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生父母可以通过合法的送养手续将孩子送给他人,只要自己是处于实在没有能力抚养孩子的情况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如果是生父母双方自愿共同送养,收养方符合收养孩子的条件,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后,收养关系合法成立。
一、未婚送养孩子是否犯罪
未婚送养孩子不是犯罪,但是送养孩子要求孩子父母双方有特殊困难都无力抚养子女才可以,如果有一方有能力抚养孩子的,不能将孩子送养。而且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下落不明或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二、双方自愿送养孩子怎样办理
双方自愿送养孩子的,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三、收养弃婴怎么办理手续
收养弃婴由收养人带齐相关材料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申请办理收养手续,登记机关在登记前予以登报公告,没有孩子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对收养人进行审查,符合收养条件的,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七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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