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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18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市政工程定额章节说明)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总说明

一、《安徽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市政定额”,是依据国家现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及相关定额,并结合近几年我省出现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情况,及市政工程设计与施工特点编制的。

本市政定额共包括六部分:第一部分 通用项目;第二部分道路工程;第三部分 桥涵工程;第四部分 隧道工程;第五部分 管网工程;第六部分 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二、本定额在编制过程中结合了我省市政工程设计与施工特点,以及近几年我省出现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情况。

三、本定额适用于我省境内的新建、扩建市政工程。 四、本市政定额的作用:

1.是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依据.

2.是编制与审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

3.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

4.是评审工程成本,审核和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5.是施工企业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拨付工程价款、竣工结算的参考依据。

五、本市政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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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目前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六、本市政定额中人工工日以“综合工日”表示,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

七、本市政定额中的材料:

1.本市政定额中的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和其他材料。

2.本市政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现场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逐一列出消耗量,难以计量的材料是以“其他材料费占材料费”百分比形式表示。

3.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体积以“m3\"表示,设计强度(配合比)等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本市政定额中现拌混凝土、预拌混凝土、预制混凝土的养护,均按自然养护考虑的,如有特殊要求,可在措施费中考虑。

4.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配合比,执行《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共用册)》的规定。

5.本市政定额中所列砂浆均为现拌砂浆,若实际使用预拌砂浆是,每立方砂浆人工扣减0.17工日。搅拌机扣减0.167台班.

6.本市政定额中消耗量用括号( )表示的为该子目的未计价材料用量,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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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中不包括其价格。

八、本市政定额中的机械:

1.本市政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工工效测算确定的,已包括机械幅度差。

2.本市政定额中的机械仅列主要施工机械消耗量。凡单位价值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施工机械,定额中未列消耗量,企业管理费中考虑其使用费,其燃料动力消耗在材料费中计取。难以计量的机械台班是以“其他机械费占机械费”百分比形式表示。

3.大型机械的进(退)场及安装、拆卸,执行《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共用册)》的规定。

九、本市政定额与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相同或相近的分项工程项目未编列,执行时可套用相应专业工程的定额子目。

十、本市政定额中凡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凡注有“×××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十一、本市政定额授权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第一部分 通用部分 第一章 路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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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一、本章主要包括:处理弹软土基、预压地基、石砌排水沟、路基盲沟、砂底层、机械翻晒土、土边沟成型等内容。

二、混凝土滤管盲沟定额中,不含滤管外层材料.

三、袋装砂井直径按7cm计算.砂井直径不同时可按砂井截面积的比例关系调整中(粗)砂用量,其他消耗量不作调整。

四、振动(冲)砂石桩充盈系数为1。3,损耗率为3%。实测砂石配合比及充盈系数不同时可以调整.

五、振冲碎石桩定额中不包括泥浆排放处理的费用,需要时另行计算。 六、定额“掺水泥稳定土”的水泥含量为3%,当水泥含量不同时可对水泥用量进行调整,人工、机械均不作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掺石灰、改换片石、掺水泥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³\"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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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堆载预压按设计图示尺寸加固面积以“㎡”计算。 三、抛石挤淤按设计图纸尺寸以“m³\"计算。 四、袋装沙井、塑料排水板以“m”计算。

五、砂、碎石桩、石灰砂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³”计算. 六、粉喷桩按设计桩长乘以设计断面面积以“m³”计算。 七、土工合成材料设计图示尺寸以“㎡\"计算。

八、石砌排水沟、土边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³”计算。 九、路基盲沟、分隔带盲沟按设计图纸尺寸以“m”计算。

第二章 挡墙、护坡

说 明

一、本章主要包括:砂石滤层、滤沟,砌护坡、台阶,压顶,挡土墙,勾缝、抹灰等内容。适用于市政工程的护坡和挡土墙工程,桥梁工程的锥坡、墩、台等砌筑工程套用桥涵部分定额子目。

二、挡土墙、护坡需搭脚手架时应另计,套用建筑工程中脚手架相关定额子目.

三、块石如需冲洗时,每立方块石增加:用工0。24工日,用水0.5m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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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砌筑工程量按设计砌体尺寸以“m³\"计算,嵌入砌体中的泄水管、沉降缝、伸缩缝以及单孔0。3㎡以内的预留孔所占体积不予扣除。

二、台阶砌体按设计尺寸的实砌体积以“m³\"计算。 三、砂石滤沟按设计尺寸以“m³\"计算。 四、模板按设计尺寸以“㎡”计算。 五、钢筋按设计尺寸、规格以“t\"计算. 六、勾缝、抹灰按设计尺寸以“㎡”计算。

第三章 围堰、筑岛

说 明

一、本章主要包括:围堰工程、筑岛等内容。

二、本章围堰定额中的各种木桩、钢桩均按本定额中的“水上打拔工具桩”的相应定额执行,桩的消耗量与定额不同时按实调整。其中拉森钢板桩围堰已包含打桩费用。

三、本章围堰定额未包括施工期内发生潮汛冲刷后所需的养护工料。潮汛养护工料可另行计算。如遇特大潮汛发生人力所不能抗拒的损失时,应根据实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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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另行处理。其中拉森钢板桩考虑了2次潮汛时的维护费用。

四、围堰工程已含50m范围内土方挖、运用工,超过50m,可另行计算超出部分的运距。如土方外购其费用另计,但应扣除定额中50m范围内的土方挖运用工(27。5工日/100m³).

五、草袋围堰如使用麻袋装土围筑,应按麻袋、尼龙袋换算,但人工、机械和其他材料消耗量应按定额规定执行.

六、围堰中若未使用驳船,而是搭设了栈桥,则应扣除定额中驳船用量而套用相应的脚手架子目.

七、定额围堰尺寸的取定:实际围堰高度及材料用量与定额不同时可按实调整。

八、筑岛填心子目是指在围堰围成的区域内填土、砂及砂砾石。

九、双层竹笼围堰竹笼间黏土填心的宽度超过2。5m,则超出部分可套筑岛填心子目.

十、施工围堰的尺寸按有关设计施工规范确定。堰内坡脚至堰内基坑边缘距离根据河床土质及基坑深度而定,但不得小于1m。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围堰工程分别采用“m³”和“延长米”计算。

二、用m³计算的围堰工程按围堰的施工断面乘以围堰中心线的长度。 三、以延长米计算的围堰工程按围堰中心线的长度计算。 四、围堰高度按施工期内最高临水面加0.5m计算。

五、草袋围堰如使用麻袋装土其定额消耗量应调整系数,调整系数为: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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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袋消耗量除以2.11为麻袋数量,如为尼龙袋装土,则含量不予调整。

六、围堰部分的钢桩、钢板桩及拉森钢板桩围堰的主材费按摊销量7%进入定额基价,定额使用时可根据桩周转次数或一次性使用等以实际发生进行调整。

七、拉森钢板桩基本定额的围堰使用天数为24d,潮汛次数为2次,超过定额规定,可按实调整,桩的维护使用费及潮汛时的维护费按t·d计算.

第四章 其他

说 明

一、本章主要包括:支撑工程,脚手架,现场施工围栏,施工便道,便桥,小型构件及混凝土运输等内容。

二、除槽钢挡土板外,定额均按横板、竖撑计算;如采用竖板、横撑时,其人工工日乘以系数1.20。挡土板间距不同时,不作调整。

三、定额中挡土板支撑按槽坑两侧同时支撑挡土板考虑,支撑面积为两侧挡土板面积之和,支撑宽度为4.1m以内。如槽坑宽度超过4.1m时,其两侧均按一侧支撑挡土板考虑。按一侧支撑挡土板面积计算时,工日数乘以系数1.33;除挡土板外,其他材料乘以系数2。0。

四、放坡开挖不得再计算挡土板,如遇上层放坡、下层支撑则按实际支撑面积计算.

五、钢桩挡土板的槽钢桩以“t”为单位,套打、拔工具桩相应定额子目。 六、如采用井字支撑时,按疏撑乘以系数0.61.

七、纤维布和玻璃钢施工护栏按2.5m高考虑,彩钢板护栏和移动式钢护栏按1.8m高考虑.实际高度不同时,可以按照面积进行折算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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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搭拆便桥定额分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适用于跨河道的临时便桥.套用装配式钢桥定额,应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执行。

九、泥结碎石便道主要用于场外施工便道。

十、混凝土小型构件是指单件体积在0.04m³以内,重量在100kg以内的各类小型构件。小型构件、半成品运输是指预制、加工场地取料中心至施工现场堆放使用中心距离超出150m的运输。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支撑工程量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支撑面积以“㎡\"计算.

二、施工围栏以长度按“延长米”计算,移动式按照“每天100m”计算。 三、沟槽临时钢盖板搭设按搭设面积以“㎡\"计算。

四、临时便桥搭、拆按桥面积计算,装配式钢桥按桥长以“m\"计算。 五、场外施工便道区分厚度按路面面积以“㎡\"计算.

第二部分 道路工程 第一章 道路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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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一、本章包括各种级配的多合土基层等内容.

二、路床(槽)整形、人行道整形项目内容,包括平均厚度10cm以内的人工挖高填低,整平路床使之形成设计要求的纵、横坡度,并应经压路机碾压密实.

三、各类稳定土基层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是按一定的配合比编制的,当设计配合比与定额不同时,有关的材料消耗量可按下式进行换算,但人工和机械台班的消耗量不得调整。

式中 Cs-—按设计配合比换算后的材料数量; Cd——定额中基本压实厚度的材料数量; Bd—-定额中压实厚度每增减1cm的材料数量; H——设计的压实厚度; H0——定额的基本压实厚度; Ls—-设计配合比的材料百分率; Ld——定额中标明的材料百分率。

四、石灰土基层中的石灰均为生石灰的消耗量, 且不包括消解石灰的工作内容。土为松土用量.

五、本章中设有“每增减”的子目,适用于压实厚度20cm以内(块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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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层除外)。压实厚度在20cm以上应按两层结构层铺筑。

六、黄土为就地取材,定额消耗量加“()”表示,如需外借或购买时,费用另计.

七、所有基层混合料采用厂拌机械摊铺时,均套用水泥稳定碎石相关子目,换算主材价格,其他不变.

八、道路裂缝灌浆修补按开槽宽2cm,深2.5cm编制,实际不同时可调整灌缝材料用量,其他不调.

九、本章定额凡使用石灰的项目,均未包括消解石灰的工作内容,需要时,先计算出石灰总用量,再执行消解石灰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人行道整形、路床(槽)整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计算,不扣除各类井所占面积。人行道路整形宽度按人行道设计宽度外侧加0。30m计算. 路床(槽)整形宽度按设计道路基层(垫层)宽度另计算两侧加宽值,其加宽值按设计要求计算。如设计无明确规定,其加宽值按每侧0。25m计算,

二、道路基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计算,不扣除各类井所占面积。 三、道路基层宽度按设计车行道宽度另计两侧加宽值,其加宽值按设计要求计算.如设计无明确规定,首层基层宽度按设计车行道宽度每侧0.3m计算,以下基层按上层宽度每侧加0.3m计算。

四、道路工程石灰土、多合土养生面积,按设计摊铺的基层、顶层面积计算。

五、防裂贴修补道路裂缝按实际贴防裂贴的宽度乘以长度以“㎡”计算。

六、道路裂缝灌浆修补按修补裂缝长度计算。

第二章 道路面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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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一、本章包括沥青表面处治、沥青贯入式面层、沥青混凝土面层、水泥混凝土面层、简易面层及撒铺透封层等内容。

二、沥青混凝土面层所需要的熟料实行定点搅拌时,其运至作业面所需的运费不包括在该子目中,需另行计算.

