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审计单位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第一步通报批评、警告并责令改正;第二步继续不改正的,处以罚款;第三步建议对责任人处分、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被审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依法追究责任。第一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报经审计机关主管领导批准,以专门文件对被审计单位的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可通报批评,给予警告;第二步继续不改正的,拒绝的,按照下列规定。批评,警告其在一定时间内必须提供资料;如果被审计单位拒不按期提供资料,就要追究责任:是对被审计单位处五万元罚款。第三步对被审计单位的责任人,持审计查证人员,给予处分的建议,甚至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拓展延伸
争议审计结果如何处理?
处理争议审计结果的关键是采取适当的措施来解决争议并维护各方的权益。首先,双方应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以了解对方的立场和关切。其次,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的中立调解或仲裁机构的介入,以促成争议的解决。此外,如果争议涉及法律问题,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和支持。重要的是保持冷静和理性,遵循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以达成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在处理争议审计结果时,双方应注重合作、妥协和寻求共赢的解决方案,以维护双方的合作关系和商业信誉。
结语
在处理争议审计结果时,维护各方权益至关重要。首先,双方应充分沟通和协商,理解对方立场。其次,可考虑第三方中立调解或仲裁机构介入解决争议。如涉及法律问题,可寻求法律专业人士支持。保持冷静和理性,遵循合同和法律,达成公正合理解决方案至关重要。双方应合作、妥协,寻求共赢,维护合作关系和商业信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2014修正):第六章 法 律 责 任 第四十二条 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本法规定,给委托人、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2014修正):第三章 业务范围和规则 第十八条 注册会计师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委托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2014修正):第三章 业务范围和规则 第二十一条 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必须按照执业准则、规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出具报告。
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出具报告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明知委托人对重要事项的财务会计处理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而不予指明;
(二)明知委托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会直接损害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而予以隐瞒或者作不实的报告;
(三)明知委托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会导致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产生重大误解,而不予指明;
(四)明知委托人的会计报表的重要事项有其他不实的内容,而不予指明。
对委托人有前款所列行为,注册会计师按照执业准则、规则应当知道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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