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急症的诊疗规范
(一)休克。
【紧急医疗救治原则】 1.休克体位。
2.保持呼吸道通畅,吸氧,监测生命体征。 3.立即建立静脉通路。 4.补充血容量。
5.血管活性药物的应用。 6.各种休克的个性化治疗。
(1)低血容量性休克治疗为快速输液,必要时可使用升压药;多发性创伤引起的休克在活动性出血未确切止血前不宜用快速补液纠正休克,复苏时须考虑采用“可允许低血压”策略。收缩压维持在80~85mmHg,如果是创伤性脑损伤平均动脉压维持在90~110mmHg。
(2)过敏性休克的治疗:去除过敏原,抗过敏治疗。 ①保持气道通畅。
②肾上腺素0.3~0.5㎎ 肌肉注射。 ③抗组胺药。
(3)心源性休克治疗:可考虑强心治疗,如室性心动过速引起的休克,主要是电复律治疗;急性心脏压塞主要是心包穿剌。
(4)感染性休克治疗:抗感染治疗和积极循环支持。
(二)胸痛。
【紧急医疗救治原则】 1.一般处理。
(1)吸氧,监测生命体征,立即治疗致死性心律失常。 (2)立即行心电图检查。 (3)血流动力学评估。
(4)心肺及腹部查体,注意触诊腹部是否有搏动性包块。
(5)建立静脉通路,同时抽血快速检测心肌标志物、血电解质、血糖、肾功能、血常规等。
(6)评估血管内容量,开始静脉补液。 (7)动脉血气,床旁胸片。
2.针对有血液动力学不稳定胸痛患者的治疗。 1)血容量不足: (1)配血,行术前准备; (2)建立静脉通路,快速补液。 2)血容量相对过多:
(1)张力性气胸 一经诊断,立即排气。 (2)心包填塞 一经诊断,立即心包穿刺。 (3)心源性休克(心律失常相关):
①严重的缓慢性心律失常:提高心率治疗;起搏治疗。 ②严重的快速心律失常:立即给予电转复。
(4)心源性休克(泵衰竭):
①对于无肺水肿表现的患者,可适当补液。
②经补液治疗血压无回升或开始出现严重休克的患者,给予血管活性药物。
③镇痛。
④无禁忌可考虑扩冠治疗。 (5)大面积肺栓塞:
①补液治疗,维持血流动力学稳定。
②应用血管活性药物;对于高度怀疑肺栓塞的患者,立即开始肝素治疗。
3)血容量相对过多伴有正常或升高的血压。 (1)体位为半卧位或坐位。 (2)利尿。 (3)镇痛。 (4)扩冠治疗。
3.针对血液动力学稳定的胸痛患者的治疗。 (1)吸氧。 (2)心电监护。 (3)建立静脉通路。 (4)心电图检查。 (5)镇痛。
(6)抽血化验血常规、肾功能、电解质、血糖、血淀
粉酶、心肌酶。
(7)纠正心律失常。 (8)拍胸片。 (三)腹痛。
【紧急医疗救治原则】 1.监测生命体征。 2.开通静脉通道。 3.做好术前准备。
4.除外外科疾病前需禁食。
5.考虑肠梗阻或拟行剖腹探查时需置入鼻胃管并留置胃肠减压。
6.有手术治疗指征时请会诊。
7.上腹痛应排除急性心肌梗死,行12导心电检查。 (四)呼吸困难。
【紧急医疗救治原则】 1.基本处理。 (1)保证气道通畅。 (2)吸氧。
(3)必要时机械通气。 (4)心电、血压、血氧监测。 (5)建立静脉通路,补液。 2.病因治疗。
(1)心源性肺水肿。 ①利尿治疗。 ②扩血管治疗。
(2)哮喘,喘息性支气管炎,慢性阻塞性肺病。 ①扩张支气管。
②合并感染者给予抗感染治疗。
(3)急性肺损伤,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 ①给氧,必要时机械通气。 ②去除诱因。
(4)重症肺炎,吸入性肺炎。 ①给氧,必要时机械通气。 ②抗感染治疗。 (5)张力性气胸。 ①胸腔穿刺抽气。 ②胸腔闭式引流。 (6)气道异物。 ①手法解除气道梗阻。
②必要时环甲膜穿刺,气管切开。 (7)神经肌肉疾病。
①给氧,呼吸衰竭患者机械通气。 ②注意呼吸道管理。 ③病因治疗。
(五)呕血。
【紧急医疗救治原则】 1.建立静脉通路。 2.完善实验室检查。 3.补液。 4.必要时输血。 5.给氧。 7.导尿。
