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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 (惠城区、仲恺高新区)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惠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 (惠城区、仲恺高新区) 文本˙公示征求意见稿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

目 录

目 录 ................................................................................................... I 第一章 总 则 .................................................................................. 1 第二章 规划目标与指标体系 ........................................................ 5 第三章 海绵城市总体建设思路与空间布局 ................................ 8 第四章 海绵城市建设分区与管控要求 ...................................... 14 第五章 海绵城市系统规划 ............................................................ 27 第六章 海绵城市设施建设指引 .................................................... 44 第七章 海绵城市重点建设区规划 ................................................ 54 第八章 保障措施与实施建议 ........................................................ 68 附 则 ................................................................................................ 73 名词解释 .......................................................................................... 74

I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规划目的

为指导和推进惠州市海绵城市的规划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住建部《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建规[2016]50号),结合惠城区、仲恺高新区实际,特编制《惠州市(惠城区、仲恺高新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下称本规划)。

第二条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以惠城区、仲恺高新区作为规划区域,总面积约为1480平方公里,现状人口约164万人。 第三条 规划原则

绿色发展、生态优先。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海绵城市建设始终,维育惠州“山水基质、蓝绿廊道、多点分布”的海绵空间结构,优先利用自然排水系统与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设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修复水生态,涵养水资源,维护城市良好的生态功能。

规划引领、系统布局。科学编制和严格实施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优化顶层设计,加强系统布局,强化规划管控,切实提高惠州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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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建设、协调推进。把海绵城市建设与其他各类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确保海绵城市建设各项目标要求落地。明确惠州市相关部门的主要任务与责任分工,统筹协调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试点示范、有序实施。因地制宜,加强试点示范,分类、分步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建立惠州海绵城市建设工程项目储备制度,明确项目滚动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积极稳妥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调控引导作用,加大政策支持和政府资金投入力度,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惠州海绵城市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

第四条 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的规划期限为2016-2020年,远期展望到2030年。

第五条 规划依据

一、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条例》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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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策文件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规[2016]50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53号)

三、技术规范及标准

《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试行) 《城市用地分类标准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城市水系规划规范》(GB50513-2009)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2014版)》(GB50014-2006)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GB/T 18921-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 《惠州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四、相关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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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惠州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15-2020年)》

《惠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惠州市区蓝线规划》(草案)

《惠州生态市建设规划(2012-2020年)》 《惠州市水库水资源保护规划》 《惠州市水资源综合规划总报告》 《惠州市地表水功能区划报告》 《惠州市环境保护规划》

《惠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调整方案》(报批稿) 《惠州市应急备用水源保障规划》

《惠州市惠城中心区排水防涝专项规划(草案)》 《惠州市“十三五”近期建设规划(2016-2020年)》

第六条 规划效能

本规划是惠城区、仲恺高新区建设海绵城市的重要依据,是惠州市(惠城区、仲恺高新区)城乡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划区范围的相关建设项目和建筑工程应符合本规划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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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规划目标与指标体系

第七条 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十八大以来中央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以“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为指导,以“建设自然渗透、自然积存、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为核心,提升惠州城市雨洪管理能力,削减城市地表径流污染,促进雨水资源有效利用,有效改善人居环境。通过海绵城市建设,将70%以上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 第八条 分项目标

构建自然和谐的“水生态”。通过海绵城市的统筹建设,基本恢复山、水、林、田、湖等原有自然生态本底,修复生态岸线,构建城市生态水网,完善海绵型绿地公园建设。到2020年,城市的水域面积率不低于10%,城市建成区绿地覆盖率不低于42%,生态岸线恢复率不低于80%,城市热岛效应有所缓解,城市建成区20%以上面积应将70%以上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

营造优质良好的“水环境”。建设和改进岸线截流干管,控制污水溢流污染;加快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保障水质达标。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年径流污染控制率不低于60%,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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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得到消除,地下水监测点位水质不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提供可持续利用的“水资源”。保障饮用水安全;基本形成自然和谐的低影响开发雨洪控制设施系统;完善中水回用设施、雨水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到2020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不低于10%,雨水利用率不低于1.5% 。 保障高效可靠的“水安全”。加快改造和消除城市易涝点;结合渗、滞、蓄、排等措施,逐步提高城市市政排水防涝标准。到2020年,能有效应对不低于30年一遇暴雨,供水管网漏损率不高于12%。 第九条 指标体系 惠州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包括“水生态”5项指标,“水环境”3项指标,“水资源”3项指标,“水安全”2项指标,共13项指标。 表2-1 惠州市区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体系 类别 项1指标 指标性质 现状 规划目标2015年 2020年 指标2030年 参考 城市建成区20%以城市建成区80%以 年径流总量定量 (约束控制率性) ——上的面积将70%以上的面积将70%以上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上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90%①②水生态23生态岸线恢定量 (约束复应 性)性)————≥80% ①②①② 城市热岛效定量 (鼓励初步缓解有效缓解4水域面积率定量 (鼓励性)16.14%(含坑塘水≥10%(不含坑塘水≥10%(不含坑塘水面、养殖水面、沼面、养殖水面、沼面、养殖水面、沼②泽地等)41%15建成区绿地定量 (鼓励 泽地等)≥42%泽地等)≥45% ② 1

数据来源:广东省建设年鉴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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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项 6水环境7 指标率 指标性质性)性)性) 现状 60%规划目标 70%指标 年径流污染定量 (约束控制率制率黑臭水体控定量 (约束—————— ①② ①②①② 8 无黑臭水体无黑臭水体 地下水监测定量 (鼓点位水质励性)定量(引导性,分类指导) 定量(约束性,分类指导) 定量 (鼓励性) 《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10% 《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12% 9 污水再生利用率 雨水资源利用率 —— ①② 水资源 10 —— 1.5% 饮用水水源地水3% 饮用水水源地水①② 11 饮用水安全 —— 质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质达到国家标准①② 要求 应有效应对不低①② ①② 水安全 12 13 城市暴雨内定量 (约束10年一遇24小时应有效应对不低涝灾害防治 制 性) 性) 暴雨一天排干 —— 管网漏损控定量 (鼓励于30年一遇暴雨 于30年一遇暴雨 ≤12% ≤10% 指标来源: ①《住房城乡建设部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 ②《广东省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7

第三章 海绵城市总体建设思路与空间布局

第十条 总体建设思路

立足惠州的自然地理特点和社会经济基础,围绕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本规划确定的海绵城市建设总体目标,按分区、分项、分类、分时序原则系统性推进惠城区、仲恺高新区的海绵城市建设。

两手并重、系统治理。工程化措施与非工程化措施两手并重,构建海绵城市的完整建设体系,推动全方位的精细化管理。

指标分解、分区管控。科学划分排水分区,将总体控制目标分解到各个分区,分区指导建设、进行管控。对于城市新区严格按照海绵城市建设标准推进各类低影响设施建设,城市旧区则结合旧城更新逐步推进道路、绿地等的海绵化改造,重点解决黑臭水体、城市内涝等核心问题,改善旧区水生态环境。

分项规划、分类实施。按照“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水安全”四方面进行水系统专项规划,分类梳理城市水系、海绵型绿地广场、海绵型道路、海绵型建筑与小区等项目。

机制保障、过程管理。完善政策标准体系,制定惠州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技术导则,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创新海绵城市设施投融资模式,构建持续的管养维护和监测机制。

第十一条 生态空间格局构建

基于惠州市海绵基底现状空间布局与特征,总体格局在承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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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规划生态安全格局的基础上,重点识别规划范围内“斑块—廊道—基质”的组成要素,构建惠城区、仲恺高新区“山水基质、蓝绿廊道、多点分布”的海绵空间结构,从而有效缓解城市热岛效应。

一、海绵生态基质——山水基质

惠城区、仲恺高新区内主要区域生态基质有墩子自然保护区、大石坑自然保护区、莲塘布水源林自然保护区、洋塱水源林自然保护区等。

规划对生态基质内的森林公园进行海绵化改造,包括马鞍山、小石壁、东山、南山、惠州、沥林等六座现状森林公园,硬化路面与广场逐步改为透水铺装,为公园内服务设施建筑设置模块化绿屋顶,通过局部修复土壤增强雨水渗透能力,通过设置渗井和蓄水池等设施蓄集雨水强化渗透。

新建的梅湖城市森林公园、仲恺高新区森林公园、仲恺观洞森林公园等三座森林公园的开发建设应保护河流、湖泊、湿地、坑塘、沟渠等水生态敏感区,优先利用自然排水系统与低影响开发设施,实现雨水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和可持续水循环,维护森林公园良好的生态功能。

二、海绵生态廊道——蓝绿双廊

水系廊道。惠城区、仲恺高新区内主要河流有自东向西横贯全市的东江干流,以及西枝江、淡水河、大岚河、小金河、潼湖水等流域汇水面积超100平方千米的6条主干河流。

绿色生态廊道。绿色廊道包括以下用地类型:部分基本农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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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区和土壤侵蚀防护区、旅游度假区、重大基础设施隔离带、大规模自然灾害防护绿地和公害防护绿地、自然灾害敏感区等。规划三条区域绿色生态廊道。

西部生态廊道:仲恺北部基本农田保护集中区—潼湖湿地—仲恺南部基本农田保护集中区;

中部生态廊道:大石坑自然保护区—红花湖水库—莲塘布水源林自然保护区—南山森林公园;

东部生态廊道:庙滩水库—洋塱水源林自然保护区—惠城区生态公益林等。

三、海绵生态斑块——水库湿地 海绵生态斑块由湿地和城市绿地组成,呈多点分布。惠城区、仲恺高新区内有多处重要水库湿地节点,包括潼湖湿地、西湖、红花湖水库、观洞水库、招元水库、角洞水库、庙滩水库等。城市绿地斑块主要包括北湖公园、湖滨公园、下埔滨江公园、东江沙公园、金山湖公园等。 可利用湿地公园中的景观水体作为雨水调蓄设施,同时可增加雨水湿地、湿塘等集中调蓄设施,构建多功能调蓄水体。调蓄设施的溢流排放系统与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和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宜做好衔接。湿塘、雨水湿地等雨水调蓄设施应采取水质控制措施,利用雨水湿地、生态堤岸等设施提高水体的自净能力,有条件的可设置人工土壤渗滤等辅助设施对水体进行循环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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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海绵城市功能区划

结合惠城区、仲恺高新区自然生态空间格局、生态敏感性分析、生态控制线范围、城市总体规划的用地布局及功能分区等,将海绵城市建设分区分为五类:海绵生态保护区、海绵生态涵养区、海绵生态缓冲区、海绵建设提升区、海绵建设修复区。

一、海绵生态保护区

海绵生态保护区,面积169.05平方公里,占规划范围的11.42%,范围主要包括分布于300米以上的山区、大型水库、重要河道和基本农田,主要位于生态控制线一级管制区内。应严格禁止对海绵生态保护区的水体空间侵占和破坏行为,维护河流水系的自然性和生态的完整性,保障供水安全与防洪安全,实现河流水系、水源工程保护在空间上的预先控制,严格限制导致水体污染、植被破坏的产业发展。此外,应保证基本农田与优质林地不受侵占,基本农田和优质林地主要集中在海绵生态保护区内,采取最为严格的措施对该区域实施保护,保障海绵城市水环境质量,维护城市的可持续发展。除必需的保护设施外,禁止任何其他工程建设活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严禁一切与农田建设和保护无关的非农建设活动。严格控制对现有森林资源的破坏,减少自然灾害和水土流失。

二、海绵生态涵养区

海绵生态涵养区,面积579.7平方公里,占规划范围的39.17%,主要分布于海拔100~300米、坡度15~25°的山区,包括惠城区东北部、惠城区与仲恺高新区交界处的山体丘陵等生态高敏感性集中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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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的区域,主要位于生态控制线二级管制区内。包含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以及水源保护区的陆域范围等。该区域具有极高的生态服务功能,对规划区的生态环境质量具有决定性作用,是区域大海绵系统的重要涵养区。主体功能以生态涵养和生态保育为主,应严格控制在该区域内进行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加大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力度,提高生态系统的多样性和稳定性,保障大海绵系统的涵养功能。在海绵生态涵养区内,除重大道路交通设施、市政公用设施、旅游设施、公园项目外禁止建设,重大项目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及规划选址论证。开发该区域必须符合基本生态控制线及城市蓝线等管理相关的法规和规定,并经严格的法定程序审批;对项目的开发功能和开发强度都必须进行严格的限制。

三、海绵生态缓冲区

海绵生态缓冲区,面积460.46平方公里,占规划范围的31.12%,位于海绵生态区和海绵建设区的之间,是生态高度敏感区和中度敏感区的过渡地带,用地特征主要为农田和林地。该区域位于过渡带,较易受到建设区域干扰,生态系统不稳定。主体功能以保护为主,局部可采取一定措施后适当开发,用地布局应以生态林地、生态农业用地和少量的建设用地为主,重点发展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等环境友好型产业。应控制开发规模和强度,避免过度频繁的建设活动对缓冲区造成侵蚀。

