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中学生评价的新理念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发展纲要(试行)》提出了新的评价理念:“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评价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要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发挥评价的教育功能,促进学生在原有水平上的发展。” 为克服语文课程评价领域长期存在的弊端,尤其是片面追求高考升学率的负面影响,教育部新颁布的《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下称《高中语文课程标准》)也明确规定了“评价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促进学生语文素养的全面提高。”
《高中语文课程标准》的“评价建议”分三个部分:评价的基本原则、必修课程的评价和选修课程的评价。评价的基本原则分别从评价目的、评价对象和基准、评价功能、评价主体、评价内容、评价方式和手段等六个方面阐明了评价的重要思想。必修课程的评价和选修课程的评价,则从不同的侧面强调了两者的联系和区别,以及具体的实施细则、操作要点和注意事项。下面我们先谈谈语文课程评价的基本原则。 1.关于评价目的
“评价建议”指出:语文课程评价要“致力于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语文应用能力、审美能力和探究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全面评价学生的语文素养,必然包括从知识和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对学生进行多方面的综合考察,但学生在高中阶段的语文应用能力、审美能力和探究能力无疑是评价中的一个重点。值得一提的是,从这一“评价建议”可以看出,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在语文能力的评价方面注意不同类型的差别,并且具有一定的层次性特点。语文能力是个整体,但结合高中阶段的教学要求和学生实际,它可以分为三个层次:语文应用能力是人人必须具有的基础,审美能力和探究能力则可以看成是发展和提高。这三种能力既是高中阶段学生语文能力发展的必然要求,又是他们经过循序渐进的努力能够逐步达到的具体目标。这种思想体现在阅读领域,便形成了阅读的三个层次,即独立(理解)阅读--鉴赏阅读--探究(研究)阅读,标志着阅读能力的发展由理解能力--鉴赏能力--探究(研究)能力逐层递进。独立阅读,主要立足于理解能力的培养,包括“从整体上把握文本内容,理清思路,概括要点,理解文本所表达的思想、观点和感情。”鉴赏阅读,特指对中外文学作品的阅读鉴赏,旨在 “注重审美体验”和发展“审美能力”,提高学生对文学类文本中“不同文体作品的阅读鉴赏能力”。探究(研究)阅读,包括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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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探究性阅读、开展“文化论著研读”、鉴赏研读 “诗歌与散文”等,立足于培养学生的探究(研究)能力,发展批判能力。 2.关于评价对象和评价基准
“评价建议”体现出原则性和灵活性的高度统一。它的原则性表现在首先要求评价面向全体学生,要让所有的学生实现基本目标;其次强调了课程目标是评价的基准,评价不能脱离课程的总目标和分类目标。它的灵活性表现为,在保证达成基本目标的基础上,“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关注学生的不同兴趣、不同表现和不同学习需要”;要有重点,抓住关键,使评价有利于鼓励学生自主选择课程,促进每个学生的健康发展。 3.关于评价功能
“评价建议”指出:“课程评价具有检查、诊断、反馈、甄别、选拔、激励和发展等多种功能”。“评价的各种功能都不能忽视,但首先应充分发挥其诊断、激励和发展的功能,不应片面强调评价的甄别和选拔功能。”这里包含了几层含义:一是评价的功能是多元的,而不能够像过去那样,只强调它的甄别和选拔功能。二是评价的诊断、激励和发展功能的发挥,主要用于教学过程中的形成性评价,所以必须充分注重和加强平时的形成性评价。三是重视和发挥课程评价的不同功能,要区别不同的情况,根据不同的教学需要进行;只有正确的评价才能促进学生的语文学习,同时也有利于教师的专业发展。语文课程评价的上述功能实际上是发展性评价在语文学科领域的具体化,因为发展性评价除了基本的检查功能和固有的甄别和选拔功能外,它还有反馈调节的功能、展示激励的功能、反思总结的功能、记录成长的功能和积极导向的功能。
