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 梁彩猛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梁_
因经济困难,经双方充分协商,现甲方自愿把甲乙双方共同承包经营的位 梁村下村彭澳岭一带面积约四十亩的山林全部转让给乙方。为了避免今后产生不必要的矛盾,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以上山林甲方自愿转让给乙方,签字生效后,甲方不得再反悔。
二、山林转让签字生效后,乙方支付给甲方转让费: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
三、转让后的山林经营权、砍伐权和一切土地纠纷均与甲方无关,乙方负全部责任。
四、双方签字生效后,原由甲乙双方共同支付给梁村下村民小组的承包金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再承担。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 盖手印)
乙方签字:_____( 盖手印)
___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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