四、海绵建设提升区

海绵建设提升区,面积122.72平方公里,占规划范围的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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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惠城区江北、南部新城等片区的规划建设用地,以及仲恺的潼湖生态智慧区等规划用地。该区域均为规划新建用地,应根据场地的资源环境条件适度开发,避免延续以前“摊大饼,重数量不重质量”的快速城镇化老路。主体功能为海绵提升,应优先落实蓝线绿线管控要求,保护水敏感区域,并通过科学组织雨水汇流过程,综合利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从“源头、过程、末端”控制径流污染,削减峰值径流量,提升海绵城市建设质量。

五、海绵建设修复区

海绵建设修复区,面积148.07平方公里,占规划范围的10%,范围是现状建设区域。该区域在快速城镇化进程中,面临城市过度硬化、排水标准低内涝频发、河流湖泊水体污染较重、水生态功能退化、合流制溢流污染严重、初期雨水面源污染未得到有效控制、水资源利用率不高等诸多问题。主体功能以海绵化修复为主,以问题为导向,利用现状绿地空间因地制宜的建设低影响开发设施,源头削减雨水径流量,控制合流制溢流和初期雨水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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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海绵城市建设分区与管控要求

第十三条 排水分区划分

根据五大流域内河流水系的位置、流向,结合地形分区、竖向规划、规划排水管网分布,将惠城区、仲恺高新区进一步细分为二十六个排水片区。 表4-2 惠城区、仲恺高新区排水分区统计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东江-仲恺流域 合计 14

流域 东江-芦洲横沥流域 排水片区 大岚河片区 横沥片区 汝湖片区 陈塘河片区 望江沥片区 小金河片区 水北泵站片区 风门坳片区 白石渠片区 澳背片区 新民河片区 洛塘渠片区 桥东片区 西湖片区 青年河片区 七联泵站片区 学田山泵站片区 白沙仔泵站片区 木沥河片区 流域面积(平方千米)258.54 262.53 140.63 30.25 19.99 17.95 8.66 13.16 11.43 26.82 28.61 28.59 5.17 13.51 27.00 9.28 32.20 64.18 51.79 70.29 25.00 14.26 86.39 86.83 90.16 65.37 1488.60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平方千米) 1.39 13.99 10.54 17.47 14.12 5.82 5.37 4.08 2.32 12.31 10.20 15.76 3.56 8.77 8.23 5.36 4.40 39.54 12.58 12.46 4.23 0.35 47.13 12.76 7.62 4.00 284.35 东江-城区流域 西枝江流域 湖溪沥片区 马安河片区 西沥片区 甲子河片区 潼湖流域 潼湖南片区 潼湖北片区 广和泵站片区

第十四条 排水分区目标分解

根据各排水片区内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比例、绿地率、现状及规划开发建设强度、三旧改造、城中村分布等因素,将五大流域年径流总量控制目标进一步分解到流域内的排水片区。

表4-3 惠城区、仲恺高新区排水分区统计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东江-仲恺流域 总计 潼湖流域 西枝江流域 东江-城区流域 流域面积流域 东江-芦洲横沥流域 排水片区 大岚河片区 横沥片区 汝湖片区 陈塘河片区 望江沥片区 小金河片区 水北泵站片区 风门坳片区 白石渠片区 澳背片区 新民河片区 洛塘渠片区 桥东片区 西湖片区 青年河片区 七联泵站片区 学田山泵站片区 白沙仔泵站片区 木沥河片区 湖溪沥片区 马安河片区 西沥片区 甲子河片区 潼湖南片区 潼湖北片区 广和泵站片区 (平方千米) 258.54 262.53 140.63 规划建设用地(平方千米) 1.39 13.99 10.54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75 75 75 对应设计降雨量(毫米) 32.6 32.6 32.6 控制容积(万立方米) 4.5 45.6 34.3 30.25 19.99 17.95 8.66 13.16 11.43 26.82 28.61 28.59 5.17 13.51 27.00 9.28 32.20 64.18 51.79 70.29 25.00 14.26 86.39 86.83 90.16 65.37 1488.60 17.47 14.12 5.82 5.37 4.08 2.32 12.31 10.20 15.76 3.56 8.77 8.23 5.36 4.40 39.54 12.58 12.46 4.23 0.35 47.13 12.76 7.62 4.00 284.35 68 68 68 65 72 72 70 72 65 63 65 72 70 72 68 70 70 72 75 68 77 77 77 —— 25.6 25.6 25.6 23.3 29.4 29.4 27.4 29.4 23.3 21.8 23.3 29.4 27.4 29.4 25.6 27.4 27.4 29.4 32.6 25.6 35.1 35.1 35.1 —— 44.7 36.2 14.9 12.5 12.0 6.8 33.7 30.0 36.7 7.8 20.4 24.2 14.7 12.9 101.2 34.5 34.1 12.4 1.1 120.6 44.8 26.7 14.0 781.6 15

第十五条 分区管控要求

一、东江-芦洲横沥流域 1. 大岚河片区

片区面积为258.54平方公里,现状以林地为主,开发建设强度极低,植被覆盖率达90%以上。规划保留现有农林用地,确定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5%,片区内各地块应严格按照海绵城市的标准进行建设,地块控制指标如下表所示。 表4-5 大岚河片区控制指标表 排水分区 建筑与小区 大岚河片区 道路 广场 公园绿地 项目类型 下凹式绿地率(%) 透水铺装率(%) 绿色屋顶率(%)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70-75 55-60 75-80 80-85 75 50-60 20-30 60-70 20-30 30-50 - - - 50-60 30-40 合计 50-60 60-70 2. 横沥片区 片区面积为262.53平方公里,现状以林地为主,开发建设强度极低,植被覆盖率约83%。规划主要保留现有农林用地,适度推进旅游开发,确定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5%,片区内各地块应严格按照海绵城市的标准进行建设,地块控制指标如下表所示。 表4-6横沥片区控制指标表 排水分区 建筑与小区 横沥片区 道路 广场 公园绿地 项目类型 下凹式绿地率(%) 透水铺装率(%) 绿色屋顶率(%)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70-75 55-60 75-80 80-85 75 50-60 20-30 60-70 20-30 30-50 - - - 50-60 30-40 合计 50-60 60-70 二、东江-城区流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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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汝湖片区

片区面积为140.63平方公里,现状以园地、林地及村庄建设用地为主,开发建设强度低,植被覆盖率约74%。规划保留现状农林用地,改造现状旧村庄,配套相应的居住与工业用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5%,片区内各地块应严格按照海绵城市的标准进行建设,地块控制指标如下表所示。 表4-7汝湖片区控制指标表 排水分区 建筑与小区 汝湖片区 道路 广场 公园绿地 项目类型 下凹式绿地率(%) 透水铺装率(%) 绿色屋顶率(%)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70-75 55-60 75-80 80-85 75 50-60 20-30 60-70 20-30 30-50 - - - 50-60 30-40 合计 50-60 60-70 2. 陈塘河片区 片区面积为140.63平方公里,现状用地相对复杂,沿广汕公路建设用地以居住用地和部分商业用地为主,由于惠州站位于本排水片区,故有一定比例交通设施用地,开发建设强度适中,植被覆盖率约30%。规划通过三旧改造,调整零散工业用地并适当增加居住用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68%,片区内各地块应严格按照海绵城市的标准进行改造与建设,地块控制指标如下表所示。 表4-8陈塘河片区控制指标表 排水分区 建筑与小区 陈塘河片区 道路 广场 公园绿地 项目类型 下凹式绿地率(%) 透水铺装率(%) 绿色屋顶率(%)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60-70 40-60 70-80 80-85 68 40-55 15-25 50-65 15-25 20-40 - - - 45-55 25-35 合计 45-55 55-65 3. 望江沥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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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区面积为19.99平方公里,现状以村庄建设用地、居住用地为主,有少量的工业用地,开发建设强度适中,植被覆盖率约18%。规划新增商业居住配套用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68%,片区内各地块应严格按照海绵城市的标准进行改造与建设,地块控制指标如下表所示。

表4-9望江沥片区控制指标表 排水分区 望江沥片区 项目类型 建筑与小区 道路 广场 公园绿地 下凹式绿地率(%) 透水铺装率(%) 绿色屋顶率(%)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65-70 40-60 70-80 80-85 68 45-55 15-25 55-65 15-25 20-40 - - - 45-55 25-35 合计 45-55 55-65 4. 小金河片区 片区面积为17.95平方公里,现状以农林用地为主,村庄建设用地、居住用地和工业用地沿广汕公路混杂分布,开发建设强度一般,植被覆盖率约41%。规划通过三旧改造,改造小金旧村庄并调整零散工业用地,往园区集聚并适度增加居住用地,确定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68%,片区内各地块应严格按照海绵城市的标准进行改造与建设,地块控制指标如下表所示。 表4-10小金河片区控制指标表 排水分区 小金河片区 项目类型 建筑与小区 道路 广场 公园绿地 下凹式绿地率(%) 透水铺装率(%) 绿色屋顶率(%)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65-70 40-60 70-80 80-85 68 45-55 15-25 55-65 15-25 20-40 - - - 45-55 25-35 合计 45-55 55-65 5. 水北泵站片区

片区面积为8.66平方公里,现状用地以商业、居住与行政办公

18

为主,开发建设强度高,植被覆盖率不足8%。规划与现状用地基本一致,确定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65%,片区内各地块应严格按照海绵城市的标准进行改造与建设,地块控制指标如下表所示。

表4-11水北泵站片区控制指标表 排水分区 建筑与小区 水北泵站片区 道路 广场 公园绿地 项目类型 下凹式绿地率(%) 透水铺装率(%) 绿色屋顶率(%)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60-65 40-50 60-70 75-85 65 40-50 10-20 50-60 10-20 20-30 - - - 40-50 20-30 合计 40-50 50-60 6. 风门坳片区 片区面积为13.16平方公里,现状以农林用地与村庄建设用地为主,开发建设强度较低,植被覆盖率约41%。规划在西北部增加少量工业与居住配套用地,确定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2%,片区内各地块应严格按照海绵城市的标准进行改造与建设,地块控制指标如下表所示。 表4-12风门坳片区控制指标表 排水分区 建筑与小区 风门坳片区 道路 广场 公园绿地 项目类型 下凹式绿地率(%) 透水铺装率(%) 绿色屋顶率(%)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60-70 50-60 70-80 80-85 72 40-55 15-25 50-65 15-25 20-40 - - - 45-55 25-35 合计 45-55 55-65 7. 白石渠片区

片区面积为11.43平方公里,现状以农林用地为主,开发建设强度较低,植被覆盖率约64%。规划在滨江地区增加少量居住与教育设施配套用地,确定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2%,片区内各地块应严格按照海绵城市的标准进行改造与建设,地块控制指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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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13白石渠片区控制指标表 排水分区 建筑与小区 白石渠片区 道路 广场 公园绿地 项目类型 下凹式绿地率(%) 透水铺装率(%) 绿色屋顶率(%)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65-70 50-60 70-80 80-85 72 45-55 15-25 55-65 15-25 30-40 - - - 45-55 25-35 合计 45-55 55-65 8. 澳背片区

片区面积为26.82平方公里,现状以农林用地、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为主,开发建设强度较低,植被覆盖率约46%。规划依托东江科技园增加工业与居住配套用地,确定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0%,片区内各地块应严格按照海绵城市的标准进行改造与建设,地块控制指标如下表所示。 表4-14澳背渠片区控制指标表 排水分区 建筑与小区 澳背片区 道路 广场 公园绿地 项目类型 下凹式绿地率(%) 透水铺装率(%) 绿色屋顶率(%)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60-70 50-60 70-80 80-85 70 40-55 15-25 50-65 15-25 20-40 - - - 45-55 25-35 合计 45-55 55-65 9. 新民河片区 片区面积为28.61平方公里,现状以农林用地与村庄建设用地为主,开发建设强度较低,植被覆盖率约56%。规划依托东江科技园增加工业配套用地,确定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2%,片区内各地块应严格按照海绵城市的标准进行改造与建设,地块控制指标如下表所示。

表4-15新民河片区控制指标表 排水分区 新民河项目类型 建筑与小区 下凹式绿地率(%) 透水铺装率(%) 绿色屋顶率(%)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60-70 40-55 20

50-65 20-40

片区 道路 广场 公园绿地 15-25 15-25 - - - 50-60 70-80 80-85 72 45-55 25-35 合计 45-55 55-65 10. 洛塘渠片区

