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县第二小学安全教育讲座材料
——校园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教育工作直接关系到素质教育的全面推进,关系到学生们安全健康的成长,关系到广大家长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稳定,关系到民族的兴旺和国家的前途。 近年来,校园学生伤害事故频频发生,校园暴力和意外伤害已成为影响学生健康成长的最大杀手。由于此类案件发生的原因及情况较为复杂,社会关注度高,法律关系难以界定,有关部门对此类事故的处理缺乏统一的法律保障和有效的解决机制。学校形成弱势群体,压力很大,我们必须高度关注。我今天主要谈以下几个问题:
1、什么是校园安全事故?其基本内涵是什么?
如何界定学校事故,学术界尚无定论,社会上也认识各异。有的认为是学生在学校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亡事件;有的认为是青少年在成长阶段,在其进行经常性的集体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事故;也有的认为,是在学校管理下的儿童或学生所发生的事故。我认为,学校事故是指未成年的受教育者在校期间所发生的与学校活动有联系的人身伤害事故。
学校事故的基本内涵:①事故发生在中小学生在接受学校教育期间(未在校学习的未成年人不属于此范畴)。②受害者为未成年的受教育者,依照(未成年人保)的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③行为人已经对受害者造成了伤害结
果(受伤、致残或死亡),即伤害事故实存在。④与学校活动有联系。⑤如果学校有过错,对此要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 2、一般地讲,学校事故由哪些种类? 学校中常见的事故有以下六种:
①运动伤害。体育课和课外活动,由于课程性质所定,容易引起伤害事故的发生,轻则擦伤、碰伤,重则残废、死亡。1998年12月11日,在某校冬运会上,因运动员投球姿势错误,偏离了方向的铅球砸伤了一名学生,致使该学生小腿骨折。 ②课余事故。这是一类多发事故,事故的处理最容易引发纠纷,而事故发生的原因又很多,常令学校和老师感到防不胜防。如沿楼梯扶手滑下摔伤;同学之间相互追逐打闹造成伤害;下楼梯拥挤造成的学生伤害等。
③课内事故。课内事故是上课时间发生的事故。此类事故一般来说学校负有不可推缷的责任。因为上课时间学生是在老师的直接监管之下的,并且事故常因老师的直接行为引起。如美术课上,老师批评学生,用手中的书打学生的手,学生手中的铅笔扎伤同桌的眼睛;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引起的学生伤害事故等。
④校外活动事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危险系数很高,事故发生率很高,这在全国各地都有先例,而且常常是重大伤亡事故。 ⑤因学生饮食、服用药物及学校其他卫生因素造成的事故。1997年某小学学生喝过期奶引起食物中毒;19年某寄宿制学校为
防甲肝服用某私家诊所的板蓝根冲剂造成部分学生药物中毒。此类事故常因有关人员不负责任或学校贪图小利造成,应引起重视,并在相关活动中严加防范。
⑥上学或放学时的伤害。这类事故发生的时段是在学校正式放学以后和学生进入校门之前。事故常常是放学后学生在校内逗留玩耍以及学生在路上打闹等原因引起的。这期间发生的事故,学校有无责任的问题,至今尚无定论,而且防范工作也很难开展。 3、造成学校事故的原因一般有哪些?