三、沥青碎石套用沥青混凝土相关子目,换算主材价格.

四、水泥混凝土面层,综合考虑了前台的运输工具不同所影响的工效及有筋无筋等不同的工效。施工中无论有筋、无筋及出料机具如何,均不得换算。

五、水泥混凝土面层均考虑使用商品混凝土。

六、本章模板工程按组合钢模板、复合木模板、钢支撑、木支撑等综合考虑,实际施工时无论采用何种类型的模板,均不作调整。

七、钢筋工程

1。本章钢筋加工定额是按现浇编制,工作内容包括加工制作、绑扎(焊接)成型、安放及浇捣混凝土时的维护用工等全部工作,除另有说明外均不得调整。

2.各项钢筋规格是综合计算的,子目中的“××以内”系指主筋最大规格,凡小于φ10的构造筋均执行φ10以内子目。

3.定额中现浇混凝土构件是按手工绑扎,加工操作方法不同不予调整。 4。钢筋加工中的钢筋接头、施工损耗、绑扎铁丝及成型点焊和接头用的焊条均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得重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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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非预应力钢筋不包括冷加工,如设计要求冷加工时,另行计算。 八、水泥混凝土路面养生实际使用塑料膜养生时,套用养生布养生子目,换算主材,其他不变。

九、透层、粘层、封层子目,当设计与定额用油量不同时,可以调整沥青油含量,其余不变。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水泥混凝土面层以平口为准,如设计为企口时,其用工量按本章定额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01。木材摊销量按相应项目定额乘以系数1。05。

二、道路工程沥青混凝土、水泥混凝土及其他类型面层工程量以设计长度乘以设计宽度以“㎡”计算,包括转弯面积,不扣除各类井所占面积,带平石的面层应扣除平石面积。

三、伸缩缝按面积为计量单位。此面积为缝的断面积,即设计缝长×设计缝深。 四、现浇混凝土路面及现浇混凝土人行道模板以“㎡”计算,其工程量同相应的路面及人行道的面积。

第三章 人行道及其他工程

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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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

一、本章包括人行道板、侧缘石、花砖安砌,树池砌筑、半成品材料运输等内

二、本章所采用的人行道板、侧缘石、花砖等砌料及垫层如与设计不同时,按设计要求调整材料用量,但人工用量不变。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人行道板、异型彩色花砖安砌按实铺面积以“㎡”计算。应扣除树池所占面积,不扣除各种井所占面积.

二、道路工程侧缘石、树池按设计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三、侧缘石垫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第四章 交通管理设施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道路、桥梁、隧道、广场及停车场(库)等交通管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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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程。

二、本章定额包括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信号设施、交通隔离设施等工程项目。

三、本章定额中未包括翻挖原有道路结构层及道路修复内容,发生时套用相关定额。

四、管道的基础及包封参照其他章节有关子目执行。 五、工井定额中未包括电缆管接入工井时的封头材料.

六、电缆保护管辅设定额中已包括连接管数量,但未包括砂垫层.

七、标杆安装定额中包括标杆上部直杆及悬臂杆安装、上法兰安装及上下法兰的连接等工作内容。

八、柱式安装若为双柱式标杆时,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2计算。 九、反光镜安装参照减速板安装,其材料做相应调整。

十、标线不分虚线实线按15mm厚编制,若实际不同时,其材料用量按比例调整,其他不变。

十一、温漆定额中未包括反光材料,若发生另行计算。 十二、箭头、文字标记均套用标线子目

十三、信号灯电源线安装定额中未包括电源线进线管及夹箍。

十四、环形检测线安装定额适用于在混凝土和沥青混凝土路面上的导线敷设. 十五、交通岗位设施:

1。值勤亭安装定额中未包括基础工程和水电安装工作内容,发生时套用相关定额另行计算。

2。值勤亭按工厂制作、现场整体吊装考虑。 十六、本章定额中每片护栏的标准长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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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车行道中心隔离护栏(活动式、固定式)为2.5m。 2.机非隔离护栏为3m。

3.人行道隔离护栏(半封闭)为6m. 4。人行道隔离护栏(全封闭)为2m.

十七、本章定额中每扇活动门的标准宽度如下: 1.半封闭活动门(单移门)为4m以下。 2。半封闭活动门(双移门)为4~8m。 3.全封闭活动门列为2m和4m。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工井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座”计算。

二、电缆保护管铺设长度按实埋长度(扣除工井内净长度)以“m\"计算。 三、标杆安装以“套\"计算. 四、反光柱安装以“根”计算.

五、圆形、三角形标志板安装,按作方面积套用定额,以“块”计算。 六、减速板安装以“块”计算. 七、视线诱导器安装以“只\"计算。

八、标线不分虚实线和部位,均按实漆面积计算. 九、震颤标线按实漆面积计算。

十、箭头、文字标记按“㎡\"计算,其中箭头的直线部分按“长×宽\"计算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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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部分按“底边×高”计算面积;文字、图形等均按最外侧尺寸“长×宽”计算面积。

十一、交通信号灯安装以套计算。

十二、环线检测线敷设长度按实埋长度计算。 十三、值警亭按装按“只”计算。

十四、车行道中心隔离护栏(活动式)底座数量按实计算。 十五、机非隔离护栏分隔墩数量按实计算。

十六、机非隔离护栏的安装长度按整段护栏首尾两只分隔墩的外侧面之间的长度计算。

十七、人行道隔离护栏的安装长度按整段护栏首尾之间的长度计算。 十八、管内穿线长度按内长度与预留长度之和计算。

第三部分 桥涵工程 第一章 现浇混凝土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基础、墩、台、柱、梁、桥面、接缝等项目。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桥涵工程现浇各种混凝土构筑物。

三、本章定额中嵌石混凝土的片石含量为15%,如与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但人工及机械用量不得调整.

四、本章定额中预拌混凝土系指商品混凝土。定额中混凝土按常用强度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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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出,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

五、定额中的模板以木模、工具式钢模为主(防撞护栏采用定型钢模除外),若采用其他类型模板时,不作调整。

六、本章定额中均未包括预埋铁件,如设计要求预埋铁件时,可按设计用量套用本部分第3章有关项目。

七、承台分有底模及无底模两种,应按不同的施工方法套用相应项目。 八、现浇梁、板等模板定额中均已包括铺筑底模内容,但未包括支架部分,如发生时可套用本部分第八章有关项目。

九、预制构件模板中不包括地模、胎膜,如发生时可套用本部分第八章有关项目。

十、Y形等异形柱模板按柱式墩台身模板定额人工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2,锯材消耗量乘以系数1.05。

十一、索塔高度为基础顶、承台顶或系梁底到索塔顶的高度。当塔墩固结时,工程量为基础顶面或承台顶面以上至塔顶的全部数量;当塔墩分离时,工程量应为桥面顶部以上至塔顶的数量,桥面顶部以下部分的数量按墩台定额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体积计算(不包括空心板、梁的空心体积),不扣除钢筋、铁丝、铁件、预留压浆孔道和螺栓孔所占的体积。

二、模板工程量按模板接触混凝土的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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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浇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体积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亦不再计算;单孔面积在0.3m2以上时,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之内计算。

四、整体螺旋楼梯、柱式螺旋楼梯,按每一旋转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楼梯与走道板的划分以楼梯梁的外边缘为界,该楼梯梁已包括在楼梯水平投影面积内。柱式螺旋楼梯扣除中心混凝土柱所占的面积。

每一旋转层的面积计算公式:

S=π(R2-r2)

式中 r --圆柱半径;

R ——螺旋楼梯半径.

五、无法拆除的箱梁内模按该部分模板工程量增加锯材0。03m3/m2。

第二章 预制混凝土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预制桩、板、梁及其他构件等项目。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桥涵工程现场制作的预制构件.

三、本章定额中均未包括预埋铁件,如设计要求预埋铁件时,可按设计用量套用本册第三章有关项目.

四、本章定额不包括地模费用,需要时可套用本册第八章有关定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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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定额中均已包括装车、船的工作内容。

六、小型构件安装已包括150m场内的运输,其他构件均未包括场内运输.小型构件指单件混凝土体积≤0.05m³的构件。

七、安装预制构件,应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采用合理的施工方法,套用相应定额.

八、除安装梁分陆上、水上安装外,其他构件安装均未考虑船上吊装,发生时可增计船只台班。

九、安装预制构件定额中均未包括脚手架,如需要用脚手架时,发生时套用“通用项目相关子目\".

十、导梁安装定额中不包括导梁的安装及使用,发生时可套用本册第六章相关定额,工程量按实计算.

十一、架桥机安装节段梁定额中未包括组装、拆卸架桥机(发生时可套用本册第八章相应定额)、临时束和永久束的制作、安装费用.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混凝土工程量计算

1.预制桩工程量按桩长度(包括桩尖长度) 乘以桩截面面积计算。 2.预制混凝土空心构件按设计图尺寸扣除空心体积,以实体积计算。空心板梁的堵头板体积不计入工程量内,其消耗量已在定额中考虑。

3.预制混凝土空心板梁,凡采用橡胶囊做内模的,考虑其压缩变形因素,可增加混凝土数量,当梁长在16m以内时,可按设计计算体积增加7%,若梁长大于16m时,则增加9%计算.如设计图已注明考虑橡胶囊变形,不得再增加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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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的封锚混凝土数量并入构件混凝土工程量计算. 5.运距按场内运输范围(150m以内)构件堆放中心至起吊点的距离计算,超出该范围的按场外运输计算.

6.本章定额安装预制混凝土构件,均按构件混凝土实体积(不包括空心部分)计算。

7.驳船未包括进出场费。

二、模板工程量计算

1.预制构件中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及T形梁、I形梁等构件均按模板接触混凝土的面积(包括侧模、底模)计算.

2.预制构件中非预应力构件按模板接触混凝土的面积计算,不包括地模。 3.空心板梁中空心部分,本定额均采用橡胶囊抽拔,其摊销量已包括在定额中,不再计算空心部分模板工程量。

4.预制空心板中空心部分(非橡胶囊),可按模板接触混凝土的面积以“㎡\"计算。

5.预制灯柱、端柱、栏杆等小型构件按平面投影面积以“㎡”计算. 6.拱圈底模按模板接触砌体的面积以“㎡”计算。

第三章 钢筋工程

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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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等项目。

一、本章定额包括桥涵工程各种钢筋、高强钢丝、钢绞线、预埋铁件的制作、

二、定额中钢筋按φ10以内及φ10以外两种分列,φ10以内采用A3钢,φ10以外采用16锰钢,钢板均按A3钢计列,预应力筋采用Ⅳ级钢、钢绞线和高强钢丝。因设计要求采用钢材与定额不符时,可以调整。

三、因束道长度不等,故定额中未列锚具数量,但已包括锚具安装的人工消耗量.

四、先张法预应力筋制作、安装定额,未包括张拉台座,如发生时可套用本册第八章有关项目.

五、压浆管道定额中的铁皮管、波纹管已包括套管及三通管,压浆管道按设计管道长度计算.

六、压浆按压浆管道断面面积乘以长度以“m3”为单位计算.

七、本章定额中钢绞线按φ15。24、束长在200m以内考虑,如规格不同或束长超过200m,应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钢筋按设计图纸数量以“t”为单位计算(损耗已包括在定额中). 二、T形梁连接钢板项目按设计图纸以“t\"为单位计算.

三、锚具工程量按设计用量乘以下列系数计算:锥形锚、群锚:1。05;墩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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锚、螺栓锚:1。00。

四、管道压浆不扣除钢筋体积。

第四章 砌筑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干砌块料、浆砌片石、浆砌料石、浆砌混凝土预制块、砖砌体、拱圈底模、抛石等项目。本章定额未列的砌筑项目,按“通用项目\"相应定额执行.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砌筑高度在20m以内的桥涵砌筑工程.