片区面积为28.59平方公里,现状以居住用地与工业用地为主,开发建设强度较高,植被覆盖率约39%。规划通过工业入园集聚零散工业,增加居住用地配套,确定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65%,片区内各地块应严格按照海绵城市的标准进行改造与建设,地块控制指标如下表所示。 表4-16洛塘渠片区控制指标表 排水分区 洛塘渠片区 项目类型 建筑与小区 道路 广场 公园绿地 下凹式绿地率(%) 透水铺装率(%) 绿色屋顶率(%)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60-65 40-50 60-70 75-85 65 40-50 10-20 50-60 10-20 20-30 - - - 40-50 20-30 合计 40-50 50-60 11. 桥东片区 片区面积为5.17平方公里,现状以居住用地为主,开发建设强度极高,植被覆盖率不足10%。规划用地基本与现状一致,确定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63%,片区内各地块应严格按照海绵城市的标准进行改造与建设,地块控制指标如下表所示。 表4-17桥东片区控制指标表 排水分区 桥东片区 项目类型 建筑与小区 道路 广场 公园绿地 下凹式绿地率(%) 透水铺装率(%) 绿色屋顶率(%)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60-65 40-50 60-70 75-85 63 40-50 10-20 50-60 10-20 10-20 - - - 40-50 20-30 合计 40-50 50-60 12. 西湖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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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区面积为13.51平方公里,现状以居住用地为主,开发建设强度极高,植被覆盖率约19%。规划用地基本与现状一致,确定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65%,片区内各地块应严格按照海绵城市的标准进行改造与建设,地块控制指标如下表所示。

表4-18西湖片区控制指标表 排水分区 西湖片区 项目类型 建筑与小区 道路 广场 公园绿地 下凹式绿地率(%) 透水铺装率(%) 绿色屋顶率(%)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60-65 40-50 60-70 75-85 65 40-50 10-20 50-60 10-20 20-30 - - - 40-50 20-30 合计 40-50 50-60 13. 青年河片区 片区面积为27.00平方公里,现状以山林地为主,开发建设强度低,植被覆盖率约66%。规划沿京九铁路沿线增加少量居住配套用地,确定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2%,片区内各地块应严格按照海绵城市的标准进行改造与建设,地块控制指标如下表所示。 表4-19青年河片区控制指标表 排水分区 建筑与小区 青年河片区 道路 广场 公园绿地 项目类型 下凹式绿地率(%) 透水铺装率(%) 绿色屋顶率(%)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65-70 50-60 70-80 80-85 72 45-55 15-25 55-65 15-25 30-40 - - - 45-55 25-35 合计 45-55 55-65 14. 七联泵站片区

片区面积为9.28平方公里,现状以山林地为主,沿江有少量工业居住用地,开发建设强度较低,植被覆盖率约42%。规划清退滨江工业,并增加居住商业配套用地,确定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0%,片区内各地块应严格按照海绵城市的标准进行改造与建设,地块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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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指标如下表所示。

表4-20七联泵站片区控制指标表 排水分区 建筑与小区 七联泵站片区 道路 广场 公园绿地 项目类型 下凹式绿地率(%) 透水铺装率(%) 绿色屋顶率(%)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65-70 50-60 70-80 80-85 70 45-55 15-25 55-65 15-25 30-40 - - - 45-55 25-35 合计 45-55 55-65 15. 学田山泵站片区 片区面积为32.20平方公里,现状以山林地为主,开发建设强度低,植被覆盖率约82%。规划沿滨江增加少量居住配套用地,确定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2%,片区内各地块应严格按照海绵城市的标准进行改造与建设,地块控制指标如下表所示。 表4-21学田山泵站片区控制指标表 排水分区 学田山泵站片区 建筑与小区 道路 广场 公园绿地 项目类型 下凹式绿地率(%) 透水铺装率(%) 绿色屋顶率(%)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65-70 50-60 70-80 80-85 72 45-55 15-25 55-65 15-25 30-40 - - - 45-55 25-35 合计 45-55 55-65 三、西枝江流域 1. 白沙仔泵站片区 片区面积为64.18平方公里,现状北部以居住教育设施用地为主,南部以农林用地为主,开发建设强度较高,植被覆盖率约42%。规划增加教育设施和居住、商业配套用地,确定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68%,片区内各地块应严格按照海绵城市的标准进行改造与建设,地块控制指标如下表所示。

表4-22泵站片区控制指标表 排水分项目类型 下凹式绿地23

透水铺装率绿色屋顶率年径流总量

区 白沙仔泵站片区 建筑与小区 道路 广场 公园绿地 率(%) (%) (%) 控制率(%) 65-70 40-60 70-80 80-85 68 45-55 15-25 55-65 15-25 20-40 - - - 45-55 25-35 合计 45-55 55-65 2. 木沥河片区

片区面积为51.79平方公里,现状以农林用地与工业用地为主,配套少量居住用地,开发建设强度一般,植被覆盖率约59%。规划用地与现状基本一致,适当增加居住配套用地,确定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0%,片区内各地块应严格按照海绵城市的标准进行改造与建设,地块控制指标如下表所示。 表4-23河片区控制指标表 排水分区 建筑与小区 木沥河片区 道路 广场 公园绿地 项目类型 下凹式绿地率(%) 透水铺装率(%) 绿色屋顶率(%)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65-70 50-60 70-80 80-85 70 45-55 15-25 55-65 15-25 30-40 - - - 45-55 25-35 合计 45-55 55-65 3. 湖溪沥片区 片区面积为70.29平方公里,现状以农林用地与居住用地为主,开发建设强度一般,植被覆盖率约61%。规划沿大湖溪沥两侧增加居住及商业配套用地,确定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0%,片区内各地块应严格按照海绵城市的标准进行改造与建设,地块控制指标如下表所示。

表4-24沥片区控制指标表 排水分区 湖溪沥片区 建筑与小区 道路 广场 项目类型 下凹式绿地率(%) 透水铺装率(%) 绿色屋顶率(%)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65-70 50-60 70-80 45-55 15-25 55-65 15-25 30-40 - - 45-55 24

45-55

公园绿地 25-35 合计 55-65 - 80-85 70 4. 马安河片区

片区面积为25.00平方公里,现状以农林用地为主,沿惠州大道零散分布居住与工业用地,开发建设强度低,植被覆盖率约45%。规划沿西枝江增加居住用地,确定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2%,片区内各地块应严格按照海绵城市的标准进行改造与建设,地块控制指标如下表所示。 表4-25河片区控制指标表 排水分区 建筑与小区 马安河片区 道路 广场 公园绿地 项目类型 下凹式绿地率(%) 透水铺装率(%) 绿色屋顶率(%)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65-70 50-60 70-80 80-85 72 45-55 15-25 55-65 15-25 30-40 - - - 45-55 25-35 合计 45-55 55-65 5. 西沥片区 片区面积为14.26平方公里,现状以农林用地与村庄建设用地为主,开发建设强度低,植被覆盖率约38%。规划增加少量居住及工业用地,确定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5%,片区内各地块应严格按照海绵城市的标准进行改造与建设,地块控制指标如下表所示。 表4-26片区控制指标表 排水分区 建筑与小区 西沥片区 道路 广场 公园绿地 项目类型 下凹式绿地率(%) 透水铺装率(%) 绿色屋顶率(%)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65-75 55-60 75-80 80-85 75 45-60 20-30 55-70 20-30 30-50 - - - 50-60 30-40 合计 50-60 60-70 四、潼湖流域 1. 甲子河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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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区面积为86.39平方公里,现状以居住与工业用地为主,开发建设强度较高,植被覆盖率约42%。规划增加居住及工业用地,确定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68%,片区内各地块应严格按照海绵城市的标准进行改造与建设,地块控制指标如下表所示。

表4-27河片区控制指标表 排水分区 建筑与小区 甲子河片区 道路 广场 公园绿地 项目类型 下凹式绿地率(%) 透水铺装率(%) 绿色屋顶率(%)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65-70 40-60 70-80 80-85 68 45-55 15-25 55-65 15-25 20-40 - - - 45-55 25-35 合计 45-55 55-65 2. 潼湖南片区 片区面积为86.83平方公里,现状以农林用地为主,工业用地与村庄建设用地沿S357分布,开发建设强度较低,植被覆盖率约50%。规划与现状基本一致,确定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7%,片区内各地块应严格按照海绵城市的标准进行改造与建设,地块控制指标如下表所示。 表4-28南片区控制指标表 排水分区 建筑与小区 潼湖南片区 道路 广场 公园绿地 项目类型 下凹式绿地率(%) 透水铺装率(%) 绿色屋顶率(%)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70-75 55-60 75-80 80-85 77 50-60 20-30 60-70 20-30 30-50 - - - 50-60 30-40 合计 50-60 60-70 3. 潼湖北片区

片区面积为90.16平方公里,现状以农林用地与村庄建设用地为主,开发建设强度低,植被覆盖率约57%。规划增加少量居住及工业用地,确定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7%,片区内各地块应严格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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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绵城市的标准进行改造与建设,地块控制指标如下表所示。

表4-29北片区控制指标表 排水分区 建筑与小区 潼湖北片区 道路 广场 公园绿地 项目类型 下凹式绿地率(%) 透水铺装率(%) 绿色屋顶率(%)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70-75 55-60 75-80 80-85 77 50-60 20-30 60-70 20-30 30-50 - - - 50-60 30-40 合计 50-60 60-70 五、东江-仲恺流域 流域主要为广和泵站排水片区,片区面积为65.37平方公里,现状以农林用地与村庄建设用地为主,开发建设强度低,植被覆盖率约72%。规划增加少量居住及工业用地,确定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7%,片区内各地块应严格按照海绵城市的标准进行改造与建设,地块控制指标如下表所示。 表4-30泵站片区控制指标表 排水分区 建筑与小区 广和泵站片区 道路 广场 公园绿地 项目类型 下凹式绿地率(%) 透水铺装率(%) 绿色屋顶率(%)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70-75 55-60 75-80 80-85 77 50-60 20-30 60-70 20-30 30-50 - - - 50-60 30-40 合计 50-60 60-70 第五章 海绵城市系统规划 第十六条 水生态系统规划

(一) 合理保护和利用河湖水系

惠州市属于沿海地区城市,适宜水域面积率为8~12%。根据《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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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市区蓝线规划》,结合惠州市区的发展布局及建设需求,区域内水系主要包括河道(大型排水渠)、水库、湖泊及人工湿地4大类,规划提出的水域面积率建设目标如下:

河道及大型排水渠水域面积不小于120平方公里,水库水域面积不小于15平方公里,湖泊水域面积不小于6平方公里,湿地水域面积不小于8平方公里,规划总体水域面积不小于150平方公里(不含坑塘水面、养殖水面、沼泽地等),占规划范围面积不低于10%,满足海绵城市对于水域面积率的要求(表5-1)。 表5-1 惠城区、仲恺高新区河湖水系调控设计要求 基本整治完成 水域面积数量 (平方公里) 东江:整体标准为规划水面线两侧各100米控制,局部冲外延河道及大型排水渠 52 ≥120 突区域按两侧标准调整。 15-30米,西枝江:整体标准为规划水面线两侧各80米控制。 局部控新开河:整体标准按规划水面线两侧各30米控制。 制到大岚河:蓝线以现状水面线两侧各后退30米划定,上游生其他河流蓝线按15-20米控制。 已划定为水源保护区的水库,蓝线基本划定标准为一级水外延不源保护线。 水库 14 ≥15 小于200未划定为水源保护区的水库,蓝线基本划定标准为:中小米 型水库按水库正常蓄水位线外延不小于200米划定,但不应超过水库流域汇水范围线。 湖泊 湿地 合计 7 3 ≥6 ≥8 ≥150 外延30在现状或相关规划确定的岸线基础上蓝线外移30米,结合米 外延30米 周边绿地、工业进行调整。 在现状岸线的基础上外延不小于30米。 80-100米 态区域内按20米控制。 蓝线控制要求 水系调控调蓄设计要求 (二) 生态护岸修复

根据惠州各河涌的位置作用及功能定位,确定近期重点整治及开展生态护岸修复工程的河涌18条,其中惠城区13条,仲恺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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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5条(表5-2)。规划需进行生态恢复的岸线长度约118公里,2020年前完成生态修复约94公里,生态岸线恢复率达到80%。结合水体的水文特征、周边地块的开发类型、可利用空间、断面形式和景观需求等,选用安全性和稳定性高的护岸形式,如植生型砌石护岸、植生型混凝土砌块护岸等,对于流速较缓的河段及湖泊可选用自然驳岸。 表5-2 惠城区、仲恺高新区生态岸线修复示范工程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功能划分 以行洪、排涝为主,兼顾景观、休闲功能 以行洪、排涝为主,兼顾生态、景观及休闲功能 以行洪、排涝为主,兼顾生态、景观及休闲功能 以行洪为主,兼顾景观、休闲功能 以行洪、排涝为主,兼顾生态、景观及休闲功能 以行洪为主,兼顾生态、景观及休闲功能 以行洪为主,兼顾生态、景观及休闲功能 以行洪为主,兼顾生态、景观及休闲功能 以行洪为主,兼顾生态、景观及休闲功能 以行洪为主,兼顾生态、景观及休闲功能 以通航、行洪为主,兼顾景观、休闲功能 2河道长度3(公里) 32.25 生态岸线长度4(公里) 4.9 修复工程 生态护岸建设 生态护岸建设、完成时间 2016 1 大湖溪沥 2 望江沥 9.6 2.6 已建硬质护岸的海绵型改造 已建硬质护岸的海绵型改造 生态护岸建设 生态护岸建设 生态护岸建设 生态护岸建设 生态护岸建设 生态护岸建设 生态护岸建设 生态护岸建设、2017 3 陈塘河 13.7 11.2 11.78 8.68 4.65 5.7 1.8 4.6 6.3 8.5 6.4 3.5 2.8 4.0 1.2 1.25 2020 2020 2016 2020 2020 2017 2017 2018 4 莲塘布水 5 6 7 8 9 洛塘渠 河桥水 冷水坑 木沥河 长湖沥 10 东长湖沥 11 西枝江 27.0 21.0 9.1 5.6 已建硬质护岸的海绵型改造 生态护岸建设 2020 2020 12 小金河 以行洪、防洪为主,兼顾 23