8.插入鼻胃管,必要时三腔二囊管压迫止血。 9.止血治疗。 (六)大咯血。
【紧急医疗救治原则】
1.绝对卧床,体位引流,避免气道梗阻。 2.高流量吸氧。 3.适当镇静治疗。
4.剧咳者适当止咳,但窒息者禁用。 5.建立静脉通道,维持循环稳定。 6.酌情使用止血药物。 (七)昏迷。
【紧急医疗救治原则】 1.基本治疗。
(1)开放气道、维持呼吸循环功能。
(2)患者作呕反射和呛咳反射消失立即气管插管。 (3)严密监测生命体征。 (4)外伤患者要注意保护颈椎。
(5)快速检测血糖,如有低血糖予高糖治疗。 2.支持治疗。
(1)伴有颅高压表现时予以脱水治疗。 (2)伴有高热的昏迷患者应给予降温治疗。 (3)伴有抽搐的患者可静脉给予安定治疗。 3.病因治疗。
(1)一氧化碳中毒者,立即搬离现场,吸氧,有指征者给予高压氧治疗。
(2)药物中毒者,可将活性炭(最好在服毒后1h内给予1~2mg/kg)稀释后注入鼻胃管内。 (八)小儿热性惊厥。
【紧急医疗救治原则】
1.保持呼吸道通畅,头侧位,防止呕吐物误吸。 2.吸氧。
3.用纱布裹压舌板置于上、下磨牙之间,防止舌咬伤。 4.降温治疗。 5.抗惊厥药物治疗。
常见危重疾病诊疗规范
(一)心脏骤停。
1.立即持续性胸外按压。
2.开放气道,包括徒手仰头举颏法、托颌法(颈椎损伤者)。也可使用口咽通气管、喉罩、气囊面罩或气管插管。
3.人工辅助通气或机械通气。
4.如为室颤或无脉室速,电除颤。如为无脉搏电活动(PEA)和心脏停搏,继续心肺复苏。
5.持续监测生命体征。 6.开放静脉通道。
7.应用复苏药物及抗心律失常药物。 8.复苏成功后如仍昏迷,进行亚低温治疗。 (二)急性冠脉综合征、急性心肌梗塞。
1.适当镇静镇痛。 2.吸氧。
3.持续监测生命体征。
4.监测心肌酶及心电图有无动态变化。 5.建立静脉通道,保持给药途径畅通。
6.给予酯类、抗凝、抗血小板、他汀类等药物治疗。 7.及时处理各种并发症。
8.立即评估是否需要进行血管重建。 (三)急性左心衰竭。
1.体位为坐位或半坐位,腿下垂。 2.持续监测生命体征。
3.保持呼吸道通畅,吸氧,必要时可行无创及有创机械通气。
4.开放静脉通道。
5.给予利尿剂、强心药、血管扩张剂等药物治疗。 6.筛查病因,并对应处理。 (四)消化道出血。
1.诊断及鉴别诊断,查明出血部位。 2.保持呼吸道通畅,吸氧。
3.持续心电、血压、血氧饱和度监测。 4.建立静脉通路,积极配血,补充血容量。 5.持续监测出血情况,定时复查血色素水平。 6.对上消化道出血应用止血、制酸等对症处理。 7.必要时外科、介入科、消化科手术止血。 (五)糖尿病酮症酸中毒。
1.监测血糖、肾功、离子、血气分析。 2.保持呼吸道通畅,吸氧。
3.建立静脉通道,尽早开始充足的补液,酌情给予碱性药物。
4.调整输入的热量,维持血糖稳定。 5.合理应用小剂量胰岛素。 (六)急性脑血管病。
1.持续心电监护,保持呼吸道畅通,必要时行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
2.观察神志、GCS评分、瞳孔、神经系统症状体征变化,必要时进行颅内压监测。
3.维持全身灌注及脑灌注压稳定,必要时可予血管活性药物。
4.脱水降颅压治疗、防止脑疝。 5.控制体温。
6.促进神经功能恢复,防止瘫痪肢体挛缩和畸形。 7.脑出血患者可行钻颅血肿穿刺抽吸术、开颅血肿清除术清除积血。
8.蛛网膜下腔出血应严格卧床,避免刺激及过度用力, 尼莫地平防止脑血管痉挛,早期行DSA,发现脑动脉瘤或脑血管畸形者争取及早手术治疗。
9.脑梗死可予适当补液,维持合适脑灌注压。给予抗凝治疗,对超早期病例可溶栓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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