三、砌筑定额中未包括垫层、拱背和台背的填充项目,如发生上述项目,可套用相关定额。

四、拱圈底模定额中不包括拱盔和支架,发生时可套用本册第八章有关项目。 五、定额中调制砂浆,均按照砂浆拌和机拌合,如采用人工拌制时,定额不予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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砌筑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³”为单位计算,嵌入砌体中的钢管、沉降缝、伸缩缝以及单孔面积在0。3m²以内的预留孔所占体积不予扣除.

第五章 立交箱涵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箱涵制作、顶进、箱涵挖土等项目。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穿越城市道路及铁路的立交箱涵顶进工程及现浇箱涵工程.

三、本章定额顶进土质按I、II类土考虑.

四、定额中未包括箱涵顶进的后靠背设施等,发生时另行计算。

五、定额中未包括深基坑开挖、支撑及井点降水的工作内容,可套用有关定额计算。

六、立交桥引道的结构及路面铺筑工程,根据施工方法套用有关定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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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箱涵滑板下的肋楞,其工程量并入滑板内计算。

二、箱涵混凝土工程量,不扣除单孔0。3m²以下的预留孔洞体积.

三、顶柱、中继间护套及挖土支架均属专用周转性金属构件,定额中已按摊销量计列,不得重复计算。

四、箱涵顶进定额分空顶、无中继间实土顶和有中继间实土顶三类,其工程量计算如下:

1.空顶工程量按空顶的单节箱涵重量乘以箱涵位移距离计算. 2.实土顶工程量按被顶箱涵的重量乘以箱涵位移距离分段累计计算。 五、气垫只考虑在预制箱涵底板上使用,按箱涵底面积计算。气垫的使用天数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但采用气垫后套用顶进定额应乘以系数0.7.

第六章 钢结构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高强螺栓栓接钢桁架梁、钢桁梁拖拉架设法的连接及加固、钢梁纵移、横移与就位、钢桁梁施工用滑道、钢索吊桥上部构造、安装钢管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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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杆、悬索桥锚碇锚固系统、悬索桥索鞍、悬索桥牵引系统、悬索桥猫道系统、悬索桥主缆、悬索桥主缆紧缆、悬索桥索夹及吊索等内容.

二、本节钢桁梁桥定额是按高强螺栓栓接、连孔拖拉架设法编制的,钢索吊桥的加劲桁拼装定额也是按高强螺栓栓接编制的,如采用其他方法施工,应另行计算。

三、钢桁架桥中的钢桁梁,施工用导梁钢桁和连接及加固杆件,钢索吊桥中的钢桁、钢索吊桥中的钢桁、钢纵横梁、悬吊系统构件、套筒及拉杆构件均为半成品,使用定额时应按半成品价格计算.

四、主索锚锭除套筒及拉杆、承托板以外,其他项目如锚洞开挖、衬砌,护索罩的预制、安装,检查井的砌筑等,应按其他章节有关定额另计.

五、钢索吊桥定额中已综合了缆索吊装设备及钢桁油漆项目,使用定额时不得另行计算。

六、抗风缆结构安装定额中未包括锚锭部分,使用定额时应按有关定额另行计算.

七、定额中成品构件单价构成:

工厂化生产,无需施工企业自行加工的产品为成品构件,以材料单价的形式进入定额。其材料单价为出厂价格+运输至施工场地的费用.

(1)平钢丝拉索,吊杆、系杆、索股等以t为单位,以平行钢丝、钢丝绳或钢绞线重量计量,不包括锚头和PE或套管等防护料的质量,但锚头和PE或套管等防护料的费用应含在成品单位中。

(2)钢绞线斜拉索的工程量以钢绞线的重量计算,其单价包括厂家现场编索和锚具费用。悬索桥锚固系统预应力环氧钢绞线单价中包括两端锚具费用.

(3)钢箱梁、索鞍、拱肋、钢纵横梁等以t为单位。钢箱梁和拱肋单价中包括工地现场焊接费用。

八、钢管拱桥定额中未计入钢塔架、扣塔、地锚、索道的费用,应根据组织设计套用第七节相关定额另行计算。

九、悬索桥的主缆、吊索、索夹、检修道定额未包涂装防护,应另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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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本定额未含施工监控费用,需要时另行计算。 十一、钢材及焊条品种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换算。 十二、定额中已包括了构件的场内外运输。

十三、本章定额未包括金属构件的焊缝无损探伤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十四、油漆定额按手工操作计取,如采用喷漆时,应另行计算。定额中油漆种类与实际不同时,可以调整换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钢构件工程量按设计图纸的主材(钢板、型钢、方钢、圆钢等)的重量,以“t”为单位计算,不扣除孔眼、缺角、切肢、切边的重量,但焊条、铆钉、螺栓等重量也不另增加。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以其外接矩形面积计算.

二、钢立柱上的节点板、加强环、内衬管、牛腿等并入钢立柱工程量内. 三、不锈钢钢管栏杆按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钢管栏杆、钢管扶手按图示尺寸以“t”计算。

四、斜拉索锚固套筒定额中已综合加劲钢板和钢筋的数量,其工程量以混凝土箱梁中锚固套筒钢管的重量计算。

五、斜拉索钢锚箱的工程量为钢锚箱钢板、剪力钉、定位件的重量之和,不包括钢管和型钢的重量。

六、其他钢结构工程量计算规则

(1)定位钢支架重量为定位支架型钢、钢板、钢管重量之和,以“t”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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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

(2)锚固拉杆重量包括拉杆、连接器、螺母(包括锁紧和球面)、垫圈(包括锁紧和球面)重量之和计算,以“t”单位计算.

(3)锚固体系环氧钢绞线重量以“t\"为单位计算。本定额包括了钢绞线张拉的工作长度。

(4)塔顶门架重量以门架型钢重量计,以“t\"为单位计算,钢格栅以钢格栅和反力架重量之和计算,以“t”为单位。主索鞍重量包括承板、鞍体、安装板、挡块、槽盖、拉杆、隔板、锚梁、锌质填块的重量计,以“t”为单位.散索鞍重量包括底板、底座、承板、鞍体、压紧梁、隔板、拉杆、锌质填块的重量计,以“t”为单位。主索鞍定额按索鞍顶推按6次计算,如顶推次数不同,则按人工每t•次1。8工日,顶推设备每10t•次0。18台班进行增减.鞍罩为钢结构,以套单位计算,1个主索鞍处为1套,鞍罩的防腐和抽湿系统费用需另行计算.

(5)牵引系统长度为牵引系统所需的单侧长度,以“m”为单位计算。 (6)猫道系统长度为猫道系统的单侧长度,以“m”为单位计算。

(7)索夹重量包括索夹主体、螺母、螺杆、防水螺母、球面垫圈重量,以“t”为单位计算.

(8)缠丝以主缆长度扣除锚跨区、塔顶区、索夹处后无需缠丝单侧长度,以“m\"为单位计算.

(9)缆套包括套体、锚碇处连接件、标准镀锌紧固件重量,以“t”为单位计算。

(10)钢箱梁重量为铜箱梁(包括箱梁内横隔板)、桥面板(包括横肋)、横梁、钢锚箱重量之和。

(11)钢拱肋的工程量以设计重量计算,包括拱肋钢管、横撑、腹板、拱脚处外侧钢板、拱脚接头钢板及各种加劲块,不包括支座和钢拱肋内的混凝土重量。

第七章 支座及其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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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橡胶支座、钢支座、钢盆式支座、桥梁伸缩装置、桥面泄水管、桥面防水层、安装声屏障、安装声测管等项目.

二、水质涂料不分面层类别,均按本章定额计算.涂料种类不同,可以调整换算。

三、安装金属支座的工程量系指成品钢支座的质量(包括座板、齿板、垫板辊轴等)配套锚栓、梁上的钢筋网,铁件等,均以材料消耗量综合在定额内.

四、梳型钢板、钢板、橡胶板及毛勒伸缩缝均按成品考虑,成品费用另计。 五、安装排水管定额中已包括集水斗安装工作内容,但集水斗的材料费需按实另计。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钢管栏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钢管扶手按质量以“t”计算。 二、支座根据不同材质分别以“cm3”、“t”、“个\"、“㎡\"、“m”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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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伸缩安置、泄水管区分不同材质,以“m”计算。 四、沉降缝按缝的面积,以“㎡\"计算。 五、桥面防水层以“㎡”计算。

第八章 临时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搭、拆桩基础支架平台,拱、板涵盔支架,桥梁支架及预压,组装、拆卸船排,组装、拆卸柴油打桩机,组装、拆卸万能杆件,挂篮安装、拆除、推移,筑、拆胎、地模,施工电梯,施工塔式起重机,组装、拆除架桥机等项目。

二、本章定额支架平台适用于陆上、支架上打桩及钻孔灌注桩。支架平台分陆上平台与水上平台两类,其划分范围如下:

1.水上支架平台:凡河道原有河岸线向陆地延伸2.50m范围,均可套用水上支架平台。

2.陆上支架平台:除水上支架平台范围以外的陆地部分,均属陆上支架平台,但不包括坑洼地段。坑洼地段平均水深超过2m的部分,可套用水上支架平台。平均水深在1m~2m时,按水上支架平台和陆上支架平台各取50%计算。平均深度在1m以内时,不做坑洼处理。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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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打桩机械锤重的选择:

桩截面积S(m2)或桩类别 桩长度(m) 管径(mm) L≤8.00 S≤0。05 L≤8.00 0。05<S≤0。105 8.00<L≤16.00 0.105<S≤0.125 16.00<L≤24.00 0。125<S≤0.160 钢筋混凝土方桩24。00<L≤28。及板桩 0.160<S≤0.225 00 28。00<L≤32。0.225<S≤0。250 00 32.00<L≤40。00 0.250<S≤0。300 L≤25。00 Φ400 L≤25。00 Φ550 L≤25.00 Φ600 L≤50。00 Φ600 钢筋混凝土管桩 L≤25.00 Φ800 L≤50.00 Φ800 L≤25.00 Φ1000 L≤50。00 Φ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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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油桩机锤重(kg) 600 1200 1800 2500 4000 5000 7000 2500 4000 5000 7000 5000 7000 7000 8000 注:钻孔灌注桩工作平台按孔径Φ小于1000,套用锤重1800kg打桩工作平台;Φ大于1000,套用锤重2500kg打桩工作平台.

四、桥涵拱盔、支架均不包括底模及地基加固在内。 五、水上安拆挂篮需浮吊配合时应另行计算.

六、组装、拆卸船排定额中未包括压舱费用。压舱材料取定为大石块,并按船排总吨位的30%计取(包括装、卸在内150m的二次运输费).