参考《惠州市惠城中心区主要河涌水环境综合整治总体规划》. 参考《惠州市区蓝线规划(征求意见稿)》. 4

参考《惠州市惠城中心区排水防涝专项规划》、《仲恺区防洪排涝规划》及各河涌整治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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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功能划分 景观、休闲功能 2河道长度3(公里) 生态岸线长度4(公里) 修复工程 完成时间 13 大岚河 14 社溪河 15 埔仔河 16 梧村河 17 甲子河 18 陈江河 以行洪、排涝为主,兼顾生态、景观及休闲功能 以行洪、排涝为主,兼顾生态、景观及休闲功能 以行洪、排涝为主,兼顾生态、景观及休闲功能 以行洪、排涝为主,兼顾生态、景观及休闲功能 以行洪、排涝为主,兼顾生态、景观及休闲功能 以行洪、排涝为主,兼顾生态、景观及休闲功能 合计 34 19.55 21.72 17.3 25.1 16.07 247.1 20 12 10.2 6.1 8.7 4.8 118 生态护岸建设 生态护岸建设 生态护岸建设 生态护岸建设 生态护岸建设 生态护岸建设 —— 2018 2020 2020 2022 2022 2020 —— (三) 水质生态净化 根据惠州各水系特点确定各河段(湖泊)的生态功能定位及水质生态净化方式,“十三五”期间,重点开展西湖、金山湖、潼湖湿地水质生态净化工程,并结合河涌整治工程,同步开展16条河涌的水质生态净化工程(表5-3)。通过河道生境构建及生物群落的恢复,提高河道的自净能力,维持及在一定程度上改善河道(湖泊)水质,为河道及河滨景观建设提供良好的水环境。 表5-3 惠城区、仲恺高新区水质生态净化示范工程一览表 序号 1 2 3 4 5 项目名称 西湖生态修复工程 金山湖湿地生态修复工程 潼湖湿地生态修复工程 大湖溪沥水清岸绿工程 望江沥水清岸绿工程 修复工程措施 环湖截污、清淤及驳岸治理、引清、生态修复 构建湿地生态系统、生态清淤 生态清淤、生态浮床 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截污治污 生态修复、截污治污 30

建设性质 续建 新建 续建 续建 续建 完成时间 2018 2019 2018 2016 2017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陈塘河水清岸绿工程 莲塘布水水清岸绿工程 洛塘渠水清岸绿工程 河桥水水清岸绿工程 冷水坑水清岸绿工程 木沥河水清岸绿工程 长湖沥水清岸绿工程 西枝江水清岸绿工程 小金河水清岸绿工程 社溪河水清岸绿工程 埔仔河水清岸绿工程 梧村河水清岸绿工程 甲子河水清岸绿工程 陈江河水清岸绿工程 生态修复、截污治污 生态修复、截污治污 构建湿地生态系统、清水型河道生态系统和深水型沉水植物带三大区域 截污治污、生态清淤 截污治污、生态清淤 截污治污、生态清淤 截污治污、生态清淤 截污治污、生态清淤 截污治污、生态清淤 截污治污、生态清淤 截污治污、生态清淤 截污治污、生态清淤 截污治污、生态清淤 截污治污、生态清淤 续建 续建 续建 续建 续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续建 续建 新建 2020 2020 2016 2020 2020 2017 2017 2020 2020 2020 2020 2022 2022 2020 (四) 陆域缓冲带(海绵滨水区)建设 “十三五”期间,惠州市区重点提升4个滨水区形象:东江沿线(先期启动江北滨江形象提升)、西枝江沿线(先期启动北岸桥东桥西滨江形象提升)、西湖周边(主要为外围环境整治)、淡水河沿线(先期启动中心区滨河形象提升),要保证足够的防洪排涝的河涌水体空间和河道两岸生态化的空间,河道两岸迎水面应采用1:2~1:3的自然边坡,保证河道两岸生态化的空间;滨水地块的规划建设时,应控制有足够绿化景观带空间,避免邻近河岸布置建筑物。 第十七条 水环境系统规划

一、点源污染控制 1. 排放体制

新建区域统一采取雨污分流制,对于已形成合流制或雨污混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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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的建成区,如桥西、龙丰、下角、桥东片区,近期进行合流截污制改造,并结合规划逐步改造为分流制。

2. 污水系统分区

按照“分流域规划”理念,依据河流水系、汇水面、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布局,将规划区划分为12大污水系统片区,按“用户与支管相连、支管与干管相通、干管与污水处理厂相配套”的要求,完善各片区污水管网建设并优化调度,逐步建成“用户—支管—干管—污水处理厂”的路径完整、接驳顺畅、运转高效的污水收集运输系统。 表5-4 惠城区、仲恺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项目近期建设一览表 区域 现状规模 序号 污水处理设施名称 1 2 惠城区 3 4 5 6 仲恺高 新区 7 8 9 10 横沥污水处理厂 惠州市江北污水处理厂 梅湖污水处理厂 惠州金山污水处理厂 马安污水处理厂 惠城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程 仲恺2#污水处理厂 潼湖污水处理厂 沥林污水处理厂 东兴污水处理厂 (万吨/日) — 8.0 20.0 10 1.0 — — 1.0 1.0 1.0 建设性质 新建 扩建 扩建 扩建 扩建 新建 新建 扩建 扩建 扩建 规划规模 (万吨/日) 0.2 15.0 30.0 25.0 10.0 — 10.0 2.0 5.0 5.0 占地 (公顷) 0.12 33.6 26.5 26.6 12.5 — 8.8 4.3 7.0 4.1 2018 2020 2016 2017 2020 2018 2020 2018 2020 2020 完成时间

表5-5 惠城区、仲恺高新区污水干管近期建设一览表 区惠城区 序域 号 1 2 名称 横沥污水处理厂污水干管 江北污水处理厂污水干管 建设 性质 新建 新建 建设内容 新建d400~d1000污水干管4公里 新建d600~d1200污水32

完成年限 2018 2020

区序域 号 名称 建设 性质 建设内容 干管19公里 完成年限 3 4 5 6 仲恺高 新区 9 10 8 7 梅湖污水处理厂污水干管 马安污水处理厂污水干管 惠州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污水干管 潼湖污水处理厂污水干管 仲恺2#污水处理厂 沥林污水处理厂污水干管 惠州市第六污水处理厂污水干管 惠州市第七水处理厂污水干管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d600~d1350污水干管12公里 新建d500~d2000污水干管28公里 新建d600~d1200污水干管32公里 新建d500~d1000污水干管10公里 新建d600~d1800污水干管25公里 新建d500~d1200污水干管24公里 新建d500~d800污水干管8公里 新建d600~d800污水干管8公里 2020 2020 2020 2018 2020 2020 2017 2017 二、径流污染控制 1. 新建地区径流污染控制 对于新建地区,主要采用低影响开发设施控制径流污染,如下凹式绿地、透水铺装、植被缓冲带、生态护岸等,通过源头截污和过程阻断的方法降低水流速度、延长水流时间、减轻地表径流进入水体的面源污染负荷。 2. 现状建成区径流污染控制 对于现状建成区,主要结合公园、河湖水体、河湖蓝线内用地、湿地滞洪区等建设雨水滞蓄设施,进入其中的雨水径流在调蓄的同时,通过控制雨水排放时间,实现雨水的沉淀与净化。雨水滞蓄设施控制的汇水范围一般以10-100公顷为宜。

三、黑臭水体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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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臭水体治理清单要求,主要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逐步整治规划范围内黑臭水体。按照《惠州市惠城中心区主要河涌水环境综合整治总体规划》,推进市区中心区河涌整治。到2017年底,城市建成区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2020年底前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

表5-6 惠城区、仲恺高新区黑臭水体治理清单5 序县号 区 1 2 3 4 5 6 7 惠小金口街道办、汝湖镇 小金口街道办 水口街道办 所属镇街 江南街道办 黑臭水体名称(起始边界)水体类型 长度(千米) 2.2 0.8 9 8.1 21.1 11.2 4.1 3.8 5.3 3 2.6 7.5 4.8 4 10.6 8 8 黑臭级别 重度黑臭 重度黑臭 轻度黑臭 重度黑臭 轻度黑臭 轻度黑臭 轻度黑臭 重度黑臭 轻度黑臭 轻度黑臭 2019 河流 河流 河流 河流 河流 河涌 河涌 轻度黑臭 轻度黑臭 重度黑臭 轻度黑臭 轻度黑臭 重度黑臭 轻度黑臭 2017 2020 2019 达标期限 2020 2016 2018 河流 沙墩头沥(上梅湖-沙墩头) 河流 梅湖沥(梅湖铁路桥-东江) 河流 新民排渠(下源村-新民村)洛塘渠(洛塘-新开河) 大湖溪沥(水口合三门堤-文头岭排涝站) 陈塘河(汝湖镇中心小学-陈塘闸) 高屈沥(小铁村-白石村) 莲塘沥(三新村-英头村) 望江沥(金石四路-望江排涝站) 河流 河流 河流 河流 河流 河流 2019 2020 2018 2018 城小金口街道办、8 区 江北街道办 9 10 11 12 13 1116 1仲高区 陈江街道 4 恺5 新三栋镇 河南岸街道办 江北街道办、汝湖镇 河流 河桥水(马庄村-冷水坑水)冷水坑水(冷水坑村-金山湖) 木沥河(陶前村-紫溪口) 陈江河干流(特育桥—五一桥) 肋下河干流(惠河高速桥下—梅光村与甲子河汇合口) 水围河干流及支流(惠阳交界断面—平塘汇入口) 南塘河干流及支流(罗布群水库—甲子河汇入口) 甲子河(惠河高速桥下—甲 5

主要来源:《惠州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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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县号 区 7 18 19 20 21 22 23 所属镇街 黑臭水体名称(起始边界)子桥) 梧村河(梧村水库—平塘入口) 马过渡河干流(惠盐高速桥下至惠河高速桥下) 西坑河(西坑村起至镇隆池禾尾汇合) 甲子河(甲子桥至金竹水闸) 水体类型 长度(千米) 黑臭级别 达标期限 河流 河流 河涌 河流 河涌 河涌 6.4 15 1.36 10.34 6 8 轻度黑臭 轻度黑臭 2017 轻度黑臭 轻度黑臭 重度黑臭 重度黑臭 2017 惠环街道 潼侨镇 金星河(金星村至学溪桥)甲子河潼侨金竹水闸2条支流 四、地下水污染防治 定期调查评估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等区域环境状况6。近期完成对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处理设施建设情况的排查,于2017年底前全部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公布环境风险大、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开展修复试点7。使地下水监测点位水质不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III类标准。 67

主要来源:《惠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主要来源:《惠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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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水资源系统规划

一、加强水源保护和建设

1. 严格保护东江干流、西枝江及水库取水口及水源保护区 东江干流包括东江沙河埔、潭公庙、江东村、谭屋角、龙津、虾村、下源、槟榔潭、富星村共9处取水口;西枝江取水口包括西枝江马安、新湖、水贝共3处;水库取水口包括观洞水库、招元水库2处。饮用水源保护区包括芦洲—博罗东部六镇东江饮用水源保护区、深圳东部供水工程东江饮用水源保护区、水口下源东江饮用水源保护区、水口—汝湖镇东江饮用水源保护区、潼湖镇东江饮用水源保护区、马安镇西枝江饮用水源保护区、招元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观洞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和石鼓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等9 处。

2. 加快现有供水设施改建、扩建 惠城区扩建江北水厂三期,增加20万立方米/天;仲恺高新区扩建黄沙水库水源地的镇隆万里自来水有限公司水厂,达到5万立方米/天(平时可作为镇隆镇和陈江镇等仲恺高新区南部区域的日常补充供水,但其主要功能为应急备用水源供水工程)。扩建潼湖水厂二期和三期工程,取水口位于潼湖镇的潭公庙处,至2030 年达到60万立方米/天。新建科技城水厂,取水口位于横沥深圳东部取水口上游500米处,至2030年达到50万立方米/天。

