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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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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 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 4.2.4-1 检验报告(通用)(C2-4-1) 1 资料表式

检验报告(通用)表 C2-4-1 委托单位:试验编号: 工程名称及使用部位 试样名称及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报告内容: 依据标准: 检验结论: 备注: 试验单位: 技术负责人: 审核: 试(检)验: 检验报告表(通用)是以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签章后的本表格式形式归存。 2 实施目的

检验报告表是指为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对用于工程的无特定表式的材料,进行有关指标测试, 由试验单位出具的试验证明文件。

3 资料要求

⑴无特定的表式的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在工地取样的试验报告,试验单子项填写齐全, 不得漏填或错填,复试单试验编号必须填写。

⑵试验结论要明确,责任责任签字要齐全,不得漏签或代签。

⑶委托单上的工程名称、部位、品种、强度等级等与试验报告单上应对应一致。 ⑷必须填写报告日期,以检查是否为先试验后施工,先用后试为不符合要求。 ⑸试验的代表批量和使用数量的代表批量应相一致。 ⑹必须实行见证取样人名单上加盖公章和经手人签字。 ⑺试验结论与使用品种、强度等级不符为不符合要求。 ⑻试验结论与使用品种、强度等级不符为不符合要求。 ⑼试验、审核、技术负责人签字齐全,并加盖试验单位章。

4 实施要点

⑴检测报告是由试验单位出具的试验证明文件,没有相就资历质试验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 无效。

⑵表列子项:

1)度样名称及规格型号:指无特定表式受试材料 的名称及规格型号。

2)检验类别:指无特定表式受试材料的检验类别,由试验部门按实际填写。 3)依据标准:指无特定表式受试材料检验的依据标准,由试验部门填写。

4)检验结论:应全面、准确,核心是否符合标准规定,可用性如何及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5)备注:

6)责任制:

①试验单位:指承接某项试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单位,按实际签字盖章有效。 ②技术负责人:指承接某项试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签字有效。 ③审核:指试验单位的专业技术负责人,签字有效。 ④试验:指试验单位的参与试验的人员,签字有效。

4.2.4-2 钢材连接试验报告是以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签章后的本表格式形式归存。

批号 委托日期 报告日期 检验类别

2 实施目的

钢材连接试验报告是指为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对用于工程的不同形式的钢材连接进行的有 关指标的测试,由试验单位出具的试验证明文件。

3 资料要求

⑴钢筋或钢材闪光对焊、电弧焊、电渣压力焊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验子项齐全,试验数 据必须符合要求。

钢材连接试验报告表 C2-4-2 委托单位:试验编号: 工程名称 使用部位 钢材类别 接头类型 公称直径 报告内容: 依据标准: 检验结论: 备注: 试验单位: 技术负责人: 审核: 试(检)验: ⑵钢筋焊接接头、按规定每批各取 3 件分别进行抗剪(点焊)拉伸及弯曲试验,试验报告 的子项应填写齐全。对不合格焊接件应重新抽样复试,并对焊件进行补焊。

⑶钢结构构件按设计要求应分别按要求进行Ⅰ、Ⅱ、Ⅲ级焊接质量检验。一、二级焊缝, 即承受拉力或压力要求与母材有同等强度的焊缝,必须有超声波检验报告,一级焊缝还应 有 X 射线伤检验报告。

注:超声波探伤是一种利用超声波不能穿透任何固体、气体界面而被全部反射的特性来进 行探伤的。超声波探伤器发出波长很短的超声波,射入被检锻件,并接受从锻件底面或缺 陷处反射回来的超声波,将其信号显示在示波屏上。当探头放在无缺陷部位的表面上时, 示波屏上只呈现始脉冲和缺陷脉冲而无底脉冲。

⑷受力预埋件钢筋 T 型接头必须做拉伸试验,且必须符合设计或规范规定。

⑸电焊条、焊丝和焊剂的品种、牌号及规格和合作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应有出厂 合格证(如包装商标上有技术指示时,也可将商标揭下存档,无技术指标时应进行复试) 并应注明使用部位及设计要求的型号。质量指标包括机械性能和化学分析,低氢型碱性焊 条心脏在运输中受潮的酸性焊条,应烘焙后再用,并填写烘焙记录。 ⑹不同预应力钢筋的焊接均必须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先焊后拉)。

⑺试验编号必须填写,以此作为查询试验室及试验台账,核实焊接试验数据的重要依据。 ⑻必须实行见证取样,试验室应在见证取样人名单上加盖公章和经手人签字。

屈服点 (Mpa) 原材料号 代表数量 抗拉强度 断口特征及 位置 委托日期 报告日期 检验类别 焊接人 冷弯条件 冷弯结果 ⑼钢筋闪光对焊,未做冷弯试验,拉断情况不清,子项填写不全为不符合要求。 ⑽钢筋焊接违反规定为不符合要求。

⑾进口钢材没有按国家规定要求进行施焊者为不符合要求。

⑿机械连接或其他连接方式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试验,由试验室出具试验报告。 ⒀凡必试项中有未试项者均为不符合要求。

⒁预埋件焊接有试验要求的没有试验为不符合要求

⒂钢材连接材料需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否则为不符合要求。 ⒃有烘焙要求的焊条,不烘焙不不符合要求。 ⒄无焊工合格证的人员进行施焊,为不符合要求。

⒅有焊接材料与焊接试验报告,但批量、部位、焊工姓名等内容填写不完善时,可视为基 本符合要求。

4 实施要点

⑴钢筋焊接接头的基本性能试验方法:包括拉伸、抗剪和弯曲试验三种;特殊性能试验方 法包括冲击、疲劳、硬度和金相试验 4 种。

钢筋焊接接头,各种试验一般应在常温(10~36℃)下进行,如有特殊要求,亦可根据有 关规定在其他温度下进行。 ⑵一般焊接的试验项目:

1)焊接钢筋骨架和焊接钢筋网片 抗剪、拉伸试验。 2)钢筋闪光对焊接头 拉伸、弯曲试验。 3)钢筋电弧焊接头 拉伸试验。 4)钢筋电潭压力焊接头 拉伸试验。 5)预埋件钢筋 T 形接头 拉伸试验 6)钢材焊接接头 拉伸试验 7)钢筋气压焊 拉伸试验。 ⑶焊接试(检)验报告,焊条(剂)合格证核查要点:

1)凡对钢筋进行点焊、电弧焊、闪光对焊、电潭压力焊、埋弧焊接等,均应按《钢筋焊接 及验收规程》(JCJ18-96)的规定进行焊接试验,并应分批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气压焊接 根据《钢筋气压焊及验收规程》进行焊接试验,焊接试验结果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的规定。

采用某产品的标准来评价该产品的质量时,检验方法必须根据产品标准中规定的检验方法 进行试验。

2)电焊条、焊丝和焊剂,必须有足以证明其各种性能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明,包括规格、机 械性能、化学成分和抗裂性。凡无合格证或对其质量有怀疑时不准使用。应根据设计要求 和实际使用的母材质及焊接形式,对照检查所选用焊条品种、规格是否符合《钢筋焊接及 验收规程》(JGJ18-96)及《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的要求。首 次采用的钢种和焊接材料的钢结构必须进行焊接工艺性能和力学性能试验,符合要求后方 可在工程上采用。

3)焊接如发现断裂时,断裂实际善应反映在试验报告单上,各级别的钢筋均应按焊接规定 办理,Ⅲ级钢筋按Ⅱ级钢筋焊接不行。Ⅱ级钢筋试验结果达不到Ⅱ级钢筋的机械性能指标 的,不允许按Ⅲ级钢筋的焊接要求进行施焊,应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对此做出是否使用决定。

4)焊接试验报告内容应写明焊工姓名、结构类型、使用部位、母材及焊条的品种、规格、 代表数量、外观检查和机械性能试验结果。

5)施焊应有取得焊工合格证的人员进行,并在报告单上注明焊接人员的姓名,无焊工合格

证不得进行施焊。焊接试件应由所有施焊焊工进行的焊件随机抽取。 ⑷其他不同形式的钢材连接试验应分别符合相应专业规范的要求。 ⑸表列子项:

1)使用部位:按委托单上提供的使用部位填写。 2)报告日期:按报告的实际发出日期填写。

3)原材料号,指原钢材出厂合格证书或复试单上的编号,试验内容符合要求的按复试单上 的编号填写。

4)代表数量:指试件所能代表用于某工程的焊接件的数量。

5)焊接人:指实际操作的施焊人。填写施焊人姓名,必须是持证上岗人员。 6)公称直径:即焊件的实际规格尺寸,照实际规格尺寸填写。

7)屈服强度:必检项目之一,由试验室按屈服强度的试验结果填写。 8)抗拉强度:必检项目之一,由试验室按抗拉强度的试验结果填写。 9)冷弯:必检项目之一,由试验室按冷弯的试验结果填写。

屈服强度、抗拉强度、抗剪强度、冷嘲热讽弯试验均必须满足标准规定的有关要求。 10)断口特征及位置:由实验室按实际试验的断口断裂特征及位置填写。 11)责任制:

①试验单位:指承接某项试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单位,按实际签字盖章有效。 ②技术负责人:指承接某项试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签字有效。 ③审核:指试验单位的专业技术负责人,签字有效。 ④试验:指试验单位的参与试验的人员,签字有效。 4.2.4-3 钢材焊接接头冲击试验报告(C2-4-3) 1 资料表式

钢材焊接接头冲击试验报告表 C2-4-3 委托单位:试验编号: 钢筋级别及直径 焊接方法及接头型式 编号 试件试验温 冲击韧性性值 akv(J/cm )2 试件尺 度(℃)寸 (mm) 型式 缺口 部截面 积 (cm ) 缺口底2冲击吸收功 Akv(J)焊缝区 母材 母材备注 熔合区 过热区 焊缝区 熔合区 过热区 备注 结果分析 试验单位; 技术负责人: 审核: 试(检)验: 钢材焊接接头冲击试验报告是以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签章后的本表格式形式归存。 2 实施目的

钢材焊接接头冲击试验报告是指为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对用于工程的钢材焊接接头进行冲 击试验的有关指标测试,由试验单位出具的试验证明文件。

3 资料要求

⑴钢筋或钢材冲击试验,试验报告子项填写齐全,试验数据必须符合要求。

⑵试验编号必须填写,以此作为查询试验室及试验台账,核实焊接试验数据的重要依据。

⑶必须实行见证取样,试验室应在见证取样人名单上加盖公章和经手人签字。 ⑷凡必试项中有耒试项者均为不符合要求。

⑸试验、审核、技术负责人签字齐全,并加盖试验单位章。

4 实施要点

⑴钢材焊接冲击试验是测试焊缝质量的方法之一,为设计有要求时的试验内容。 ⑵表列子项:

1)钢筋级别及直径:指钢筋焊接接头使用的钢筋级别和直径,按实际填写。

2)焊接方法及接头型式:指焊接接头的焊接方法及接头型式,如对焊、电弧焊……等。 3)试件编号:指试验室对收做的焊接件进行的编号。

4)试验温度:指按金属常温冲击韧性试验或低温冲击韧性试验条件要求的试验温度,照实 际试验条件的试验温度填写。

5)试件尺寸:试件尺寸分为标准试件尺寸和百标准试件尺寸,试件尺寸应符合标准要求的 规定,按实际的试件尺寸填写。

6)缺口型式:冲击试验缺口型式分为:试件缺口开在焊缝金属或开在近缝区,由试验要求 确定。

7 缺口底部截面积:按实际填写。

8)冲击吸收功;即破断吸收能:缺口试样在冲击试验机上,受冲击弯曲载荷折断时,所消 耗的功,应分别按焊缝区、熔合区、过热区、母材分别填写。

9)冲击韧性值:即缺口处单位横截面积所消耗的功,应分别按焊缝区、熔合区、过热区、 母材分别填写。

10)责任制:

①试验单位:指承接某项试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单位,按实际签字盖章有效。 ②技术负责人:指承接某项试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签字有效。 ③审核:指试验单位的专业技术负责人,签字有效。 ④试验:指试验单位的参与试验的人员,签字有效。 4.2.4-4 钢材焊接接头硬度试验报告(C2-4-4) 1 资料表式

钢材焊接接头硬度试验报告表 C2-4-4 委托单位:试验编号: 钢筋级别及直径 测点位置简图 焊接方法及接头型式 硬度测定结果 焊接工艺参数 试验机型号及荷载 备注 试验单位; 技术负责人: 审核: 试(检)验: 钢材焊接接头硬度试验报告是以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签章后的本表格式形式归存。 2 实施目的

钢材焊接接头硬度试验报告是指为保证焊接工程质量,对用于工程的钢材焊接接头,进行 硬度的有关指标测试,由试验单位出具的试验证明文件。

3 资料要求

⑴钢筋或钢材硬度试验,试验报告子项填写齐全,试验数据必须符合要求。

⑵试验编号必须填写,以此作为查询试验室及试验台账、核实焊接试验数据的重要依据。

⑶必须实行见证取样,试验室应在见证取档人名单上加盖公章和经手人签字。 ⑷凡必试项中有未试项者均为不符合要求。

⑸试验、审核、技术负责人签字齐全,并加盖试验单位章。

4 实施要点

⑴钢材焊接接头硬度试验是测试焊缝质量的方法之一,为设计有要求时的试验内容。 ⑵表列了项:

1)钢筋级别及直径:指焊接接头疲劳强度试验的钢筋级别及直径,按实际填写。 2)焊接方法及接头型式:指焊接接头的焊接方法及接头形式,如对焊、电弧焊等。 3)焊接工艺参数:按该焊接试件的焊接方法及工艺参数填写。

4)试验机型号及荷载:硬度测试分为维氏硬、显微维氏硬度,试验机型号及荷载应根据不 同的硬度测试要求确定其试验机型号及荷载,按实际填写。

5)测点位置简图:应在钢筋焊接接头硬度试验报告表上绘制测点位置简图。

6)硬度测定结果:以实测的硬度值和测点位置写出的报告,判定硬度测试结果,按实际填 写。

7)责任制:

①试验单位:指承接某项试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单位,按实际签字盖章有效。 ②技术负责人:指承接某项试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签字有效。 ③审核:指试验单位的专业技术负责人,签字有效。 ④试验:指试验单位的参与试验的人员,签字有效。 4.2.4-5 焊缝射线探伤报告(C2-4-5) 1 资料表式

焊缝射线探伤报告表 C2-4-5 委托单位:试验编号: 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设备型号 曝光时间 增感方式 胶片型号 焊接类型 规格 焦距 管电压 管电流 胶片尺寸 冲洗方式 有效长度 报告日期 母材试验单编号 透度计型号 焊缝全长: m: 探伤比例: %; 长度: m 探伤部位: 射线拍片共 张;其中纵缝: 张,环缝: 张,其他部位 张 Ⅰ级片 张,占总数 % Ⅱ级片 张,占总数 % Ⅲ级片 张,占总数 % 附:探伤位置图和探伤记录 试验单位: 技术负责人: 审核: 试(检)验: 焊缝射线探伤报告表是以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签章后的本表格式形式归存。 2 实施目的