学校事故发生,原因比较复杂,但无外乎以下几点: ⑴、学校方面的原因:
①教学设施陈旧、老化、设施不当或使用伪劣产品。如教学楼栏板失修坍塌砸死砸伤学生;学校厕所倒塌砸死砸伤学生以及学校篮球架被风吹倒砸残学生等。②制度不严,管理不善。如某校由于门卫制度不严,在上课时将来校给学生送药的学生家长放进校园,以致学生家长的摩托车将正在上体育课的学生撞伤。③学校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工作责任心不强。1987年2月,某小学发生厕所倒塌事故,就是典型的玩忽职守事故。事后调查得知,整个施工过程一无设计图纸,二无施工合同,三无验收手续。且厕所交付使用后,曾有老师反映楼板不牢,有塌落危险,但校领导熟视无睹,最终酿成大祸。④体罚或变相体罚。在已经发生的学校事故中,仍有相当比例是由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所致。⑤安全保护措施不力。据统计数据显示,全国每年都要发生多起因高
楼擦窗或上下楼梯而引发得人身伤亡事故,事故都是由于学校安全保护措施不力而造成的。⑥学校创收活动的原因。1992年6月,某小学将值班室借给某厂办事处,该办事处擅自经营燃料液化气,结果引发爆炸事故,造成学校三名学生受伤。 ⑵、学生方面的原因。
①学生之间喜欢打闹引发的事故。②学生特殊体质或疾病。如某中学组织学生到山上去植树,一女生途中突然昏迷倒地,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后经检查,该生属特殊体质,周身无汗腺,中暑死亡。③学生自尊心较强,心理承受能力低,在家倍受宠爱,到校后违反有关纪律,受到老师指责,一时想不开,走向绝路。 ⑶、不可抗力原因。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风暴等自然灾害引起的伤害。
4、学校应如何加强学校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和安全防范制度的建设?
要健全学校保卫机构,加强保卫工作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保卫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注意改善保卫干部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充分发挥他们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骨干作用。要建立健全学校的安全防范制度,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仓库以及管线、物、票证的部门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要加强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的管理,要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保卫制度,在重点部位安装必要的报警、灭火等技术防范
设施。严禁盗窃、破坏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同时要依靠共青团、学生会、工会等群众组织,发动广大教职工和学生积极参与治安管理,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教职工要教育好自己的子女遵守校规校纪。 5、校园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
所谓校园事故处理程序是指事故处理主体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时应当遵循的方式、步骤、时限和顺序。目的是保证公正合理地处理学生伤害事故。一般包括告知、救援、事故报告、指导与协助、调解、诉讼等程序。
告知:对未成年学生的伤害事故,必须履行告知义务。学校要及时通知学生家长知晓。
救助:学校救助义务,就是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后,学校不能先论过错和责任,首先要做的是尽快救助受伤害学生。 报告:报告是指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对学生伤害、死亡事故报告的职责。
指导、协助:是指教育主管部门指导、协助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规定。