七、组装拆卸架桥机定额中不包括架桥机改装及进出场费用。

八、搭、拆水上工作平台定额中,已综合考虑了组装、拆卸船排及组装、拆卸打拔桩架工作内容,不得重复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搭拆打桩工作平台面积计算 1.桥梁打桩:F=N1F1+N2F2

每座桥台(桥墩):F1=(5。5+A+2.5)×(6.5+D) 每条通道:F2=6。5×[L-(6。5+D)]

式中F-—工作平台总面积;

F1——每座桥台(桥墩)工作平台面积(㎡);

F2——桥台至桥墩间或桥墩至桥墩间通道工作平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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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1——桥台和桥墩总数量(个); N2-—诵道总数量(个); D—-两排桩之间距离(m);

L——桥梁跨径或护岸的第一根桩中心至最后一根桩中心之间的距离

(m);

A——桥台(桥墩)每排桩的第一根桩中心至最后一根桩中心之间的距离

(m)。

二、凡台和墩或墩与墩之间不能连续施工时(如不能断航、断交通或拆迁工作不能配合),每个墩、台可计一次组装、拆卸柴油打桩架及设备运输。

工作平台面积计算示意图:

注:图中尺寸均为m。

三、桥涵拱盔、支架空间体积计算

1.桥涵拱盔体积按起拱线以上弓形侧面积乘以(桥宽+2m)计算。 2.桥涵支架体积为结构底至原地面(水上支架为水上支架平台顶面)平均标高乘以纵向距离再乘以(桥宽+2m)计算。

3.支架堆载预压按支架上承载的现浇混凝土梁体积计算。 四、挂篮及扇形支架

1.定额中的挂篮形式为自锚式无压重轻型钢挂篮,钢挂篮重量按设计要求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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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推移工程量按挂篮重量乘以推移距离以“t·m”为单位计算。

2.0#块扇形支架安拆工程量按顶面梁宽计算。边跨采用挂篮施工时,其合拢段扇形支架的安拆工程量按梁宽的50%计算.

3.挂篮、扇形支架的制作工程量已含在安拆定额中。 4.挂篮、扇形支架发生场外运输可另行计算。 五、地模、胎模

1.各种材质的地模、胎模,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工程量,并应包括操作等必要的宽度和周转次数以“m2”计算,执行相应项目。

2.利用原有场地时不计地模费,需加固和修复时可另行计算。

六、施工塔式起重机和施工电梯所需安拆数量和使用时间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进度安排进行计算。

第四部分 隧道工程 第一章 隧道开挖与出渣

说 明

沟钻爆开挖、平洞非钻爆开挖等项目。

二、平洞全断面开挖适用于坡度在5º以内的洞;斜井全断面开挖适用于坡度在90º以内的井;竖井全断面开挖适用于垂直度为90º的井。

三、平洞开挖与出渣不分洞长均执行本定额。斜井开挖与出渣适用于长度在100m内的斜井;竖井开挖与出渣适用于长度在50m内的竖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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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章定额包括平洞的钻爆开挖、斜井钻爆开挖、竖井钻爆开挖、洞内地

四、隧道钻爆开挖单头掘进长度超过1000m时,超长施工增加的人工和机械消耗量另按相应项目执行。

五、平洞各断面爆破开挖的施工方法,斜井的上行和下行开挖,竖井的正井和反井开挖,均已综合考虑。

六、洞内地沟爆破开挖项目,只适用于开挖的地沟,非开挖地沟不得执行本定额。

七、爆破材料现场的运输用工已包含在本定额内,但未包括由相关部门规定配送而发生的配送费,发生时按实计算。

八、平洞掘进开挖项目作为参考项目,适用于采用EBZ318H岩巷掘进机开挖的岩石隧道。

九、平洞掘进机开挖项目不包括变压器的移动工作内容,发生时另行计算。开挖长度超过100m距离时,掘进机电缆移动所发生的人工和机械另行按实计算。

十、出渣项目中岩石类别已综合取定.

十一、平洞出渣”人力、机械装渣,轻轨斗车运输\"项目,已综合考虑坡度在2.5%以内重车上坡的工效降低因素.

十二、平洞、斜井和竖井出渣,若出洞后,改变了运输方式,执行《土石方工程》相应项目。

十三、竖井出渣项目已包含卷扬机和吊斗耗量,但不含吊架耗量,吊架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另行计算.

十四、斜井出渣项目已综合考虑出渣方向,无论实际向上或向下出渣均按本定额执行。若从斜井底通过平洞出渣时,其平洞段的运输应执行相应的平洞运输项目。

十五、斜井和竖井出渣,均包括洞口外50m运输,若出洞后运距超过50m,运输方式未发生变化的,超过部分执行平洞出渣超运距相应项目;运输方式发生变化的,按变化后的运输方式执行相应项目。

十六、本定额按无地下水编制(不含施工湿式作业积水),如果施工时出现地下水时,积水的排水费和施工的防水措施费另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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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本定额未包括隧道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地震、瓦斯、涌水、流沙、坍塌和溶洞造成的停窝工及处理措施,发生时另行计算。

十八、隧道洞口以外工程项目和明槽开挖项目,执行市政工程其他册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隧道的平洞、斜井和竖井开挖与出渣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加允

许超挖量以体积计算。若设计有开挖预留变形量,预留变形量和允许超挖量不得重复计算。当设计预留变形量大于允许超挖量时,允许超挖量按预留变形量计算。当设计预留变形量小于允许超挖量,按允许超挖量计算。

允许超挖量: 单位:mm 名称 钻爆开挖 非爆开挖 掘进机开挖

二、隧道内地沟的开挖和出渣工程量,按设计断面尺寸以体积计算。 三、平洞出渣的运距,按装渣重心至卸渣重心的距离计算。其中洞内段按洞内段按洞内轴线长度计算,洞外段按洞外运输线路长度计算.

四、平洞弃渣通过斜井或竖井出渣时,应分别执行平洞出渣及平洞弃渣经斜井或竖井出渣相应项目。

拱部 150 50 120 边墙 100 50 80 仰拱 100 50 80 36 / 76

五、斜井出渣的运距,按装渣重心至斜井摘钩点的些距离计算. 六、竖井的提升运距,按装渣重心至井口吊斗摘钩点的垂直距离计算.

第二章 隧道衬砌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衬砌拱部、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衬砌边墙、混凝土模板台车衬砌及制安、仰拱、底板混凝土衬砌、竖井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衬砌等项目。

二、本章预拌混凝土按运至现场考虑,混凝土浇筑的泵送项目执行《桥涵工程》相关项目。

三、洞内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边墙、拱部、喷射混凝土边墙、拱部,已综合考虑了施工操作平台和竖井采用的脚手架。

四、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边墙、拱部衬砌,已综合考虑了先拱后墙、先墙后拱的衬砌方法。

五、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边墙为弧形时,弧形段模板按边墙模板定额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2。砌筑弧形段边墙按定额项目每10m³砌筑体积人工增加1。3工日。

六、喷射混凝土是按湿喷工艺考虑,填平找齐、回弹、施工损耗已综合考虑在定额项目中.喷射钢纤维混凝土中钢纤维掺量按照混凝土质量的3%考虑,当设计采用的掺入量与定额不同或采用其他材料时可做换算,其余不变。

七、岩石隧道工程的钢筋制作和安装,执行《钢筋工程》相应定额项目,其中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2。

八、砂浆锚杆及药卷锚杆定额项目中未包括垫板的制作安装,另按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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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铁件项目执行。

九、临时钢支撑仍执行钢支撑相应定额项目。若临时支撑不具有再次使用价值时,可扣除钢支撑残值后一次摊销处理。

十、钢支撑中未包含连接钢筋数量,连接钢筋执行《钢筋工程》相应定额项目。

十一、砂浆锚杆及药卷锚杆按照φ22编制,若实际不同时,人工、机械消耗量应按下表系数调整。 锚杆直径 调整系数 十二、本章定额中防水板是按复合式防水板考虑的,如设计采用的防水板材料不同时,允许按设计要求进行换算。

十三、本章定额中止水胶是按照单条2cm²考虑,每米用量为0。3kg.如设计的材料品种及数量不同时,允许按设计要求进行换算。

十四、本章定额中排水管材料,如设计采用的材质、管径不同时,允许按设计要求进行换算.

十五、横向排水管是按2m/支考虑,如设计采用的长度不同时,允许按设计要求进行换算。

0。62 0.78 1 1.21 1.49 1。 φ28 φ25 φ22 φ20 φ18 φ16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现浇混凝土衬砌工程量按照设计图示尺寸体积加允许超挖量以体积计算,不扣除0。3㎡以内孔洞所占体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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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石料衬砌工程量按照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三、隧道边墙为直墙时,以起拱线为分界线,以下为边墙,以上为拱部;隧道为单心圆或多心圆断面时,以拱部120º为分界线,以下为边墙,以上为拱部。

四、模板工程量按模板与混凝土接触面积以面积计算。 五、模板台车移动就位按每浇筑一循环混凝土移动一次计算. 六、喷射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七、砂浆锚杆及药卷锚杆工程量按设计图示锚杆理论质量计算;中空注浆锚杆、自进式锚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八、钢支撑按设计图示尺寸理论质量计算。 九、管棚、小导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十、注浆按注浆液体积计算.

十一、防水卷材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防水卷材搭接长度已包含在消耗量子目中,不另计算.

十二、细石混凝土保护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十三、止水带(条)、止水胶按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十四、排水管按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十五、横向排水管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支计算。

第三章 临时工程

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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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章定额包括洞内通风机,洞内通风筒安、拆年摊销,洞内风、水管道安、拆年摊销,洞内电路架设、拆除年摊销,洞内外轻便轨道铺、拆年摊销等项目。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岩石隧道洞内施工所用等通风、供水、供风、照明、动力管线以及轻便轨道线路的临时性工程.

三、本章定额按年摊销计算,施工时间不足一年按“一年内”计算,超过一年按“每增一季度”增加,不足一季度按一季度计算。

四、本章定额临时风水钢管、照明线路、轻便轨道均按单线设计考虑,如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规定需安双排时,工程量应按双排计算。

五、洞长在200m以内的短隧道,一般不考虑洞内通风。如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必须通风时,按定额规定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槽)。

二、洞内通风按洞长长度计算。

三、粘胶布通风筒及铁风筒按每一洞口施工长度减20m以长度计算。 四、风、水钢管按洞长加100m以长度计算。

一、洞长度按主洞加支洞的长度之和计算(均以洞口断面为起点,不含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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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照明线路按洞长长度计算。

六、动力线路按洞长度加50m以长度计算。

七、轻便轨道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所布置的起、止点为准,对所设置的道岔,每处按相应轨道折合30m长度计算。

第四章 盾构法掘进

说 明

混凝土管片、钢管片等项目.

二、φ≤5000、φ≤7000盾构机采用整体吊装,φ≤11500、φ≤15500盾构机采用分体吊装方式。

三、盾构车架安装按井下一次安装就位考虑,如井下车架安装受施工现场影响,需要增加车架转换时,其费用另计。 四、盾构及车架场外运输费按实另计.

五、盾构掘进定额分为水力出土盾构、刀盘式土压平衡盾构、刀盘式泥水平衡盾构三种掘进机掘进.盾构掘进机选型,应根据地质报告、隧道覆土层厚度、地表沉降量要求及掘进机技术性能等条件进行确定。

六、盾构掘进在穿越不同区域土层时,根据地质报告确定的盾构正掘面含砂性土的比例,按下表系数调整该区域的人工、机械消耗量(不含盾构的折旧及大修理费)。

盾构正掘面土质 隧道横截面含砂性土比 41 / 76

一、本章定额包括盾构吊装及吊拆、盾构掘进、衬砌壁后压浆、预制钢筋

调整系数 例 一般软黏土 黏土夹层砂 砂性土(土压平衡) 砂性土(水力出土、泥水平衡) 七、盾构掘进出土,其土方(泥浆)以出井口为止。土方和泥浆需外运时费用另计。

八、采用水力出土和泥水平衡盾构掘进时,井口到泥浆沉淀池的管路铺设费用按实另计.泥水平衡盾构掘进所需泥水系统的制作、安拆费用另计。

九、给排水隧道的盾构壳体废弃费用另计。

十、盾构掘进定额中已综合考虑了管片的宽度和成环块数等因素,执行定额时不作调整。

十一、盾构掘进定额中含贯通测量费用,不包括设置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过江水准及方向、高程传递等测量,发生时费用另计.