我们的评价要着眼于促进学生的发展,要致力于学生语文素养的提高,必须跳出评价就是甄别,评价就是筛选的误区。那些为了迎合某种社会需要,单纯按照考试分数来为学生排队,区分所谓优生、差生的做法,既不利于充分发挥学生的潜能,又与素质教育的要求格格不入。 4.关于评价主体
“评价建议”强调了“评价主体多元化”是当前评价改革的重要理念和方向。如果说九年义务教育语文课程评价“主体多元” 强调“要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加强学生的自我评价和相互评价”,突出的是“注意教师的评价、学生的自我评价与学生间互相评价相结合”,那么,高中阶段为“使评价成为学校、教师、学生、同伴、家长等多个主体共同积极参与的交互活动”,重点则落实在 “要尊重学生作为评价主体的地位”, “指导学生开展自我评价和促进反思”。很明显,前者是针对过去的 “一元评价主体”而言的,即要改变教师是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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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主体,而学生无法参与评价过程,只能充当被评价的对象这一不合理的现象,因此提出要让学生成为评价的主体。这种多元主体的提法显然是“从无到有”。 而后者是在已经确认学生的评价主体地位的前提下而提出的新要求,它明显是对九年义务教育语文课程评价要求的提升和发展。 5.关于评价内容
与九年义务教育语文课程内容分为“识字与写字”、“阅读”、“写作”、“口语交际”和“综合性学习”五个方面不同,高中语文课程分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种类型,因此学生学习这两种不同类型课程所达到目标的程度便构成了评价的基本内容。“评价建议”指出:必修课和选修课,“它们的目标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共同构成高中语文课程总目标。语文课程评价既要注意两者的相互衔接,更要注意它们的不同特点。”课程类型不同,课程目标不同,课程内容不同,决定了评价的重点应有所侧重:“必修课的评价应立足于共同基础,而选修课的评价在注重基础的同时,更多地着眼于差异性和多样性。” 6.关于评价方式和手段
“评价建议”指出:“课程评价有多种方式,每一种方式都有其优势和局限,都有适用的条件和范围。学生发展的不同侧面有不同特点和表现形式,对评价也有不同的要求。” 这一要求是对以往的评价只采用单一的纸笔考试方式的一种否定,同时也阐明了评价的方式方法具有多样性、针对性、综合性的特点。
评价方式方法的多样性,指的是在教学过程中具体的评价方式方法的运用不可能一成不变,必须灵活多样。这种多样性是由教学过程中师生相互作用和学生语文学习方式的多样性决定的。而语文课程内容和教学实施具有综合性的特点,更决定了语文评价方式方法的多样性。
评价方式方法的针对性,指的是任何一种评价方式方法的选择和实施都不是孤立的,而必须针对特定的评价内容和对象,依赖于一定的条件,万能的、到处都可适用的方式方法是没有的。教学的实际情况是,一种评价方式方法可以顺利地完成某一项评价任务,但对完成其他评价任务却不那么有效,甚至完全不适用,因此为保证评价具有实效,必须反对评价方式方法的机械套用。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就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评价建议”列举:有些发展侧面,如认知水平,需要通过书面的语文考试进行评价;有些发展侧面,如学生的兴趣特长,较适合于通过观察活动来评价;有些发展侧面,如学生的情感态度和实践能力等,用成长记录的方式才能比较全面地评价;还有些发展侧面,如探究能力,由于它的形成具有重过程、重体验的特点,所以不能简单地以活动结果作为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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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的主要依据,而应将学生自主探究的过程与结果统一起来加以评价。这些都是评价方式方法要有针对性的很好说明。