焊缝射线探伤报告是指为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对用于工程的焊接试件进行的焊缝隙射线探 伤的有关指标测试,由试验单位出具的试验证明文件。

3 资料要求

⑴钢筋或钢材焊缝射线探伤的试验,试验报告子项填写齐全,试验数据必须符合要求。 ⑵试验编号必须填写,此为备查试验室及试验台账,核实焊接试验数据的重要依据。

⑶必须实行见证取样人名单上加盖公章和经手人签字。 ⑷凡必试项中有未试项者均为不符合要求。

4 实施要点

⑴焊缝射线探伤报告是无损探伤焊缝试(检)验的项目之一,应按相应标准规定执行。 ⑵表列子项:

1)焊接类型:指受试焊缝射线探伤焊接件的焊接类别,如:对焊、电弧焊…等,按实际填 写。

2)工程编号:指受试焊缝射线探伤焊接件用于该工程的工程编号。 3)规格:指原焊接件的试件规格,按实际填写。

4)母材试验单编号:指原焊接件母材试验报告单的编号,按实际填写。 5)设备型号:按实际用作射线探伤的设备型号填写。

6)焦距:指射线探伤选定的焦距,焦距选定合理,一般化不用短焦距,按实际填写。 7)管电压:按实际填写,管电压应不超过不同透照厚度所允许的最高管电压。 8)管电流:按实际管电流强度填写。

9)曝光时间:应根据设备、胶片和增感屏按具体条件制作和选用的合适的曝光曲线。曝光 量推荐选用不低于 15mA.min。以防止用短焦距和高管电压所引丐的不良影响,按实际选 用的曝光时间填写。

10)透度计型号:是进行 X 射线探伤的应用仪器之一,透度计的型式和规格选用、透度计 的灵敏度与焊缝隙厚度等,均应符合规范的要求。按实际透度计的型号填写。 11)胶片型号:指射线探伤应用的胶片型号,按实际填写。 12)胶片尺寸:指射线探伤应用胶片的尺寸,按实际填写。 13)有效长度:指射线探伤应用胶片的实际长度,按实际填写。 14)增感方式:一般用增感屏(金属增感屏或下用增感屏),个别情况射线照拍方法为 A 级时也可用荧光增感屏或金属荧光增感屏,按实际填写。

15)冲洗方式:按实际填写。

16)焊缝全长:指被焊件的焊缝的全度。

17)探伤比例:指被焊件的焊缝全长与射线探伤长度之比,按检查时的实际结果填写。 18)探伤部位:按实际的探伤部位填写。 注 1 底片存档应至少保存 5 年。: 2 探伤报告应包括:

⑴被检管线情况:管线名称、编号、材质及规格、坡口形式、焊接方法、焊条牌号。 ⑵探伤条件:仪器型号、增感方式、管电压、管电流、曝光时间、透照方法。 ⑶探伤要求:①探伤比例;②执行标准;③合格级别。 ⑷探伤结果:①探伤数量;②通修扩探情况。 ⑸探伤人员姓名,资格日期,探伤时间。

19)责任制:

①试验单位:指承接某项试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单位,按实际签字盖章有效。 ②技术负责人:指承接某项试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签字有效。 ③审核:指试验单位的专业技术负责人,签字有效。 ④试验:指试验单位的参与试验的人员,签字有效。 4.2.4-6 焊缝超声波探伤报告(C2-4-6) 1 资料表式

焊缝超声波探伤报告表 C2-4-6 委托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仪器型号 探头直径 耦合剂 探测灵敏度 增益 焊接类型 规格 探伤方法 探头 K 值 检验标准 抑制 试验编号 报告日期 探测频率 探头移动方 式 试块 输出 粗调 焊缝全长:m;探伤比例:%;长度:m 探伤部位: 缺陷记录: (附探伤位置图) 试验单位: 技术负责人: 审核: 试(检)验: 焊缝超声波探伤报告是以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签章后的本表格式形式归存。

2 实施目的:

焊缝超声波探伤报告是指为保证建筑建筑质量对用于工程的焊接试件进行的焊缝超声波探 伤报告的有关指标测试,由试验单位出具的试验证明文件。

3 资料要求

⑴钢筋或钢材焊缝超声波探伤报告的试验,试验报告子项填写齐全,试验数据必须符合要 求。

⑵试验编号必须填写,此为备查试验室及试验台账,核实焊接试验数据的重要依据。 ⑶必须实行见证邓样,试验室应在见证取样人名单上加盖公章和经手人签字。 ⑷凡必试项中有未试项者均为不符合要求。

⑸试验、审核、技术负责人签字齐全,并加盖试验单位章。

4 实施要点

⑴焊缝超声波探伤报告是无损探伤焊缝试(检)验项目的内容之一,应按相应标准规定执 行。

⑵表列子项:

1)焊接类型:指受试焊缝射线探伤焊接件的焊接类别,如:对焊、电弧焊等,按实际填写。

2)工程编号:指受试焊缝超声探伤焊接件用于该工程的工程编号。

3)规格:指原焊接件的试件规格,按实际填写。

4)仪器型号:指超声探伤仪的型号。超声探伤仪的探头系统性能(灵敏度作量、远场分辨 力)应符合《钢缝和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记录分级》(GB11345-)规范规定,斜探头 及系统性能应符合该规范定期检查周期的要求。

5)探伤方法:指超声波探伤时应用的探伤方法,按实际填写。 6)探测频率:指超声波探伤时应用的探测频率,按实际填写。 7)探头直径:按实际选用探头直径填写。

8)探头 K 值:K 值的选择与探头的型号、角度、测试方法等有关,K 值选择应符合有关 规范的要求,按实际选用的 K 值填写。

9)探头移动方式:探头移动方式(垂直、平等、前后 100~150 转动等)和范围应保证扫

查到全部焊缝截面及热影响区,按实际填写。

10)耦合剂:应选用适当的液体和糊状物作为耦合剂(典型的耦合剂为水、机油、甘油和 浆糊及适量的润湿剂)。 11)检验标准:按实际,由试验单位按实际选用标准填写。

12)探测灵敏度:按实测时的灵敏度填写。探伤灵敏度应不低于评定线的灵敏度,灵敏度 应定期检查。增益、抑制、输出、按实际操作记录填写。

13)焊缝隙全长:指被焊件的焊缝全长,按实际填写。

14)探伤比例:指被焊件的焊缝全长与射线探伤长度之比,检查的结果按实际填写。 15)探伤部位:实际的探伤部位填写。

16)缺陷记录:按实际测试发现的缺陷填写。 17)责任制:

①试验单位:指承接某项试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单位,按实际签字盖章有效。 ②技术负责人:指承接某项试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签字有效。 ③审核:指试验单位的专业技术负责人,签字有效。 ④试验:指试验单位的参与试验的人员,签字有效。 4.2.4-7 焊缝磁粉探伤报告(C2-4-7) 1 资料表式

焊缝磁粉探伤报告表 C2-4-7 委托单位:实验编号: 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设备型号 仪器型号 产品名称 产品编号 材质 激磁方式 日期 规格 壁厚 灵敏度 磁粉和磁悬液体配制 焊缝全长:m;探伤比例:%;长度:m 探伤部位: 缺陷记录: (附探伤位置图) 试验单位: 技术负责人: 审核: 试(检)验: 焊缝磁粉探伤报告是以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签章后的本表格式形式归存。 2 实施目的

焊缝磁粉探伤报告是指为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对用于工程的焊接试件进行的焊缝磁粉探伤报 告的有关指标测试,由试验单位出具的试验证明文件。

3 资料要求

⑴钢筋或钢材焊缝磁粉探伤报告的试验,试验报告子项填写齐全,试验数据必须符合要求。

⑵试验编号必须填写,此为备查试验室及试验台账,核实焊接试验数据的重要依据。 ⑶必须实行见证邓样,试验室应在见证取样人名单上加盖公章和经手人签字。 ⑷凡必试项中有未试项者均为不符合要求。

⑸试验、审核、技术负责人签字齐全,并加盖试验单位章。

4 实施要点

⑴焊缝磁粉探伤报告是无损探伤焊缝试(检)验项目的内容之一,应按相应标准规定执行。

⑵表列子项:

1)产品名称:按实际选用的产品名称填写。

2)工程编号:指受试焊缝磁粉探伤焊接件用于该工程的工程编号。 3)产品编号:指主品的产品编号,按实际填写。 4)规格:指原焊接件的试件规格,按实际填写。

5)设备型号:按实际选用磁粉探伤设备填写。该设备必须满足(GB372-83)《磁粉探伤机》 的要求。

6)材质:指主品的材料质量,按实际填写。 7)壁厚:指被试焊接件的壁厚,按实际填写。 8)仪器型号:指磁场批示器的型号,按实际填写。

9)激磁方式:有直接通电磁化和间接磁化。整体磁化(全波呀半整流电流)、中心导体磁 化(磁场与工件同轴、工件内表面磁场强度最大)、局部磁化(如触头法),按实际填写。 10)灵敏度:如磁粉材料组成,磁粉探伤设备,操作技术和磁场值等应定期检验(注意保 留校验结果),整个系统的灵敏度均应进行评价,按实际填写。 11)磁粉和磁悬液体配制:应注意磁粉质量、磁粉颜色与被检工件具有最大对比度、湿磁 粉的应用、磁悬液必须保证探伤效果,对载液的性能要求(如油剂、含添加剂水性能)按 实际填写。

12)焊缝全长:指被焊件的焊缝全长,按实际填写。

13)探伤比例:指被焊件的焊缝全长与射线探伤长度之比,检查的结果按实际填写。 14)探伤部位:实际的探伤部位填写。

15)缺陷记录:按实际测试发现的缺陷填写。 16)责任制:

①试验单位:指承接某项试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单位,按实际签字盖章有效。 ②技术负责人:指承接某项试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签字有效。 ③审核:指试验单位的专业技术负责人,签字有效。 ④试验:指试验单位的参与试验的人员,签字有效。 4.2.4-8 金相试验报告(C2-4-8) 1 资料表式

金相试验报告表 C2-4-8 委托编号:试验编号: 工程名称 委托单位 代表数量 结论 试验单位: 技术负责人: 审核: 试(检)验: 金相试验报告是以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签章后的本表格式形式归存。 2 实施目的

金相试验报告是指为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对用于工程的钢材根据设计要求进行的金相试验有 关指标测试,由试验单位出具的试验证明文件。

3 资料要求

⑴钢筋或钢材的金相试验,试验报告子项填写齐全,试验数据必须符合要求。

⑵试验编号必须填写,此为备查试验室及试验台账,核实焊接试验数据的重要依据。 ⑶必须实行见证邓样,试验室应在见证取样人名单上加盖公章和经手人签字。

来样日期 年月日 试样编号 试验委托人 试件名称 试验日期 年月日 材质及规格 试验情况与结果 ⑷凡必试项中有未试项者均为不符合要求。

⑸试验、审核、技术负责人签字齐全,并加盖试验单位章。

4 实施要点

⑴金相试验报告是无损探伤焊缝试(检)验项目的内容之一,应按相应标准规定进行。 ⑵金相试验:是通过金相显微镜,在放大 100~2000 倍下,观察和研究金属的组织和缺陷。 它可以测定金属晶粒大小,显示金属的组织特征,鉴定金属夹杂物和缺陷等。

金相检验所需的试样要经过特殊制备。试样的制备过程是:先选择具有代表性的试样,经 磨削、抛光后、进行腐蚀,显露出金属的显微组织,然后将试样放在金相显微镜下观察组 织。一般应先用低倍来观察,了解组织的全貌后,逐渐提高放大倍数。 ⑶表列子项:

1)试验结果:由试验室按实际试验过程和结果描述填写。 2)由试验室按实际试验过程和结果描述填写。 3)责任制:

①试验单位:指承接某项试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单位,按实际签字盖章有效。 ②技术负责人:指承接某项试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签字有效。 ③审核:指试验单位的专业技术负责人,签字有效。 ④试验:指试验单位的参与试验的人员,签字有效。

注:关于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和设备进场与检验。

⑴凡相关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主控项目或一般项目的检查方法中要求对材料、成品、 半成品、构配件或设备等检查进场验收记录的,均应在施工中按资料要求对该项工程的材 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或设备进行进场检验,并填报进场验收记录。经检验以上材料、 成品、半成品、构配件或设备不合格时,对设备、设计结构安全的混凝土构件、钢构件等 由单位技术负责人做出处理建议。不合格品不进行报验。

⑵凡相关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主控项目或一般项目的检查方法中要求对材料、成品、 半成品、构配件或设备等既提供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又要求使用前在现场取样复试的材 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或设备,建设、监理、施工各方均庆严格执行上述规定,并对 有关资料进行汇整、存留。 4.2.4-9 土壤试验报告(C2-4-9) 1 资料表式

土壤试验报告表 C2-4-9 委托单位:试验编号: 工程名称 取样部位 试样数量 取样编号 依据标准: 检验结论: 试验单位: 技术负责人: 审核: 试(检)验: 土壤试验报告是以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签章后的本表格式形式归存。 2 实施目的

取样位置示意图: 取样步次 试样种类 最小干密度 委托日期 报告日期 检验类别 干密度 g/cm3 单个结论 湿密度 g/cm3 湿含水率% 土壤试验报告是为保证保证质量,由试验单位对工程中进行的回填夯实类土的干质量密度 指标进行测试后出具的质量证明文件。

3 资料要求

⑴素土、灰土及级配砂石、砂石地基的干密度试验,应有取样位置图,取点颁应符合图像 评标准规定。

⑵土壤试验记录填写齐全。

⑶土体试验报告单的子目应齐全,计算数据准确,签证手续完备,鉴定结论明确。

⑷单位工程的素土、砂石、砂等回填必须按每层取样,检验的数量、部位、范围和测试结 果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如干质量密度低于质量标准时,必须有补夯措施和重新 进行测定的报告。

⑸大型和重要的填方工程,其填料的最大干土质量密度、最佳含水量等技术参数必须通过 击实试验确定。

⑹试验项目齐全,有取样位置图,试验结果符合规范规定为符合要求。

⑺没有试验为不符合要求;虽经试验,但没有取样位置图或无结论,且试验结果不符合规 范规定应为不符合要求。当试验结果符合要求时,可视具体情况定为基本符合要求或不符 合要求。

⑻评定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该项目应定为不符合要求:

大型土方或重要的填方工程以及素土、灰土、砂石等地基处理,无干土质量密度试验报告 单或报告单中的实测数据不符合质量标准:土壤试验有“缺、漏、无”现象及不符合有关 规定的内容和要求。 4 实施要点

