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加强公司仓储物流运输及装卸等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物流供应链中货物在运输、装卸和储存过程中的完整和安全,特制定本规定之文件. 2. 范围
AA仓储物流供应链的所辖业务范畴。 3. 职责
3.1 仓储部门负责所辖储存库区、装卸作业现场及来车安全卫生检查和管控等日常工作的安全管理,负主要责任;
3.2 行政安全部对储运的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3。3 财务部及内控部负责对各仓储账物的安全审计和监控;
3。4 各公司厂长负责所辖公司内仓库的、物流运输部总监负责外租仓及运输的安全相关事宜的审批和总监督,负第一责任;
3。5 如驻场搬运等外包业务人员、司机等外来人员的行为操守,必须遵纪守法、遵守AA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 4. 管理要求
4。1 仓库存储环境与管理要求 4.1.1储存条件与环境
4。1.1。1安全性,仓库环境要合乎物料、产品的存储要求,如防火、防潮、防风、防虫、防盗等措施,以确保物料保全、储运和财产安全; 4。1。1。2经济性,高效率、低成本; 4。1。1。3便捷性,枢纽中心、便捷交通; 4。1。2管理要求
仓库安全管理原则 仓库管理“六要”“六不准” 六要:
a) 仓库内堆放物品与墙之间要有适当距离; b) 仓库内外要保持道路畅通;
c) 仓库内要保持干爽、内外清洁,堆放整齐; d) 仓库外要保持不准有火种、易燃物品接近; e) 仓库内电源距物品要有不少于1米;
f) 要提高警惕,配足监控等管理措施,防止盗窃. 六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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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仓库内不准吸烟; b) 仓库内不准设灶; c) 仓库内不准点蜡烛; d) 仓库内不准乱接电线;
e) 仓库内不准把易燃物品带进去寄放; f)
仓库内不准无关人员出入.
4。1.2。1仓储物流供应链中,对物料“储运(仓储、运输之统称)”安全管理要合乎“五防\"要求: 1)防鼠; 2)防虫;
3)防蝇,库区通风,加强仓库门窗管理;
4)防潮,注意货物等物料的温湿度,保持干燥、不受雨淋及潮湿侵蚀; 5)防霉,注意物料不直接放地,严防库区漏水、受潮,以防止霉变;
4.1.2。2库区物料存放应按WMS(化工专类)等相关规定,分门别类、整齐叠放,定库定位、泊线摆放,并符合“五距”要求: 1)垛与垛的间距不少于1m; 2)垛与墙的间距不少于0.5m; 3)垛与梁的间距不少于0。3m; 4)垛与柱的间距不少于0.3m; 5)垛与地面的间距不少于0.1m;
6)照明灯具垂直下方不准堆放物料;其垂直下方与物料垛的水平间距不少于1m; 5. 仓储安全工作程序和要求 5。1仓库物资安全管理
5.1。1 仓库应设专职仓库安全员,负责仓库物资安全的日常管理,并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劳动保护。
5。1.2 仓库使用专用系统(WMS、ORCLE)对所管辖的物资进行分类登记,未启用WMS的,应设置标识卡、台帐,做到帐(包括纸质和电子台帐)、物、卡相符,及时反映库存.
5.1.3 对辅助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工装器具等物资应按规定放置,并分类标识管理、分规格存放,有计划、有秩序安排物资进仓、出仓及存放地点。
5。1。4 存放物品的仓库应保持整洁通风,防潮湿,码放整齐。在仓库中存取物品应办理相关手续,分类物品应标识明显,分类分区存放,不合格品应单独隔离。
5.1。5 对辅助材料、零部件,在制品和成品的管理应严格按照公司的制度或程序执行。防止其在包装和存在过程中被损坏或降低质量.
5。1.6 注意安全,离开仓库后必须关闭仓库门;不得磕、碰、摔、挤压物资.