评价方式方法的综合性,指的是我们必须注意各种评价方式手段的辩证统一。如果说我们在评价学生的认知水平时采用了考试的方法,那只意味着考试的方法在评价该项任务时起了主要作用,而并不意味着就不能使用其他评价方法了。因为从评价的实际看,评价方法的概念总是综合的。理解了这一点,我们就不会人为地肢解、割裂各种评价方式方法的联系,而注意将多种方法手段融会贯通,为我所用。教师在设计评价方案时,就可以全面、充分地考虑评价目的、评价内容、评价对象,以及班级教学实际等不同的情况,综合选择和使用各种不同的方式方法。
当然,提倡语文课程评价手段和方法的多样性,并不是盲目追求花样翻新,或一味迎合学生的兴趣,而是为了保证能有效地考查学生对课程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充分发挥评价的诊断、激励和发展等功能,要在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减轻学生负担与保证评价的信度、效度之间找到合适的平衡。 二、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
所谓形成性评价,是指在活动运行的过程中,为使活动效果更好而修正其本身轨道进行的评价。这就是说,形成性评价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明确活动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方向,及时调整活动计划,以期获得更加理想的效果。形成性评价的着眼点放在过程评价上因此这一评价形态受到教育评价理论工作者和教师的普遍重视。重视形成性评价是现代教育评价的发展趋势。
是指在活动后为判断其效果而进行的评价。终结性评价,一般是在学期或学年结束时进行的但就某项活动而言,对其进行评价的时间应视活动结束的时间而定。
作为终结性评价的重要机能就是确认达到目标的状态。因此这一评价形态在我国历来都受到重视而且用于教育教学工作这中。例如学期终了时一般学校都组织期末考试。除了应用于教学领域以外,还用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域。例如,在中小学期末或学年末都要求班主任给学生写评语,这也属于终结性评价的应用。 三、注重过程的高中学生评价
注重过程的高中学生评价方式很多,主要有成长记录、表现性评价和非正式评价等。 1.成长记录袋
成长记录袋是从国外引进的一种新兴评价方式,成长记录就是“根据教学目标,有意识地将学生的相关作品及其他有关证据收集起来,通过合理的分析与解释,反映学生在学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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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过程中的优势与不足,反映学生在达到目标过程中付出的努力与进步,并通过学生的自我反思激励学生取得更高的成就。
成长记录袋的基本成分是学生作品。这是它与传统评价方式的最大不同,也是它的一个特色。
2.结合国内中小学就成长记录袋应用所开展的实践探索,依据成长记录袋的不同用途,可以将它分为展示型、描述型和评估型三种类型,每种类型的基本特点如下:
展示型 收集学生最优秀或最满意的作品,而描述学习过程的作品不包括在内;学生有选择作品的权利,教师不能用自己的标准代替学生选择作品;鼓励学生考虑作品选择的理由;而相关的反省记录也可以装进去;其内容是非结构化的,每个学生的成长记录袋可以不相同。
描述型 所收集的学生作品不仅指结果性作品(如作文的终稿),还包括学生在完成这一作品过程中所产生的过程性作品(如作文的草稿和修改稿)。由教师完成的核查表、教师所做的课堂观察记录、表现性测试的结果、学生的自我评价和反省,或者来自家长的信息等,只要能真实地反映学生的学习过程,都可以收集。所收集的资料必须是在教学过程中自然产生的,这样才能真实地反映学生的学习过程。
评估型 用于评估学生学习与发展水平的成长记录袋,其内容通常是标准化的,就像其评分过程一样,这种成长记录袋可以作为学生升级,留级的参考,也可用于一定时期的总结报告。
实际上,评价实践中产生的成长记录袋类型还有很多。比如美国南卡罗来纳大学的格雷德勒(Gredler)就以成长记录袋的不同功能为标准 把成长记录袋分为理想型、展示型、文件型、评估型和课堂型五种。对于中小学教师而言,究竟哪种分类方法更科学更合理,并不十分重要。重要的是科学认识各种类型成长记录袋的构成及优势能根据自己的教育教学需要,合理高效地应用成长记录袋。将成长记录袋的各种潜在功能落到实处,切实促进学生的发展与教师的成长,把评价改革导向深入。 3.进行学生成长记录袋评价有何优缺点?