⑴取样数量规定

1)填土的取样数量可参见表 C2-4-9A 填土取样数量规定 C2-4-9A 序号 项目 1 2 3 基坑回填 基槽或管沟回填 基坑、室内填土 取样规定 3 每 20~50m 取一组(每基坑不少于一组) 每层 20~50m 长度一组 2 每层 100~500m 一组 备注 取样应在每 层压实后的 下半部 2 场地平整填方 4 每层 400~900 m 一组 注:填土压实后的干密度,应有 90%以上符合设计要求,其余 10%的最低值与设计值的差, 不得大于 0.08g/cm3,且应分散不得集中。 2)灰土的取样数量参见表 C2-4-9B 灰土质量取样组数表 C2-4-9B

项次 1 2 3 项目 基坑 基槽 房心回填 单位 m2 m2 m2 取点范围 30~100 取一点 20~50 取一点 30~100 取一点 备注 每层不少于一点 其他回填 m2 4 30~100 取一点 ⑵回填土、灰土、级配砂石试验的取样方法

环刀法:用容积不小于 200cm3 的环刀,每段每层进行检验,取样部位应在每层夯实后下半 部(到每层表面以下 2/3 处)用环刀取样。

环刀取土方法:取土点处先用平口铲挖一个约 20cm×20cm 的小坑,挖至每(步)压实部, 再用环刀(见图 C2-4-9-2),使环盖深入土中 1~2cm,用平口铲把环刀及环盖取出,轻取

环盖,用削土刀修平环刀余土,控净环刀外壁土。把环刀内土直接取出称其重量(g/cm3)。

环刀容积:

V=π·r2·h=3.14×3.52×5.2=200cm3

取土环刀包括环刀(200cm3)、环盖及落锤(重 1Kg);天平(称量 1Kg,感量 1g);平口铲; 削土刀等。

湿质量密度计算: γ 湿=G/V

γ 湿——土的湿密度 g/cm3 G——湿土重量 g

V——环刀容积,200m3 γ 干=γ 湿/(1+W)

γ 干——土的干密度 g/cm3 γ 湿———土的湿密度 g/cm3

W——土的含水率 ⑶干密度试验

回填土、灰土均应做干密度试验。按平面位置图分层取样,注明施工段、层次、标高、取 样点。编号清楚,取样数量要符合质量验评标准要求,试验报告要注明种类、试验日期。 试验结果未达到要求的部位应有处理及复试结果。回填、砂土的质量检查宜采用环刀取样, 测定干密度,砂石垫层,可在垫层中设置纯砂检查点,在同磁施工条件下取样鉴定。分层 厚度可用标桩控制,每层实心实意度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上层的施工。素土实际测定的 合格率应不少于测定数量 90%,其不合格的干密度测定结果与设计要求之差不大于

0.08g/cm3,灰土、砂、砂石实际测定的密度不应低于最小干密度;不符合要求者,应经处 理后进行复试,前后测定结果并列于试验单中,不允许存在不符合要求的试验结果。 ⑷贯入测试

用钢筋、钢钎、钢叉、动力触探(轻型 N10;中型 N28;重型 N63.5)\\静力触探等方法,用 动力或人力,利用一定的下落能量,将一定尺寸、一定形状的探头打入土中,以贯入度大 小测定被检土打入的难易程度的方法通称为贯入测试。以不小于通过试验所确定的贯入度 为合格。其基本要求是:

1)贯入测试应先进行现场试验,以确定贯入度的具体要求。所使用的器具品种、规格及操 作方法应符合有关规定。测试结果应满足试验确定的贯入度要求;

2)同一工程所用测试工具,如钎、锤等必须一致。

3)探点与探测浓度应按设计要求布置,如设计无要求时,可按附录 X 的要求进行布置; 探点在基槽平面位置应编号,并绘图标明。

贯入测定完毕,应对测试结果进行分析比较,如发现与设计要求、地质情况不一致时,应 与有关部门共同协商解决。贯入测试不符合要求时,应处理后重新复测,到符合要求为止。

注:钢筋贯入测定法:用直径为 20mm、长 1250mm 的平头钢筋距离砂层面 700mm 自由下 落,插入深度应根据该砂的控制干密度确定。钢叉贯入测定法:用水撼法使用的钢叉距离 砂层面 500mm 自由下落,插入深度根据该砂的控制干密度测定。 ⑸灌砂法试验

用于级配砂石回填或不宜用环刀法取样的土质。采用灌砂(或灌水)法取样时,取样数量 可较环刀法适当减少,取样部位应为每层压实后的全步深度。取样应由施工单位按规定在 现场取样,将榈包好、编号(编号要与取样平面图上各点的标示一一对应),送试验室试验。

如取样器具或标准砂不具备,应请试验室在现场取样进行试验。施工单位取样时,宜请建 设单位参加,并签认。

⑹级配砂石干密度取样测定方法与计算实例

用灌砂法,在级配砂石层面挖一小坑约 30(l)×30(b)×20(h)cm(图 C2-4-9-1A)并 烘干(烘箱温度为 105~110℃)坑中取出的砂石。用计算体积器逐次将标准干砂灌入坑内, 灌平为止,求得小坑体积。

干密度=烘干砂石重量(g)/标准干砂体积(cm3) 最低值与设计值之差不得大于 0.03 g/ cm3 [例] 级配砂石试样经烘干干重为 45kg,用标准干砂灌入小坑体积为 17000 cm3,求其干 密度?

[解] 干密度=45000/17000=2.65 g/ cm3

注:级配砂石干密度应按设计规定。无设计规定时,一般以 2.1~2.2 g/ cm3 来控制。 灰土、填土、砂、砂石地基质量标准表 C2-4-9-C 序号 1 项目 灰土 最小干密度() 轻亚粘土 1.55 亚粘土 1.50 粘土 1.45 不小于在中密状态时的干密度 中砂 1.55~1.60 3 4 填土 砂石 一般情况下 1.65 粘土 1.49 《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 验收规范》(GBJ202-83) 2 砂 按设计规定,无设计规定 时 2.1~2.2 级配砂、石采用实心实意度控制,应按设计规定执行。 ⑺试验结果评定

试验结果评定按设计图纸要求进行;设计图纸无要求的,应可参见表 C2-4-9-C 的规定。 ⑻核查注意事项

1)填写工程包括大型土方、室内填方及柱基、基坑、基槽和管沟的回填土等。填方工程应 按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对土壤分层取样试验,提供分导取点平面示意图,编号及试 验报告单。试验记录编号应与平面图对应。

2)各层填土压实后,应及时测定干土质量密度,应有 90%以上符合设计要求,其余 10% 的最低值与设计值的差,不得大于 0.08 g/ cm3,且应分散,不得集中。

3)重要的、大型的或设计有要求的填方工程,在施工前应对填料作击实试验,求出填料的 干土质量密度——含水量关系曲线,并确定其最大干密度 γdmax 和最优含水量,并根据设 计压实系数,分别计算出各种填料的施工控制干土质量密度对于一般的小型工程又无击实 试验条件的单位,最大干土质量密度可按施工规范计算。

4)填方工程环刀取样数量应符合以下要求:术基回填,抽查柱基总数的 10%,但不少 5 个;基槽和管沟回填,每层按长度 20~50m 取样 1 组,但不少于 1 组;基坑和室内回填每 层按 100~500m2 取样 1 组,但不少于 1 组;场地平整填方,每层按 400~900 m2 取样 1 组, 但不少于 1 组。 ⑼表列子项:

1)取样部位:按委托单的取样部位或本次试验所取试伯的实际部位填写。 2)试件种类:按实际试样种类填写。

3)试样数量:按实际抽取的试样数量填写。

4)最小干密度:即设计干密度,按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 2002)的有关标准测试。

5)检验类别:分别为委托、仲载、抽样、监督、对比,按实际填写。 6)取样编号:按试点布置示意图的编号依次排列。

7)取样步次:指分层夯实时应分层取样,取样步次按实际填写。 8)湿密度:指试件未烘干时的密度,按实测值填写。 9)含水率:指试件单位体积内的含水率,按实测什填写。

10)干密度:指试件烘干后的密度,按不同步次的实测干密度值填写。 11)单个结论:指单个试件强度的测试结果,按实测值勤填写。

12)取样位置示意图:按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的要求布 点,并绘制简图。

13)依据标准:由试验室根据试验实际应用标准的名称填写。

14)检验结论:由试验单位或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其以上技术负责人按检测结果核定其符 合要求或不符合要求,并填检验绪论记。

15)责任制:

①试验单位:指承接某项试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单位,按实际签字盖章有效。 ②技术负责人:指承接某项试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签字有效。 ③审核:指试验单位的专业技术负责人,签字有效。 ④试验:指试验单位的参与试验的人员,签字有效。 4.2.4-10 土壤击实试验报告(C2-4-10) 1 资料表式

土壤南海实试验报告表 C2-4-10 委托单位:实验编号: 工程名称 土样类别 检验类别 最大粒径 (mm) 委托日期 取样部位 压实系数 报告日期 依据标准: 3 检验结论:最佳含水率%,最大干密度 g/ cm 3,控制最小干密度 g/ cm 备注: 试验单位: 技术负责人: 审核: 试(检)验: 土壤击实试验报告是以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签章后的本表格式形式归存。 2 实施目的

土壤击实试验报告是为保证工程质量,确定回填土的控制最小干密度由试验单位对工程中 的回填土(或其他夯实类土)的干密度指标进行击实试验后出具的质量证明文件。 3 资料要求

⑴素土、灰土及级配砂石、砂石地基的干密度试验,应有取样位置图,取点颁应符合规范

取样数量规定。

⑵土壤试验记录填写齐全。

⑶土体试验报告单的子目应齐全,计算数据准确,签证手续完备,鉴定结论明确。

⑷单位工程的素土、砂、砂石等回填必须按每层取样,检验的数量、部位、范围和测试结 果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如干质量密度低于质量标准时,必须有补夯措施和重新 进行测定的报告。

⑸大型和重要的填方工程,其填料的最大干土质量密度、最佳含水量等技术参数必须通过 击实试验确定。

⑹试验项目齐全,有取样位置图,试验结果符合规范规定为符合要求。

⑺没有试验为不符合要求;虽经试验,但没有取样位置图或无结论,且试验结果不符合规 范规定应为不符合要求。

⑻评定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该项目应定为不符合要求:

大型土方或重要的填方工程以及素土、灰土、砂石等地基处理,无干土质量密度试验报告 单或报告单中的实测数据不符合质量标准;土壤试验有“缺、漏、无”现象及不符合有关 规定的内容和要求。

4 实施要点

⑴土壤击实试验报告必须由有资质的试验单位提供。无相应资质试验单位提供的报告无效。

⑵表列子项

1)委托单位:指委托提请试验的单位名称,按实际填写。 2)试验编号:由试验室按收作试件的顺序统一排序编号。

3)工程名称:按建设与施工单位合同书中的工程名称填写或按委托单上的工程名称。 4)取样部位:按委托单上取样部位填写。

5)土壤类别:照实际土壤类别填写,如粉土、粉质粘土、素土、灰土等。 6)最大粒径:指送样的土壤击实试件的最大粒径,按实际填写。 7)压实系数:指施工图设计要求达到的压实系数,按实际填写。 8)检验类别:指委托、仲载、抽样、监督、对比等,按实际填写。 9)委托日期:按实际试验时的委托的时间填写年、月、日。

10)报告日期:指试验单位出具土壤击实试验的报告日期,按年、月、日填写。 11)Pa~w 关系曲线:由试验单位按实测数据绘制。 12)依据标准:试验单位按实际采用的试验标准填写。 13)检验结论:分别按测试结果填写最佳含水率 %;最大干 g/ cm3;干控制最小干 密度 g/ cm 3。

14)备注:需要说明的事项,如土壤试验结果是否符合要求等。 15)责任制:

①试验单位:指承接某项试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单位,按实际签字盖章有效。 ②技术负责人:指承接某项试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签字有效。 ③审核:指试验单位的专业技术负责人,签字有效。 ④试验:指试验单位的参与试验的人员,签字有效。 4.2.4-11 混凝土试块强度试验汇总表(C2-4-11) 1 资料表式

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汇总表

工程名称 年 序号 试验编 施工部 留置组 设计要 试块成

表 C2-4-11

龄期

砼试块

备注

号 位 数 求强度 等级 型日期 强度等 级 混凝土试块强度试验报告汇总表是以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签章后的本表格式形式归 存。

2 实施目的

混凝土试块强度试验报告汇总表是指为核查用于工程的各种品种、强度等级、数量的混凝 土试块,通过汇总达到便于检查的目的。

3 资料要求

混凝土试块强度试验报告汇总表应按施工过程中依序形成的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表式,经 核查后全部汇总不得缺漏。

4 实施要点

⑴混凝土试块强度试验报告汇总表的整理按工程进度为序进行,如地基基础、主体工程等。

⑵各种品种、强度等级、数量的混凝土试件应满足设计要求,否则为合格证、试验报告不 全。由核查人判定是否符合该要求。

⑶混凝土强度按单位工程设计强度等级、龄期相同及生产工艺条件、配合比基本相同的混 凝土为同一验收批,当验收批仅有 1 组试块时,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1.15fcuk。

⑷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伯留 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拌制 100 盘且不超过 100m3 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 1 次。 2)每工作班拦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 100 盘时,取样不得少于 1 次;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 100m3 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 200m3 取样不得少于 1 次; 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 1 次;

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 1 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 定。

⑸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 取样不应少于 1 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⑹商品混凝土,除在厂内按上述规定取样外,其混凝土运到现场后尚应按上述规定留置。 ⑺混凝土每组为 3 个试块,且应在同一盘混凝土中取样制作。 ⑻表列子项:

1)试块盛开日期:指试块在浇筑地点制作的时日,按年、月、日填写;

2)混凝土试块强度等级:指实验室试压后出具试验报告上的混凝土抗压强度等级; 3)试验编号:指实验室收作试块时,实验室进行的试验编号。

⑼施工企业送的交的各种试件,试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建议试验单位应发送不合格 试件通知单,分别送交建设、设计、施工和质监部门,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⑽责任制:

1)填表单位:指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部级的单位。

2)审核:指施工单位的工程项目经理部级的技术负责人,签字有效。 3)制表:一般为项目经理部级的技术人员,签字有效。 4.2.4-12 混凝土强度试配报告单(C2-4-12) 1 资料表式

混凝土强度试配报告单表 C2-4-12 委托单位:试验编号:

工程名称 使用部位 混凝土种类 砂规格 石子规格 设计等级 生产厂家 委托日期 报告日期 要求坍落度 试验编号 试验编号 试验编号 试验编号 水泥 砂子 振捣方法 水灰比 石子 配合比 材料名称 用量 质量配合比 搅拌方法 砂率(%) 依据标准: 备注: 试验单位: 技术负责人: 审核: 试(检)验: 混凝土强度试配报告单是以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签章后的本表格式形式或当地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授权下发的表式归存。资料内容应予满足。

