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妇幼所岗位制度
(一)所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一法、两纲、两规”和妇幼卫生工作方针,面向群众,面向基层,以社会效益为准则,全心全意为广大妇女和儿童健康服务。
2全面掌握调整全县(市、区)妇幼保健管理的基本情况,掌握本辖区的妇女、儿童保健主要指标状况,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搞好主要的敏感指标动态监测。
3加强全县(市、区)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及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等,为上级主管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4做好全县(市、区)妇幼保健的业务指导工作,制定全县(市、区)妇幼保健业务培训计划,定期组织业务交流和专题讲座,努力提高基层专业队伍的业务素质。
5配合市妇幼保健所具体落实县(市、区)妇、儿保围产协作组活动,每半年一次,组织全县(市、区)孕产妇死亡病历讨论每半年一次,儿童死亡病历讨论每年一次,并信息反馈。
6定期召开基层妇保、儿保业务例会。
7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和基层现场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各项妇女、儿童保健常规制度、保健措施、适宜技术的贯彻落实和推广。
8根据妇幼保健统一要求,对妇幼保健所各类人员的医德、医风、业务技术、学习进行考核。
9采用多种形式(如录像、广播、报刊、宣传册、画版),向广大群众进行健康教育,宣传妇女、儿童卫生保健知识。
10积极开展科技工作,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全县(市、区)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服务。
(二)基层例会工作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妇儿保工作例会。
2例会内容
(1)根据当月工作计划,布置和交流阶段性工作;(2)研究基层妇幼保健及行业管理的对策;(3)负责对中心工作的开展提出指导性意见;
(4)组织业务培训专题业务讲座不断提高妇幼业务骨干及管理人员的水平。
(5)进行全市孕产妇死因及围产儿死因评审,分析顺位,制定干预措施,进一步提高围产保健工作质量。
3例会要求
上述例会均应设有“例会会议记录本”,记录会议时间参加人员、会议内容、解决问题、布置工作任务等。例会前应做好准备,争取每次例会解决1-2个问题,不流于形式。
(三)基层培训工作制度
1.年初各科室分别制订对基层人员的培训计划。阐明办班目的、对象、形式、时间。
2根据培训计划,各科室分别做好培训管理工作和准备工作。
3培训应根据县(市、区)妇儿保、生殖健康等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开展新知识、新技术及当年妇幼卫生中心工作的要求。
4担任培训班的老师,由保健所组织安排所内、外专家进行授课。
5每次培训结束,均应进行总结,并进行不同形式的考核。
6各科室应根据卫生部、省卫生厅、徐州市卫生局及徐州市妇幼保健所举办的各类学习班和学术研讨会,组织基层人员参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四)保健人员培训工作制度
1保健人员外出进修学习必须由保健所统一安排。
2保健所各科人员应积极参加所内、外的业务学习、专题讲座,每年完成继续教育学分。
3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选拔思想素质好的中青年业务技术骨干进修或学习专科知识,进修期满,应做好考核和书面鉴定,交到保健所。
4所有外出学习、进修、参加学术会议人员,回所后应及时传达、汇报有关内容,并尽快开展新的工作。
5妇儿保医生应定期到临床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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