⑴利 一是能够促进教学与评价的有机结合;二是重视学生发展的全过程,能记录学生的成长历程,提供学生学习和发展的证据;三是能够提供丰富多样的评价材料,尤其是学生参与表现性活动的信息;四是能开放地、多层面地、全面地评价学生,反映学生的完整面貌; 五是能个性化地关注学生的成长,促进学生的差异发展;六是能让学生体验成功,感受成长与进步,并从中受到激励;七是能让学生参与评价,有利于提高学生的自我评价、自我反思、自我负责的能力和态度。八是能增强教师与学生的合作和理解,有助于改善师生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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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是便于向家长展示孩子的努力和进步,有利于改善家校关系。 ⑵弊
一是工作量太大,教师负担过重;二是内容太多,标准化程度较低,不好整理和分析; 三是评价的效度难以保证,很难得到客观、真实;四是如果各科都设学生成长记录袋,可能会导致学生的厌烦情绪。五是容易走形式,走过场。
4.在实施学生发展性评价时,怎样处理全面评价和差异评价的关系?
一是要坚持对学生进行多方面的评价,反对将评价内容进行主次分配的做法,尤其要摈弃以牺牲学生其它方面的健康发展为代价片面追求学业成绩的做法。当前在中小学教育实践中,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教育教学围着考试转的现象,反映在学生评价的内容上,出现了将评价内容进行主次分配的做法,对考试涉及的知识技能等学业内容优先考虑,重点评价;考试不涉及的非学业评价内容则较少关注。
二是要坚持差异评价,以适合儿童独特发展的评价方式来促进每个学生在全面发展基础上的个性发展。对学生个体来讲,全面发展并不是要求学生“全优”,方方面面都优秀,而是允许和鼓励学生在基本素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发展特长,发展个性。
四、有关专家对新课程背景下高中学业成绩评价体系的初步设想
在新课程背景之下,高中学生的学业成绩评价应包括过程性的评价和终结性的测验考试,其中终结性的测验考试分为两个不同的层次:第一层次是基于课程模块的学业成绩评价;第二层次是学生毕业成绩水平的评价。
第一层次:基于模块的学业成绩评价
1.模块学业成绩测验
模块学业成绩测验是一次终结性的成绩测验,目的在于检查学生在该课程模块的学习所达到的水平。从高中课程的情况来看,模块的类型大致可分三类:第一类是基于概念、规律和知识学习的模块,要求学生掌握指定的知识与技能,如语文、数学、外语等传统“学术型”学科的必修模块;第二类是开拓视野的模块,如理科一些介绍现代科技最新发展的模块或文化介绍、艺术鉴赏的模块;第三类是基于活动与实践的模块,如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课中的一些模块。在这三类模块中,学生所经历的学习活动在形式上大不相同,评价的方式也应有所不同。对于第一类模块,书面笔试的形式还是有效的,但必须考虑有适量的开放式或半开放式试题,以便对学生的深层次学习能力进行测验。第二和第三类模块最好采用开放式的开卷考试或表现式的测验、可要求学生解决一个问题、写一篇论文、参加一次实践活动或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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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等等,更加注重学生表现的质的方面。
模块学业成绩测验应由学校自主进行。 原因在于:第一,各地方各学校的情况差异很大,不应强求一律,由学校自行组织将更有利于学校有针对性地进行测验,有利于学生发展。第二,课程模块的数量很多,如果由校外机构组织考试,将给学校和学生带来很大压力,统考的频密程度将比现在大为增加,这与新课程理念背道而驰。第三,只有将模块成绩测验的权力交给学校,学校才能有足够空间逐步建立自己学校的特色, 创建独特的校园文化,这是新课程努力追求的目标。
模块学业成绩测验的结果,包括书面笔试和开放式考试的结果,建议都采用等级制计分的方式,分为 A、B、C、D、E、F、U七个等级,A为最佳,U为不及格。略为增加等级的数量,可以适当增大等级的精细程度,同时使不及格线降到适当低的水平,防止造成过多的不及格。
2.模块学业成绩与过程性评价
