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为了提高运行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进一步加大运行培训管理力度,以保证我厂发电机组的安全经济运行,确保集团公司下达的生产指标的顺利完成,特颁布以下“运行培训管理制度”以及相应的考核制度。
内容要求
一、 培训计划的制定
1、 各运行单位应针对现场运行系统、机组设备的实际状况及生产发展的需求,制定月培训计划。
2、每月5日前将月培训计划上报培训中心。节假日顺延。 二、 培训项目及要求
1、岗位培训 1.1 岗前培训
新运行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培训部门或分厂一级组织的岗前培训班的培训,经过三级培训、考核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1。2 转岗培训
转岗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由分厂对其进行必要的转岗前培训,然后经由分厂考核合格后,方可到新岗位工作。
1。3 升岗培训
凡由低岗升入高岗的运行人员,必须经过由分厂组织的培训,或由升岗本人通过自学,再经过分厂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常规培训 2。1 技术问答
运行班组,每月应出一期技术问答栏,每期问答栏答题人数不少于班组总人数的1/3。
2.2 考问讲解
运行班组,每月应对班组1/3人进行考问,每人每次不少于2题。 2.3 事故预想
运行班组根据当班期间的特殊运行方式、大型操作等,在开始每次操作前,应根据本岗位工作做好事故预想,高岗位每月2次,低岗位每月1次。并做好记录.
2。4 反事故演习
运行班组每月进行一次反事故演习,参加人数不少于全班人数的1/2。运行分厂每季度进行一次反事故演习,参加演习班组应全员参加。厂半年进行一次全厂性的反事故演习,参加演习的运行值应全员参加。 2.5 技术讲课
2。5。1 利用运行时间,组织技术讲课。运行系统每两周安排一次,每次讲课时间不得少于2个小时。
2。5。2 每月初制定授课计划,上报培训中心。每月末将培训结果以表格(附表在篇末)的形式反馈给培训中心。
2。5。3 运行的学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时间按正常出勤考核。迟到、早退一次扣发奖金 。时间具体规定如下:
春、秋检期间: 8:00 —--—12:00 8:00 ———-9:30 第一节 9:30 ---—9:50 课间休息 9:50 ---—10:20 第二节 10:20—-—10:40 课间休息 10:40—---12:00 第三节 平时: 9:00—--12:00
9:00—-——10:20 第一节 10:20---—10:40 课间休息 10:40——-—12:00 第二节
2.5。4 讲课教师原则上以分厂培训专工为主,如有特殊需要可聘请其他专业人员.期间讲课待遇按厂“业余时间备课,工作时间讲课”标准,下发讲课津贴。
3 制度培训
3.1 新到厂的学员除进行必要的安全和技术培训外必须进行规章制度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2 学员的岗前制度培训与安全和技术培训负责人等同. 3.3 原有制度改变后新制定的制度必须预留出1—2周的制度培训时间,并对全员进行考试后方可实施.
3。4 职工违反制度后,如属于分厂未培训到位造成盲目违反,则分厂培训专工应负有相应责任.
3。5 制度培训的监督和考核规定等同于安全和技术培训工作。 三、有关考核规定
1、运行单位没按时上报培训计划,扣发分厂月综合奖0.5分。 2、未组织新上岗、转岗及升岗人员进行岗位培训、考试、考核就上岗工作的,扣发分厂月综合奖0.5分.
3、每月下旬,培训中心会同各运行单位培训专工对常规培训情况进行检查,随即抽查当月受培训人员,合格率低于80%的,扣发分厂月综合奖1。0分。
4、运行单位没按要求组织讲课,或讲课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学员出勤率低于90%的,扣发分厂月综合奖0。5—2分。 5、培训中心每季度组织一次运行人员的考试,由培训中心、生产部统一命题。考试成绩分别由:卷面成绩、听课笔记和出勤率组成,分别占80%、10%、10%。出勤率低于60%的扣5分,
没有听课笔记的扣10分,听课笔记不全的扣6分.考试成绩不合格的,扣发考试当月月综合奖。
6、聘用讲课教师完成培训任务,学员考试及格率达到80%以上,可得全额讲课费.学员考试及格率低于80%时,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发讲课费的5%。
四、有关奖励办法
1、对重视职工技术培训工作,培训质量较好,培训活动搞的有特色的单位,增加分厂月综合奖0。5—1.0分.
2、对通过培训在生产和工作中成绩突出(有具体事例)的个人,厂年底将给予适当奖励。
以上关于运行培训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生技部。 某水力发电厂检修部培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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