协商、调解和诉讼。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解决民事侵权争议的方式大体上有三种:即协商、调解和诉讼。a协商是争议各当事方在自愿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直接进行磋商或谈判,互谅互让达成解决争议的协议。b调解也是解决民事争议的非司法解决方式。所谓调解是指学生伤害事故当事各方
在第三人主持下,通过其劝说诱导,促使事故争议的当事各方在自愿基础上互让,达成协议解决争议的一种方法。调解与协商的区别是调解有第三方介入;协商没有第三方介入。调解与协商都是以当事双方的自愿原则,调解人只能说服劝导而不能自主做成有约束力的决定,争议能否解觉最终还是取决于争议是否能否达成协议。调解按照调解主持人的身份不同,可以分为民间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和调解。C诉讼俗称打官司,是通过解决社会纠纷的一种最有权威和最有效的机制。
民事诉讼是、当事人和其它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诉讼活动。与协商和调解相比,民事诉讼是解决学校与受伤害的学生或家长之间事故赔偿争议的终局性方式。因受伤害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不同意协商、调解,可以依法直接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对于学校事故造成的后果,应遵循什么原则进行赔偿? 学校事故的赔偿原则有以下三种:
①过错责任原则。把行为人是否有过错作为是否承担民事责任的依据,使行为人对其过错行为造成的后果负责,这样既有利于保护受害者的人身权利,又有利于教育行为人。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有三个适用条件,即有损害事实存在、损害事实与学校工作人员的过错行为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能够认证学校或工作人员有过错。
②过错推定原则。过错推定原则是根据已经发生的损害事实
来推定加害人有过错,并根据此事来确定过错行为人的赔偿责任。在事故处理中,且损害事实与学校或执行职务的学校工作人员的行为有因果关系,则应推定学校或执行职务的学校工作人员有过错并由学校承担民事责任。
③公平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是在行为人和被害人都没有过错的情况下。依据公平、社会共同生活准则以及《民法通则》中相关规定,双方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和实际情况来承担赔偿责任。
7、在学校事故赔偿中,影响赔偿数额的因素有哪些? 学校事故具体应该赔偿多少呢?影响赔偿数额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四点:
①损害事实的影响。赔偿首先是对事故造成的后果的一种经济补偿,所以实际赔偿的数额要受受害人的损失影响。通常的情况下应该是损失多少赔偿多少,这是影响赔偿数额的一个基本因素。在实际赔偿过程中,绝不会出现赔大于失的情况,否则就不能称为赔偿了。
②事故原因和赔偿目的的影响。赔偿不仅是对事故后果的一种补偿,而且是对事故责任人的惩罚。所以,在确定赔偿数额时,如果事故责任人有过错(尤其是主观上的过错),对受害人合法利益的赔偿应该是彻底而全面的,使赔偿行为能起到教育和警戒他人的目的。但如果赔偿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则赔偿的目的更多的是对伤害事实的赔偿,不以适当考虑减轻赔
偿。
③赔偿方责任大小考虑。赔偿方责任是指赔偿方对受害人应负的职责。对于幼儿园、小学和中学来说,学校对儿童和中小学生所负的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自然不同,小学一年级学生和六年级学生,学校所负的职责也有程度上差别。这种不同在确定赔偿数额时自然应该体现出来。所以学生年龄越小,认知能力和行为能力就相对较欠缺,学校所负的职责也就应该越大,在出现事故时,就要确定与其职责相称的赔偿数额,体现罚则相称原则。 ④对事故特殊情况的考虑。如公平、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教育经费的短缺及社会影响。 8、校园伤害是事故案例
近年,校园学生伤害事故频繁发生。由于此类案件发生原因及情况较为复杂,社会关注度高,法律关系难以界定,有关部门对此类事故的处理缺乏统一的法律保障和有效的解决机制。学校形成弱势群体,压力很大,我们必须高度关注。讲几个案例: 一、事故案例一:
1、2010年5月6日,某小学五(4)班上美术课时,学生唐某找同学借铅笔,没有人借给他,他看到同桌戴某某有铅笔,唐某就抢戴的铅笔,两同学夺笔时,铅笔断为两截,笔尖刺进唐某右眼,住院治疗,花6千元医疗费。学校负有教育责任、管理责任,尤其是课堂管理责任。
2、07年1月4日,某小学陈某检查学生作业,发现学生没
