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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外国人离婚手续是怎样的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和外国人离婚手续: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办法》 第十三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结婚证;

(二)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除上述材料外,办理离婚登记的中国边民还需要提供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毗邻国边民还需要提供能够证明边民身份的有效护照、国际旅行证件或者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单方怎样和外国人离婚

双方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须共同到国内(内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夫妻一方为外国人,要求在国内办理离婚的,无论是一方要求离婚还是双方自愿离婚,都必须向结婚登记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离婚手续。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和外国人离婚需要哪些手续

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等前往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即可。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四)离婚协议书;

(五)结婚证。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周琦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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