5。1。7 严格坚持物资出仓手续,做到先进先出,减少物资积压仓库时间;监督库存量,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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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库存量标准,如有超标、不足现象,及时向本部及相关部门反映。 5.1.8 仓库安全员应定期检查库存物资状况,仓库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盘点。 5。2仓库设施、设备的管理
5。2。1 保持仓库清洁卫生及库容库貌,不得带食品、饮料到仓库,每天下班前清洁地面,清除库存物资上灰尘杂物。
5.2。2 仓库设施、设备设有专人管理,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提请公司工程部报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后,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5。2。3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5.2。4 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5.2.5 用作仓库生产及储运作业的车辆、拉车等器具,必须指定位置或隔离室有序停泊、整齐摆放;带电源及燃油车辆须远离物料摆放库区,谨防燃油泄漏或自燃等安全隐患。 5。3仓库消防安全的管理
5。3.1 仓库负责人为主要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2 仓库管理部门应把仓库作为日常安全巡逻、例行安全检查的重点,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5。3.3 仓库管理部门协助仓库做好定期消防、化学品防泄漏应急演练,提高仓库员工消防等安全意识.
5。3.4 易燃易爆物品与一般物品或化学性质、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同一仓库或同室存放,须隔离或专用仓另外存放。
5。3.5 要严格控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用品和化工用品的发放,需要领用时必须经有关部门和领导批准同意。
5。3。6 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禁止带入火种。物品入库前必须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5。3.7 仓库内禁止吸烟,禁止煮食及用火用电(如电热丝)取暖,并禁止使用明火.库外动火作业时,必须经过公司有关部门的同意。
5。3。8 库区设置的用电设施必须符合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要求标准规定,如照明必须符合仓储专用的防爆灯具,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离开时必须关掉电源,不准加设临时线路.
5。3。9 仓库应当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必须设置在显眼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并有明显标识;附近不得堆放物品和杂物,并确保任何时候都完好、有效. 5。3.10 库区的主要干道、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严禁堆放物品。
5。3。11 一旦发生火灾时,要及时报告公司管理部门,同时组织人员扑救,并打火警电话119报警,事后协助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5.4仓库安全培训、生产及检查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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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 安全培训的管理
5.4。1.1 对新入职员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三级 (即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 教育培训后,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