十二、预制混凝土管片采用高精度钢模和高强度等级混凝土,定额中已含钢模摊销费,管片预制场地费和管片场外运输费另计。

十三、同步压浆和分块压浆中的压浆材料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据实调整。 十四、金属构件定额包括隧道施工用的金属支架、安全通道、钢闸墙以及大型基坑支撑等金属构件等加工制作。本章定额仅适用于施工单位自行加工制作.

本章定额中钢支撑按φ600mm考虑,采用12mm钢板卷管焊接而成,若采用成品钢管时定额不作调整。

十五、监测、监控是地下构筑物建筑时,反映施工对周围建筑群影响程度的测试手段.

本章定额适用于建设单位确认需要监测的工程项目,但不适用于对特殊房屋及建筑物的特殊监测。

监测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供可靠的测试数据,工程结束后监测数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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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25%~50% >50% >50% 1.0 1。2 1.5 1。3 案成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掘进过程中的施工阶段划分:

1.负环段掘进:从拼装后靠管片起至盾尾离开出洞井内壁止。 2.出洞段掘进:从盾尾离开出洞井内壁起,按下表计算掘进长度:

φ≤4000 φ≤5000 φ≤6000 φ≤7000 φ≤11500 40m 50m 80m 100m 150m φ≤15500 200m 3.正常段掘进:从出洞段掘进结束至进洞段掘进开始的全断掘进。 4.进洞段掘进:按盾构切口距进洞井外壁的距离,按下表计算掘进长度:

φ≤4000 φ≤5000 φ≤6000 φ≤7000 φ≤11500 25m 30m 50m 80m 100m φ≤15500 150m 二、衬砌压浆量根据盾尾间隙,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三、柔性接缝环适用于盾构工作井洞门与圆隧道的接缝处理,长度按管片中心圆周长以“m\"计算。

四、管片嵌缝、手孔封堵均按设计图示以环为单位计算。定额中已综合考虑了手孔数量,一般不作调整,但手孔使用材料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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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预制混凝土管片工程量按实体积加1%损耗计算,管片试拼装以每100环管片拼装1组(3环)计算。

六、金属构件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纸的主材质量以“t\"计算。

七、支撑由活络头、固定头和本体组成,本体执行固定头项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八、监测、监控包括监测点布置和监控测试两部分。监测点布置数量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监控测试以一个施工区域内监控的测定项目划分为三项以内、六项以内和六项以外,以组目为计量单位,监测时间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第五章 垂直顶升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顶升管节、复合管片制作、垂直顶升设备安拆、管节垂直顶升、阴极保护安装及滩地揭顶盖等项目。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管节外壁断面小于或等于4㎡、每座顶升高度小于或等于10m的不出土垂直顶升。

三、顶升管节预制混凝土已包括内模摊销及管节制成后的外壁涂料.管节中的钢筋已归入顶升钢壳制作的子目中。

四、顶升管节外壁如需压浆时,可套用分块压浆定额计算。 五、复合管片定额已综合考虑管节大小,执行定额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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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阴极保护安装项目中未包括恒电位仪、阳极、参比电极等主材。 七、滩地揭顶盖只适用于滩地水深不超过0。5m的区域,本定额未包括进出水口的围护工程,发生时可套用相应定额计算。

八、复合管片钢壳包括台膜摊销费,钢筋在复合管片混凝土项目内.

工程量计算规则

升管节数量以“节”计算。

二、顶升车架安装、拆除,按质量计算;顶升设备安装、拆除,按“套”计算。顶升车架制作按顶升一组摊销50%计算.

三、管节垂直顶升,按设计顶升管节数量以“节\"计算. 四、顶升止水框、联系梁、车架,按质量计算。

五、阴极保护安装及附件制作,按“个”计算;隧道内电缆铺设,按“m”计算;接线箱、分支箱、过渡盒制作,按“个\"计算.

六、滩地揭顶盖,按“个”计算。 七、顶升管节钢壳,按质量计算。

一、顶升管节、复合管片制作按体积计算;垂直顶升管节试拼装按设计顶

第六章 隧道沉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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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沉井制作、沉井下沉、沉井混凝土封底、填心、钢封门安拆等项目。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软土隧道工程中采用沉井方法施工的盾构工作井及暗埋段连续沉井。

三、沉井定额已按矩形和圆形综合取定,执行定额时不作调整。 四、沉井下沉应根据实际工况条件确定下沉方法,执行相应的沉井下沉定额。挖土下沉不包括土方外运,水力出土不包括砌筑集水坑及排泥水处理.

五、水力机械出土下沉及钻吸法吸泥下沉定额均已包括井内、外管路及附属设备的摊销。

六、沉井钢筋制作安装执行《钢筋工程》相关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基坑开挖的底部尺寸,按沉井外壁每侧加宽2。0m计算,执行《土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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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工程》中的基坑挖土定额。

二、沉井基坑砂垫层及刃脚基础垫层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三、沉井刃脚、框架梁、井壁、井墙、底板、砖封预留孔洞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其中刃脚的计算高度,从刃脚踏面至井壁外凸口计算.如沉井井壁没有外凸口时,则从刃脚踏面至底板顶面为准;底板下的地梁并入底板计算;框架梁的工程量包括嵌入井壁部分的体积;井壁、隔墙或底板混泥土中,不扣除单孔面积0.3㎡以内的孔洞体积。

四、沉井制作脚手架不论沉井分几次下沉,其工程量均按井壁中心线周长与隔墙长度之和乘以井高计算。

五、沉井下沉土方工程量,按沉井外壁所围的面积乘以下沉深度,再乘以土方回淤系数以体积计算。排水下沉深度大于10m时,回淤系数为1。05;不排水下沉深度大于15m时,回淤系数为1。02。

六、触变泥浆工程量按刃脚外凸口的水平面积乘以高度以体积计算。 七、环氧沥青防水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八、沉井砂石料填心、混凝土封底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纸或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以体积计算.

九、钢封门安、拆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拆除后按主材原值的70%予以回收。

第七章 地下混凝土结构

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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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章定额包括隧道内基坑垫层、护坡、地梁、底板、墙、柱、梁、平台、顶板、楼梯、电缆沟、车道侧石、弓形底板、支撑墙、侧墙及顶内衬、行车道槽形板、隧道内车道等项目。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隧道暗埋段、引道段的内部结构、隧道内路面及现浇内衬混凝土工程。

三、结构定额中未列预埋件费用,可另行计算。 四、钢筋制作安装执行《钢筋工程》相应项目。 五、定额中混凝土浇捣未含脚手架。

六、隧道内衬施工未包括各种滑膜、台车及操作平台费用,可另行计算。 七、引道道路与圆隧道道路以盾构掘进方向工作井内井壁为界。 八、圆形隧道路面以大型槽形板做底模,如采用其他方式时定额允许调整。 九、隧道路面沉降缝、变形缝执行《道路工程》相应定额,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

工程量计算规则

㎡以内的孔洞体积。

二、有梁板的柱高,自柱基础顶面至梁、板顶面计算,梁高以设计高度为准.梁与柱交接,梁长算至柱侧面(即柱间净长)。

三、混凝土墙高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采用逆作法工艺施工时,底板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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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浇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单孔面积0。3

至墙内侧;采用顺作法工艺施工时,底板计算至墙外侧.顶板均计算至墙外侧。

四、混凝土柱或梁与混凝土墙相叠加的部分,分别按柱或梁计算. 五、混凝土板(底板、顶板)与靠墙及不靠墙的斜角都算在板内。

第五部分 管网工程 第一章 管道垫层、基础

说 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市政工程给水、排水、燃气管道及排水渠道工程,包括管道垫层、定型管道基础、非定型管道基础等内容。

二、管道基础工程实际管座角度与定额不同时采用非定型管(渠)道混凝土枕基、管道定额项目.定额中计列的120°、180°、满包管道基础按06MS201《市政排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考虑[小管径(<600)满包回混凝土基础按95S516《排水管道基础及接口》结合现行管材尺寸综合考虑测算)],应对应选用。非定型或材质不同时可执行其他相关章节的相应项目。

三、灰土垫层中石灰为生石灰的消耗量,黄土为松土用量.黄土为就地取材考虑。

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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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种角度的混凝土基础,均按井中至井中的中心长度以“m\"计算,扣除检查井所占长度。具体扣除长度见下表:

检查井规格(mm) 扣除长度(m) 0.4 0。7 0.95 1.2 1.7 2。2 检查井规格 各种矩形井 各种交汇井 各种扇形井 圆形跌水井 矩形跌水井 阶梯式跌水井 扣除长度(m) 1。00 1.20 1。00 1。60 1.70 按实扣 φ700 φ1000 φ12500 φ1500 φ2000 φ2500

二、非定型垫层以及基础按图示截面尺寸乘以实际长度以“m3\"计算.

第二章 管道铺设

说 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市政工程给水、排水、燃气管道及排水渠道铺设工程包括塑料管铺设、混凝土管铺设、混凝土管道接口、闭水试验、冲洗等内容。 二、如排水管道在无基础的槽内铺设管道,人工、机械用量乘以系数1。18。

三、如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在支撑下串管铺设,人工、机械用量乘以系数1.33.

四、排水工程实际管座角度与定额不同时采用非定型管(渠)道混凝土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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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管道定额项目,混凝土排水管的接口均是按管座120°和180°列项的。如管座角度不同,按相应材质接口做法和下表按规定方法进行调整。

序号 1 实做 项目名称 角度 钢丝网水泥砂浆接口 90° 120°定额人工、材料、机械用量 120°定额人工、材料、机械用量 调整基数或材料 系数 1。33 调整 2 钢丝网水泥砂浆接口 企口管膨胀水泥砂浆抹带接口 企口管膨胀水泥砂浆抹带接口 企口管膨胀水泥砂浆抹带接口 企口管膨胀水泥砂浆抹带接口 135° 0。 3 90° 定额中1:2水泥砂浆用量 0。75 4 135° 定额中1:2水泥砂浆用量 0.67 0。625 0.5 5 135° 定额中1:2水泥砂浆用量 6 180° 定额中1:2水泥砂浆用量 注:变形缝接口,通用于平口、企口管.

五、定额中计列的120°、180°管道基础按06MS201《市政排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考虑,满包回混凝土基础按95S516《排水管道基础及接口》结合现行管材尺寸综合考虑测算,应对应选用。非定型或材质不同时可执行其他相关章节的相应项目。

六、排水工程定额中的钢丝网水泥砂浆接口均不包括内抹口,如设计要求内抹口时,按抹口周长每100延米增加水泥砂浆0.42m³,人工4。61工日。 七、各类管材接口橡胶圈作为管材配套附件不另计算材料费. 八、变形缝材料不同时可以换算,但材料消耗量及其他不变.

九、套管内的管道铺设按相应的管道安装人工、机械用量乘以系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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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种塑料管道均按施工图中心线的长度计算(支管长度从主管中心开始计算到支管末端交接处的中心),管件、阀门所占长度已在管道施工损耗中综合考虑,计算时均不扣除其所占长度。

二、各种混凝土管铺设,均按井中至井中的中心长度以“m”计算,扣除检查井所占长度.具体扣除长度见下表:

检查井规格(mm) 扣除长度(m) 0。4 0.7 0.95 1。2 1。7 2.2 检查井规格 各种矩形井 各种交汇井 各种扇形井 圆形跌水井 矩形跌水井 阶梯式跌水井 扣除长度(m) 1。00 1.20 1。00 1.60 1.70 按实扣 φ700 φ1000 φ12500 φ1500 φ2000 φ2500 三、混凝土管道(除给水预应力(自应力)混凝土管)接口区分管径和做法,以实际接口的个数计算.

