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小侦探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广西区直公积金贷款年限

广西区直公积金贷款年限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法律分析: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年限为借款人法定的退休年龄再延长5年减现有年龄,最长不超过30年,且男性不能超过65岁,女性不能超过60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xiaozhentang.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