模块学业成绩的评价不应只有终结性的成绩测验,还应包括过程性的评价在内。过程性评价的方式应多样化,包括成长记录和各种质的评价方式。过程性评价结果的报告方式可以是资料性和描述性的,也可以是有相对稳定内涵的等级。
学分的认定必须与模块学业成绩(包括成绩测验和过程性评价的结果)挂钩。有一种意见认为学分认定不需考虑成绩,这样的做法将导致学习环境过分松散,由于学生还未完全成熟,没有适当的压力,对绝大部分学生的发展是不利的。
学生不能获得相应的学分,应重修或改修其它模块,使总学分符合规定的要求才能毕业。
学分的授予权应在学校,接受督学的监督。这样既符合学校的实际,又保证必要的监督,让学校有更大的自主权,有利于学校的全面发展和特色确立。
第二层次:毕业水平评价
按照规定,高中学生只要修满足够的学分就可毕业,那么还要不要对学生的毕业水平进行评价?我们认为毕业水平评价是完全必要的,原因有三:第一,经过高中阶段的学习,学生需要对自己的学习经验和成果进行整合,通过毕业水平评价的过程促使学生回顾、总结、整合已有的经验和成果,有利于学生发展;第二,高中是学生人生的一个重要阶段,学生从此走向成年,需要判断自己达到什么样的水平和适宜朝什么方向发展;第三,学生和学校均需要向家长和社会汇报学与教的成果。评定学生的毕业水平同样需要终结性的毕业水平考试和过程性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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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毕业水平考试
毕业水平考试的目的在于检查学生所达到的学业成绩水平,作为学生能否毕业的依据之一。
在新课程背景之下组织统一的毕业水平考试会有一定困难。主要是由于选修模块的数量多、涉及面广、学生所选修的课程模块差异大,且有相当一部分模块不适宜用考试的方法检测。针对这一情况,我们建议毕业水平考试分三部分,第一是统一考试,第二是学校自主考试,第三是开放式考试。 (1)基于必修模块的统一考试
统一考试基于必修模块的内容和教学目标要求,只对那些适宜采用书面考试方式的学科,如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生物、化学、物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学科的必修模块组织统考。组织统一考试的好处是可同时对学校的教学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有利于教育行政部门和社会对教育教学质量的监督。考试可分科目进行,也可采用综合能力考试的方法,分语文、数学、外语、人文、科学五个学习领域进行综合能力考试。
统一考试可以由省或地区一级的教育行政部门主持,这样可以保证统一考试的正统、规范、可信度高。由于高中学校的水平差别很大,高中学生的学业取向和水平的差别也很大,难度划一的考试难以满足不同水平的学校和学生的需要,可以考虑确定不同的水平考试,由学校和学生选择参加哪一种水平的考试。这样做的结果,考试命题的业务量大为增加,组织工作量也大为增加,教育行政部门难以承担这一重负。为解决这一问题,可以考虑成立专业中介机构,负责编制不同水平的试题并组织考试。专业中介机构的资格需要经过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的确认,服务范围可以超出地区以至省。这样就可使一些高水平的、具有权威性的中介机构的作用适当扩大,优化资源,提高考试本身的质量。 (2)基于选修模块的学校自主考试
上述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生物、化学、物理等学科的部分选修模块,其内容是必修模块的进一步加深和拓宽,其教学目标基本上是在必修课基础上的延伸,可考虑对这些学科的选修课程组织毕业水平考试。问题在于这样的考试在内容上和要求上与高考有相当大的重复,而且由于选修模块的数量多,学生的选修情况又有很大的差别,要组织好这样的考试会有一定的困难,是否一定要组织这样的考试要视高考的改革情况和各学校自己的情况来确定。我们初步建议由各学校自己决定是否要进行基于选修模块的毕业水平考试,并且由学校自主命题和组织考试。如果要组织这样的考试,不必要求每名学生参加所有学科的考试,可以考虑要求每名学生只根据自己的意向参加一门学科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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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放式考试