2 实施目的

混凝土强度试配报告单是指施工单位根据设计要求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提请试验单位进行混 凝土试配,根据试配结果出具的混凝土试配报告单。

3 资料要求

⑴不论混凝土工程量大小、强度等级高低,均应进行试配,并按度配单拌制混凝土,严禁 使用经验配合比;不做试配为不正确。

⑵申请试配应提供混凝土的技术要求,原材料的有关性能,混凝土的搅拌,施工方法和养 护方法,设计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应特别予以详细说明。

⑶非省级以上去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实验室出具试配报告为不符合要求。 ⑷混凝土试配应在原材料试配试验合格后进行。

⑸试验、审核、技术负责人签字齐全,并加盖试验单位公章。

4 实施要点

⑴凡现浇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现场预制大型构件、重要混凝土基础以及构筑物、大体

水 外加剂 掺合料 试验编号 水泥品种强度等级 外加剂种类及掺量 掺合料种类及掺量 养护方法 实测坍落度 积混凝土及其他不同品种、不同强度等级、不同级配的混凝土均应事先送样申请试配,以 保证满足设计要求。由试验室根据试配结果签发通知单,施工中如材料与送样有变化时应 另行送样,申请修改配合比。承接试配的实验应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批准。 ⑵混凝土、砂浆试配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①申请试配应提供混凝土、砂浆的技术要求、原材料的有关性能。试配应采用工程中实际 使用的材料。

②应提供混凝土、砂浆施工的搅拌、生产使用方法,如振捣、养护等。 ③设计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砂浆应特别予以详尽说明。

通常情况下,当建筑材料的供应渠道与材质相对稳定时,施工企业可根据本单位常用的材 料,由试验室试配出各种混凝土、砂浆配合比备用,作为一般化工程的施工实际配合。在 使用过程中根据材料情况及混凝土质量检验结果适当予以调整。遇有下列情况时,应比单 独提供混凝土、砂浆试配申请:重要工程或对砼性能有特殊要求时;所有原材料的产地、 品种的质量有显著变化时;外加剂和掺和料的品种有变化时。混凝土、砂浆配合比严禁采 用经验配合比。 ⑶表列子项:

1)使用部位:按委托单上的使用部位填写。

2)要求坍落度:根据施工条件与工程特征,由施工单位根据施工需要提出。

3)水泥品种、强度等级、试验编号:指送交试验单位的“送样”批的水泥品种、强度等级 及试验编号。

4)石子规格、试验编号:指送交试验单位的“送样”批的石子规格及试验编号。

5)外加剂种类、试验编号:指送交试验单位的“送样”批的外加剂的种类和名称及试验编 号。

6)砂率:指试验单位混凝土试配时根据试配实际使用的含砂率。

7)水灰比:指试验单位混凝土试配时根据委托要求的水灰比(水和水泥之比)。 8)实测坍落度:指试验单位试配时混凝土的实测坍落度。 9)依据标准:由试验室根据试验实际应用标准名称填写。 10)责任制:

①试验单位:指承接某项试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单位,按实际签字盖章有效。 ②技术负责人:指承接某项试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签字有效。 ③审核:指试验单位的专业技术负责人,签字有效。 ④试验:指试验单位的参与试验的人员,签字有效。

4.2.4-13 外加剂试配报告单(C2-4-13)

⑴混凝土外加剂试配通知单是以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签章后的本表格式形式或当地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部门下发的表式归存。

⑵外加剂试配报告单是指承包单位根据设计要求的混凝土强度等级需掺加外加剂,提请试 验单位进行试配后出具的质量证明文件。

⑶抗浇灌融性要求高的混凝土,必须掺用引乞气剂或引气减水剂,其掺量应根据混凝土的 含气量要求,通过试验确定。

⑷含有六价铬盐、亚盐等的有毒防冻剂,严禁用于饮水工程及与食品接触的部位。 ⑸试配外加剂应注意外加剂的相容性,对试配结果有怀疑时应进行复试或提请上一级试验 单位进行复试。

⑹试配报告必须由其有相应资质的试验单位提出。 ⑺外加剂试配报告单应用表式 C2-4-12。

4.2.4-14 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单表(C2-4-14)

1 资料表式

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表 C2-4-14 委托单位:试验编号: 工程名称 结构部位 强度等级 配合比编号 试样编号 成型 日期 破型 日期 龄期 (d) 依据标准: 备注: 试验单位: 技术负责人: 审核: 试(检)验: 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单是以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签章后的本表格式形式归存。 2 实施目的

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是为保证保证质量,由试验单位对工程中留置的混凝土试块的强度指 标进行测试后出具的质量证明文件。

3 资料要求

⑴凡现浇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现场预制大型构件、重要混凝土基础有及构筑物、大体 积混凝土及其他混凝土等的不同品种、不同强度等级、不同级配的混凝土均应在混凝土的 浇筑地点随机抽取留置试块。 ⑵混凝土试块由施工单位提供。

⑶混凝土强度以标准养护龄期 28 天的试块抗压试验结果为准,在冬施条件下养护时应增加 同条件养护的试块,并有测温记录。 ⑷试验报告单子项填写齐全。

⑸百标养试块应有测温记录,超龄期试块按有关规定换算为 28 天强度进行评定。

⑹混凝土强度以单位工程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进行质量 验收。

注:GBJ107-87 标准第 2.0.3 条:混凝土强度应分批进行检验评定。一个验收批应由强度等 级相同、龄期相同以及生产工艺条件和配合比相同的混凝土组成。对施工现场的现浇混凝 土应按单位工程验收划分的检验批构成的混凝土量、台班留置试件,按强度等级相同、龄 期相同以及生产工艺条件和配合比相同原则构成检验批每个验收项目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确 定,国家现行标准为《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⑺必须衽见证取样,试验室应在见证取样人名单上加盖公章,经手人签字。 ⑻有特殊性能要求的混凝土,应符合相应标准并满足施工规范要求。

强度值 (Mpa ) 委托日期 报告日期 检验类别 养护方法 强度代表值 (Mpa) 达设计强度 (%) ⑼混凝土试块留置数量不符合要求,代表性不足,为不符合要求。 ⑽部位不清、子项填写不全,应为不符合要求。

⑾混凝土试块用料与设计不符时的,虽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等级要求仍应经企业技术负责人 批准否则为不符合要求。

⑿混凝土强度等级不按单位工程进行验收或验收不符合标准要求者,为不符合要求。 ⒀非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实验室出具试配报告,为不符合要求。

4 实施要点

⑴混凝土试块的试验内容:

混凝土试块试验或称混凝土物理力学性能试验,内容有:抗压强度试验;抗拉强度试验; 抗折强度试验;抗冻性试验;抗渗性能试验;干缩试验等。对混凝土的质量检验,一般只 进行抗压强度试验,对设计有抗冻、抗菌素渗等要求的混凝土尚应分别按设计有关要求进 行试验。

⑵混凝土试块取样规定:

1)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 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每拌制 100 盘且不超过 100m3 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 1 次; ②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 100 盘时,取样不得少于 1 次;

③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 100m3 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 200m3 取样不得少于 1 次; ④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 2 次(主要构件不少于 1 组);

⑤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 1 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 定。

2)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 取样不应少于 2 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

3)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 1 组标准试件(每组 3 个试件);为确定结构构件的拆模、出池、 出厂、吊装、张拉、放张及施工期间的临时负荷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

注:预拌混凝土除应在预拌混凝土厂内按规定留置试件外,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尚应 按本条的规定留置试件。

4)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5)不按规定留置标准试块和同条件养护试块的,均应视为存在质量问题,必须依据经法定 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进行技术判定。属于结构的处理应有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 6)混凝土试件的取样应注意其随机性。

7)当混凝土试件的留置数量大于其要求提供的数量时,在提供试验时不得只挑目测认为好 的试件送试。

⑶混凝土试块的制作。

混凝土抗压试块的留置数量:以同一龄期者为 1 组,每组至少有 3 个属于同盘混凝土、在 浇筑地点同时制作的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试验用的试块为立方体,其尺寸按骨料最大颗 粒直径规定如表 C2-4-14-1 所示。

应注意,混凝土中粗骨料的最大粒径选择试件尺寸,立方体试件边长应不小于骨料最大粒 径的 3 倍。如大型构件的混凝土中骨料直径很大而使用边长为 100mm 的立方体试块,试 验结果很难有代表性。

1)在混凝土拌和前,应将试模擦拭干净,并在模内涂一薄层机油。

2)用振动法捣实混凝土时,将混凝土拌和物一次装满试模,并用捣棒初步捣实,使混凝土 拌和物略高出试模,放在振动台上,一和扶住试模,一手用铁抹子刮去表面多余的混凝土,

并将表面抹平。同一组的试块,每块振动时间必须完全相同,以免密度不均匀影响强度的 均匀性。

注在施工现场制作试块时,也可用平板式振捣器,振动至混凝土表面水泥浆呈现光亮状态 时为止。

3)用插捣法人工捣实试块时,按下述方法进行:

①对于 100mm×100mm×100mm、150mm×150mm×150mm 或 200mm×200mm×200mm 的立方体试块,混凝土拌和物分两层装入,其厚度约相等,每层插捣次数如表 C2-4-14-2 所示。

②插捣时应在混凝土全面积上均匀地进行,由边缘逐渐向中心。 混凝土抗压强度棱柱体试件混凝土抗压强度试件制作

尺寸选择表 表 C2-4-14-1 插捣次数表 表 C2-4-14-2 骨料最大颗粒直径 每层插捣次数 试块尺寸(mm) 试块尺寸(mm) (mm) ≤30 ≤40 100×100×100 150×150×150 100×100×100 150×150×150 12 25 50 ≤50 200×200×200 200×200×200 ③插捣底层时,捣棒应达到试模底面,捣上层时捣棒应插入该层底面以下 2~3cm 处, ④面层插捣完毕后,再用抹子沿四边模壁插捣数下,以消除混凝土与试模接触面的气泡, 并可避免蜂窝、麻面现象,然后用抹子刮去表面多余的混凝土,将表面抹光,使混凝土稍 高于试模。

⑤静置半小时后,对试块进行第二次抹面,将试块仔细抹光抹平,以使试块与标准尺寸的 误差不超过 1mm。 ⑷试块的养护:

1)试块成型后,用湿布覆盖表面,在室温为 16~20℃下至少静放一昼夜,但不得超过二昼 夜,然后进行编号用拆模工作;混凝土拆模后,要在试块上写清混凝土强度等级代表的工 程部位和制作日期。

2)拆去试模后,随即将试块放在标准养护室(温度 20±3℃,相对湿度大于 90%,应避免 直接浇水)养护至试压龄期为止。

注:1 现场施工作为检验拆模强度或吊装强度的试块,其养护条件应与构件的养护条件相 同。

2 现场作为检验依据的标准强度试块,允许埋在湿砂内进行养护,但养护温度应控制在 16~20℃范围内。

3 在标准养护室内,试块宜放在铁架或木架上养护,彼此之间的距离至少为 3~5cm。 4 试块从标准养护室内取出,经擦干后即进行抗压试验。

5 无标准养护室时可以养护池代替,池中水温 20±3℃,水的 PH 值不小于 7,养护时间自 成型时算起 28 天。 ⑸表列子项:

1)结构部位:按试块所在分项工程或分部工程的实际部位。

2)配合比编号:按试配通知单建议的施工配合比或试配单配合比编号填写,如经调整,配 合比不得低于试配单的建议值。

3)养护方法:指自然、蒸汽,不是其他养护方法,按实际养护方法填写。 4)成型日期:指混凝土构件的实际制模成型日期。按实际成型日期填写。 5)破型日期:即实际试压日期。按实际试压日期填写。

6)龄期:按需要分为 3 天、28 天,以 28 天“强度”为准,按实际龄期填写。

7)强度值:破坏荷载除以截面面积后的值为标准强度。当试件尺寸为 20cm×20cm×20cm 和 10cm×10cm×10cm 时,应按标准规定换算为 15cm×15cm×15cm 的强度值。 8)强度代表值:即按标准规定的取值方法,计算得出的强度值。 9)达到设计等级(%):实测强度与设计强度之比。 10)依据标准:由试验室按实际应用标准填写。

注:凡试块试验不合格者(指小于规定的最低值或平均强度达不到规定值者),应有处理措 施及结论(如后备试块达到要求强度等级并经设计签认;经设计难处签证不需要进行处理; 经法定检测单位鉴定达到要求的强度等级,出具证明,并经设计同意;按设计要求进行加 固处理者以及返工重做等)。出现类似情况,应按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第 5.0.6 条确定该项目的结论。

4.2.4-15 混凝土抗渗性能试验报告单(C2-4-15) 1 资料表式

混凝土抗渗性能报告单表 C2-4-15 委托单位: 工程名称 混凝土强度等级 混凝土配合比编号 养护方法 龄期 使用部门 设计抗渗等级 成型日期 报告日期 试验编号:

委托日期 试件上表渗水部位及剖开渗水高度(cm):实际达到压力(Mpa) 依据标准: 检验结论: 备注: 试验单位: 技术负责人: 审核: 试(检)验: 混凝土抗渗性能试验报告单是以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签章后的本表格式形式归存。 2 实施目的

混凝土抗渗性能试验报告是为保证防水工程质量,由试验单位对工程中留置的抗渗混凝土 试块的强度指标进行测试后出具的质量证明文件。

3 资料要求

⑴不同品种、不同强度等级、不同级配的抗掺混凝土均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留置试块, 且至少有 1 组在标准条件下养护,试件的留置数量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⑵抗渗混凝土强度以标准养护龄期 28 天的试块抗压试验结果为准,在冬施条件下养护时应 增加同条件养护的试块,并有测温记录。 ⑶抗渗混凝土试验报告单子项填写齐全。

⑷抗渗混凝土强度等级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进行质量验 收。

⑸必须实行见证取样,试验室应在见证取样人名单上加盖公章,经手人签字。

⑹抗渗混凝土试块留置数量应符合规范要求,试块留置数量不足,应为不符合要求。 ⑺抗渗混凝土试块用料与设计不符的,虽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等级仍为不符合要求。 ⑻非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实验室出具试配报告为不符合要求。

4 实施要点

⑴抗渗混凝土试块由施工单位提供。抗渗混凝土不公需要满足强度要求,而且需要符合抗 渗要求,均应根据需要留置试块。

⑵防水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和抗渗压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⑶防水混凝土的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套管、埋设件等的设置和构造均应符合设

计要求,严禁渗漏。

⑷抗渗性能试验基本要求:

1)抗渗试块的尺寸顶面直径为 175mm,底面直径为 185mm,高为 150mm 的圆台体。 2)抗渗试块的组数,按每单位工程不得少于 2 组。同一混凝土强度等级、同一抗渗等级、 同一配合比、同一原材料每单位工程不少于两组,每 6 块为 1 组。 3)抗渗试块应在浇筑地点制作(应注意试件取样具有随机性),其中至少一组试块应在标 准条件下养护,其余试块应在与构件相同条件下养护。