3. 推进备用水源工程建设

应急备用水源选定为观洞水库、黄沙水库。观洞水库水源与潼湖水厂工程相结合,潼湖水厂可直接抽取观洞水库水源,利用潼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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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厂供水网络即可供给整个惠城、仲恺高新区,观洞水库应急备用供水规模20万立方米/天。黄沙水库水源供给扩建后的镇隆万里自来水公司水厂,供水规模达5万立方米/天,为镇隆镇、三栋镇和陈江镇以及其他仲恺高新区南部区域供水。潼湖水厂投产后,黄沙水库可作为日常供水补充水源,应急时与观洞水库一起转做应急备用水源。

二、开展雨水资源化利用

1. 划分五大分区,主要包括居住区、产业园、公共服务区、城中村、道路广场及绿地共五大类,推行雨水资源差别化综合利用。

2. 推进分质供水建设,保障城市用水安全。以优质优用、低质低用为原则,以住宅小区,写字楼等楼宇为试点,推进分质供水管网建设,确保水资源梯级利用与推广。以各组团内居住小区、写字楼等建筑为重点,试点建设分质供水管网,探索并推广水资源梯级利用。加强供水管网的养护管理,降低管网漏损,建立保障有力的供水体系。 三、试点中水回用

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的规划布局,工业、生态等用水优先使用再生水。推动工业园区、新建公共建筑安装中水设施,积极引导其他新建住房安装建筑中水设施。

第十九条 水安全系统规划

一、排水防涝系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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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设计参数 ①设计雨水量

雨水量应按下式计算确定: Q=q•ψ•F 式中 Q——雨水设计流量(L/s): q——设计暴雨强度(L/(s•h)); ψ——径流系数; F——汇水面积(ha)。

其中,集雨面积大小对雨量影响最大;综合径流系数对雨量的影响较大;设计重现期由一年提高至两年,设计暴雨强度增加约15%~25%。其影响大小顺序依次为集雨面积、综合径流系数、重现期。

②暴雨强度公式 根据《惠州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本规划雨水管渠流量公式计算流量采用以下公式计算:

q=1337.746(1+0.546lgP)/(t+3.980)0.562 式中:q—暴雨强度(L/s•ha); P—设计暴雨强度重现期(年); t—降雨历时(分钟)。 ③设计重现期

随着城市的发展和硬地化率的增加,暴雨频发对城市造成的危害日趋严重。结合惠州市的城市等级及其重要性分析,保证城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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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性,减少内涝灾害,从安全和经济方面统一考虑:

一般地区,按3年一遇重现期的标准建设或改造。

片区雨水干管、商业区、重要城市中心、快速路及主干路,按5 年一遇重现期重建或改造;

立交桥、地下铁路及地下通道等特别重要地区,或短期积水即能引起较严重后果的地区,按20 年一遇的标准建设。

2. 排水管网规划

从排水主干管渠完善、新建片区管网规划、易涝风险区管网改造三个方面开展雨水管渠规划。至2030年,规划新增雨水管网公里,其中新建雨水管网834公里、改建雨水管网46公里。

3. 排涝泵站规划

本次规划对于易涝风险区,结合地势特点、防洪(潮)水位、河道水系以及城市更新等因素,经论证分析,在必要位置新建雨水泵站。对于现状泵站,从排水能力、运行调度等方面着手调查分析,并结合城市规划、城市更新、泵站用途等,对无法满足要求的泵站提出相应的改造方案。至规划末期,规划新建8个排涝泵站,扩建6个排涝泵站。 表5-7 惠城区、仲恺高新区防涝泵站规划一览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泵站名称 小金河排涝泵站 三栋排涝泵站 丰大塘涝泵站 排沙河排涝站 科融新城1#排涝泵站 科融新城2#排涝泵站 红岗排涝站 陈江河口排涝站 建设性质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39

所属区 惠城区 惠城区 惠城区 惠城区 仲恺高新区 仲恺高新区 仲恺高新区 仲恺高新区 占地面积 2.1公顷 0.5公顷 — — 1.63公顷 0.85公顷 — —

序号 9 10 11 12 13 14 泵站名称 澳背排涝泵站 新民排涝泵站 大湖溪排涝泵站 大沥口排涝泵站 临江排涝泵站 广和排涝泵站 建设性质 扩建 扩建 扩建 扩建 扩建 扩建 所属区 惠城区 惠城区 惠城区 惠城区 惠城区 仲恺高新区 占地面积 1.0公顷 0.4公顷 0.81公顷 1.26公顷 0.53公顷 0.45公顷 4. 城市雨水行泄通道

规划在科融新城新增两条人工河流,连接外围的甲子河,以提高片区的抗涝排洪能力,新开河宽度为35 米。至规划末期,惠城区、仲恺高新区规划建设雨水行泄通道总长度为234.7千米。 5. 城市雨水调蓄设施

结合惠城区、仲恺高新区内涝风险区的分布以及城市水系、绿地公园与竖向布局,规划建设雨水调蓄设施60处。其中,利用红花湖水库、西湖、北湖等现状水库、湖泊水体作为调蓄设施34处,利用潼湖、金山湖等湿地3处,结合内涝积水频发地区、排水长干管末端与市民公园、鹅潭公园、大沥口滨江公园等公园规划建设雨水调蓄池22座,新建科融新城景观湿地1处。

6. 与防洪工程衔接

尽快明确惠城区、仲恺高新区各河道的防洪标准,按标准完善惠城区、仲恺高新区各河道防洪整治工程建设。重点完善惠城区大湖溪沥、洛塘渠、鹿江沥、陈塘河、莲塘布水以及潼湖流域甲子河、梧村河等河流综合整治工程。对于部分河道防洪标准较低区域,则采用20年一遇降雨遭遇20年一遇洪(潮)水位设计内涝防治设施。

二、内涝积水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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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内涝风险评估与区划

本次内涝风险评估采用《惠州市惠城中心区排水防涝专项规划》的分析数据确定易涝点等级与分布。依据内涝点积水面积、积水时间和积水深度三个指标确定内涝风险等级。其中积水面积≥30平方米,积水时间≥30分钟、积水深度≥30厘米且内涝重现期P<0.5四者同时满足为高风险,满足其一者至三者为中风险,无内涝记录的为低风险区。 2. 内涝积水点整治方案 根据现场情况,影响较大的易涝点共13处,对调查的易涝点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初步解决方案,见下表: 表5-8主要易涝点整治初步方案汇总表 干管流量复编号 名称 核情况(P=3年) 易涝点所在区域排水出口接入沿金山三环装1 饰城周边 不满足 河设置d1350雨水管道,现状雨水管道排水能力小,雨天上游雨水难以及时排;区域现状管渠过流断面偏小,过流能力不足 易涝点所在区域现状管渠过流断面偏不满足 小,过流能力不足,管道高程低于外河底高程。 ①区域排水出口直接接入金山河; ②过流能力不足管渠改造加大管径。 过流能力不足管渠改2 螺仔湖南北街 造加大管径或在原管道基础上增设雨水管道以及适当提高管道高程。 ①雨水系统总排出口火车西3 站三孔桥 不满足 雨量大,雨水排出口外河水位高至河水倒灌;易涝点所在区域现状管渠凌乱,不成系统,过流断面偏小,过流能力不足。 增设提升泵站(规模8.2m3/s) ,出口加拍门;②过流能力不足管渠改造加大管径。 ③未连通管道连通,把管道形成系统。 积水成因分析 整治方案 41

干管流量复编号 名称 核情况(P=3年) ①过流能力不足管渠4 汽车站易涝点 不满足 易涝点所在区域现状管渠过流断面偏小,过流能力不足。 改造加大管径; ②增设d2000 管道把区域部分雨水引至其他区域。 ①过流能力不足管渠红花湖5 路大岭路 不满足 雨量大山洪水大,排水所在区域现状管渠过流断面偏小,过流能力不足。 改造加大管径; ②增设d1500 管道把区域部分雨水截流引至其他区域。 ①过流能力不足管渠6 江北丽日 不满足 易涝点所在区域现状管渠过流断面偏 小,过流能力不足;雨水口数量偏少。改造加大管径; ②增加雨水口数量; ③建议下游排涝站适当降低起排水位。 ①过流能力不足管渠7 三新立交 不满足 易涝点所在区域现状管渠过流断面偏 小,过流能力不足;雨水口数量偏少。改造加大管径; ②增加雨水口数量。 ③增设d2500 管道与现状渠道连通。 ①过流能力不足管渠8 鳄湖路易涝点 不满足 易涝点所在区域现状管渠过流断面偏 小,过流能力不足;雨水口数量偏少。改造加大管径; ②增加雨水口数量。 ③增设d2000 管道与现状管连通。 9 梅湖铁路桥下 不满足 易涝点所在区域欠缺完善的雨水排放系统。 易涝区域增设雨水管道。 ①过流能力不足管渠10 麦地南金煌 不满足 雨量大山洪水大,排水所在区域现状管渠过流断面偏小,过流能力不足。 改造加大管径。 ②增加d2000 管道收集西侧雨水至金山河上游。 环城西11 路易涝点 惠新东12 高级中学易涝点 —— 易涝点所在区域现状管渠过流断面偏 小,过流能力不足,雨水口数量偏少。满足 易涝点所在区域现状管渠过流断面偏小,过流能力不足。 过流能力不足管渠改造加大管径。 ①过流能力不足管渠改造加大管径,增加雨水口数量。 ②增设d800管道把部分雨水调至其他区域。 积水成因分析 整治方案 42

干管流量复编号 名称 核情况(P=3年) ①增设雨水管道; ②增设雨水提升泵站,13 黄塘路 —— 雨量大、管径小、湖水倒灌。 规模约1.5m3/s。雨水抽排至西湖截污调蓄池内。 积水成因分析 整治方案 第二十条 水文化系统规划

加强水文化遗址保护,建设东江历史文化保护走廊;弘扬水文化传统,建立完善传承人机制;挖掘水文化内涵,打造特色东江水文化廊道;以西湖为重点,保护西湖与历史城区的“湖城”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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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海绵城市设施建设指引

第二十一条 海绵型绿地与广场建设指引

一、建设目标8

依据第二章所提出的规划目标与指标体系,参考同类型城市海绵城市建设目标,依据绿地的类型和特点,确定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下凹式绿地率、透水铺装率、雨水资源利用率、年径流污染控制率等五项指标作为低影响开发指标作为惠州市海绵绿地系统项目控制指标。

1.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新建绿地与广场项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80%-90%,改造绿地与广场项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0%-80%。

2. 下凹式绿地率 新建绿地与广场项目下凹式绿地率不低于50%,改造绿地与广场项目下凹式绿地率不低于40%。

3. 透水铺装率

新建公园透水铺装率不低于60%,改造公园不低于50%;新建防护绿地透水铺装率不低于60%,改建防护绿地不低于50%;新建广场透水铺装率不低于50%,改建广场不低于40%。

4. 雨水资源利用率

8

除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外,其余指标只是引导性指标,实际设计时,在保证径流总量控制率达标的基础上,

可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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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水替代自来水比例≥30%。 5. 年径流污染控制率

年径流污染物削减率(以SS计)不低于60%。 二、建设指引

依据《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参考同类城市的海绵型绿地广场建设要求,针对惠城区、仲恺高新区绿地系统现状情况,对城市公园、防护绿地、广场等不同类型的海绵型绿地系统分别提出建设与改造指引。

惠州市绿地与广场海绵化建设的技术措施主要有土地保护与修复、透水铺装、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植草沟、雨水湿塘、人工湿地、植被缓冲带等。

1. 海绵型公园绿地建设指引 ①地形与竖向设计 新建公园应通过地形控制,尽量使区域径流雨水汇入公园绿地,布置沉淀池、前置塘等设施,对进入绿地的雨水进行预处理,防止径流雨水对绿地环境造成破坏。新建与改建公园绿地的地形设计应保持硬化铺装的汇水区标高高于下凹式绿地,雨水径流通过地表坡度汇集到植草沟、雨水花园等过滤传输设施中,然后进入下凹式绿地。雨水口宜设于绿地内,雨水口高程高于绿地而低于周围硬化路面。若绿地道路的边缘与绿地平齐,雨水径流可以分散式进入下凹式绿地,若绿地道路比周围绿地高,则应在汇水区周围的道路侧石上设置宽度为20cm-30cm的排水口,地表径流可通过排水口汇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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滤设施或转输设施中,从而进入下凹式绿地。

②园路透水铺装

公园内车行道、人行道、广场铺装宜采用透水铺装,根据土基的透水性可采用半透水或全透水的铺装结构。园路主要车行道宜使用透水型沥青路面,园路人行道、广场与停车场宜使用透水砖材料。

③绿地

大面积绿地应建为下凹式绿地,充分利用现有绿地入渗雨水。绿地应尽量低于周围硬底化路面,并建设导流设施,以确保流入的雨水能够迅速分散、入渗。在下凹式绿地的汇水区入口和坡度较大的植被缓冲带边缘,宜采取设置隔离纺织层、种植固土植被、及时添加覆盖物等措施固定绿地内土壤。绿地植物宜选用耐涝耐旱本地植物,以乔灌结合为主。在绿地适宜位置可推广建设浅沟、洼地、旱溪等雨水滞留、渗透设施或雨水处理设施。