四、管道安装均不包括管件(指三通、弯头、异径管)、阀门的安装.管件安装执行相关章节的相应项目。

五、管道安装均不包括管件(指三道、弯头、异径管)、阀门的安装。管件安装执行相关章节的相应项目。

六、混凝土管道接口分管径和做法,以实际接口个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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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管道闭水试验、消毒冲洗的工程量均按设计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不扣除管件及各种井所占长度。

八、警示(示踪)带按铺设长度计算。

第三章 管件

说明和计算规则

1。本章分两节,共46个子目。主要包括塑料管件安装、承插式预应力混凝土转换件安装。

2、塑料管件安装,承插式预应力混凝土转换件安装以“个”计算。

第四章 井类、设备基础及出水口

说 明

一、各类盖、井座、井篦均系按铸铁件计列,如采用钢筋混凝土预制件、除扣除定额中的铸铁外,其他不变。

二、定额中各类标准雨、污检查井、交汇井、直线井、扇形井中的混凝土盖板均按覆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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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0.6m≤H≤2.0m编制,如果设计不同可按标准图集换算,其他不变。

三、本章定额井深是指垫层层顶面至井盖顶面的距离,井深大于1.5m时按相关项目计取脚手架搭拆费。排水中的雨水、污水井执行井字脚手架项目。

四、各类井室是按《市政排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06MS201编制的。如与设计不符时,按非标准井子目执行。

五、定额中计列了砖砌、石砌、混凝土的一字式、门字式、八字式,适用于D300mm~D2400mm、不同覆土厚度的出水口对应选用。非定型或材质不同时,可套用其他册的砌筑项目.

六、各类标准井室已按《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给排水标准图集》计算了井室的混凝土盖板、盖板安装、钢筋、抹面等主要项目及辅助项目,计算时不得重复计算。 七、各类扇形井,按与井两端相连的管道所形成的夹角套用相应子目. 八、钢筋混凝土检查井按商品混凝土考虑,已含钢筋、模板工程。

九、模块式检查井中的混凝土模块在一座检查井中按一个规格进行折算考虑,实际施工需按图集计算数量。

十、砖砌雨水检查井抹面抹至管顶以上200mm,砖砌污水检查井井内、井外抹面均抹至检查井顶部。模块式检查井雨水检查井、污水检查井井内抹面均抹至检查井顶部。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种标准雨、污检查井,直线井,交汇井,扇形井,跌水井,雨水口按不同井深、井径以座计算.

二、其他标准井,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座\"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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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类井的井深按井底基础以上至井盖顶计算。

四、管道支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不扣除钢筋、铁件所占的体积。 五、井字架区分材质和搭设高度,以“座”为单位计算,每座井计算一次.

第五章 顶管和拉管

说 明

1.本章分为两节,主要内容包括顶管和拉管。

2.工作坑垫层、基础采用非定型井的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0,其他不变.如果方(拱)管涵需设滑板和导向装置时,另行计算.

3.工作坑挖土方及回填按实际做法,套用土石方工程的相应定额. 4.工作坑内管(涵)明敷,应根据管径、接口套用“市政管网工程”第一章的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系数1。10,其他不变。

5.本章定额是按无地下水考虑的,如遇地下水时,排(降)水按相关定额另行计算。

6.顶管工程中钢板内、外套环接口项目,只适用于设计要求的永久性套环管口.顶进中为防止错口,在管内接口处所设置的工具式临时性钢胀圈不应套用。

7.顶进施工中的方(拱)涵断面大于4m2,按箱涵顶进项目或规定执行。 8.工作坑如设沉井,其制作、下沉套用给排水构筑物的相应项目. 9.水力机械顶进定额中,未包括泥浆处理、运输,发生时可另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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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单位工程中,管径1600mm以内敞开式顶进在100m以内、封闭式顶进(不分管径)在50m以内时,顶进定额中的人工与机械乘以系数1。30。

11.顶管采用中继间顶进时,顶进定额中的人工与机械乘以下列系数分级计算:

中继间顶进分级 人工、机械调整系数 一级顶进 1。36 二级顶进 1。 三级顶进 2.15 四级顶进 2。80 超过四级 另计 12.安拆中继间项目仅适用于敞开式管道顶进,当采用其他顶进方法时,中继间费用允许另计。

13.顶管工程的材料是按50m水平运距、坑边取料考虑的,如因场地等情况取用料水平运距超过50m,根据超过距离和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14.牵引管子目中已考虑造斜段及曲线小号因素。采用塑料管时,消耗量应为10.50/10m。回拖布管基价除1.15 系数。

15.牵引管扩孔孔径按需铺管管径的1。35倍已考虑在子目中。

16.牵引各类绑扎在一起的塑料管时,按理论总管径套用相应子目中相同管径进行计算。

17.施工中如发生需要化学配浆,按实调整。子目中提供的消耗量为参考量。泥浆外运另行计算。

18.一次性回拖距离超过300m回拖布管基价乘1.30 系数,塑料管在其基价基础上乘1。20系数.

19.钻机导向孔工作内容包括地下管线复核、测量放线、拖头安装、拆卸、穿越管道地面布设。

20.顶管管材采用 = 3 \\* ROMAN III级管管材价格,使用时应根据设计要求和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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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计算规则

1.各种材质管道的顶管工程量,按设计顶进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2.水平定向钻进定额中,钻导向孔及扩孔工程量按井中到井中之间距离计算。 3.回拖布管工程量按钻导向孔长度加1.5m计算。

第六章 构筑物

说 明

一、沉井

1.沉井工程是按深度12m以内,陆上排水沉井考虑的.水中沉井、陆上水冲法沉井以及离河岸边近的沉井,需要采取地基加固等特殊措施者,可执行其他相应项目。

2.沉井下沉项目中已考虑了沉井下沉的纠偏因素,但不包括压重助沉措施,若发生可另行计算。

3.沉井制作不包括外渗剂,若使用外渗剂时另行计算。 二、现浇钢筋混凝土池

1.混凝土是按商品混凝土泵送考虑的。

2.池壁遇有附壁柱时,按相应柱定额项目执行,其中人工乘系数1。05,其他不变。

3.池壁挑檐是指在池壁上向外出檐作走道板用;池壁牛腿是指池壁上向内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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檐以承托池盖用。

4.无梁盖柱包括柱帽及柱座。

5.井字梁、框架梁均执行连续梁项目。

6.池盖定额项目中不包括进人孔,应按《安装工程》相应定额执行。 7.格形池池壁执行直型池壁相应项目(指厚度),人工乘以系数1.15,其他不变.

8.悬空落泥斗按落泥斗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40,其他不变. 三、预制混凝土构件

1.预制混凝土滤板中已包括了所设置预埋件ABS塑料滤头的套管用工,不得另计。

2.集水槽若需留孔时,按每10个孔增加0.5个工日计。

3.除混凝土滤板、铸铁滤板、支墩安装外,其他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均执行异型构件安装项目。

四、施工缝

1.各种材质填缝的断面取定如下表: 序号 1 2 3 4 5 油浸木丝板 紫铜板止水带 氯丁橡胶止水带 其余均为 项目名称 建筑油膏、聚氯乙烯胶泥 断面尺寸 3cm×2cm 2.5cm×15cm 展开宽45cm 展开宽30cm 15cm×3cm 2.如实际设计的施工缝断面与上表不同时,材料用量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3.各项目的工作内容为:

(1)油浸麻丝:熬制沥青、调配沥青麻丝、填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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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油浸木丝板:熬制沥青、浸木丝板、嵌缝。 (3)玛

脂:熬制玛

脂、灌缝。

(4)建筑油膏、沥青砂浆:熬制油膏沥青,拌和沥青砂浆,嵌缝。

(5)贴氯丁橡胶片:清理、用乙酸乙酯洗缝,隔纸,用氯丁胶粘剂贴氯丁橡胶片,最后在氯丁橡胶片上涂胶铺砂。

(6)紫铜板止水带:铜板剪裁、焊接成型,铺设。

(7)聚氯乙烯胶泥:清缝、水泥砂浆勾缝,垫牛皮纸,熬灌聚氯乙烯胶泥。 (8)预埋止水带:止水带制作、接头及安装。

(9)铁皮盖板:平面埋木砖、钉木条、木条上钉铁皮;立面埋木砖、木砖上钉铁皮。

五、井、池渗漏试验

1.井、池渗漏试验容量在500m3以内是指井或小型池槽。

2.井、池渗漏试验注水采用电动单级离心清水泵,定额项目中已包括了泵的安装与拆除用工,不得再另计。

六、模板工程

1.本章定额按工具式钢模、复合木模、木模、钢支撑、木支撑等分别列项,若采用其他类型模板时,不作调整。

2.模板安拆以槽(坑)3m为准,超过3m时,人工增加8%系数,其他不变。 3.现浇混凝土梁、板、柱、墙的模板,支模高度按3.6m考虑的,超过3。6m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另按超高的项目执行。

4.模板的预留洞,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小于0。3m2者:圆形洞每10个增加0。72工日;方形洞每10个增加0。62工日。

七、钢筋工程

1.钢筋加工定额是按现浇、预制、预应力钢筋分别列项。工作内容包括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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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绑扎(焊接)成型、安放及浇捣混凝土时的维护用工等全部工作,除另有说明外均不得调整。

2.各项钢筋规格是综合计算的,子目中的“××以内”系指主筋最大规格,凡小于φ10的构造筋均执行φ10以内子目。

3.定额中非预应力钢筋加工:现浇混凝土构件是按手工绑扎,预制混凝土构件是按手工绑扎、点焊综合计算的,加工操作方法不同不予调整。

4.钢筋加工中的钢筋接头、施工损耗、绑扎铁丝及成型点焊和接头用的焊条均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得重复计算。

5.预制构件钢筋,如不同直径钢筋点焊在一起时,按直径最小的定额计算,如粗细筋直径比在2倍以上时,其人工乘以系数1.25.

6.非预应力钢筋不包括冷加工,如设计要求冷加工时,另行计算。 7.下列构件钢筋,定额人工和机械用量乘以系数如下: 项目 计算基数 现浇构件钢筋 小型构件 增加系数 人工、机械用量 八、执行其他册或章节的项目

1.构筑物的垫层执行第五部分非定型井、渠砌筑相应项目。

2.构筑物混凝土项目中的钢筋、模板未列到的项目可执行其他工程部分相应项目.

3.需要搭拆脚手架者,执行第一部分通用项目相应条款。

4.泵站上部工程以及本章中未包括的建筑工程,执行《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相应项目。

5.构筑物中的金属构件制作安装,执行《安徽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相应项目。

2.00 小型池槽 2.15 构筑物钢筋 矩形 1.25 圆形 1.50 60 / 76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沉井

1.沉井垫木按刃角中心线以“100延长米”计算.

2.沉井井壁及隔墙的厚度不同如上薄下厚时,可按平均厚度执行相应定额。 二、钢筋混凝土池

1.钢筋混凝土各类构件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混凝土实体积以“m3\"计算,不扣除0.3m2以内的孔洞体积.

2.各类池盖中的进人孔、透气孔盖以及与盖相连接的结构,工程量合并在池盖中计算。

3.平底池的池底体积,应包括池壁下的扩大部分:池底带有斜坡时,斜坡部分应按坡底计算;锥形底应算至壁基梁底面,无壁基梁者算至锥底坡的上口。

4.池壁分别按不同厚度计算体积,如上薄下厚的壁,以平均厚度计算。池壁高度应自池底板面算至池盖下面。

5.无梁盖柱的柱高,应至池底上表面算至池盖的下表面,并包括柱座、柱帽的体积.

6.无梁盖应包括与池壁相连的放大部分的体积;肋形盖应包括主、次梁及盖部分的体积;球形盖应自池壁顶面以上,包括边侧梁的体积在内。

7.沉淀池水槽,系指池壁上的环形溢水槽及纵横 U形水槽,但不包括与水槽相连接的矩形梁,矩形梁可执行梁的相应项目.