开放式考试适用于以活动和训练为主要学习方式,以体验、了解和技能发展为主要学习目标的学科,如,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艺术,等等,还有诸如计算机操作、英语口语、通用技术技能等课程内容,毕业水平考试都可以通过开放式考试来进行。开放式考试的方式可以是多样的,如现场表演、实践操作、撰写论文、面谈口试,等等。
由于开放式的考试难以统一进行,应以学校为主组织。也可考虑由地、市一级的考试机构统一命题,然后由学校自主组织实施。 2.针对学习水平与过程的质性评价
高中毕业水平评价既要反映终结性考试的结果,也要反映关于学习过程的质的评价结果。质的评价结果的报告方式可以是资料性、描述性的,或为了简便起见,用具有相对稳定内涵的等级进行报告。与模块学业的评价一样,不应把质性的评价结果与量化的评价结果简单地相加或加权相加,而应同时分别报告。 三、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的问题 1.评价体系的协调和简约
相对于现行的高中课程,新课程的结构要复杂得多,而这又带来了评价体系的复杂性:既有不同的评价层次,又有不同的评价方式,评价主体、评价对象多元化,评价方法多样化,等等。需要注意不同评价方式之间的协调和配合,处理好多种评价方式并行可能带来的问题,使各种评价方式都能协调地发挥作用,同时也要注意必要的简约性,避免评价过于繁琐和庸俗。这些问题都需要在实践过程中不断研究、解决。 2.开放式试题与开放式考试的评分
我们提倡在模块成绩测验和毕业水平考试中适量地采用开放式试题和开放式的考试,这样的做法对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是有利的,但是给阅卷评分的客观性和公平性带来困难,弄得不好,同样会给学生的学习和发展带来负面影响。怎样使开放式试题和开放式考试的阅卷和评分尽量做到客观、合理、公正,是需要认真加以解决的问题。 3.毕业水平评价与高考的关系
不管怎样改革,高考不可能取消。这就带来一个问题,高中毕业水平评价与高考是什么样的关系。从理论上或道理上说,两者之间的分工是明确的:毕业水平的评价为了衡量和反映高中学生所达到的毕业水平;高考是为了选拔进入高等学校的新生。但是,由于高考带有高的功利效能,在急功近利思潮泛滥的今天,人们普遍重视高功利的高考,而对功利性不那么强的毕业水平评价可能就不那么重视和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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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认为让高中毕业水平考试与大学招生挂上点钩是有好处的,但是也不要把高中毕业水平考试变成高考或变相高考。初步设想的做法是,可以将基于必修模块的统一考试成绩作为大学入学考试的报名资格,不同的大学可以提出不同的报名资格要求,具有报名资格的学生最后是否被录取,还要看进一步的高考的成绩。高考则不必再对学科基础进行测验,而主要是对学生的学习能力和水平进行考查,设计不同的试卷以适应不同水平以及选修不同学科模块的考生。这样做的好处一是可以让学生及早地判断自己的兴趣取向和能力水平,合理安排选修课程;二是不同的学生可以根据实际确定一个合理的目标,而不是不恰当地追求最高标准。
五、终结性评价与高考
现行高考制度的正面作用
高考是世界各国普遍采取的选拔方法之一。
统一高考是新中国成立以后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大大提高了行政效率,为方便了考生的应考和高校的选拔。
“文化大革命”的历史教训告诉我们,取消高考带来的是高等教育的沦落和整个教育体系的崩溃。
恢复高考是打倒“四人帮”以后,教育战线拨乱反正的头件大事,给惨遭文革摧残的教育系统带来重生,给逐步恢复的中小学教学秩序的带来稳定和保障。
高考有严密的规范程序和公开统一的标准,是公众心目中一块保持社会公平公正的“绿洲”,对整个社会稳定起到一种不可或替的作用。
高考为青少年学生树立了一个具体的人生奋斗目标,对青少年的成长有积极的激励作用
高考存在的问题
三个方面:高考的功能定位问题,高考的方式方法问题,高考结果的合理利用问题 六大问题:将高考定位为选拔性考试,是造成试卷实际难度逐步加大的原因。
单一的笔试形式造成对学生全面发展的忽视。 封闭式试题影响了高层次的认知能力的发展。
唯一的考卷加重了学生的负担,不利于学生特长的培养。 计分方法不合理。