④景观水体 绿地适当位置可建雨水调蓄设施,雨水调蓄设施应留有溢流设施。为增大雨水入渗量,可综合采用多种渗透设施,如浅沟-渗渠组合系统、渗透管、入渗井、渗透管-排放一体设施等。通过雨水湿地、湿塘等集中调蓄设施,消纳自身及周边区域的径流雨水,构建多功能调蓄水体,并通过调蓄设施的溢流排放与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和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相衔接。

⑤雨水管网与超量雨水收集

应在新建与改建公园的下凹式绿地中或绿地与硬化铺装的交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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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设置雨水溢流口,雨水溢流口的设计高程应高于下凹式绿地的设计高程而低于地表的高程,保证超过下凹式绿地设计蓄水上限的雨水即时通过溢流口排入雨水管渠系统。蓄排水设施底部与惠州地下水季节性高水位的距离应大于1m,以保证雨水正常入渗。

2. 海绵型防护绿地建设指引 ①滨水防护绿地

结合公园、河湖水体、河湖蓝线内用地、湿地滞洪区等建设雨水滞蓄设施,进入其中的雨水径流在调蓄的同时,通过控制雨水排放时间,实现雨水的沉淀和生态净化,雨水滞蓄设施控制的汇水范围一般以10-100公顷为宜。在符合景观要求和微地形设计的基础上,城市绿地宜做成下凹式,以削减峰值流量,延缓峰值时间,净化雨水径流。应充分利用生物滞留设施、雨水湿地和植被缓冲带等低影响开发设施对雨水径流进行净化。

②基础设施防护绿地

在基础设施防护绿地内布置生物滞留池,将半幅道路以及绿地自身的径流雨水通过局部下凹绿地、排水暗沟引至生物滞留池。在整体生物滞留池的基础上,局部布置雨水花园,形成分段滞留,同时也能使整体生物滞留池在景观效果上产生变化,提升整体景观效果。此外,在局部地块设置旱溪,收集并传输周边汇水,将汇水引至公园地块进行消解。

3. 海绵型广场建设指引 ①透水铺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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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广场宜配套布局绿化用地,形成适当的分隔,以便于将雨水引入绿地进行综合处理。城市广场硬化路面采用透水铺装,并配建蓄水模块等蓄水设施,对经过分隔绿带和透水铺装等低影响开发设施过滤、净化后的雨水进行收集,并用于洗车、广场冲洗和绿地浇洒。

②雨水净化设施

广场宜设置生物滞留带、高位花坛、生态树池等生物滞留设施,生物滞留设施规模应根据汇水面积确定,对于含道路的汇水区域的生物滞留设施应选用植草沟、沉淀池等对径流雨水进行预处理。污染严重区域应设置初雨弃流设施,弃流量根据下垫面旱季污染物状况确定。

第二十二条 海绵型道路建设指引 一、建设目标

依据道路与广场的类型和特点,确定渗透设施覆盖率、雨水资源利用率和管网损耗率等三项指标作为海绵型道路系统项目控制指标。 1.透水铺装率:到2020年,新建渗透设施覆盖率达到20%,改造型渗透设施覆盖率达到15%。

2.雨水资源利用率:到2020年,道路绿化雨水替代自来水比例不低于30%。

二、建设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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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包括道路板块、道路绿化带两部分。其中: 1. 道路板块

车行道。机动车道采用透水沥青混凝土铺装,在路面结构基层埋设排水管,入渗雨水沿道路横坡流入排水管中,排水管接入车道旁的绿带中。路缘石采用豁口立缘石,既能够有效地将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分隔开,又能汇集、引导雨水流入绿带中的截污雨水口。边沟采用植草沟、雨水花园等,作为路侧绿带。 人行道。道路人行道宜采用透水铺装,透水铺装设计应满足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结合惠州市区实际,可在新建道路和改造道路的人行道部分推广使用透水砖铺装、透水水泥混凝土铺装、透水沥青混凝土铺装、嵌草砖和碎石铺装等。 道路与常规排水系统衔接。城市道路与城市水系中的低影响开发设施衔接时,路面径流可以经过植被缓冲带的下渗、净化后,直接排入水体;雨水管网中的雨水通过湿塘、雨水湿地等的沉淀、过滤、净化和存储,最终排入城市水系。

2. 道路绿化带 道路绿化带宜采用下凹式绿地、生物滞留设施、植草沟等设施。面积、宽度较大的绿化带、交通岛、渠化岛等区域可依据实际情况采用雨水湿地、雨水花园、湿塘、调节塘、调节池等设施。

中央绿化带。当中间分车绿带宽度小于1.5m时,为了阻挡相向行驶车辆的眩光,中间分车绿带应采用植物高度在0.6m~1.5m的雨水花园或下凹式绿地;当宽度大于或等于1.5m时,可以采用种植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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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的雨水花园或生物滞留带。

道路两侧绿化带。当两侧分车绿带宽度小于1.5m时,宜采用以灌木和地被植物相结合的雨水花园或下凹式绿地;当宽度大于或等于1.5m时,可以采用种植乔木的雨水花园,此时乔木中心应与路灯杆柱保持2米以上安全距离。

大型立交、城市高架路下方绿地。大型立交绿地内宜采用下凹式绿地、雨水湿地、雨水花园、湿塘、调节塘、植草沟等设施;城市高架路下应根据建设条件和水质监测情况设置雨水弃流、调蓄、利用设施,如雨水桶、滞蓄池等。

绿化种植设计。道路广场周围的植物群落特征是影响城市海绵体蓄水能力的重要因素。海绵型道路的植物宜根据绿地竖向布置、水分条件、径流雨水水质等进行选择,宜选择耐淹、耐污等能力较强的本土植物。

第二十三条 海绵型建筑与小区建设指引

一、建设目标9 确定年径流总量控制率、雨水资源利用率、污染控制率、绿色屋顶率、透水铺装率、下凹式绿地率六项指标作为惠州市海绵型建筑与小区项目控制指标。

1.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新建建筑与小区项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60%-75%,改造建筑

9

除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外,其余指标只是引导性指标,实际设计时,在保证径流总量控制率达标的基础上,可进行调整。

50

与小区项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55%-70%。

2. 雨水资源利用率

有水景的公共建筑及小区雨水替代自来水比率≥3%。 3. 年径流污染物控制率

TSS消减50%,COD消减50%,TP消减40%。 4. 绿色屋顶率10

新建建筑绿色屋顶率为20%-40%,改造建筑绿色屋顶率为10%-30%。

5. 透水铺装率

新建建筑与小区透水铺装率≥60%,改造建筑与小区透水铺装率≥50%。

6. 下凹式绿地率

新建建筑与小区下凹式绿地率≥50%,改造建筑与小区下凹式绿地率≥40%。

二、建设指引 1. 海绵型建筑建设指引

海绵型建筑的建设主要从绿色屋顶和建筑雨水收集利用两方面着手。

①绿色屋顶

惠州市城区新建建筑与小区中地下室顶板和屋顶坡度小于15°的单层或多层建筑宜采用绿色屋顶。对于屋顶坡度较大或流线型屋

10

绿色屋顶率是针对条件满足适宜建设绿色屋顶的新建与改造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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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建筑,以及采用轻钢、滑模、彩钢板等为主要结构的大型公建及工业厂房、仓库,可不建设绿色屋顶。对于已建建筑中雨落管设置在室内,改造难度较大的建筑,可采用模块化绿色屋顶。

屋顶绿色植物选择,应结合惠州当地的气候条件、屋顶结构及类型、土壤条件等,选择根系较浅、抗旱抗寒、抵抗大风的植物,不宜选择根系穿刺性强的植物,以及速生乔木和灌木。乔木应根据建筑荷载,适当选用,应栽植于建筑柱体处,土壤深度不够可选用箱栽乔木。

②建筑雨水收集利用

建筑屋面雨水宜通过断接雨水立管底部设置的雨水桶进行雨水收集调蓄,或采取雨落管断接或设置集水井等方式引入周边绿地内小型、分散的海绵城市建设设施,通过植草沟、雨水管渠将雨水引入场地内的集中调蓄设施。 建筑屋顶收集到的雨水以及建筑内部产生的洗衣洗浴水、生活杂用水等污染程度较轻的灰水可经简单处理后回用。

2. 海绵型小区建设指引

海绵型小区建设与改造,除海绵型小区建筑建设与改造外,还包括小区道路、小区绿地与景观水体三个方面的建设与改造。

①小区道路

小区机动车道、人行道、广场、露天停车场和庭院步道等硬质铺地,宜采用透水铺装,使雨水充分入渗,从源头削减雨水径流。新建小区透水铺装率应达到60%,已建小区应通过改造方式使透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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铺装率达到50%。小区道路两侧、广场及停车场周边宜布置下凹式绿地、植草沟、渗透槽等地影响开发设施。在竖向设计上小区道路纵坡应在0.3%-8%范围内。

②小区绿化

小区的绿化景观设计应根据小区地形、地貌、标高、水体情况及周边环境,根据相关规划制定的海绵城市控制指标,量身定制小区绿化方案,通过下凹式绿地、植草沟、雨水花园、生态树池等低影响开发技术、设施的组合设计,使其与景观设计融为一体,提升小区绿化的滞留、下渗能力的同时,创造良好的小区绿化景观。

③小区景观水体

新建小区应结合现状地形地貌,在场地设计过程中,尽可能保留并合理利用场地内现有的水系,结合景观设计,将现状水系建设为兼具雨水调蓄、净化功能与景观功能的水体。对于无景观水系可利用,无法达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的小区,可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因地制宜,在建设具有蓄水功能的景观水体或地下蓄水池,配备使汇水区内雨水引入水体的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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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海绵城市重点建设区规划

第二十四条 海绵城市重点建设区域

一、潼湖生态智慧创新与总部经济区

本次规划确定潼湖生态智慧创新与总部经济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5%,对应降雨量为32.6毫米,规划控制容积约14.5万立方米。将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的管控指标落实到各个地块,并将此指标作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控制指标之一,对区域内部的建设项目,需严格执行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以保证区域总体目标的实现。 表7-1 潼湖生态智慧创新与总部经济区指标分解表 用地类型 R A B S1 S2,S3,S4 G3 G1,G2 年径流总量设计降雨面积(公顷) 98.59 46.34 73.23 76.22 1.89 0.91 146.96 控制容积(万立方米) 2.80 1.27 2.01 1.53 0.05 0.03 7.13 下凹式绿地(%) 60 60 60 30 30 60 40 透水铺绿色屋控制率(%) 量(毫米) 71 70 70 60 70 75 85 28.4 27.4 27.4 20.1 27.4 32.6 48.5 装(%) 顶(%) 70 70 70 30 20 60 70 40 50 30 -- -- -- -- 为达到片区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目标,近期在潼湖生态智慧创新与总部经济区重点建设片区内拟建设海绵型建筑项目6个,海绵型公园项目2个,海绵型道路项目4个以及5个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和1河流综合整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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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2 潼湖生态智慧创新与总部经济区海绵型项目一览表 编号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项目性质 扩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占地面积(平方米) 59395 48654 15636 17967 6129 6535 510000新建 (不含水面) 新建 9105 -- -- 绿色屋顶下凹式绿透水铺装(平方地(平方(平方米) 米) 米) 投资责任项目主体 主体 来源 政府市住市住建局 市住市住市住市住② ② ② ② ② ② 1 2 3 4 5 6 潼侨中学 体育中心 小学 文化艺术中心 图书馆 文化馆 科融新城8909.25 14254.8 12472.95 投资 建局 7298.1 11676.96 10217.34 PPP 2345.4 3752.64 3283.56 2695.05 4312.08 3773.07 919.35 1470.96 1287.09 980.25 1568.4 1372.35 政府政府政府政府海绵型建筑 投资 建局 投资 建局 投资 建局 投资 建局 政府市园7 海绵型公园 湿地综合公园 湿地公园广场 兴发大道 244800 61200 投资 林局 政府市园市交通运输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交通运输局 区环保分局 区公② 8 5463 1821 投资 林局 政府投资 政府投资 政府投资 政府投资 ② ③ ③ ③ ③ 9 新建 75600 -- -- 22680 10 海绵型道路 11 科融大道 新建 88300 -- -- 26490 智慧大道 新建 208000 -- -- 62400 12 水系整13 治与生态修复 14 排水防15 涝设施 16 智慧二路 甲子河水清岸绿工程 排水管网工程 人工河道建设 人工河道建设 新建 48384 -- -- 14515.2 续建 -- -- -- -- PPP ① 新建 -- -- -- -- PPP 政府政府用事业办 市水市水② 新建 新建 -- -- -- -- -- -- -- -- 投资 务局 投资 务局 ② ② 55

编号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1排涝泵站 #2排涝泵站 合计 项目性质 新建 新建 占地面积(平方米) 15817 9709 119231 绿色屋顶下凹式绿透水铺装(平方地(平方(平方米) -- -- -- 米) -- -- -- 米) -- -- -- 投资责任项目主体 主体 来源 政府政府市水市水② ② -- 17 18 投资 务局 投资 务局 -- -- *绿色屋顶建设面积为建议值,不作强制要求

