标未能实现,乙方除承担甲方与建设方合同的经济责任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与工程保证金数额相等的违约金。
2、乙方在开工前不及时与甲方签订责任制合同的,工程不得开工,否则视为违约行为。 3、项目经理及五大员不能专职及时到位的,每缺一员则承担违约金为总工程款的0.2%。 4、甲方或建筑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质检、安全检查时发现乙方施工现场达不到规范要求的,发出停工整改报告三天内乙方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乙方每延误一天承担违约金2000元,直到整改合格为止。(如被行政机关罚款也由乙方承担)
5、开工前必须完备各种手续,如手续不完备擅自开工被行政处罚的,每次承担违约金2000元。(如被行政机关罚款也由乙方承担)
6、开工前,必须完备各项手续。如不按规定办理环保相关手续,被执法处罚的,每次承担违约金2000元。(如被行政机关罚款也由乙方承担)
7、不按规定设置汽车冲洗措施,车辆带泥上路被城管处罚的,每次承担违约金2000元。(如被行政机关罚款也由乙方承担)
8、接受上级安监部门检查,收到停工通知的,每次承担违约金2000元;收到整改通知的,每次承担违约金1000元。(如被行政机关罚款也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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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工程竣工后,工程资料不能及时归档,技术、安全资料不及时报公司备案,承担违约金为总工程款的0.5%。
10、因乙方原因未将工程款汇入公司指定帐户,乙方每次应承担擅自汇款总额的15%的违约金,甲方对此有权追究乙方职务侵占的法律责任。
11、使用不符合规定、不具备资格的劳务人员上岗操作的,乙方应承担违约金500元/人。
12、因承包工程发生的外欠材料款、人员工资以及工伤事故等而引发诉讼或仲裁的,每发生一次承担违约金5000元。
13、乙方在施工过程不得以任何理由与甲方、业主、监理等争执、吵架等行为,否则每发生一次承担违约金为2000元。
14、乙方未经过甲方书面同意私自分包、转包等行为,一经发现,乙方除承担转包、分包方无条件退场损失外,另承担违约金为工程总造价的2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还可免责单方解除本合同。 十、其它条款
1、乙方在承包期间或因工程承包中引起的所有纠纷,均应交甲方的法律顾问统一处理,因此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律师代理费、交给法院的诉讼费、车旅费等)及向外赔偿的款项和支付的违约金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先行支付再与乙方结算。
2、乙方的义务包括工程全部竣工、验收交付、工程款全部收回、甲方审计完毕、工程保修,乙方的义务履行全部完毕后,由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协议书以作备案。 3、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管辖审理。 4、 。 十一、担保条款
1、乙方为了履行本合同,同意以自己的所有私有财产提供抵押担保。
2、乙方的配偶或其它有担保能力的单位和个人作为乙方的担保人,在本合同中签字或盖章,即视为担保合同生效,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为连带保证责任。 3、 。 十二、本合同一式六份,经甲、乙双方和担保人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甲、乙和担保人三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乙方的连带责任担保人:
(1)乙方配偶: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其它单位或个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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