三、预制混凝土构件

1.各种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均按图示尺寸,以“10m3\"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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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预制钢筋混凝土滤板按图示尺寸区分厚度,以“10m3”计算,不扣除滤头套管所占体积。

四、折板、壁板制作安装

1.折板安装区分材质均按图示尺寸,以“m2”计算。

2.稳流板安装区分材质不分断面均按图示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五、滤料铺设

滤料铺设按设计要求的铺设平面乘以铺设厚度,以“m3”计算,锰砂、铁矿石滤料以“10t”计算。

六、防水工程

1.各种防水层按实铺面积以“100m2”计算,不扣除0.3m2以内孔洞所占面积。 2.平面与立面交接处的防水层,其上卷高度超过500mm时,按立面防水层计算。 七、施工缝

各种材质的施工缝填缝及盖缝均不分断面,按设计缝长以“延长米\"计算。 八、模板工程

1.现浇模板工程量(除小型池槽)按模板接触混凝土的面积以“m2”计算,小型池槽按混凝土体积以“m3”计算。

2.现浇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体积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亦不再计算;单孔面积在0。3m2以上时,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之内计算。

3.预制构件中非预应力构件按模板接触混凝土的面积以“m2”计算,不包括胎、地模。

4.各种材质的地模胎模,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工程量,并应包括操作等必要的宽度和周转次数以“m2”计算,执行相应项目。

九、钢筋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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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埋件及钢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

2.钢筋工程,应区别现浇、预制;分别按设计长度乘以单位质量,以“t”计算。

3.计算钢筋用量时,设计已规定搭接长度的,按规定搭接长度计算;设计未规定搭接长度的,已包括在钢筋的损耗中,不另计算搭接长度。

第七章 设备安装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格栅、格栅除污机、滤网清污机、压榨机、刮(吸)砂机、刮(吸)泥机、砂水分离器、曝气机、布气管、生物转盘等设备安装项目。

二、本章中的搬运工作内容,设备包括自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到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搬运;机具和材料包括自施工单位现场出库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搬运。

三、本章各机械设备项目中已含单机试运转和调试工作,成套设备和分系统调试可执行《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四、本章设备安装按无外围护条件下施工编制,如在有外围护的施工条件下施工,定额人工及机械乘以1.15,其他不变。

五、本章涉及轨道安装的设备,如移动式格栅除污机、桁车式刮泥机等,其轨道及相应附件安装执行《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六、本章中各类设备的预埋件及设备基础二次灌浆,均另外计算. 七、冲洗装置根据设计内容执行《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八、本章中曝气机、臭氧消毒、除臭、膜处理、氯吸收装置、转盘过滤器等设备安装定额项目仅设置了其主体设备的安装内容,与主体设备配套的管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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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阀门、法兰、泵)、风路系统、电气系统、控制系统等,应根据其设计或二次设计内容执行《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九、本章中的布气钢管以及其他金属管道防腐,执行《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十、各节有关说明:

1. 格栅组对的胎具制作,另行计算。

2。 格栅制作安装是按现场加工制作、组件拼装施工编制。采用成品格栅时,执行格栅整体安装定额项目.

3. 平板网格制作安装是按现场加工制作、组件拼装施工编制.采用成品平板网格时,执行平板网格整体安装定额项目。

4。 旋流沉砂器的工作内容不含工作桥安装,发生时工作桥安装执行《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5。 周边传动刮泥机不分单、双驱动,统一按本章项目执行。

6。 桁车式刮泥机在斜管沉淀池中安装,人工、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05。 7。 吸泥机以虹吸式为准,如采用泵吸式时,人工、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1. 8. 中心传动吸泥机采用单管式编制,如采用双管式,人工、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05.

9. 布气管应执行本章项目,与布气管相连的通气管执行《安装工程》相应项目。布气管与通气管的划分以通气立管的底端与布气管相连的弯头为界.布气管综合考虑了配套管件的安装.

10。 立式混合搅拌机平叶浆、折板浆、螺旋浆按桨叶外径3m以内编制,在深度超过3。5m的池内安装时,人工、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05.

11。 管式混合器按“两节\"编制,如为“三节”时,人工、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3.

12. 污泥脱水机械已综合考虑设备安装就位的上排、拐弯、下排,施工方法与定额不同时,不得调整.板框压滤机是按照采用大型起吊设备安装,在支承结构完成后安装板框压滤机,板框压滤机安装就位后再进行厂房土建封闭的安装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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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序编制.

13。 铸铁圆闸门项目已综合考虑升杆式和暗杆式等闸门机构形式,安装深度按6m以内编制,使用时除深度大于6m外,其他均不得调整.铸铁方闸门以带门框座为准,其安装深度按6m以内编制。

闸门项目含闸槽安装,已综合考虑单吊点、双吊点的因素;因闸门开启方向和进出水的方式不同时,不作调整,均执行本章项目。

14。 铸铁堰门安装深度按3m以内编制。

15。 启闭机安装深度按手轮式为3m、手摇式为4。5m、电动为6m、气动为3m以内编制。

16。 集水槽制作已包括了钻孔或铣孔的用工和机械,执行时,不得再另计. 17. 碳钢集水槽制作和安装中已包括了除锈和刷一遍防锈漆、二遍调和漆的人工和材料消耗量,不得另计除锈、刷油费用.底漆和面漆因品种及防腐要求不同时,可作换算,其他不变。

18. 碳钢、不锈钢巨型堰板执行齿型堰板相应项目,其中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0。6。

19. 金属齿型堰板安装方法是按有连接板考虑的,非金属堰板安装方法是按无连接板考虑的,如实际安装方法不同,定额不作调整。

20. 金属堰板安装是按碳钢考虑的,不锈钢堰板按金属堰板相应项目消耗量乘以系数1.2,主材另计,其他不变。

21. 非金属堰板安装适用于玻璃钢和塑料堰板.

22. 斜板、斜管安装按成品编制,不同材质的斜板不作换算。

23。 膜处理设备未包括膜处理系统单元以外的水泵、风机、曝气器、布气管、空压机、仪表、电气控制系统等附属配套设施的安装内容,执行本章相应项目或《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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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格栅除污机、滤网清污机、压榨机、刮砂机、吸砂机、刮泥机、吸泥机、刮吸泥机、撇渣机、砂(泥)水分离器、曝气机、搅拌机、推进器、氯吸收装置、带式压滤机、污泥脱水机、污泥浓缩机、污泥浓缩脱水一体机、污泥输送机、污泥切割机、启闭机、臭氧消毒设备、离子除臭设备、转盘过滤器等区分设备类型、材质、规格、型号和参数,以“台”计算。滗水器区分不同型号及堰长,以“台”计算;巴氏计量槽槽体安装区分不同的渠道和喉宽,以“台”计算;生物转盘区分不同设备重量以“台”计算,包括电动机的重量在内.

二、一体化溶药及投加设备、粉料储存投加设备投加机及计量输送机、二氧化氯发生器等设备不分设备类型、规格、型号和参数,以“台\"计算.粉料储存投加设备料仓区分料仓不同直径、高度、重量,以“台”计算。

三、膜处理设备区分设备类型、工艺形式、材质结构以及膜处理系统单元产水能力,以“套”计算。

四、紫外线消毒设备以模块组计算。

五、格栅、平板格网、格栅罩区分不同材质以质量计算,集水槽区分不同材质和厚度以质量计算.钢网格支架以质量计算。

六、曝气器区分不同类型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水射器、管式混合器区分不同公称直径以“个”计算,拍门区分不同材质和公称直径以“个”计算.

七、闸门、旋转门、堰门区分不同尺寸以“座”计算,升杆式铸铁泥阀、平底盖闸区分不同公称直径以“座”计算.

八、布气管区分不同材质和直径以长度计算。

九、堰板制作分别按碳钢、不锈钢区分厚度以面积计算;堰板安装分别按金属和非金属区分厚度以面积计算;斜板、斜管以面积计算。

第六部分 生活垃圾处理部分 第一章 生活垃圾填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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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场地整理、垃圾坝、压实黏土防渗层、高密度聚乙烯(HDPE)土工膜敷设、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敷设、土工合成材料敷设、防渗膜保护层、帷幕灌浆垂直防渗、导流层、高密度聚乙烯(HDPE)管道敷设、盲沟填筑、导气石笼井、调节池浮盖、填埋气体处理系统、地下水监测井、封场覆盖、防飞散网、渗滤液处理设备安装等项目。

二、场地整理中未包括的填埋场土、石方工程执行《土石方工程》相应项目。 三、砌石坝已综合考虑砌镶面石和砌腹石,当设计与定额取定的材料规格不同时,定额中的相关材料可以调整,人工、机械不调整。坝构筑物中的模板工程可执行《管网工程》相应项目。

四、压实黏土防渗层已综合考虑了黏土的压实系数及压实遍数,实际使用时均按本章相应子目执行。

五、高密度聚乙烯(HDPE)土工膜厚度是按1.5mm规格编制的,实际规格不同时,材料消耗量不变,人工、机械乘以以下系数: 高密度聚乙烯(HDPE)土工膜规0。75mm 格 系数

六、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敷设子目中钠基膨润土防水毯(GCL)按4800g/m²规格编制,实际规格不同时,材料消耗量不变,人工、机械乘以以下系数: GCL规格 4800g/m² 5000g/m² 67 / 76

1mm 1.05 1。5mm 1 2mm 1。33 1。1 5500g/m² 6000g/m² 系数 1 1.05 1.1 1。2 七、土工合成材料敷设子目中土工布按200g/m²规格编制,实际规格不同时,材料消耗量不变,人工、机械乘以以下系数: 土工布 系数 200g/m²以内 1 300g/m²以内 400g/m²以内 600g/m²以内 600g/m²以1。15 1。3 1.5 1。6 土工合成材料敷设子目中土工复合排水网按照网芯厚度5.0mm规格编制,实际规格不同时,材料消耗量不变,人工、机械乘以以下系数: 土工复合排水网规格 系数

八、防渗膜保护层中橡胶轮胎规格型号按R=415mm编制,实际使用其他规格型号时,材料按实际选用情况进行调整,但人工、机械不作调整.

土工布袋规格按430mm×810mm编制,实际使用不同规格时,材料按实际选用情况进行调整,但人工、机械不变。

九、帷幕灌浆垂直防渗

1.帷幕灌浆地质钻机按露天垂直孔径91mm以内、孔深30~50m编制,如为地下作业或钻孔角度、深度与孔径不同时,人工、机械乘以调整系数。

地质钻机角度调整系数见下表:

钻孔与水平夹角(向下) 0°~60° 60°~75° 75°~85° 85°~90° 1.19 1。05 1。02 1。00 角度向上 1.25 1 1.08 1.15 1。2 5.0mm 6.0mm 7。0mm 8.0mm 调整项目 人工、钻机

地质钻机钻孔孔深调整系数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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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项目 人工、钻机

孔深h(m) ≤30 0。94 30<h≤50 50<h≤70 70〈h≤90 1。00 1。07 1。17 >90 1.31 地质钻机钻孔孔径调整系数见下表:

孔径(mm) 调整项目 ≤91 110 130 150 200 备注 终孔孔径≥130mm或孔深超过70m人工、钻机 时钻机换成1.00 1。05 1.25 1.52 1。82 300型,消耗量不变

2。钻机钻土坝(堤)灌浆孔子目按露天作业、垂直孔、孔深50m以内编制。 钻机钻岩石层灌浆孔—自下而上灌浆法子目按露天作业,帷幕灌浆孔、固结灌浆孔、排水孔、水位观测孔编制,发生下列情况时,调整如下:

(1)钻试验孔,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 (2)钻观测孔,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

3.坝基岩帷幕灌浆-自下而上灌浆法子目按露天作业,一排帷幕,自下而上分段灌浆编制.设计为二排、三排帷幕时,按以下方式调整: 排数 二排 三排

设计要求用磨细水泥灌浆的,水泥品种应调整为干磨磨细水泥。 4.土坝(堤)充填灌浆子目按垂直孔、孔深50m以内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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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气动灌浆机 水泥 0.97 0.94 0.75 0.53 水 0。96 0.92 本定额子目按灌注黏土浆液考虑,如采用水泥黏土浆,则水泥加上黏土的总重量等于本子目的黏土重量,水泥掺量由设计确定,一般为总重量的15%~20%;取消水玻璃用量,泥浆搅拌机台班减少20%,其他不变。

十、盲沟填筑定额项目中未考虑土工布包裹的工作内容,实际发生时,执行本章第六节“零星土工布\"子目.