有完成作业,带到办公室处理,拉扯学生,将学生推倒面朝地坪,鼻梁跌断,引起媒体曝光,教师陈某被处分。
3、07年12月10日,某小学学生丁某某在大课间集队活动中,被后边学生撞倒,腿跌断,现留下终身伤残。学校承担全部医疗费用。
4、07年11月2日,某中学高二(2)班祁某上体育课时生病猝死,家长、亲友到学校。经多方协调,考虑到是少数民族,照顾解决安抚补助费3万元,县宗教局资助3万元。这起事故学校无责。(因为活动场地平整、设施完备,学生上课时未做激烈活动,和同学之间未发生肢体冲突。)
5、08年2月15日,某中学初中部初三(36)班学生宋某某在学校补课期间生病,家长带到医院治疗无效死亡。家长、亲属找学校,认为学校补课期间,管理人员少,学生吃冷饭菜,导致学生生病。学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一次性捐助3万元。 二、事故案例二:
1、09年3月17日,某中学初一(1)班学生被教师李某打七八个耳光,导致左耳膜穿孔,医疗费万元。老师被处分,同时付医疗费,学校被通报批评。
2、09年4月13日,某中学高二(20)班学生徐某被朱某某、韩某某两老师带到办公室打了20多分钟,派出所出警处理。影响很坏,两名教师被处分。年级主任、学校分管领导被处理。 3、09年4月,某小学四年级学生晚自习后,下楼梯时摔倒,
门牙跌断几颗。学生家长起诉学校,判学校承担90%责任(楼梯间灯不怎么亮),赔偿1万8千多元医疗费和17岁后的牙齿整形费用。
4、09年4月13日,某中学高一(4)班嵇某第三节晚自习后,课间休息与同学玩耍,右大腿骨折。医疗费1万9千多元,还要二次手术。学校有教育责任、管理责任。 三、事故案例三:
1、09年4月,某中学初二学生用小刀将同班学生沈某大腿戳伤,住院治疗。
2、09年5月6日晚自习后,某中学男生宿舍初二(4)班学生盛某某、徐某、初二(6)班束某某发生纠纷,徐、束打盛,被盛某某用木工刀片划伤,住院治疗。
3、09年5月16日(周六)放学后,某中学高一年级十几名学生在校外打架,导致一名男生脑颅内出血,住院治疗,多名学生被拘。
4、2010年3月,某中学初二学生星期日下午上学路上动刀子,捅了8刀,住院治疗。
以上四个案例,学校均有教育责任、管理责任。 四、事故案例四:
1、07年5月23日,某中学初二学生董某在校外游戏厅打游戏,被班主任和几名同学找到带回学校。当走到校门口时,董某抱住一棵树不走,班主任打电话给年级主任,年级主任安排班
主任去通知学生家长,年级主任将董某带到办公室简单的说几句,就叫董某上教室。结果董某未进教室,从三楼通道口窗户口跳下死亡。县、教育局协调处理了15天,多名同志被处理。
2、08年8月1日,某中学初二学生暑假补课。中午放学邱某、邱某去其姑母家吃中饭,中饭时下大暴雨,雨后从其姑母家骑车回家,途中两人推车过桥时被大水冲走,溺水死亡。 3、07年2月1日,某中学高三学生沃某某在学校召开百日誓师大会后,自觉学习压力大,夜间爬上楼顶跳楼自杀。经多方协调历时10天,以10.2万处理结束。这件事学校负有教育责任、管理责任(上楼顶门为什么不锁)。
4、某中学初二学生(男),从二楼隔墙串到女生宿舍,被管理人发现,交校长处理,站桌子检讨,家长带回家教育,第二天夜间服毒自杀,家长将尸体抬到学校。暴露出学校教育问题、管理问题,校领导处理问题的方法问题。这件事学校是负有责任的。
5、2010年4月9日,某中学下午4:00多钟放学(周五),初三两名学生走出校门,不到30米处发生口角冲突,徐某某被吴某某用小刀捅死。九名学生和班主任将徐某某送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几名学生又将徐某某尸体抬到学校,砸开校门、校长室门,将徐某某尸体放到校长办公桌上。动用了大批量的警力,历时十天才将此事处理结束。学校捐助了3万,民政救助7万,处
理了一批人。校长记过、停职,分管安全、值班副校长撤销行政职务,工资降二级,影响下一次调资,年级主任、班主任行政记大过,工资降二级处分。学校负有教育、管理责任。(吴某从县城到该校读书,分管校长不知道,校长也不知道,问你平时到没到班级看过、了解过,平时是怎么管理的?) 五、事故案例五:
2010年4月11日,某某小学教师王某某,男,46岁,利用上课、辅导便利,对班上10名未成年(12—14岁)女生猥亵,被捕。
要加强师德生规教育、道德教育。
从以上案例中可以看出存在问题,学校安全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1、体育课、课间活动发生事故较多,要规范授课、管理。 2、加强宿舍管理、教育。 3、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教育。
4、加强师德、师风教育,严禁体罚学生。
德江县第二小学 2014年6月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xiaozhentang.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