①《惠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②《惠州潼湖生态智慧区科融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③《惠州十三五近期建设规划(2016-2020年)》 二、江北新城 本次规划确定江北新城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65%,对应降雨量为23.3毫米。将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的管控指标落实到各个地块,并将此指标作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控制指标之一,对区域内部的建设项目,需严格执行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以保证区域总体目标的实现。 表7-3 江北新城指标分解表 用地类型 R A B M,W S1 S2,S3,S4 G3 G1,G2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65 60 60 55 45 50 70 80 设计降雨量(毫米) 23.3 19.8 19.8 16.8 12.1 14.3 27.4 39.4 下凹式绿地(%) 50 50 50 50 20 20 50 30 透水铺装(%) 50 50 50 50 15 15 50 60 绿色屋顶(%) 20 30 20 20 —— —— —— —— 规划建设11个海绵型建筑与小区项目,8个海绵型绿地与广场项目,2个海绵型道路项目,3个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海绵城市总投资约3.2亿元以上,主要资金来源于政府投资与PPP项目公司资本金及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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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4 江北新城海绵型项目一览表 编号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莞惠城际1 轨道西湖站拆迁安置房 2 3 4 惠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 惠州市美术馆 惠州慈云图书馆 惠城初中5 海绵型建筑、小6 7 区 (江北街道) 惠城区技工学校 惠州市人民警察学校 惠州商贸旅8 游高级职业技术学校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海绵型绿地与广场 东江高级中学 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惠州友和医院 市民公园 江北铁路桥头公园 市民乐园广场 新华文化广场 鹅潭公园 金裕园 改造 改造 改造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改造 改造 占地规模3.61公顷 占地规模2.85公顷 占地规模0.71公顷 占地规模4.25公顷 占地规模48.42公顷 —— —— 占地规模5.6公顷 占地规模4.4公顷 政府投资 政府投资 政府投资 政府投资 政府投资 政府投资 政府投资 政府投资 政府投资 市住建局 市住建局 市住建局 市园林局 市住建局 市住建局 市住建局 市住建局 市住建局 ① ① ① ① ① ① ① ① ① 改造 占地规模3.76公顷 PPP 市住建局 ① 改造 改造 占地规模6.04公顷 占地规模4.14公顷 改造 占地2.5公顷 新建 新建 改造 建筑面积5.1万平方米 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 占地2.24公顷 政府投资 政府投资 政府投资 政府投资 PPP 政府投资 市住建局 市住建局 市住建局 ① ① ① 新建 建筑面积10.8万平方米 PPP 市住建局 ① 项目性质 占地面积 投资主体 责任主体 项目来源 市住建局 ① 市住建局 市住建局 ① ① 57

编号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项目性质 改造 改造 占地面积 投资主体 政府投资 政府投资 政府投资 责任主体 项目来源 18 19 东江公园 北湖公园 国道G324占地规模37.9公顷 占地规模52.6公顷 市住建局 市住建局 ① ① 20 海绵型道路 21 线惠城区东江大桥改扩建工程 融生大桥及相接道路建设工程 望江沥综合整治工程(截污工程) 排水防东江(江北 75600平方米 市住建局 ① 新建 88300平方米 政府投资 市住建局 ① 22 新建 -- 政府投资 水务局 ① 23 涝设施 新城段)航道整治 东江内河港新建 -- 政府投资 水务局 ① 24 区码头(惠城作业区) 新建 -- PPP 水务局 ① 合计 ①《惠州十三五近期建设规划(2016-2020年)》 三、金山湖片区 本次规划确定金山湖片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0%。结合片区的现状及规划建设情况,通过构建SWMM模型,开展区内地块指标的分解,将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的管控指标落实到各个地块,并将此指标作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控制指标之一,对区域内部的建设项目,需严格执行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以保证区域总体目标的实现。

表7-5 金山湖片区指标分解表 用地类型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设计降雨量(毫米) 下凹式绿地(%) 透水铺装(%) 绿色屋顶(%)58

R A B M,W S1 S2,S3,S4 G3 G1,G2 67 65 65 60 55 60 70 80 24.8 23.3 23.3 19.8 16.8 19.8 27.4 39.4 50 50 50 50 20 15 50 30 60 60 60 20 20 20 50 60 30 40 20 20 -- -- -- -- 为达到片区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目标,近期在金山湖片区内拟建设海绵型建筑项目8个,海绵型公园项目1个,海绵型道路项目4个、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2个以及河流综合整治工程4个。 表7-6 金山湖片区海绵型项目一览表 编项目项目名称 项目性质 占地面积(平方米) 14507.7 绿色屋顶(平方米)* 1741 下凹式绿地(平方米) 2092 透水铺装(平方米) 2611 PPP 市住建局 市住建局 市住建局 市住建局 市住建局 市住建局 市住建局 市住建局 ① 投资责任项目主体 主体 来源 号 类型 1 方直小学 惠州市中新建 2 洲实验小学 金山湖初中 中建麦绍海绵型建棠学校 惠州奥林匹克体育场场地改造 惠州学院扩建 珑湖湾小学 惠州市第二十九小学 海绵新建 15537.9 1865 3108 2797 政府 ① 3 4 新建 改造 33970.5 43856.2 4076 5263 6794 8771 6114 7894 政府 政府 ① ④ 5 筑 改造 593892 —— 89084 10525 政府 ④ 6 7 扩建 新建 2422000 12826 —— —— —— —— —— —— 政府 政府 ③ ②⑥ 8 续建 17200 2908335—— —— —— 政府 ②⑥ 9 型公园 金山湖公园 新建 其中水域1820854 —— 434992 130498 政府 市住建局 ③ 59

编项目号 类型 项目名称 项目性质 占地面积(平方米) 2690m*绿色屋顶(平方米)* 下凹式绿地(平方米) 透水铺装(平方米) 14526 政府 市住建局 市住建局 市住建局 市住建局 市住建局 市住建局 环保局 ③ 投资责任项目主体 主体 来源 10 环湖一路 新建 36m=96840 1475m*—— —— 11 环湖三路海绵型道路 北段 续建 36m=53100 3057m*—— —— 7965 政府 ③ 12 三环东路 改造 60m=183420 1973m*—— —— 27513 政府 ③ 13 南岸路二期 河南岸污改造 42m=82866 —— —— 12430 政府 ③ 14 排水防涝15 水提升泵站 建设工程 西枝江综合整治工程 莲塘布水扩建 —— —— —— —— 政府 ③ 设施 排水管网新建 —— —— —— —— 政府 ② 16 新建 —— —— —— —— 政府 ③ 17 河流综合整治 综合整治工程 河桥水综合整治工程 冷水坑河续建 —— —— —— —— 政府 环保①②局 环保局 环保局 ③ 18 续建 —— —— —— —— 政府 ⑤ 19 综合整治工程 续建 —— —— —— —— 政府 ⑤ 20 合计 6478351 —— —— —— —— —— —— *绿色屋顶建设面积为建议值,不作强制要求

①《惠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② 表示已纳入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项目; ③ 《惠州十三五近期建设规划(2016-2020年)》; ④ 本次规划策划;

⑤ 表示规划延续《惠州市“十二五”城市建设规划(2011-2015)》的项目; ⑥ 表示已纳入相关专项规划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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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海绵城市重点建设流域

一、洛塘渠流域 1. 改善水质

沿洛塘渠两岸布设雨污分流制截污管道,截流两岸自建房及工业厂房排河污水,集中排放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在截污的基础上对洛塘渠进行引水补给,扩建新民灌渠并衔接下游部分新民排渠,通过新民老站处的灌溉泵站从东江引水补水至洛塘渠干流。 2. 防洪排涝整治

根据《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GB/T5080-2012)以及《惠州市城区防洪排涝规划》的相关要求,洛塘渠采用20年一遇标准设置防洪堤、排涝站及排涝闸。利用新民河进行分洪,对新民河分洪段进行拓宽、清淤,对阻水严重的桥梁拆除重建。并考虑交通和景观需求,据河道分段特点采用不同断面形式进行建设,在满足河道行洪的基础上尽量减少征拆范围,设置成不同的断面,合理布置绿道及人行道。

3. 生态修复

通过构建湿地生态系统、浅水型河道生态系统和深水型沉水植物带三大区域,形成洛塘渠河道清水态生态系统。在0.2-0.6米水深范围内,通过砾石回填和挺水植物群落构建等工程措施建设湿地生态系统;在0.6-2米水深区域主要通过基底改良工程、引水口生物网膜拦截工程、浮叶植物群落构建工程、河道清水型沉水植物群落构建工程、鱼类群落构建工程和大型底栖动物群落构建等工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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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浅水型河道生态系统;在水深大于2米的区域通过种植沉水植物群丛形成深水型沉水植物带,并进行为期一年的系统优化调整,使河道生态系统内部形成动态平衡,自我繁衍交替,无需人为干预。

4. 景观建设

对洛塘渠两侧进行景观美化改造,采用分段设计方式,运用海绵型公园绿地建设方法,建设海绵型滨水空间。选取用地充裕地段或交通节点位置,设置景观节点,进行重点设计,打造一条工居民休闲娱乐的滨水生态景观带。

一、青年河流域

青年河流域的海绵城市建设主要从截污疏浚、生态修复、海绵型公园群建设三个方面进行。 1. 截污疏浚。从青年河水质管控全过程来看,通过拓宽河道、清淤,两岸增设截污管截污,通过沿河截污工程,将污水收集后接入截污干管。开展河道底泥置换工程,将河道底泥置换为0.5m厚的块石。启动生态补水工程,通过西湖抽水泵站及红花湖水库进行调水补水。 2. 生态修复。针对青年河沿线生态基础,从三个方面推动生态修复:在生态净化与驳岸建设方面践行“最少干预自然”的法则,利用本土植物达到生态净化、涵蓄水源等作用;在植物复绿方面,强调植物配置的多样性和种植本地树种,营造丰富的景观环境;在促进循环利用方面,以青年河的河水和雨水作为景观及灌溉、二次利用的主水源,建设河道湿地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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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海绵型公园群建设。沿河布置4个景观公园,并对河道景观进行海绵化改造。“东江揽胜”通过营造生态式驳岸,建设生态阶梯式防洪堤,将下凹式绿地、植草沟等雨水收集设施布局在沿河两岸的道路两侧。“曲苑风清”结合周边地块的商业、公共服务功能的建筑进行雨水收集、利用的综合改造。“倚桥映月”滨河两侧车行道、人行道、广场铺装宜采用透水铺装,根据土基的透水性可采用半透水或全透水的铺装结构。园路主要车行道宜使用透水型沥青路面,园路人行道、广场与停车场宜使用透水砖材料。“横槎小隐”保护历史特色的同时,将海绵化改造措施引入景区。

三、金山河流域 1. 改善水质

建设金山河截污系统,沿岸已建有污水干管的,完善点式截污系统;沿岸没有污水干管的建沿河截污干管;上游污染源采用总口截污方式治理。推进生态补水工程,上游采用新建激流坑水库和红花湖隧洞引水相结合作为补水水源,下游采用金山湖建设吊鸡沥泵站补水增加横江沥及吊鸡沥水体的流动性。在截污与补水的基础上,采用河道内人工生物载体与曝气相结合的技术,以及微生物技术等,增加氧容量使河道水质好转。

2. 防洪排涝整治

根据《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CJJ50-92)的规定和《惠城中心区防洪排涝规划》,金山河河道整治防洪按照20年一遇设置防洪堤、排涝站及排涝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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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生态修复

应用生态水水利工程学的方法对河岸和堤坡进行整治,在满足河流防洪排涝功能的同时,恢复河道、河岸的自然生态,增强河流水体流动性,恢复河道的自净能力,适当进行生态复绿,为打造宜居型生态河道和水质净化及生物栖息创造条件,将金山河打造成为防洪排涝、休闲观光、人水和谐、宜居宜业的综合样板景观区域。

4. 景观建设

建设金山河沿岸防护绿带,建设朝晖晨曲广场(703地质队附近)、古台望月广场(名流印象附近)、河川临渊公园(市实验中学对面)、南山公园、曲水赏月广场(下马庄)、镜河筛月公园(南山花园附近)、和白鹭栖霞公园(九惠制药厂附近)7大亲水景观点。对节点公园与广场进行透水铺装、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等海绵设施建设。

四、大湖溪沥流域 1. 改善水质 完善大湖溪沥截污系统。近期截污工程的污水干管原则上只接纳污水,但对合流排水口仍进行截污处理,形成截流式的半分流制排水系统,远期两岸村庄及工业区的雨污分流改造完成,雨、污系统逐步完善后,再对截流井的截流出口进行封堵处理,从而形成完善的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另外,对未建区水产养殖场进行改造或管控,严格控制养殖场和畜牧场污水的直接排放。