4)试样要有代表性,应在搅拌后第三盘至搅拌结束前 30min 之间取样。

5)每组试样包括同条件养护试块、抗菌素渗试块、强度试块的试样,必须取同一次拌制的 混凝土拌和物。

6)试件成型后 24h 拆模。用钢丝刷刷去两端面水泥浆膜,然后送入标养室。 7)试件一般养护到 28 天龄期进行试验,台有特殊要求,可在其他龄期进行。 ⑸混凝土抗渗性能试验结果结果评定:

1)混凝土的抗渗标号以每组 6 个试件中 4 个未出现渗水时的最大水压力表示。 其计算式为 S=10H-1 式中 S----抗渗等级;

H-----6 个试件中第三个渗水时的水压力 Mpa。 2)若按委托抗渗标号(S)评定:(6 个试件均无渗水现象)应试压至 S+1 时的水压,方 可评为>S。

3)如压力到 1.2Mpa,经过 8h,渗水仍不超过 2h,混凝土的抗渗等级应等于或大于 S12。 ⑹表列子项:

1)使用部位:指该抗渗混凝土试块所在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实际部位,按实际填写。 2)混凝土强度等级:按委托单提供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设计的混凝土强度等级。 3)设计抗渗等级:一般为施工图设计提出的抗渗等级,按实际填写。 4)混凝土配合比编号:指原试验室提供的混凝土配合比编号。 5)水泥品种:指施工实际使用的水泥品种。

6)养护方法:指自然、蒸汽以及其他养护方法,按实际养护方法填写。 7)水泥用量:指实际施工中用于每立方米混凝土的水泥用量。 8)成型日期:指制作抗渗试块的日期。

9)龄期:指该组混凝土抗渗试块进行试验时的天数。

10)外加剂名称、用量:指实际施工中用于混凝土的外加剂名称、用量,按实际填写。 11)送样日期:指试样送到试验室日期。

12)试件上表渗水部位、及剖开渗水高度:水试验室按实际试验结果填写。 13)检验结论由试验部门按实际试验结果填写结论意见。 14)责任制:

①试验单位:指承接某项试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单位,按实际签字盖章有效。 ②技术负责人:指承接某项试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签字有效。 ③审核:指试验单位的专业技术负责人,签字有效。 ④试验:指试验单位的参与试验的人员,签字有效。 4.2.4-16 混凝土抗冻性试验报告单(C2-4-16) 1 资料表式

混凝土抗冻性能试验报告单 表 C2-4-16 委托单位:试验编号: 工程名称 施工部位

混凝土强度等级 成型日期 委托日期 冻融循环次数 抗冻试验结果 试件编号 1 2 3 3 块平均值 结果 强度损失率 抗冻性能 配合比编号 报告日期 抗压强度(Mpa) 对比试件 冻融循环次数 % 试块单块重量(kg) 冻融循环以前 冻融循环以后 重量损失率 % 依据标准及检验结论: 备注: 试验单位: 技术负责人: 审核: 试(检)验: 混凝土抗冻性能试验报告单是以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签章后的本表格式形式归存。 2 实施目的

混凝土抗冻性能试验报告是为保证工程质量,由试验单位对工程中留置的抗冻混凝土试块 的强度指标进行测试后出具的质量证明文件。 3 资料要求

⑴抗冻混凝土试块由施工单位提供。

⑵抗冻混凝土强度以标准养护龄期 28 天的试块抗压试验结果为准,在冬入条件下养护时应 增加同条件养护的试块,并有测温记录。 ⑶抗冻混凝土试验报告单子项填写齐全。

⑷抗冻混凝土强度等级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进行质量验 收。

⑸必须实行见证取样,试验室应在见证取样人名单上加盖公章和经手人签字。

⑹抗冻混凝土试块留置数量应符合规范要求,试块留置数量不足,应为不符合要求。 ⑺抗冻混凝土试块用料与设计不符的,虽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等级仍应为不符合要求。 ⑻非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实验室出具试验报告单为不符合要求。

4 实施要点

⑴不同品种、不同强度等级、不同级配的抗冻混凝土均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留置试块, 并在标准条件下养护,试件的留置数量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⑵混凝土抗冻性试验(抗冻强度等级)说明:

1)以试块所能承受的最大反复冻融循环次数表示。如 M150 表示混凝土能够承受反复冻融 循环 150 次。试块抗冻后抗压强度的下降不得超过 25%。

2)受冻融与检验用的(不受浆融的)试块数量块造反如表 C2-4-16-2 所示。

3)抗冻混凝土的试块留置组数,可视结构的规模和要求确定。抗冻试块的尺寸见表 C2-4- 16-1。

不同立方体混凝土抗冻强度试件尺寸表 骨料最大粒径(mm) ≤30 ≤40 试块尺寸(mm) 100×100×100 150×150×150 表 C2-4-16-1

≤50 200×200×200

4)试块制作、养护方法和步骤,均与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中之规定相同,试块的养护龄期 (包括试块在水中浸泡时间)为 28 天。

5)冻融时间规定:对于 100×100×100 及 150×150×150 的立方体试块每次冻结时间为 4h;200×200×200 的立方体试块,每次冻结时间为 6h。不同尺寸的试块在水中融化时间 均不得少于 4h,水池水温应保持在 15~20℃,池中注水深度应超过试块高度至少 2cm,在 冻结过程中不得中断。

受冻融与检验用试块数量造反表表 C2-4-16-2 抗冻等级 做压力试验之前 冻融循环次数 25 M25 50 3 3 M50 M100 50 10 6 9 M150 100 150 6 9 M200 100 200 6 9 受冻融的试块数目 3 检验用的试块数目 3 共计试块数目 6 6 15 15 15 注:如果在同一冷藏(或冻)箱内,有种种不同尺寸的试块同时进行冻结试验,以其最大 试块尺寸之冻结时间进行。

6)抗冻混凝土强度试验结果合格条件的评定:

①冻融试块在规定冻融循环次数之后的抗压极限强度,与检验用的相当龄期的度块抗压极 限强度相比较,其降低值不超过 25%时,则认为混凝土抗冻性合格。 ②如果在试验过程 中(未达到规定冻融循环次数以前),受冻融的试块的抗压极限强度, 与检验用的相当龄期的试块的抗压极限强度相比较,其降低值已超过 25%时,由认为混凝 土抗冻性不合格。 ⑶表列子项:

1)施工部位:按委托单上的施工部位填写。 2)报告日期:按报告的实际发出日期填写。 3)抗冻性能:指设计要求的冻融循环性能值。

4)混凝土强度等级:按施工图设计的混凝土强度等级。 5)成型日期:按混凝土抗冻性能试块制作的实际日期填写。 6)委托日期:指抗冻混凝土试块送达试验室的日期。

7)混凝土配合比编号:指试验单位提供的抗冻混凝土配合比的编号。 8)试件编号:由实验室按照收作的抗冻混凝土试件的实际顺序编号。 9)抗冻试验结果:

①抗压强度:分别按对比试件和冻融循环次数测试的抗冻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值填写。 ②试块单块重量:分别按冻融循环以前和冻融循环以后测试的抗冻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值填 写。

10)结果:指抗冻混凝土的测试结果,由试验室内按实际测试结果填写。 11)纬度:抗冻混凝土的测试结论由试验室填写。 12)责任制:

①试验单位:指承接某项试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单位,按实际签字盖章有效。 ②技术负责人:指承接某项试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签字有效。 ③审核:指试验单位的专业技术负责人,签字有效。 ④试验:指试验单位的参与试验的人员,签字有效。 4.24-17 混凝土强度评定(C2-4-17) 1 资料表式表 C2-4-17

混凝土强度统计方法评定表 C2-4-17 单位工程:施工单位:编号: 结构部位 配合比编号 混凝土强度等级 养护条件 验收组数 n= 合格判定系数 λ1= λ2= 同一验收批强度平均值 mfcu = fcu,min= 同一检验期强度标准差 σ0= 同一验收批强度标准差 Sfcu= 验收批各组试件强度(Mpa) 统计方法 标准 差已 知统 计法 Mfcu≥fcu,k±7σ0 fcu,min≥fcu,k-7σ0 当强度等级≤C20 时 fcu,min≥0.85 fcu,k 当强度等级>C20 时 fcu,min≥0.9 fcu,k 依据标准: 参加 监理(建设)单位 人员 年月日 施工单位 专业技术负责人 质检员 统计 标准 差未 知统 计法 Mfcu-λ1Sfcu≥0.9 fcu,k fcu,min≥λ2 fcu,k 非统计方法 fcu≥1.15 fcu,k fcu≥0.95 fcu,k 混凝土强度评定表是以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签章后的本表格式形式归存。 2 实施目的

混凝土强度评定是指单位混凝土强度进行综合核查评定用表。主要核查水泥等原材料使用 是否与实际相符,混凝土强度等级、试压龄期、养护方法、试块留置的部位及组数等是否 符合设计要求和有着标准规范的规定。

3 资料要求

⑴工业与民用建筑结构的混凝土试块留置必须符合相应专业规范的要求。

⑵混凝土试块标养为 28 天强度,标养试块要有测试温度、湿度记录。非标养试块应有测温 记录,超龄期混凝土应按有着规定换算为 28 天强度,以判定混凝土强度等级。

⑶对于蒸汽养护的混凝土结构和构件,其试块应随同结构和构件养护,再转入标准条件下 养护,共计 28 天。

⑷抗渗、抗冻混凝土单位工程试块的留置数量应符合相应专业规范的要求。 ⑸必须实行见证取样,试验室应在见证取样人名单上加盖公章和经手人签字。 ⑹当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无试验室确定的混凝土配合比试配报告单和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单;

2)混凝土留置的试块不足,试压强度普遍超龄期,原材料状况与配合比要求不符; 3)出现不合格的混凝土试块,又无科学鉴定和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进行处理;

4)有抗渗设计要求的混凝土,未提供混凝土抗渗试验报告单或抗渗报告单中的部位、组数、 抗渗等级达不到设计要求及有着规定;

5)混凝土试块取样、制作、养护、试压等方法不符合规范要求,试块强度不能真正反映和 代表结构或构件混凝土的起初强度;

6)不按规定留置混凝土试块;

7)试验报告单子项填写不全,无结论为不符合要求。

⑺混凝土试块测试应同时具有“标养“试块、同条件养护试块,以保证混凝土强度的起初

性。非”标养“度块必须提供 28 天日养护温度记录,作为分析测试结果时参考。 4 实施要点

⑴评定结构构件的混凝土强度应用标准试件和同条件养护试块共同判定混凝土强度的方法。 标准养护:即按标准方法制作的边长为 150mm 的标准尺寸的立方体试件,在温度为 20±3℃、相对湿度为 90%以上的环境或水中的标准条件下,养护到 28 天龄期时按标准试 验方法测得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

确定结构构件的拆模、出池、出厂、吊装、放张、施工期间临时负荷时和结构实体检验用 同条件养护试件进行强度检验。试件采用标准尺寸试件测试混凝土强度。

试件强度试验的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的规定。 注:1 试件应采用钢模制作。

2 对采用蒸汽法养护的混凝土结构件,其标准试件应先随同结构构件同条件蒸汽养护,再 转入标准条件下养护共 28 天。 ⑵《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规定,混凝土的强度评定根据混凝土生产条 件的稳定程度,按统计方法和非统计方法分别进行。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不同评定方法的采用条件、验收批构成、标准差计算、验收界限、 验收函数和合格条件见表 C2-4-17。 ⑶混凝土试件强度检验评定方法要求。

1)混凝土试块强度检验评定方法一般采用统计方法评定或非统计方法评定; 2)填表步骤:

①确定单位工程中需要统计评定的混凝土验收批,找出所有同一强度等级的种种试件强度 值;

②填写所有已知项目;

③分别计算出该批混凝土试块批的强度平均值、标准差、找出倒塌判定合格系数和混凝土 强度试块最小值填入表内; ④计算出各评定数据并对混凝土试件强度进行判定,结论填入表内。 评定 方法 标准 差已 拓统 计法 标准 差未 知统 计法 采用条件 验收批的 标准差 样本容量 生产条件 连续 3 组 长期一致、 异性保持 稳定 生产条件 不少于 和强度变 10 组 异性有变 化或无前 期强度标 准差 零星个别 少于 10 生产 组 验收界限 平均值界限 最小值界限 非统 计法 合格条件 验收 平均值 条件 最小值 3)C2-4-17 统计方法评定

①标准差已知的统计方法。

a 评定程序如图 C2-4-17A 所示。

b 混凝土强度应分批进行验收。同一验收批的混凝土应由强度等级相同、生产工艺和配合 比基本相同的混凝土组成,对现浇混凝土结构构件,沿应按单位工程的验收项目划分验收 批,每个验收项目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确 定。对同一验收批的混凝土强度,应以同批内标准试件的人武部强度代表值来评定。 c 混凝土的生产条件在较长时间内能保持一致,且同一品种混凝土的强度变异性能保持稳 定时,应由连续的 3 组试件代表一个验收批,其强度应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Mfcu≥fcu,k+7σ0 fcu,min≥fcu,k-7σ0

连续三组为一批

计算平均值 平均值界 限 绝对最小值条 划分 计算 计算 计算 计算最小 最小值界 件

检验 极差 标准 验收 值 限 批 差 界限

相对最小条件

评定合格与否

d 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不高于 C20 时,尚应符合下式要求: fcu,min≥0.85 fcu,k

e 当强度等级>C20 时,尚应符合下式要求: fcu,min≥0.9 fcu,k ② ③ ④ 4)

4.2.4-18 砂浆抗压强度试验报告汇总表(C2-4-18) 1 资料表式

砂浆抗压强度试验报告汇总表表 C2-4-18 工程名称:

序 试验编号 施工部位 号 设计强 试块成型日期 度等级 龄期 砂浆试块 备注 平均值 强 度 评 定 砂浆品种符合设计要求,强度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砂浆强度评定以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计算。 二、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的砂浆各组试块平均强度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 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 三、同一验收批任意最小一组试块强度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 立方体抗压强度的 0.75 倍。 计算: 结论: 填表单位: 审核: 制表: 年 月 日 2 实施目的 砂浆抗压强度试验报告汇总表是指单位工程中砂浆试块试验报告的整理汇总表,以便于核 查砂浆强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 资料要求

砂浆试块强度试验报告汇总表按施工过程中依序形成的砂浆试块强度试验报告表式经核查 后全部汇总,不得缺漏。

4 实施要点

⑴合格证、试验报告的整理顺序按工程进度为序进行整理,如地基基础、主体工程等。 ⑵砂浆的品种、强度等级、规格应满足设计要求的品种,否则为合格证、试验报告不全。 由核查人员判定是否符合要求。