以省为单位排总分划分数线的做法,极度夸大了考试分数的价值,负面影响极大。
新课程高考改革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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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必修根据新课程的理念、要求、内容和实际实施情况进行改革。
高考和应试教育没有必然的联系,不能冀望通过高考改革来消除应试教育。应试教育的主要根源在于:1、急功近利思想的泛滥。以管理经济(生产)的方法和量化的“硬”指标来管理教育, “见物不见人”。社会诚信普遍缺失。教育职业道德的崩溃高考的改革不能以全盘否定和取消高考为前提,否则会对整个社会和教育事业所带来破坏性的影响。高考的全面深入改革,不仅是考试和招生技术的改革,更有待于社会的进步和教育的全面改革,不能幻想“毕其功于一役”。
恰如其分地估计高考制度的利弊,是高考改革成功的起点。
考试只是一种工具,有所能必有所不能,大学招生不能单纯依赖考试一种方法。 高考的改革必须与招生制度的改革同时进行,或者说必须在招生制度改革的前提下进行。
高考改革的切入点
将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能力考试两部分:基础考试以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的了解和相应的基本技能为主,保证考生具有全面均衡的基础知识;能力考试着重考查学生的能力,区分学生的不同水平。
逐步减少封闭式试题的权重,增加开放式试题的权重,加大对评分的投入和研究,逐步减少开放式试题的评分误差。
必要时可增加面试或其他的辅助考试或选拔方法。逐步实现变单一的书面笔试形式为多种不同的考试形式,以考查不同形式的能力表现。
考试科目的设置应体现新课程既保证全面基础,又有利于个性特长的发展的理念。 将高考从强调区分的常模参照考试改为强调水平的标准参照考试。
广东07高考方案
考试科目设置 3+文基/理基+X
3=语文、数学(分文、理)、英语(八级) 文基=政、史、地(70%)、理、化、生(30%) 理基=政、史、地(30%)、理、化、生(70%)
X: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术科、美术术科、体育术科 考生学科组合
文科专业:语+数(文)+英+文基+政/史/地 理科专业:语+数(理)+英+理基+理/化/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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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艺术类:语+数(文/理)+英+文基/理基+术科 三、考试形式
考试采用闭卷、笔答形式。全卷满分为150分。考试用时150分钟。 四、试卷结构 共四大题22小题。
(一)古代诗文阅读 7题 33分约 (二)语言文字运用 7题 27分约 (三)阅读
1.现代文阅读(必考) 4题 15分约 2.文学类文本阅读
(选考)3题 15分约 实用类文本阅读
(四)写作 1题 60分约 五、内容和题型占分比例 内容占分比例
必考 (约90%) 选考 (约10%)
古代诗文阅读 (约22%) 语言文字运用 (约18%) 现代文阅读 (约10%) 写 作 (约40%)
题型占分比例 试题类型 占分比例 选择题 约20% 非选择题 约80% 六、古诗文背诵篇目
“古代诗文阅读”中考查的名篇名句范围参考《普通高中语文科课程标准》附录中建议的诵读篇目。
七、题型举例 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古文翻译题、古文断句题、填空题、简答题、写作题等。 对广东方案的评议
方案的科目设置,体现了新课程既保障共同基础,又让学生有自由选择和自主发展空间的理念。
方案明确将综合素质评定列为高校招生的参考,初步体现全面考查学生素质的理念,对高中学校落实素质教育有良好的导向作用。
方案对考生群体进行文、理分组,较好地解决了目前广东由于文理不分而造成的考生分布不均衡现象以及由此产生的公平性问题和其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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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在总结现行大综合考试经验和问题的基础上,设置了“文科基础/理科基础”这一新的考试科目,对学校教学有良好的导向作用,相对缓解了对学生的压力。
