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债权人向债务人讨债要提供的证据有借款合同、借条、欠条、聊条记录、证人证言、银行流水等等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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