⑶施工部位:按原试验报告单上的施工部位填写。

⑷设计要求强度等级:指施工图设计要求的砂浆强度等级,按原砂浆试块试验报告单上设 计要求强度等级填写。

⑸试块成型日期:按原试验报告单上的试块成型日期。 ⑹龄期:照原试验报告单上的试块的龄期填写。

⑺砂浆试块平均强度:指每组砂浆试块的平均强度,照原砂浆试块试验报告单上的砂浆试 块的平均强度填写,应对砂浆试块平均强度进行汇总合计填写。 ⑻强度评定:

1)计算:按砂浆抗压强度试验报告以单位工程为单元的合计组数计算。

2)结论:砂浆抗压强度计算结果以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砂浆各组试块平均强度不小于设计 砂浆强度等级为合格;任意一组试块的强度不小于 0.75 倍的设计砂浆强度等级为合格,否 则为不合格。 ⑼责任制:

1)填表单位:一般为工程的施工单位名称,按实际填写,盖章有效。 2)审核:指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负责人,签字有效。

3)制表:一般指项目经理部的质量检查员或资料员,签字有效。 4.2.4-19 砂浆试配报告单(C2-4-19) 1 资料表式

砂浆试配报告单表 C2-4-19 委托单位:试验编号: 工程名称 使用部位 砂浆种类 水泥品种强 度等级 砂规格 设计等级 生产厂家 委托日期 报告日期 要求稠度 试验编号 试验编号 掺合料种类 外加剂种类 配合比 材料名称 用量 质量配合比 实测稠度 依据标准: 检验结论: 水泥 分层度 砂子 掺合料 试验编号 试验编号 水 外加剂 养护条件 试验单位: 技术负责人: 审核: 试(检)验: 砂浆试配报告单是以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签章后的本表格式形式归存。 2 实施目的

砂浆试配报告单是指承包单位根据设计要求的砂浆强度等级,提请实验单位进行试配后出 具的报告单。

3 资料要求

⑴申请试配应提供砂浆的技术要求,原材料的有关性能,砂浆的搅拌、施工方法和养护方 法等、设计有特殊要求的砂浆应特别予以详细说明。

⑵试验、审核、技术负责人繁体字齐全,并加盖试验单位公章。

1)《砌体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2000)第 4.0.3 条条文说明指出:所谓合格砂浆即

是砌筑砂浆的稠度,分层度、强度必须都合格,砂浆配合比设计此三项均为必检项目。即 是说试验室在进行砂浆试配中应进行此本项试验。

现场拌制砂浆的质量验收应按《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①稠度:是直接影响砂浆流动性和可操作性的测试指标。稠度小流动性大,稠度过小会降 低砂浆强度。

②分层度:是影响砂浆保水性的测试指标。分层度在 10~30mm 时,砂浆保水性好。分层 度大于 30mm 砂浆的保水性差,分层度接近于零时砂浆易产生裂缝,不宜作抹面用。 现场施工过程中为确保砌筑砂浆质量应适当进行稠度和分层度检查。 ⑶表列子项:

1)使用部位:按委托单上的使用部位填写。

2)砂浆种类:按委托单上的设计要求的砂浆种类填写。

3)要求稠度:指施工规范或设计要求的砂浆稠度,按实际采用值填写。

4)水泥品种、强度等级:指用于砂浆的水泥品种及强度等级,按实际采用值填写。 5)试验编号:指用于砂浆的水泥品种及强度等级的原试验报告编号。 6)砂规格:指设计或规范要求的砂浆用砂的规格,按实际采用值填写。 7)试验编号:指用于砂浆的砂的品种的原试验报告编号。

8)掺合料种类:指用于砂浆的掺合料种类,按实际采用值填写。 9)试验编号:指用于砂浆的掺合料不同种类的原试验报告编号。 10)外加剂种类:指用于砂浆的外加剂种类,按实际采用值填写。 11)试验编号:指用于砂浆的外加剂不同种类的试验报告编号。 12)配合比:

①质量配合比:指砂浆的实际施工配合比。

②实测稠度:指实验室根据设计或委托要求配制的不同强度的砂浆的实测稠度。 ③分层度:实验室根据设计要求配制的不同强度的砂浆的分层度。 ④养护条件:指砂浆的在试验室试配时的养护条件。

13)依据标准:由试验室根据试验实际应用标准名称填写。 14)备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宜。 15)责任制:同混凝土试验报告单。

4.2.4-20 砂浆试块试验报告(C2-4-20) 1 资料表式

砂浆试块试验报告表 C2-4-14 委托单位:试验编号: 工程名称 结构部位 强度等级 配合比号 试样编号 成型日期 破型日期 龄期 d 依据标准: 备注: 试验单位: 技术负责人: 审核: 试(检)验: 砂浆试块试验报告是以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签章后的本表格式形式归存。 2 实施目的

砂浆试块试验报告单是指承包单位根据设计要求的砂浆强度等级,由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 按标准要求留置砂浆试块,由试验单位进行的强度测试后出具的报告单。

3 资料要求

⑴砂浆强度以标准养护龄期 28 天的试块抗压试验结果为准,在科施条件下养护时应增加同 条件养护的试块,并有测温记录。

⑵非标养试块应有测温记录,超龄期试块按按规定换算为 28 天强度进行评定。 ⑶砌筑砂浆试块强度验收时其强度合格标准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同一验收砂浆试块抗压强度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 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的最小 1 组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 方体抗压强度的 0.75 倍。

注:①砌筑砂浆的验收批,同一类型、强度等级的砂浆试块应不少于 3 组。当同一验收批 只有一组试块时,该组试块抗压强度的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立方体 抗压强度。

②砂浆强度应以标准养护,龄期为 28 天的试块抗压试验结果为准。

强度值 Mpa 砂浆浆种类 委托日期 报告日期 检验类别 养护方法 强度代表 值 Mpa 达设计强 度% ⑷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 250m3 砌体的种种类型及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 帛检一次;在砂浆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砂浆试块(同盘砂浆只应制作一组试块),最 后检查试块强度试验报告单。

⑸当施工中或验收时出现下列民政部可采用现场检验方法对砂浆和砌体强度进行原位检测 或取样检测,并判定其强度:

1 砂浆试块缺乏代表性或试块数量不足; 2 对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有怀疑或有争议; 3)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不能满足设计要求。

⑹有特殊性能要求的砂浆,应符合相应标准并满足施工规范要求。

⑺砂浆试块留置数量不符合要求,代表性不足,为不符合要求,但经设计部门认定合格者, 可按基本符合要求评定。

⑻部位不清,子项填写不全,应为不符合要求。

⑼砂浆试块用料与设计不符号的,如设计为混合砂浆,而实际用水泥砂浆,虽强度达到设 计强度等级仍应为不符合要求。 4 实施要点

⑴砂浆的配合比:

1)砂浆的配合比应采用经试验室确定的重量比,配合比应事先通过试配确定。

水泥、有机塑化剂和冬期施工中掺用氯盐等的配料准确度应控制在±2%以内;砂、水及石 灰膏、电石膏、粘土膏、粉煤灰、磨细生石灰粉等组分的配料精确度应控制在±5%范围内。 砂应计入其含水量对配料的影响。

2)为使砂浆具有良好的保水性,应掺入无机或有机塑化剂,不应采取增加水泥用量的方法。

3)水泥砂浆的最小水泥用量不宜小于 200kg/m3。

4)砌筑砂浆的分层厚度不应大于 30mm。

5)石灰膏、粘土膏和电石膏的用量,宜按稠度 120±5mm 计量。现场施工时当石灰膏稠 度与试配时不一致时,可参考表 C2-4-12 换算。 石灰膏不同稠度时的换算系数 表 C2-4-12 石灰膏稠度 120 110 100 90 80 70 60 50 40 30 (mm) 换算系数 1.00 0.99 0.97 0.95 0.93 0.92 0.90 0.88 0.87 0.86 ⑵当砂浆的组成材料有变更时,其配合比应重新确定。 ⑶砌筑砂浆采用重量配合比,强砂浆组成材料有变更,应重新选定砂浆配合比,砂浆所有 材料需符合质量检验标准,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砂浆的种类、强度等级、稠度、 分层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 ⑷核查要点:

1)按照设计施工图要求,核查砂浆配合比及试块强度报告单中砂浆品种、强度等级、试块 制作日期、试压龄期、养护方法、试块组数、试块强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的规 定;

2)核验每张砂浆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中的试验子目是否齐全,试验编号是否填写,试验 数据计算是否正确;

3)核查砂浆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单是否和水泥出厂质量合格证或水泥试验报告单的水泥 品种、强度等级、厂牌相一致;

4)主要承重砌体砂浆出现下列民政部之一者,本项目应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①无试验室确定的砂浆配合比报告单和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②砂浆留置的试块组数不足,试压龄期普遍超龄期,原材料状况与配合比要求有明显差异。

③砂浆试块抗压强度不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又未提供鉴定和处理结论。

5)所用材料应与配合比通知单相符,单位工程全部砂浆试块强度应按工程部位的施工顺序 列表,内容包括各组试块强度及达到设计强度等级的百分比,应注明试验的编号。凡强度 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应有鉴定处理方案和实施记录,并经设计部门签认。否则应为不符合 要求项目。 ⑸试块制作:

1)将内壁事先涂刷薄层机油的 7.07cm×7.07cm×7.07cm 的无底金属或塑料试模,放在预 先铺有吸水性较好的湿纸的普通砖上,砖的含水率不大于 2%。试模内壁先涂刷机油或脱 模剂。

2)砂浆拌和后一次注满试模内,用 mm、长 350mm 的钢筋捣棒(其中一端呈半球形)均 匀由外向里螺旋方向插捣 25 次,然后在四侧用油漆刮刀沿试模壁插捣数次,砂浆应高出试 模顶面 6~8mm。

3)当砂浆表面开始出现麻斑状态时(约 15~30min),将高出部分的砂浆沿试模顶面削去 抹平。

⑹试块养护:

1)试块制作后,一般应在正正环境中养护一昼夜(24±2h),当气温较低时,可适当 时间,但不应超过两面三刀昼夜,然后对试块进行编号并拆模。

2)试块拆模后,应在标准养护条件或自然养护条件下继续养护至 28 天,然后进行试压。 3)标准养护:

①水泥混合砂浆应在温度为 20±3℃,相对湿度为 60%~80%的条件下养护。

②水泥砂浆和微沫砂浆应温度为 20±3℃,相对湿度为 90%以上的潮湿条件下养护。 4)自然养护:

①水泥混合砂浆应在正温度,相对湿度为 60%~80%的条件下(如养护箱中或不通风的室 内)养护。

②水泥砂浆和微沫砂浆应在正温度并保持试块表面湿润的状态下(如湿砂堆中)养护。 ③养护期间必须做好温度记录。在有争议时,以标准养护条件为准。

⑺砌筑砂浆测试结果为低强度值时,《规范》已划定界限,单组值小于设计强度 0.75 倍时 为不合格试块,需采用非破损或微破损方法对现形砂浆进行原位法检测,依据检测结果做 出判定和处理。 ⑻表列子项:

1)使用部位:按委托单上的使用部位填写。 2)报告日期:按报告的实际发出日期填写。

3)强度等级:指设计要求的砂浆强度等级,按实际填写。 4)砂浆种类:指设计要求的砂浆种类。按实际填写。

5)检验类别:分别为委托、仲裁、抽样、监督、对比,按实际填写。

6)配合比:按试验通知单建议的施工配合比,或按调整后的配合比填写,调整后的配合比 不得低于试配单的建议值。

7)成型日期:指砂浆试块的制模成型日期按委托单成型日期填写。 8)破型日期:按实际试压的日期,按实际破型日期填写。

9)龄期:指 3 天、7 天、28 天龄期强度,以 28 天“标准”为准。 10)强度值:指每一试块单位面积上的荷载值。

11)强度代表值:即按标准规定的取值方法,计算得出的强度值。

12)达到设计等级的百分比:强度代表值与设计等级的百分比。 注:试块试验不合格时,可按混凝土的有关技术要求进行处理。 4.2.5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C2-5) 1 资料表式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通用)表 C2-5-1 施工单位: 工程编号 施工图名称及编号 施工标准名称及代号 隐蔽工程部位 质量要求 施工单位自查情况 施工单位自查结论 分项工程名称 项目经理 专业技术负责人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情况 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 收结论 备注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年月日

钢筋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 单位单位名称 隐蔽项目部位 图号 隐检内容 钢筋品种、规格、数量 钢筋接头位置和形式 除锈和油污 钢筋代用 胡子筋 其他 施工单位 检查意见 钢 材 试 验 单 表 C2-5-2 施工单位 要求隐蔽日期 检验日期 图示 监理单位 复查意见 建设单位 的意见 备注 或 焊 件 编 号 施 工 单 位 工程技术负责人 工长 质量检查员 注:重要的隐蔽工程验收,设计单位应参加并签章。一般工程的验收设计单位应审查施工 单位提供的隐蔽验收记录,核定其可否隐蔽。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是以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签章后的本表格式形式归存。 2 实施目的

隐蔽验收项目上指为下道工序所隐蔽的工程项目,关系到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重要部位 或项目的隐蔽检查;凡本工序操作完毕,将被下道工序所掩盖、包裹而再无从检查的工程 项目均称为隐蔽工程项目。在隐蔽前必须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3 资料要求

⑴隐蔽工程验收项目:土建、水暖、电气、通风与空调、电梯、建筑智能化等专业均需进 行隐蔽工程验收,并按表列内容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⑵隐蔽工程验收需按相应专业规范规定执行,隐蔽内容应符合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 ⑶隐蔽验收单内容填写齐全,问题记录清楚、具体,结论准确,为符合要求。

⑷按部位不同,分别由有着部门及时验收、签证,并繁体字加盖公章,为符合要求,隐蔽 日期和其他资料有矛盾与实际不符为不符合要求。

⑸有着测试资料填写齐全为符合要求,测试资料不全为不符合要求。

4 实施要点

⑴隐蔽验收项目是指为下道工序所隐蔽的工程项目,关系到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重要部 位或项目的隐蔽检查,在隐蔽前必须进行隐蔽工程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由项目经理部的技 术负责人提出,向项目监理机构提请报验,报验手续应及时办理,不得后补。需要进行处 理的隐蔽工程项目必须进行复验,提出复验日期,复验后应做出结论。隐蔽验收的部位要 复查材质化验单编号、设计变更、材料代用的文件编号等。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的报验应在 隐验前两天,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隐蔽工程的名称、部位和数量。 ⑵隐蔽验收项目包括:

土建工程需进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的部位及内容:

1)定位抄测放线记录:一般应包括建筑物定位检测记录,要注明建筑物与建筑红线及原有 相邻建筑物的关系,并标量±0.00 的绝对标高值;土方开挖检测记录;基础施工检测记录; 预制柱杯口底标高检测记录;每层平口检测放线记录(砖平口或混凝土板安装完);地面标 高检测记录;柱子检测放线记录;牛腿标高检测记录等。