十一、浮力块、走道板按常用设计规格编制,实际规格与定额子目规格不同时,主材按实际规格进行计算,人工、机械消耗量按表面积比例进行调整。

调节池浮盖施工按干法施工考虑,如现场采用带水施工时,措施费用按实际情况另行计算。

辅助系统中,如各种井的设计规格与定额子目不同时,主材(井管)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各种辅材及人工、机械不变。

十二、填埋气体处理系统按燃烧火炬成套设备综合考虑,相应安装辅材已配套计入待安装设备本体中,定额子目仅包含工作内容范围内设备安装的人工与机械消耗量。火炬基础混凝土及其模板工程执行《管网工程》相应项目,基础钢筋及预埋件执行《钢筋工程》相应项目.

十三、地下水监测井钻孔执行本章帷幕灌浆钻孔相应子目,成井消耗量为综合考虑,如实际与本章定额子目主材(成井管道)不一致时,可按实际调整,但辅材、人工、机械不作调整。

十四、封场覆盖使用的高密度聚乙烯(HDPE)土工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等按本章相应子目执行,人工、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05。

封场覆盖适用于垃圾场内倒运、整形,如垃圾需要外运,挖垃圾装车、运输执行《土石方工程》一、二类土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

封场固土土工网执行土工复合排水网(6。0mm)子目.

十五、渗滤液处理设备安装中氨吹脱塔子目未包括风机、氨尾气吸收装置等附属配套机械设备的安装内容,实际发生时,可执行《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十六、膜生物反应器(MBR)以及纳滤、反渗透膜组件与装置等定额子目未包括膜处理系统单元以外的水泵、风机、曝气器、布气管、空压机、仪表、电气控制系统等附属配套设施的安装内容,膜处理系统单元以外与主体设备装置配套的管路系统(管道、阀门、法兰、泵)、风路系统、控制系统等,应根据其设计或二次设计内容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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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和《管网工程》中相应项目.

十七、渗滤液主体处理构筑物中各类钢筋混凝土调节池、混合池、反应池、沉淀池、集水井(池)、滤池、厌氧池、好氧池(SBR)、氧化池、浓缩池等现浇、预制混凝土构件及其模板工程、吸附过滤活性炭等滤料敷设工程,执行第六册《管网工程》相应项目;渗滤液主体处理构筑物现浇、预制混凝土的钢筋、预埋铁件、止水螺栓等的制作、安装执行《钢筋工程》相应项目;主体处理构筑物的防腐、内衬工程,金属面防腐处理执行《安装工程》相应项目;非金属面执行第六册《管网工程》相应项目,其他防腐处理执行《建筑与装饰工程》相应项目。

十八、渗滤液主体处理构筑物中钢制池、槽、斗、塔及其他各类金属构件制作、安装及其防腐处理,渗滤液处理配套工程中的泵、风机等各类通用机械设备安装,通风管、输配水等各类工艺管道安装,供配电、自控仪表、检测仪器和报警装置等的安装执行《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十九、渗滤液处理设备中的格栅、加药设备、曝气设施、生物转盘、压滤机、污泥浓缩机、脱水机等其他水处理专用设备安装执行《管网工程》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场地整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二、垃圾坝、压实黏土防渗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三、高密度聚乙烯(HDPE)土工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土工复合排水网、土工合成材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锚固沟、盲沟按展开面积计算。

四、导流层敷设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五、高密度聚乙烯(HDPE)管道敷设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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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高密度聚乙烯(HDPE)管道敷设时,应另执行高密度聚乙烯(HDPE)管钻孔加工子目,按设计管道敷设长度区分管径,以长度计算。

七、导气石笼井钻孔区分孔深,按设计深度乘以设计井径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八、浮力块、走道板工程按设计规格数量以“块”计算。

九、氨吹落塔安装区分填料高度及塔体直径,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十、膜生物反应器(MBR)以及纳滤、反渗透膜组件与装置区分膜处理系统单元产水能力,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第二章 生活垃圾焚烧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自动感应洗车装置安装、垃圾破碎机安装、垃圾卸料门及车辆感应器安装、垃圾抓斗桥式起重机安装、生活垃圾焚烧炉安装、烟气净化处理设备安装、除臭装置设备安装等项目.

二、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中的垃圾计量、烟气净化处理系统、余热利用系统、灰渣处理系统、飞灰输送和储存系统、电气和自动化控制系统、热力系统汽水管道安装及油漆、防腐、炉墙砌筑及保温系统、供水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燃油供应、消防、通风空调等配套设备以及水压试验、风压试验、烘炉、煮炉、酸洗、蒸汽严密性试验及安全门调整等,执行《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三、本章定额已包括设备单体和配合分系统试运行时施工方面的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调试、特殊项目测试与试验等调试工程,执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四、本章脚手架搭拆费按《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的相应规定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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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程范围及未包括的工作内容

1.自动感应洗车装置安装的工程范围:设备搬运、开箱、清点、编号、分类复核、基础验收、中心线校核、垫铁配制、配合二次灌浆。

2.垃圾破碎机安装的工程范围:电动或液压双轴破碎机机架底座、活动齿轮、润滑系统、液压管路、随设备供应的梯子、平台、栏杆的安装。大件垃圾破碎机底座、切断机具、润滑系统、液压管路、随设备供应的梯子、平台、栏杆安装。

未包括的工作内容:电动机检查接线。

3.垃圾卸料门及车辆感应器安装的工程范围:成套卸料门及门框、电液推杆或驱动装置、预埋件、附件及紧固件的安装;车辆感应器定位切槽、下线、固定等安装。

未包括的工作内容:卸料门的指示灯、控制台、就地控制箱、动力柜、限位开关的安装、卸料门的表面涂装由厂家负责。

4.垃圾抓斗桥式起重机安装的工程范围:大车、小车行走机构和垃圾抓斗的检查,车梁、行走机构、抓斗及其他附件如本体平台扶梯等的安装。

未包括的工作内容:起重机设备安装脚手架搭拆、轨道安装、垃圾抓斗控制系统的安装.

5.生活垃圾焚烧炉安装

(1)垃圾进料斗及溜槽安装的工程范围:垃圾料斗、垃圾料斗支架、料斗盖驱动装置、架桥破解装置、垃圾溜槽的安装。

(2)液压推杆给料装置安装的工程范围:液压推杆给料装置整体安装和传动机构的检查、组合、固定、安装、推料器、液压缸、料位探测器支架的固定、安装.

未包括的工作内容:料位探测器的检查、组合、安装.

(3)垃圾焚烧炉炉排安装的工程范围:干燥炉排、燃烧炉排、燃烬炉排、炉排液压驱动装置、润滑设备配管及阀门、炉排冷却设备、炉排驱动装置(电磁阀组)及其附件的安装。

(4)炉排下渣斗安装的工程范围:炉排下部漏渣斗、渣斗溜管、漏渣挡板、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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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斗用气缸、一次风集管、落渣管、风室及风室下通道等的安装。

(5)除渣装置安装的工程范围:除渣机安装在焚烧炉炉后下部,采用液压驱动方式,内容包括除渣机、液压油缸、控制水箱、控制水阀等的安装。 (6)液压钻安装的工程范围:成套液压装置包括液压泵、油箱、液压油冷却器、温度开关、就地型温度计、液位开关、就地型液位计、设备本体管道及附件等的安装。

未包括的工作内容:设备本体以外的液压管道及阀门的安装.

(7)燃烧装置安装的工程范围:燃烧器装置包括点火燃烧器和辅助燃烧器,内容分别包括燃烧器本体及支架、高能点火装置、火焰检测装置、隔离门及其支架等的安装。

未包括的工作内容:管路及阀门系统、就地柜、风机、消音器、电源电缆、通信电缆及附件等的安装。 (8)清灰装置安装

振打清灰装置的工程范围:电机、减速机、转轴、振打锤、传动杆、密封装置、内部振打杆的安装。

固定爆破式清灰装置的工程范围:可燃气混合装置、放水阀、对夹止回阀、火焰导管、旋转集箱、脉冲罐等的安装。

6.烟气净化处理设备安装

(1)喷雾反应塔安装的工程范围:雾化器及其清洗装置和冷却装置、反应塔本体(含顶部蜗壳、钢结构、平台扶梯)、灰斗及其破桥装置和出灰装置、阀门、灰斗拌热装置等的安装.

未包括的工作内容:基础预埋框架、地脚螺栓、支架、底座的配制,不随设备供货而与设备连接的各种管道的安装、设备的衬里等。

(2)活性炭喷射系统安装的工程范围:活性炭仓、仓顶除尘器、破拱装置、活性炭储存和输送系统设备平台扶梯的组合、安装,随设备供货的管道、阀门、管件等的安装.

7.除臭装置设备安装的工程范围:设备、附件、底座螺栓的开箱检查,吊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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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平、找正、支架的固定及安装。

未包括的工作内容:不随设备供货而与设备连接的各种管道等的安装。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本章以设备重量计算的项目,除另有规定外,应按设备本体及联体的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屏盘、电机、安全罩和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内的管道等全部重量计算。

二、生活垃圾焚烧炉本体重量以制造厂供货的金属质量为准,不包括设备的包装材料、运输加固件、炉墙及保温等的质量。

三、垃圾卸料门安装按门框外尺寸以面积计算,包括成套卸料门及门框、电液推杆或驱动装置、预埋件、附件及紧固件等.

四、除渣装置按设备重量以“吨”计算,包括除渣机、液压油缸、控制水箱、控制水阀等.

五、炉排液压站按设备重量以“吨\"计算,包括液压泵、油箱、液压油冷却器、设备本体管道及附件等.

六、燃烧器装置按设计数量以“台\"计算,包括燃烧器本体及支架、高能点火装置、火焰检测装置、隔离门及其支吊架等.

七、振打清灰装置按设计数量以“点\"计算,包括电机、减速机、转轴、振打锤、传动杆、密封装置、内部振打等.

八、固定爆破式清灰装置按设计数量以“点”计算,包括可燃气混合装置、放水阀、对夹止回阀、火焰导管、旋转集箱、脉冲罐等。

九、喷雾反应塔系统按设备重量以“吨”计算,包括雾化器及其清洗装置和冷却装置、反应塔本体(含顶部蜗壳、钢结构、平台扶梯)、灰斗及其破桥装置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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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灰装置、阀门、灰斗拌热装置等。

十、活性炭喷射系统按设备重量以“吨\"计算,包括活性炭仓、仓顶除尘器、破拱装置、活性炭储存和输送系统设备平台扶梯,随设备供货的管道、阀门、管件等。

十一、除臭剂喷雾系统按设计数量以“套”计算,包括溶液箱、高压泵等,未包括高压管道和雾化喷嘴、控制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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