2. 防洪排涝整治

根据《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CJJ50-92)的规定和《惠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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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区防洪排涝规划》的相关要求,大湖溪沥采用20年一遇标准设置防洪堤、排涝站及排涝闸。对大湖溪沥河道进行清淤疏浚,其中惠州大道以上河道对局部阻塞过洪较为严重的河道中的塘埂挖至设计高程,对淤积较为严重的主过洪带进行清淤疏浚;惠州大道以下河道河堤不小于28m,按照规划设计底高程对其清淤疏浚即可。对两岸低洼河岸进行培高加固,三环路上游两岸结合规划市政道路新建堤防,三环路-惠州大道段右岸保持现状不变,左岸结合巡堤路新建堤防。惠州大道下游河道两岸,岸顶高程不低于20年一遇防洪水位加超高。

3. 生态修复

针对大湖溪沥河道两岸植被单一状态,采用生态化岸线处理技术,以自然驳岸形式,根据陆生-湿生-水生的生态系统渐变特点,采用科学丰富的植物配置手段,保证湿地植被的完整性和多样性,丰富水生植物群落结构。适当引入有净水功能的水生植物种类,营造适合动植物生存的空间环境,改变大湖溪沥河道目前较为单一的植物群落结构,提高河道的净化与生态修复能力。

4. 景观建设

三环东路以西段,结合现状建设情况增加简洁的栈道、平台及活动场地,场地铺装采用透水铺装材料,局部采用生态式防洪堤岸,采用植草沟、雨水水管渠等设施,将周边地块雨水径流汇集到河道及河岸下凹式绿地中,打造兼具休闲与雨水调蓄功能的同时为两岸居民营造舒适的滨河城市绿岸。三环路以东段状建设较少,尽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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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原有植被,采用草皮式护坡,建设自然生态防洪堤岸。结合开阔水面以及河道内现状连片的池塘,采用低成本维护的乡土水生植被,建设观赏性较强的自然湿地景观,局部设置亲水栈道与游船码头,增强河岸亲水性与趣味性。

五、望江沥流域 1. 改善水质

优化截污工程,完善河道两岸截污干管,新建d500-d800截污管长约11千米,将沿线污水接入污水主干管,排往江北水质净化厂进行处理。整治主河道5.5公里,按照20年一遇标准增强河道行洪能力;新建补水泵站及补水管渠1.65公里,沿河新建截污管道11.16公里、污水提升泵站1座。完善补水工程,结合该片区域水系整体考虑,在金石四路东侧的东江大堤外新建联合补水泵站,引东江水至沿金石四路南侧防护绿化带内新建的开放式引水渠至望江沥河道进行补水;远期可通过农业观光园内部水系连通至陈塘河对其进行补水。

2. 防洪排涝整治

根据《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CJJ50-92)的规定和《惠城中心区防洪排涝规划》,望江沥河道按2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对河道进行拓宽、清淤。综合考虑河道行洪、交通和景观需求,尽量布置为生态式梯形或复式断面。

3. 生态修复

在保证河道及两岸绿量充足的基础上,强调植物配置的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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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本地树种的应用,营造丰富的生态景观环境。引入水生态修复技术,通过基底改良、浅滩湿地营造、滨水生态廊道建设、生物群落构建,生态修复面积约9.73万平方米。

4. 景观建设

环境景观设计理念为“望江花两岸、碧水润心田”,望江花两岸指的是营造望江沥花开两岸,锦绣繁华的美丽意境;碧水润心田指的是营造精致柔和、浸润心田的河涌景色。总体结构为“一带七景”:“一带”指的是望江沥及其沿线两岸地区,“七景”指的是沙湾忆趣、绿源竹影、望江乐园、翠荫芳境、小桥望乡、碧水兰亭和望江春晓七个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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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保障措施与实施建议

第二十六条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惠州市海绵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市海绵城市工作的开展,协调解决海绵城市建设的重大问题,并决策重大事项。领导小组由市政府牵头组织,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市园林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为主要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海绵城市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项目协调推进工作。各成员单位指定本单位1名副科级以上干部担任联络员。 依托海绵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包括全体会议和工作会议。明确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制定海绵城市建设任务分解表,协力推动海绵城市建设。 表7-1 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表 成员单位 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负责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并在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中体现海绵城市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建设要求;制定海绵城市规划建设技术导则,参与海绵城市设计方案会审;负责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确定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年径流污染控制率、黑臭水体控制率等目标的落实;指导各区规划部门在项目审批中落实海绵城市技术要求和相关指标。 市发展和改革局 负责研究和梳理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投资渠道、投入机制分析,将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纳入全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牵头海绵城市建设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负责落实各类财政专项资金,保障市本级海绵城市建设资金落实到位;建立中市财政局 长期预算制度,并将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列入全市城市建设计划;协助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市国土资源局 负责项目用地报批相关工作,在土地招拍挂、出让及划拨中落实海绵城市建设 的相关技术指标要求;在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关规划中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68

成员单位 市环境保护局 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指导海绵城市建设相关环评审批,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管理与水质达标监测,组织开展相关水环境质量(地表水、地下水)监测。 完善城市河湖水系保护与管理机制,协调水库、湖塘、河道冲沟等涉水建设项目中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应用等相关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城市水库、河道岸线管理工作,并配合做好生态岸线恢复、面源污染控制等指标的落实。 负责开展城市降雨量等气候分析,协助做好海绵城市建设年径流污染控制率现状、目标测算等相关工作。 负责所辖道路范围内雨水管道、道路透水铺装、道路雨水滞留设施等的运行维护;负责排水防涝设施的建设及运行维护。 负责开展海绵城市绿地雨水设施的植物配置研究,维护管理大型绿地、公园等大型绿化设施,并制定相应维护管理规范。 负责对海绵城市建设清单中的项目推进情况、责任单位工作情况进行引导、督办、落实和反馈。 市水务局 市气象局 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市园林管理局 各级人民政府 第二十七条 强化规划建设管控 制定《惠州市海绵城市管理办法》,明确海绵城市建设的区域、管控主体、责任主体、控制标准、建设程序、奖惩制度等内容。对在建项目、已批但尚未实施项目进行全面梳理,严格按海绵城市要求进行调整,确保控制指标落实;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纳入“两证一书”、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城市规划建设管控各个环节。建立“一套源头控制、过程管理、末端治理”的海绵城市建设管控体系和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运行维护等技术标准体系。自2016年起,新开工建设的公用配套和建筑等均需按照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要求进行。 修订完善《惠州市区城市蓝线管理办法》,明确自然水系、水体、湿地的保护、修复区域,划定保护控制线,明确管控职责和管控的奖惩机制。完善《惠州市区城市绿线管理办法》,明确森林、园林、道路、广场、公园、单位、小区绿地保护、建设、管理的相关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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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要求,确保绿地覆盖率不低于42%。

制定出台《惠州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技术导则》,明确建筑与小区、道路、公园、广场、绿地、防洪排涝设施等不同类型海绵型设施的建设标准、技术措施选择以及径流总量控制目标等要求,指导海绵城市建设。

第二十八条 健全投融资制度

严格执行市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每年在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支持海绵城市建设。搭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投融资平台,根据海绵城市建设重点区域和示范项目建立备案库,积极引导外资和社会资本参与海绵型基础设施建设,灵活运用基金投资、银行贷款、发行债券等各类金融工具,建立期限匹配、成本适当以及多元可持续的PPP项目资金保障机制。

探索建立海绵绿色生态基金,以参股、融资担保、跟进投资或其他方式投资海绵生态材料技术开发及材料生产、绿色生态建设工程、海绵型基础设施运营维护等,促进惠州海绵城市建设稳步推进。规范市场行为,引导技术创新,促进海绵城市产业发展。

第二十九条 建立考核激励机制

把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列为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工作考核内容,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必须严格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建设,主动按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改造老旧城区的县(市、区),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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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在政府考核中适当加分。建立科学的海绵城市建设考核奖励办法,由财政、发改、建设、水利、环保等单位组成绩效考核组,根据项目建设完成情况、工程质量和成果评估情况进行考核奖励。

第三十条 构建管养维护和监测机制

为确保设施建成后有效运行,持续发挥作用,适时编制出台《惠州市低影响开发工程施工验收养护规程》,指导养护单位养护管理。对市政公用设施,由财政安排资金进行养护管理,单位自建设施,由建设单位进行养护管理,鼓励专业养护单位参与雨水利用设施养护管理。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在重点建设区筛选反映地区海绵建设成效的监测指标和典型监测点位,开展优先监测,反映连片示范效益效果。在地块雨水排放口、关键管网节点安装观测计量装置及雨水监测装置,对整个降雨历时外排雨水情况进行连续(不少于一年、监测频率不低于15 分钟/次)监测;挑选具有代表性的典型项目,监测径流雨水水质和雨水排放口水质,计算典型项目的雨水径流污染削减率。通过实地监测,检验海绵城市建设效果,并作为PPP项目按效付费的依据,同时为海绵设施运营维护和监管平台提供数据支持。

第三十一条 加强理念普及和宣传

定期组织海绵城市规划建设培训班,提高规划建设从业人员对海绵城市的认识水平。组建海绵城市市级技术专家库,依托具有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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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资质的技术单位和技术专家,加强技术培训、日常沟通,开展实地督导,提供技术支持。利用报纸、网站等媒体舆论和科普活动、社会宣传等手段,使市民加深对海绵城市的认识、理解和支持,培育公众的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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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三条 本规划由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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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

1. 海绵城市 sponge city。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绿地和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和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2. 低影响开发(LID)low impact development。指在城市开发建设过程中,通过生态化措施,尽可能维持城市开发建设前后水文特征不变,有效缓解不透水面积增加造成的径流总量、径流峰值与径流污染的增加等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 3.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volume capture ratio of annual rainfall。指根据多年日降雨量统计数据分析计算,通过自然和人工强化的入渗、滞留、调蓄和收集回用,场地内累计全年得到控制(不排入规划区域外)的雨水量占全年总降雨量的比例。

4. 年径流污染控制率 volume capture ratio of annual urban diffuse pollution。等同于年径流污染物总削减率,以固体悬浮物(SS)的削减量来计算。年悬浮物(SS)总量削减率等于区域内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与海绵城市建设设施对悬浮物(SS)平均去除率的乘积。 5. 雨水资源利用率 the ratio of rainwater resource utilization。区域系统和建筑与小区系统的雨水资源利用率指年雨水利用总量占年降雨量的比例;绿地系统的雨水资源利用率指绿地系统年雨水利用总量占绿地区域年径流总量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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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设计降雨量 design rainfall depth。为实现一定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目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用于确定海绵城市建设设施设计规模的降雨量控制值,一般通过当地多年日降雨资料统计数据获取,通常用日降雨量(mm)表示。

7. 绿色屋顶 green roof。又称种植屋面或屋顶绿化,指在高出地面以上,与自然土层不相连接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顶部和天台、露台上由表层植物、覆土层和疏水设施构建的具有一定景观效应的绿化屋面。

8. 下凹式绿地 sunken green belt。低于周边地面或道路的绿地的统称。

9. 雨水花园 rain garden。自然形成或人工挖掘的下凹式绿地,种植灌木、花草,形成小型雨水滞留入渗设施,用于收集来自屋顶或地面的雨水,利用土壤和植物的过滤作用净化雨水,暂时滞留雨水并使之逐渐渗入土壤。 10. 透水铺装 pervious pavement。可渗透、滞留和排放雨水并满足荷载要求和结构强度的铺装结构。根据铺装结构下层是否设置排水盲管,分为半透水铺装和全透水铺装。

11. 植草沟 grass swale。用来收集、输送和净化雨水的表面覆盖植被的明渠,可用于衔接其他海绵城市单项设施、城市雨水管渠和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主要类型式有转输型植草沟、渗透型的干式植草沟和经常有水的湿式植草沟。

12. 生物滞留设施 bioretention system, bioretention cell。通过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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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和微生物系统滞留、渗滤、净化径流雨水的设施。

13. 植被缓冲带 grass buffer。指坡度较缓的植被区,经植被拦截和土壤下渗作用减缓地表径流流速,并去除径流中的污染物。

14. 渗透管渠 infiltration trench。具有渗透和转输功能的雨水管或渠。 15. 浅层调蓄池 shallow stormwater storage tank。采用人工材料在绿地或广场下部浅层空间设置的雨水调蓄设施,可为矩形镂空箱体、半管式、管式等多种结构。

16. 路面边缘排水系统 pavement edge drainage system。沿路面结构外侧边缘设置的排水系统。通常由透水性填料集水沟、纵向排水管、过滤织物等组成的。

17. 流量径流系数 discharge runoff coefficient。形成高峰流量的历时内产生的径流量与降雨量之比。 18. 雨量径流系数 volumetric runoff coefficient。设定时间内降雨产生的径流总量与总雨量之比。 19. 生态护岸 ecological slope protection。包括生态挡墙和生态护坡,指采用生态材料修建、能为河湖生境的连续性提供基础条件的河湖岸坡,以及边坡稳定且能防止水流侵袭、淘刷的自然堤岸的统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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