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有待进行深入研究
“文科基础/理科基础”科目的考试属于水平性考试,是否将其分数也加入到总分中,应进一步研究。
方案解决了目前存在的文科与理科考生分布的合理性问题,但是还没有解决文科内、理科内不同学科的考生分布不合理问题。实行原始分相加以后,因学科性质不同、试题难异程度不同而造成的不同群体考生之间的不公平问题仍没有解决,需要进一步研究。 应注意研究选科对录取工作的影响,进一步细化相关操作措施。
海南高考方案
3+3+基础会考。
文史类:语、数、外、政、历、地;理工类:语、数、外、理、化、生; 体育类:理工类+术科。艺术类:文史类+术科。 基础会考
文科类: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 理科类:政治、历史、地理、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 分值:语、数、英150分;政、史、地、理、化、生100分。
基础会考:理化生(或政史地)合卷,300分;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100分,按10%计入总分。
宁夏高考方案
3 + 文综/理综 3:语、数、外,必考,各150分。 文综:政、史、地,300分 理综:理、化、生,300分
山东高考方案
3 + X + 1
3:语、数(分文/理)、外,必考,各150分 X:文综或理综,必修+部分选修内容;各200分
1:基本能力:技术、体育与健康、艺术、综合实践等以及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生活和社会实际问题的能力,必考。
艺术类、体育类考理综 试卷结构:引入选做题
各科试卷分卷I和卷II,卷I是必做题,以选择题型呈现,主要考查必修内容;卷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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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必做题和选做题,以非选择题型呈现。必做题考查必修内容,选做题考查选修内容。 数学分文科数学、理科数学两种试卷。文科数学适用于文史方向,选修内容侧重系列1;理科数学适用于理工方向,选修内容侧重系列2。
基本能力考试的必做题主要涉及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四个学习领域的必修内容;选做题分人文与社会、科学两个部分,内容分别涉及两个领域的必修内容。文史方向的考生只做科学部分的题目,理工方向的考生只做人文与社会部分的题目。 此外,外语考试含听力,要求学生达到课程标准规定的八级要求。
四省新高考方案的对比和问题
⑴ 在学科设置上
广东的方案体现在注意基础性的同时增加学生选择性的理念,但是由于采取全省统一分文、理科划线的办法,可能造成考生向容易得高分的学科集中这种不合理的现象。 海南的方案比较全面,但考试科目相对要多一些。
山东和宁夏方案中设置了文科综合/理科组合,由于新课程选修课多的特点,给命题带来较多的技术困难,而且实际上不可能有真正的组合,可能出现的只是拼盘。
⑵在考试的定位上,新方案依然把高考定位为选拔性考试,用分数来区分学生的唯一依据,必然导致在命题设计上以区分度为第一要求、考试难度“水涨船高”的现象。
⑶考试的方式上依然以纸笔考试为唯一方式,在这种方式之下,试题基本上是有唯一正确解答的封闭式试题,只能涉及到学生认知和表现能力中范围狭窄、层次较低的范畴,造成学生和教师对学习成果的理解和追求过于狭隘,浪费大量的时间。
⑷在招生中如何考虑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现在仍没有找到可行的方法。
⑸ 把一个省的学生摆在一起进行排队划分数线的做法,不合理夸大了高考试题可能达到的精确度,极度夸大了考试分数的价值,使全社会对分数在教育和考试中的作用产生了片面的认识,产生了极为不良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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