5.4。1。2 对改变工种的员工,必需重新进行转岗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5。4。1.3 对从事电气、起重、车辆(包括叉车)驾驶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操作.
5.4.1.4 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5。5司机报到及装卸码头的安全管理要求
5。5.1司机和随车人员等外来人员(以下统称,同)凭报到单、预约信息、提货单、身份证或驾驶证前来报到,经所属仓管员核实身份证明登记后,按仓管指令规范停泊指定码头等待装车; 5.5。2外来人员进入可许装卸库区时必须着装规范,佩戴反光衣,脚穿包跟包趾鞋,严禁穿“露跟露趾”的拖鞋.
5。5。3外来人员必须服从现场仓管员指挥;车辆不得停泊堵塞主要干道、走火通道及安全出口,尤其是严禁占道如天然气管、人行道、斑马线上。
5.5.4码头装卸加高作业时,必须根据公司要求,做好安全保护措施,如规范佩戴防坠装备,正确使用防坠器;
5.5。5司机司监装卸货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a) 车辆必须经听从仓库的安排才能停泊到指定码头,停定后,不得再随意开动(包括临时);车辆启动前必须得到仓库的放行条或仓管员明确指令。否则,罚款2000元,且由此引发事故当事司机或承运商应负法律责任和全部经济责任;
b) 司机在装卸码头停泊好车辆,且在后轮定位好防溜三角铁车垫后,必须熄车拔匙;
c) 为确保安全,承运司机不得随意走动,必须远离装卸货作业区,点数人员或司机在不影响装卸人员工作,保持适当距离检查清点货物,其他无关人员必须离开装卸现场;不得进入围蔽区域或装卸作业区域,不得进入车间,仓库等工作场所;
d) 装卸货物期间,任何人不得滞留在驾驶室内,如司机临时回驾驶室时必须与现场仓管员或工作人员沟通,得到同意后才能临时回驾驶室;
e) 司机在领取《货物签收单》等手续单据或收到本车监装仓管员许可离开指令后,将定位防溜三角铁车垫归位到指定位置摆放好,方可启动车辆驶离;
f) 不得远离码头,盖帆布及关车厢门,驶离码头前,车厢门必须是关闭状态;
g) 如进厂后,司机需打扫车厢的卫生,必须倒到附近指定垃圾桶内,不能肆意将垃圾扫在地上,以免影响本公司环境卫生。
h) 司机在现场如有危及工作人员作业安全等行为,仓管员、搬运和叉车司机都有权终止装卸货作业,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司机负责. 5.5.6外来人员必须遵守我公司规章制度:
a)、除指定吸烟场所外,严禁在厂区,尤其库区内任何场地吸烟; b)、严禁随地大小便及吐痰、乱扔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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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不得有辱骂他人、恐吓、斗殴、堵塞等滋事及违法违规行为。
5.5。7外来人员如违反以上规定,造成危及自己、他人人身安全或致本公司财产损失,需承担全部责任。
5。6承运车辆或集装箱检查 5.6.1装卸前承运车辆的卫生安全检查
5.6.1.1承运车辆要求,车厢应无破损、平整、干燥、无杂物、无异味、无污染等完好、清洁干净,要求尽可能地使用如集装箱(货柜)或厢式车辆来车装货,不得与化工品、食品等可能危及产品质量、作业人员安全的货物混搭,以符合装车要求.
a)、每个集装箱空柜必须用喷淋水测试是否漏水,有任何点漏水绝不准装柜;
b)、有生锈、变形或以上异常问题,可拍照的要拍照取证,并暂停装柜且反馈到关联业务部门; c)、装前如空柜地板、装后封门前、封门上锁后及封条(锁条)要拍照备案存档。
温馨提示 承运车辆应尽可能是完好的柜装,如高栏或平板车必须有盖蓬、拉绳等足够的保护措施.
5。6.1。2集装箱“七点检查法”及程序 5。6.1.2。1前壁
a) 确定内部各角挡块可见且无误,前壁是由折皱材料构成的。
b) 用40′的尺子测量集装箱的内部尺寸,柜前至后门内测的距离是40尺柜应该是39′
5 ″或12.01M,20尺柜的为19′4 ″或5.M。 c) 确认排气口可以看见,没有被异物堵住。 d) 用工具敲打它,确认有空的回声。 5。6.1。2。2左边
a) 查看横梁的异常修复
b) 查看侧壁都可见的内外部的修复情况 c) 用工具敲打它,确认有空的回声. 5.6.1.2.3右边
a) 查看横梁的异常修复
b) 查看侧壁都可见的内外部的修复情况 c) 用工具敲打它,确认有空的回声. 5。6.1.2。4地板
a) 测量底部至顶部的高度,40尺柜和20尺柜的高度应该为7′10″或者是2.38M. b) 确认底部是平整,所有的高度是一样的,不能有不同的高度。 c) 检查异常修复情况. 5.6。1.2.5顶部
a) 顶部的外形不能使靠内或者靠外,确保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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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查看角上挡块的顶部和距顶部距离。例如,正常情况下,那顶部应稍微低一点或者和角
