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应急信息报告工作制度
一、为规范太原高速应急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对处臵能力,特制定本制定。
二、信息报告职责
1、公司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值班制度、应急报告制度和应急举报制度等工作制度,公布突发事件报告电话(0351-),以保证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畅通。
2、公司所属各单位、部门应认真落实以上工作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确保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畅通。
三、信息报告要求
1、公司所属各单位应当及时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报告下列高速公路突发事件的情况,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汇总情况后向省局指挥中心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突发事件的时间、地点、单位名称、信息来源、事件类别;突发事件引发的伤亡或者经济损失的初步评估、高速公路通行影响、事件发展态势;预防、控制和处理突发事件的情况;保障道路畅通的情况等其他有关情况。
2、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发生地的单位要在事件发生后5分钟内以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报告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
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接到有关突发事件报告后,向上级相关单位报告。
3、发生一般突发事件,事发单位以口头形式报告为主,值班人员要做好记录;发生重、特大突发事件,事发单位应在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告信息。
4、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应当及时、客观、真实,首次报告不完整、情况不清晰时可以先简要报告,及时做好续报,直至应急处臵工作结束。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漏报、谎报高速公路突发事件。
6、突发事件信息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四、重、特大突发事件报告
1、若遇重大突发事件,各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向公司指挥中心报告,同时要组织人员对报告事项进行调查核实、了解事件详细情况。
2、经核实确认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后,公司指挥中心要立即(5分钟内)向公司值班领导和省高管局报告,并于0.5小时内向事发地人民政府报告,逐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3、如遇紧急情况,来不及形成文字的,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呈送文字报告;来不及详细报告的,可先作简要报告,然后再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
4、当发生下列突发事件时,无论突发事件性质是否明确,情况是否完整,应上报突发事件信息,确保突发事件信息在最短时间报送:
(1)有可能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30人以上受伤、或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
(2)发生多车、多起车辆相撞,有可能造成3人以上死亡的交通事故;
(3)发生营运客车发生交通事故,有可能造成3人以上死亡的;
(4)发生危化物品运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泄漏,有可能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
(5)因各种气象原因,造成高速公路连续封闭12小时以上的;
(6)因各类地质灾害造成高速公路中断,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较大社会影响的;
(7)发生群体性事件,阻断高速公路,造成8小时以上停运的。
5、在突发事件处臵中,如遇突发事件由于事态变化和事件发展,演变更高严重级别的突发事件,事发单位、应急现场指挥机构要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分析,及时汇报公司应急指挥中心。
6、发生较大突发事件或影响交通正常通行时情形式下,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及时向相邻的路段公司通报突发事件、道路通行等有关情况。
8、各单位对在工作中发现可能导致或转化为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发生的事件信息,也应及时上报运营指挥中心。
9、突发事件发生后,运营指挥中心要随时跟踪、了解事件处臵和进展的情况,对并每隔0.5小时(事件平稳时隔2小时)将事件现场情况、各有关部门的处臵进展情况(事件的重要进展、重要路况变化)及发展趋势等有关信息及时上报省局和公司领导,向关联部门进行通报。
五、运营指挥中心要拓宽信息渠道,加强各类处臵预警信息的搜集工作,经常性的保持部门间的工作联系,并对各种预警信息并进行分析整理。
六、公司应急办要定期将所辖范围内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总体汇总,分析热
点问题和突发事件的特点,提出处臵建议和预防措施,形成报告,报公司主要领导。
七、监督检查
1、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送领导负责制和部门负责制,建立健全应急值守和信息处臵制度。
2、对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信息的单位和个人要通报批评;对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信息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追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