2)土方工程:基坑(槽)或管沟开挖竣工图:排水盲沟设置情况;填方土料、冻土块含量 及填土夺实试验记录。

3)基坑(槽)底的土质情况:基槽几何尺寸、标高;钎探、地基容许承载力复查及对不良 地基的处理情况:检查地基夯实施工记录;预制桩基础的混凝土试块制作、编号及强度报 告;预制桩的出厂合格证。打桩施工记录及桩位竣工图;基础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 接头位置及除锈、代用情况;防潮层做法、标高;砖石基础的组砌方法、砌体强度。

4)砖石工程:主体结构砌体的组砌方法、砌体强度、砌体配筋情况:沉降缝、伸缩缝、防 震缝的构造做法。

5)钢筋混凝土工程:纵向、横向及箍筋钢筋的品种、规格、形状尺寸、数量及位置;钢筋 连接方式的数量、接头百分率情况;钢筋除锈情况;预埋件数量及其位置;材料代用情况; 绑扎及保护层出不穷情况;墙板销子铁、阳台尾部处理等;板缝灌注及胡子筋处理。 预应力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预应力的锚具和连接器的品种、规格、数量、位 置等;预留孔道的规格、数量、位置、形状和灌浆孔、排气管、泌水管等;锚固区局部加 强构造等。

6)焊接工程:焊接强度试验报告,焊条型号、规格,焊缝长度、厚度,外观清潭按“级别” 进行外观检查;超声波、X 光射线检查的主要部位是墙板、梁柱、阳台、楼板、屋面板、 楼梯、钢结构等结构的焊接部位。

7)屋面工程保温隔热层、找平层、防水层的施工记录。

8)防水工程卷材防水层及沥青胶结材料防水层的基层、防水材料配比、防水构造情况、防 水细部等;防水层被土、水、砌体等掩盖的部位;管道设备穿过防水层的封固处;外墙板 空腔立缝、平缝、十字缝接头、阳台雨蓬接缝等。

9)地面工程:地面下的基土;各种防护层以及经过防腐处理的结构或连接件。

10)装饰工程:各类装饰工程基层、暗龙骨吊顶与防腐、吊顶内填充吸声材料及铺设厚度、 轻质隔墙的材料防腐、预埋拉结、玻璃砖隔墙的埋设与拉结等。

11)其他工程:预埋件(木砖、固定件、肢胀螺栓等)数量、位置、埋设方式;门窗框与 墙体之间缝隙;饱满度填嵌;门窗框、副框和扇的固定点、间距和固定点距窗角、中横框、 中竖框的距离(150~200mm)等。

12)幕墙工程:幕墙与主体结构连接的预埋件、生置件(拉拔力)、连接件、紧固件、吊夹 具、吊挂、连接件或紧固件螺栓防松、墙角连接点等的数量、位置、焊接、各种变形缝、 防火保温材料填充、防腐处理、防雷装置等。

13)其他: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的工程;重要结构部位和有特殊要求隐蔽的工程。

⑶对隐蔽工程验收除规范规定确需设计部门参加外,如还有请设计部门参加检验时应由建 设单位向设计部门提出邀请。 ⑷表列子项:

1)工程编号:企业根据自己施工工程的先后顺序编号或按设计图纸编号填写。 2)分项工程名称:被检查隐蔽的分项工程所在部位的名称。 3)隐蔽工程部位:指被隐蔽工程的部位名称。

4)施工标准名称及代号:指该施工图所依据的标准名称及代号。

5)施工单位自查情况:指施工单位自检后填写的自查意见及续集,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 责人签署。

6)施工单位自查结论:指施工单位自检后填写的结论意见,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签 署。

7)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指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根据现场的实际 检查结果签署意见。

注:凡相关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主控项目或一般项目的检查方法中要求进行检查隐 蔽工程验收的项目,均应按资料的要求对该项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部分进行隐蔽工程验 收。并填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对隐蔽工程验收不合格的部位,修复后应重新进行隐蔽工 程验收。

4.2.6 施工记录(C2-6) 4.2.6-1 施工记录(通用)(C2-6-1)

1 资料表式 施工记录(通用)表 C2-6-1 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施工依据与材质 问题与处理意见 鉴定意见与建议 参加验收单位及人 员 验收日期 项目技术负责人:质检员:记录人: 施工记录是以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签章后的本表格式形式归存。 施工记录(通用)表式是为未定专项施工记录表式而又需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必要记录的施 工项目时采用。

3 资料要求

⑴凡相关专业技术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主控项目或一般项目的检查方法中要求进行检查 施工记录的项目,均应按资料的要求对该项施工过程或成品质量进行检查并填写施工记录, 存在问题时应有处理建议。

⑵施工记录应按表式内容填写:施工依据与材质、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对问题处理的 鉴定意见与建议。

⑶按要求的内容填写齐全的为符合要求。应填写而没有填写施工记录的为不符合要求。 4 实施要点

⑴施工记录(通用)表式由项目经理部的专职质量检查员或工长实施记录由项目技术负责 人审定。

⑵以砌体工程为例,在现场对施工中用砖、砂浆、组砌方式、砌体驾驶、构造柱砌筑先进 后退、尺寸等施工检查,都应进行记录,如有误也应如实记录并提出建议,绝对不应放松 这方面的工作。例如对砌体用砖含水率的检查,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检查,在“砖混”中 砖的含水率直接影响砌体质量。关于砌体用砖含水率的检查,试验表明:

砖的含水率将直接影响砖与砂浆的粘结力。适宜的含水率对保证砂浆强度、砖与砂浆的粘 结力及整体砌体质量都是十分重要的,试验研究发现:

①当砖的含水率<8%时,开始对砌体强度产生不利影响; ②当砖的含水率≥8%时,砌体强度随含水率的增大而提高;

③当砖的含水率为零时,砌体抗压强度最多可降低的幅度高达 36.3%;

④当砖的含水率>15%时,开始带来相应的质量问题,主要表现为:坠灰、砖块容易滑动、 墙面不洁、灰缝不平直、墙面不平整等。

因此,规范规定:粘土砖、空心砖应提前 1~2d 浇水湿润,其相应的含水率为

10%~15%,现场检测的简易办法为砖截面四周融水深度为 15~20mm 为符合要求。

对砖的淋水应作为一道重要工序看待。应注意淋匀、淋透。且应对砖堆采取适当的防晒措 施。严禁干砖上墙。

砌体用砖应认真做好施工记录。 ⑶表列子项:

1)施工依据与材质:指该施工子项或部位的施工工艺的依据标准和施工子项或部位用材料 的质量。

2)问题与处理意见:指该施工子项或部位施工中存在某种问题及该问题的处理意见。 3)鉴定意见与建议:指该施工子项或部位施工中存在某种问题需进行特殊难处或处理后提

出的鉴定意见或建议。 4)责任制:

①项目技术负责人:指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负责人,签字有效。 ②质检员:指项目经理部的专职质量检查员,签字有效。

③记录人:一般指项目经理部的质量检查员或资料员,签字有效。 4.2.6-2 地基钎探记录(C2-6-2) 1 资料表式 地基钎探记录 施工单位: 钎探方式 探 点 编 号 锤击数 表 C2-6-2 施工单位: 直径: 钎探日期: 120~150合 计 0~30 (cm) (cm) 30~60 (cm) 60~9090~120 (cm) (cm) 150~180(cm) 180~210(cm) 结论 工程技术负责人:质检员:钎探人: 地基钎探记录是以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签章后的本表格式形式归存。 2 实施目的

地基钎探是为了探明基底下对沉降影响最大的一定深度内的土层情况而进行的记录,因此, 基槽完成后,一般均应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钎探。

3 资料要求

⑴钎探布点,钎探深度、方法等应按有着要求执行。

⑵钎探应有结论分析,如发现软弱层、土质不均、墓穴、古井或其他异常情况等,应有设 计提出处理意见并在钎探图中标明位置。 ⑶除设计有规定外,均应进行地基钎探。

⑷没有钎探记录为不符合要求(设计有规定时除外)。 ⑸钎探记录无结论的为不符合要求。

⑹需经处理的地基,处理方案必须经设计同意并经监理单位认可,否则为不符合要求。 4 实施要点 ⑴钎探点布置

1)基槽完成后,一般均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钎探,设计无要求时可按下列规则布置。

2)槽宽 800 时,在槽中心布置探点一排,间距一般为:1~1.5m,应视地层复杂情况而定。

3)槽宽 800~2000mm 时,在距基槽两边 200~500mm 处,各布置探点一排,间距一般为: 1~1.5m,应视地层复杂情况而定。

4)槽宽 2000mm 以上者,应在槽中心及两槽边 200~500mm 处,各布置探点一排,间距 一般为:1~1.5m,应视地层复杂情况而定。

5)矩形基础:按梅花形布置,纵向和横向探点间距均为 1~2m,一般为 1.5m,较小基础 至少应在四角及中心各布置一个探点。

⑵钎探记录分析

1)钎探应绘图编号,并按编号顺序进行击打,应固定打钎人员,锤击高度离钎顶

500~700mm 为宜,用力均匀,垂直打入土中,记录每贯入 300mm 钎段的锤击次数,钎探 完成后应对记录进行分析比较,锤击数过多、过少的探点应标明与检查,发现地质条件不 符合设计要求时应会同设计、勘察人员确定处理方案。

2)钎探结果,往往出现开挖后持力层的基土 60cm 范围内钎探击数偏低的现象,可能与土 的卸载、含水量或灵敏度,度应做全面分析。

注:土的灵敏度是指原状土在无侧限条件下的抗压强度与该土结构完全破坏后的重塑土在 无侧限条件下的抗压强度降低得愈多。根据灵敏度的高低,土可分为三类;当土的灵敏度 大于 4 时为高灵敏度土;当土的灵敏度小于或等于 4 但大于 2 时为中灵敏度;当土的灵敏 度小于或等于 2 时为低灵敏度。对于高灵敏度的土在施工中应特别注意保护,以免使其结 构受到扰动而使强度大大降低。

3)基槽验槽时,持力层基土钎探击数偏低、与地质勘察报告给定的地基容许承载力有差异。 综合其原因大概为:基土卸荷、含水量高、搅动或是土的灵敏度偏高。

4)钎探孔应用砂土罐实,钎探记录应存档。同一工程使用的钎锤规格、型号必须一致。 ⑶表列子项:

1)锤重:10kg。 2)落距:50cm。

3)钎探杆直径:钢钎直径为 φ25,钎头 φ40,成 60 度锥体。 4)钎探日期:按打钎时的年、月、日填写。

5)探点编号:按探点平面布置图上的编号依次填写。

6)锤击数:记录钢钎垂直打入每 30cm 厚土层的锤击数,并进行合计,此数据极其重要, 应认真记数并记录。

7)探点布置及处理部位示意图:

探孔布置与钎探深度应根据地基土质的复杂情况和基槽宽度、形状而定。按本标准附录要 求布置,也可分区布置,由施工单位绘制。

处理部位:指用打钎、洛阳铲、轻便触探或其他器具探查地基土,发现问题需处理的部位, 应有队一级技术负责人提出,待验槽时一并处理。

8)结论:结论填写应慎重,应由队一级技术负责人填写。

9)地基钎探记录表原则上应用原始记录表,手损严重的可以重新抄写,但原始记录仍要原 样保存,重新抄写好的记录数据、文学应与原件一致,要注明原件的保存处及有抄写人签 字。

地基钎探记录表作为一项重要技术资料,必须保存完整,不得遗失。

10)钎探记录结果,应在平面上进行锤击数比较,将垂直、水平方向锤击数比较结果予以 记录,如无问题可以填写“地基土未发现异常,可以继续施工”,如果发现问题,应将分析 结果报建设、勘察、设计等单位研究处理。如周围环境可能存在古墓、洞穴时,可用洛阳 铲探检查并报告铲探结果,为地基处理提供较完整的资料。 11)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不进行轻型动力触探: ①基坑不深处有承压水层,触探可可冒水涌砂时; ②持力层为砾石层且其厚度满足设计要求时。

12)责任制:

①项目技术负责人:指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负责人,签字有效。 ②质检员:指项目经理部的专职质量检查员,签字有效。 ③钎探人:指直接打钎人员,签字有效。

4.2.6-3 地基验槽记录(C2-6-3) 1 资料表式

地基验槽记录表 C2-6-3 工程名称:施工单位: 建筑面积 开开时间 完成时间 验收时间 项次 1 2 3 4 5 项目 土壤类别 基底是否为老土层 地基土的均匀、致密程度 地下水情况 有无坑、穴、洞、窑、墓 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质检员 记录人 查验情况 附图或说明 其他 6 初验结论 复验结论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勘察单位 施工单位 地基验槽记录是以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签章后的本表格式形式归存。 2 实施目的

地基土是建筑物的基石,认真细致地进行地基验槽,及时发现并慎重处理好地基施工中出 现的有着问题,是保证地基土符合设计要求的一项重要措施。同时可以丰富和提高工程勘 察报告的准确程度。

3 资料要求

⑴填写内容齐全,例如:土壤类别、基槽、标高、基底子是否为老土、基土的均匀程度和 地基土密度,以及有无坑、穴、洞、古墓等,签字盖章齐全。

⑵地基需处理时,须有设计部门的的处理方案。处理后应经复验并注明复验意见。

⑶对有地基处理或设计要求处理及注明的地段、处理的方案要求、实施记录及实施后的验 收结果,应作为专门问题进行处理、归档编号。

⑷地基验槽除设计有规定外,均应提供地基钎探记录资料,没有地基钎探时应补探。 ⑸地基验收必须由当地质量监督部门监督的情况下进行地基验槽,由建设、设计、施工、 监理各主签证为符合要求,否则为不符合要求。

⑹按要求填写齐全,不漏项,签字盖章齐全为符合要求,否则为不符合要求。 ⑺地基处理,有设计部门处理方案的为符合要求,无处理方案的为不符合要求。 ⑻验槽记录无设计单位代表参加和签证的为不符合要求。

⑼基底持力层、地基空话承载力不满足设计要求为不符合要求。 ⑽地基处理无记录,处理后未进行验收和复验的为不符合要求。

4 实施要点

⑴所有建(构)筑物均应进行施工验槽。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专门的施工勘察。 1)工程地质条件复杂,详勘阶段难以查清时;

2)开挖基槽发现土质、土层结构与勘察资料不符时; 3)施工中边坡失稳,需查明原因,进行观察处理时; 4)施工中,地基土受扰动,需查明其性状及工程性质时;

5)为地基处理,需进一步提供勘察资料时;

6)建(构)签名册物有特殊要求,或在施工时出现新的岩土工程地质问题时。

⑵施工勘察应针对需要解决的岩土工程问题布置工作量,勘察方法可根据具体条件情况选 用施工验槽、钻探取样和原位测试等。 ⑶天然地基基础基槽检验要点:

1) 基槽开挖后,应检验下列内容:

①核对基坑的位置、平面尺寸、坑底标高; ②核对基坑土质和地下水情况;

