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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中介服务费由谁支付?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中介费收费标准规定为一般现金按1%,贷款按2%计收中介费。根据法律规定,住宅买卖经纪服务收费由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或协商确定,收费标准统一不超过2%。此外,代办房地产登记服务最高不超过500元/宗,代办贷款服务最高不超过300元/宗,办理房屋入住手续最高不超过200元/宗。少数特别复杂的住宅买卖经纪服务可适当上浮至2.2%。

法律分析

卖方买方共同承担。一般情况下品牌中介应该向买家收取2%,卖家1%不过卖方的中介费是可以商量的,好多卖家都不交中介费的。

中介收费标准

1、中介费:一般现金按1%,贷款按2%计收中介费,

2、贷款服务费:按成交额1%收取。

3、担保费:个别中介公司额外收取0.5%的交易保障服务费,俗称“担保费”。

4、代办房地产登记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500元/宗

5、代办贷款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300元/宗

6、办理房屋入住有关手续收费,最高不超过200元/宗

中介费收费标准的相关法律规定

2011年,为规范住宅买卖经济服务市场价格行为,降低住宅买卖经济服务费用负担,下发了《关于降低本市住宅买卖经纪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1、《通知》规定,住宅买卖经纪服务收费由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或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宅买卖经纪服务收费标准统一不超过2%。

2、房地产经纪机构(以下简称经纪机构)提供的其他服务,由当事人自愿选择,通过合同明确约定。其中代办房地产登记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500元/宗;代办贷款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300元/宗;办理房屋入住有关手续收费,最高不超过200元/宗;按照委托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委托人与经纪机构协商议定。

3、《通知》中也注明收费标准可以下浮,少数特别复杂的住宅买卖经纪服务,经交易各方协商同意,可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基础上适当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10%。即:二手房中介费为成交总额的2%,少数特别复杂的可上浮至2.2%。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介费收费标准统一不超过2%,其中现金按1%计收,贷款按2%计收。此外,还有贷款服务费、担保费、代办房地产登记服务收费、代办贷款服务收费以及办理房屋入住有关手续收费等。根据《通知》,收费标准可以适当下浮,但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10%。因此,在少数特别复杂的住宅买卖经纪服务中,中介费可上浮至2.2%。双方应共同承担中介费,具体费用可根据协商确定。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八条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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