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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驾驶营运车辆怎么处理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醉驾驾驶营运车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喝酒驾驶机动车面临的行政处分如下:

1、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吊销驾驶证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执照;

2、醉酒驾驶机动车对驾驶商用车的驾驶人,吊销其驾驶证,并在10年内不得补发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执照后,不得再驾驶商用车辆;

3、饮酒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酒后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吊销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领取驾驶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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