③空穴、古墓、古井、防空掩体及地下埋设物的位置、深度特征。 2)在进行直接观察时,可用袖珍式贯入仪作为辅助手段。 3)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在基坑底普遍进行轻型动力触探: ①持力层明显不均匀; ②浅部有软弱下卧层;

③有浇埋的坑穴、古墓、古井等,直接观察难以发现时; ④勘察报告或设计文件规定应进行轻型动力触探时。 ⑷地基验槽的基本要求:

1)地基验槽记录必须能反映验槽的主要程序,地基的主要质量特征。且必须经土方工程质 量验收合格后方准提请有关单位进行验槽。必须应提交地基质量验收资料供验槽时参考。 2)地基土的钎探已经完成并对钎探结果做出分析。钎孔必须用砂灌实。验槽时对分析结果 做出判定。核查内容包括下面三点:

①按基础平面设计的钎探点平面图,检查是否满足钎探布孔和孔深的要求,孔深范围内基 土坚硬程度是否一致。

②打钎记录单上,锤重、落距、钎么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钎探日期应填写清楚、起初并有 项目经理部的工程技术负责人、打钎人签字。

③根据打钎记录分析,地基需要处理时要有处理意见,并在打钎点平面布置图上标明部位、 区段、标高及处理方法(锤击数一定要描述在平面上以后再进行分析,才能从总体上发现 有无问题)。 3)参加验槽的人员,必须对已开挖的基槽按顺序详细的、严肃认真的、全部的进行踏勘与 分析,不可带有丝毫的随意性。观察基土的土质概况:槽壁走向、分布、基土特征;检查 地基持力层是否与勘察设计资料相符,地基土的颜色是否均匀一致,是否为老土,属何种 土壤类别,表层土的坚硬程度、有无局部软硬不均;检查基槽的几何尺寸、标高、挖土深 度(是否满足最小埋置深度)、机械开挖施工预留高度、基土是否被扰动等。 注:机械开挖施工应注意槽底标高(基土预留厚度)。 4)如发现有文物、古迹遗址、化石等,应及时报告文物管理部门处理。对旧基础、管道、 旧检查井、人防工事、古墓、坑、穴、菜窑、电缆沟道等,应在有关人员指挥下挖露出原 始形状,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5)雨季施工,开挖基槽被雨水浸后,应配合设计、勘察、质监部门专题研究,决定是否需 要进行处理。

6)验槽。

①初验结论:由项目经理部的专业技术负责人会同施工人员初验后,经分析作出。 ②复验结论由参加验槽的单位和人员分析后做出,若有异常尚应另附有关资料。

7)验槽须有设计、建设、施工、监理部门各方有关人员参加并签字,并有结论意见,质监 部门监督实施。不请求质量监督部门监督地基验槽为不符合要求。需重新进行地基验槽。 必要时勘察部门要参加并签字(勘察部门的地质勘察报告要求参加验槽的),无验槽手续视

基础工程为不合格,后补无效。

高层建筑地基验槽应请勘察单位参加,对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复杂地区,除应参与施工验槽 外,必要时还应进行施工勘察。 ⑸地基验槽完成后采取地基处理时:

1)地基验收时经参加验收的有关方认为确需地基处理时,地基处理方案应由设计、勘察部 门提出,经监理单位同意后由施工单位实施。或由施工单位根据参加人员提出的方案,整 理成书面地基处理方案,经设计方签字后实施。

2)地基处理方案中原有工程名称、验收时间、钎探记录分析、实际地基与地质勘察报告是 否符合,需处理的部位及地基实际情况,处理的具体方法和质量要求。 3)建设、设计、勘察、施工、监理等部门参加验收人员必须签字。 ⑹当需要进行施工勘察时,施工勘察报告的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2)目的和要求; 3)原因分析;

4)工程安全性评价; 5)处理措施及建议。 ⑺表列子项:

1)工程编号:施工企业按施工顺序编排或按图注的编号填写。 2)建筑面积:按施工企业计算的实际面积填写。

3)开挖完成时间:指地基土开挖的时日及土方已经完成并经验评后的时间,分别按年、月、 日填写。

4)验槽内容:

①土壤类别:与地质报告对照后按实际填写。如粉土、亚粘土、粘土等。

②基底是否为老土层:基底必须是老土层,由参加验槽人员根据验槽实际确定。不是老土 层时应继续开挖或进行其他处理。

③地基土的均匀实心实意程度:检查钎探记录,核查地质报告经分析得出,按实际填写。 ④地下不情况:说明槽底在地下水位的什么位置。

⑤有无坑、穴、洞、窑:根据钎探、洛阳铲探或其他方法判定。

⑥定位检查:一般指 1~5m 以内下卧层的土质变化的定位检查情况。

5)初验结论由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会同施工人员初验后,经分析后做出。

6)复验结论:由参加验槽的单位和人员分析后做出。若有异常尚应另附有关资料。 7)参加单位及人员:

①建设单位:指代表建设单位参加地基验槽的人员姓名,按实际填写。 ②监理单位:指代表监理单位参加地基验槽的人员姓名,按实际填写。 ③勘察单位:指代表勘察单位参加地基验槽的人员姓名,按实际填写。 ④设计单位:指代表设计单位参加地基验槽的人员姓名,按实际填写。 ⑤施工单位:指代表施工单位参加地基验槽的人员姓名,按实际填写。

8)责任制:

①项目经理:指直接参与该工程的项目经理部的项目经理,签字有效。

②项目技术负责人:指直接参与 该工程的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负责人,签字有效。 ③质量检查员:指项目经理部的专职质量检查人员,签字有效。 ④记录人:实际记录人员姓名。

基槽土方工程必须经过质量验收后,方准提请有关单位进行基槽检验。验槽前,施工单位 应核对持力层基土与“地质报告”提供的土质是否一致,不论是否一致均应在初验结论栏

内予以说明。

4.2.6-4 构件吊装记录(C2-6-4) 1 资料表式

构件吊装记录表 C2-6-4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使用部位 位置 序 吊 装 结 论 轴线 柱号 安装检查 构件名称 吊装日期 焊、卯、栓接检查 外观检 查 搁置与搭 接头(点) 固定方法 标高复测 尺寸检 接尺寸 处理 查 项目技术负责人: 质检员: 记录人: 构件吊装记录是以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签章后的本表格式形式归存。 2 实施目的

构件吊装记录是指应用起重机械、吊具(吊钩、吊索、吊环、横吊架等)或人力将构件直 接安装在图纸规定的位置,该记录是对结构进行吊装实施过程的记录。

3 资料要求

⑴结构吊装记录: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均应分层填报,数量及子项填报清楚、齐全、准确、 真实、签字要齐全。

⑵无结构吊装记录(应提供而未提供)为不符合要求。

⑶子项填写不全不能反映吊装工程内在质量时为不符合要求。

⑷结构吊装记录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该基础上应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无结构吊装记录(应提供而未提供)。

2)吊装记录内容不齐全,重点不突出,不能反映吊装工程的内在质量,吊装的主要质量牲 不能满足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4 实施要点

工程所用的吊装构件,必须有吊装施工记录。 ⑴吊装前的检查:

1)对照设计施工图,核对结构吊装的检查内容及技术复核是否起初齐全,构件的型号、部 位、搁置长度、固定方法、节点处理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复杂的、特殊的装配 式结构吊装,其专门的吊装记录是否能反映吊装的主要质量特性。

2)钢结构的安装焊缝质量检验资料,高强螺栓的检查记录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 3)结构吊装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对存在的隐患是否进行鉴定和处理,处理后是否复验,复 验意见是否明确,设计单位是否签认。 ⑵构件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构件运输时的混凝土强度,当设计无规定时,不应小于设计混凝土强度标准值的 75%。

2)构件支承的位置和方法,应根据其受力情况确定,不得引起混凝土的超应力或损伤构件;

3)构件装运时应绑扎牢固,防止移动或倾倒;对构件边部或与链索接触处的混凝土,应采 用衬垫加以保护;

4)在运输细长构件时,行车应平稳,并可根据需要对构件设置临时水平支撑。 ⑶构件堆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堆放构件的场地应平整坚实,并具有排水措施,堆放构件时应使构件与地面之间留有一 定空隙;

2)应根据构件的刚度及受力情况,确定构件平放或立放,并应保持其稳定; 3)重叠堆放的构件,吊环应向上,标志应在一条垂直线上;

4)采用靠放、架立放的构件,必须对称靠放和吊运,其倾斜角度应保持大于 800,构件上 部宜用木块隔开。 ⑷构件安装基本要求:

1)构件安装时的混凝土强度,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不应小于设计的混凝土强度的标准值 的 75%;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孔道灌浆的强度,不应小于 15.0N/mm。 2) 构件安装前,应在构件上标注中心线。

支承结构的尺寸、标高、平面位置和承载能力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应用仪器校核支顾结构 和预埋件的标高及平面位置,并在支承结构上划出中心线和标高,根据需要尚应标出轴线 位置,并作好记录。

3)构件起吊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吊点应根据计算确定;

②在起吊大型窨构件或薄壁构件前,应采取避免构件变形或损伤的临时加固措施; 当起吊方法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应难处构件在起吊过程中所产生的内力能否符合要求; ③构件在起吊时,绳索与构件水平面所成夹角有宜小于 450,应经过难处或采用吊架起吊。

4)构件安装就位后,应采取保证构件稳定性的临时固定措施。

5)安装就位的构件,必须经过校正后方准焊接或浇筑混凝土,根据需要焊接后可再进行一 次复查。

6)结构构件的校正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应根据水准点和主轴线进行校正,并作好记录; ②吊车梁的校正,应在房屋结构校正和固定后进行。

7)构件接头的焊接,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 2001)和《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91)的规定,并经检查合格后,填写记录单。

当混凝土在高温作用下易受损伤时,可采用间隔流水焊接或分层流水焊接的方法。 8)装配式结构中承受内力的接头和接缝,应采用混凝土或砂浆浇筑,其强度等级宜比构件 混凝土强度等级提高一绵;对不承受内力的接缝,尖采用混凝土或水泥砂浆浇筑,其强度 不应低于 15.0N/mm2。

对接头或接缝的混凝土或砂浆宜采取微膨胀的快硬措施,在浇筑过程中,必须捣实。 9)承受内力的接头和接缝,当其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要求时,不得吊装上一层结构构件;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在混凝土强度不小于 10.0N/mm2 或具有足够的支承时,方可吊装 上一层结构构件。

10)已安装完毕的装配式结构,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承受人武部设计荷 载。

⑸表列子项:

1)构件名称;指被吊装构件的名称,如吊车梁、柱等。 2)使用部位:指被吊装构件设置于所在工程的位置。 3)吊装日期:按实际吊装日期填写。

4)位置:指被吊装区构件所在施工图设计的跨、轴线与柱号填写。

5)跨、轴线、柱号:分别按被检构件所在施工图设计的跨、轴线、柱号的位置。。 6)安装检查:

①测量与搭接尺寸:指构件伸入支承点的实际尺寸。

②接头(点)处理:指构件接头的处理方法,无个修改时照图注方法填写,圆孔板堵孔、 对头缝处理填入此栏内。

③固定方法:指构件支承节点的固定方法,如焊接固定、栓接固定等。 ④标高复测:按被安装构件实际复测结果填写。

7)焊、铆、栓接检查:尺寸检查按被检查的实际尺寸填写;外观检查;按“标准”规定的 构件结构的外观质量检查结果填写。

8)吊装结论:结构吊装的构件、联结部位等,安装完毕后的质量状况,由项目技术负责人 填写。

9)责任制:

①项目技术负责人:指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负责人,签字有效。 ②质检员:指项目经理部的专职质量检查员,签字有效。 ③记录人:填写实际记录人员姓名,签字有效。 4.2-5 电热法施加预应力记录(C2-6-5)1 资料表式 电热法施加预应力记录表表 C2-6-5 工程名称:构件名称、型号 张 张 钢筋 钢筋 通电 伸长 一次 一次 二次 (mm) 拉 拉 长度 直径 时间 电压 电流 电压 日 顺 (mm) (mm) (S) (V (A (V 112 电流 二次(A2) 温度 孔道(℃)用电量 校核应力 误差(%)备注 应力 计算 (度)期 序 ) ) ) 应力 实际 mm ) (N/2 mm ) (N/2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钢筋张拉顺序草图 项目技术负责人: 质检员: 记录人: 电热法施加预应力记录是以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签章后的本表格式形式归存。 2 实施目的

电热法施加预应力记录是利用钢筋热胀冷缩原理,以强大的低压电流使预应力钢筋在短时 间内发热、伸长至设计伸长值时锚固,然后停电,钢筋冷却,使混凝土的构件获得预压应 力实施过程的记录。

3 资料要求

⑴电热法施加预应力记录填报内容及子项应齐全。

⑵电热法施加预应力记录子项填写不全不能反映焊接焊接内在质量时为不符合要求。 ⑶无电热法施加预应力记录(应提供而未提供)为不符合要求。 ⑷钢筋张拉顺序编号草图应明了清晰,便于施工。

4 实施要点

⑴采用电热法张拉时,预应力筋的电热温度,不应超过 350℃,反复电热次数不宜超过 3 次。

成批生产前应检查所建立的预应力值,其念头不应大于相应阶段预应力值的 10%或小于 5%。

⑵采用冷拉钢筋作预应力的结构,可采用电热法张拉,但对严格要求不出击裂缝的结构, 不宜采用电热法张拉。

采用波纹管或其他金属管作预留孔道貌岸然的结构,不得采用电热法张拉。 ⑶表列子项:

1)型号:指构件的实际型号填写。 2)张拉日期:照实际的张拉日期。

3)张拉顺序:按施工组织设计安排的张拉顺序进行。

4)钢筋长度:照实际,钢筋长度应与设计要求的钢筋长度相一致。 5)钢筋直径:照实际,钢筋直径应与设计要求的钢筋直径相一致。 6)通电时间:照实际的通电时间填写。

7)伸长:指电热法施加预应力的伸长值,照实际填写。 8)一次电压:第一次通电的电压,照实际填写。 9)一次电流:第一次通电的电流,照实际填写。 10)二次电压:第二次通电的电压,照实际填写。 11)二次电流:第二次通电的电流,照实际填写。

12)孔道温度:指后张法预应力钢筋孔道的温度照实际测量的孔道貌岸然温度填写。 13)用电量(度):照实际用电量填写。 14)校核应力:

①计算应力:照施工图设计提供的计算应力填写。

②实际应力:照实际,最大张拉控制应力,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要求。

③误差:照实际榇测得的误差值,预应力张拉榇误差,不应超过施工规范的要求。 15)责任制:

①项目技术负责人:指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负责人,签字有效。 ②质检员:指项目经理部的专职质量检查员,签字有效。 ③记录人:填写实际记录人员姓名,签字有效。 4.2.6-6 现场施加预应力筋张拉记录(C2-6-6) 1 资料要求

现场施加预应力筋张拉记录 工程名称;构件名称、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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