部挡块的顶部齐平。 c) 确认排气口可以看见,没有被异物堵住. d) 查看内外顶端内外侧异常修复。 5。6.1。2。6门的内外
a) 确保门的锁闭系统的可靠性、安全性。
b) 查看铆钉的类型颜色,颜色应该都是一致的且钉子周围没有油污。 c) 确保各孔洞处没有固体异物。 5.6。1。2。7外部/起落架
a) 进厂装柜前,检查柜子的底盘和外观。
b) 检查底盘时要用一面镜子以确保所有的支撑横梁是可见的,且没有其他外部的东西固定
在起落架上。 c) 在箱子的内部查看外部可见的修复。 5。6.1。3附件图片
5.6。1。4集装箱数据表 类型 20尺柜 外容积 20ft*20ft*8ft6 内容积 5。69M*2。13M*2.18M 第 6 页 共 8 页
配货毛重 17.5T 体积 24~26m³ 20尺开顶柜 20尺平底货柜 40尺柜 40尺高柜 40尺开顶柜 40尺平底货柜 45尺高柜 20ft*20ft*8ft6 20ft*20ft*8ft6 40ft*40ft*8ft6 40ft*40ft*9ft6 40ft*40ft*8ft6 40ft*40ft*8ft6 45ft*45ft*9ft6 5。M*2。32M*2。31M 20T 5。85M*2.23M*2.15M 11。8M*2.13M*2.18M 23T 22T 31.5m³ 28m³ m³ 68m³ 65m³ 50m³ 86m³ 11。8M*2。13M*2.72M 22T 12.01M*2。33M*2。15M 30。4T 12.05M*2。12M*1.96M 36T 13。58M*2。34M*2。71M 29T 5。6。1。5来厂承运车辆按5。6.1。1要求,其中出口集装箱(货柜)以5.6。1。2“七点检查法”为标准程序仔细检查,并按《集装箱检查边》做好相关记录。 5。7收、发货物安全检查要求
5。7。1收、发货物时,当值班仓管员须核实运抵、离岸货物与货单信息相符,并核实货物重量、件数,验实后,再单据上签名、盖章.
5。7。2收、发货物时,监车仓管员必须检查货物外包装情况,如出现但不限于以下事实: a)包装破损,包括货物内外包装的破裂、外物刺穿、封口不完整(如爆口、半封、二次封箱)等异常状况;
b)货物变形,包括纸箱严重变形,危及内容产品质量的情况,如盒装类产品受损变形; c)包装污染,包括一切影响货物质量的非正常质量,如印痕、水渍、锈迹、污迹等; d)受潮沾湿,可能危及货物质量或安全的受潮沾湿;
e)其他污染,包括一切刺鼻、难闻的气味,或危及货物质量安全的其他污染
应及时反馈报告如公司品管等关联职责或业务部门,并对实物隔离封存待检,等候处理。 5。8装车应遵循以下原则
5.8.1必须按客户或订单要求,如整柜纯单品定装,应按折尺形(⿹)模拟试装,符合后再装。如出现异常,第一时间致电和邮件反馈业务文员待装,确定后再装;
5。8。2装车时,应符合“后送先装,先大后小,先重后轻,散货置顶,尾数放尾,轻拿轻放,按标志叠放,标识朝外”的原则,同时要注意,同一票货应放在一起,同一个下货点应放在一起【或按单要求的顺序】
5。8。3除标识尾数外,缺数、变形,包括烂箱的破损、二次封箱等异常货物一律不得装车外发。严禁不按要求,如私自拉货强行装车、上抛下扔及戏耍式等的野蛮装卸作业和粗暴践踏货物的行为!
5.9重要、紧急、异常反馈报告及危机管理
5。9.1在工作过程中,遇到重要、紧急、异常等情况,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a)、发现存在需要其他部门协助解决的不正常或安全隐患; b)、接收货物的单据和来货、物品异常;
c)、车间进仓的非正常,如外包装破损、产品短缺、错码、爆箱、二次封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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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库存的滞销积压、封存积压、退货回仓、不当损货等滞留或不良品;
要第一时间电话和及时邮件反馈报告到关联部门业务对接人员,并抄送本部门、他部门的主管负责人和上级领导,按相关程序处理。 5。9.2如一旦出现火灾,按5.3。1.1要求执行;
5.9。3在出现货物溢、短装或者其他异常现象时,要第一时间致电和及时邮件反馈报告对接的跟单业务文员,以便其可以快速与前线业务人员或客户,及时沟通协调处理。如货物出现异常,及时反馈到外销或进出口部门以便其跟进,及时报告海关或其他执法部门。 编制/日期 序号 1 主要修改内容 / 审核/日期 本文件起草及修订记录
实施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方式 A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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