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冲红,如果之前的蓝字购买方已经入账,就不需要收回联,直接申请开具负数。
或者如果之前的蓝字购买方如果还没有入账,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把之前开具的蓝字的联收回,然后申请开具负数。
一,普通的具体概述
普通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它是相对于专用而言的。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除一般纳税人开具和收取的专用之外,所开具和收取的各种收付款凭证均为普通。个人一般泛指个人开具的,多为普通手撕。
二,规定制度
用票单位要建立健全普通管理制度,对普通应选择政治业务素质较高的工作人员负责管理,专人保管,并要有防盗、防霉、防湿、防火等设施,同时按规定建立健全领用存双面帐,以明确各自责任。
填开普通要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填开使用业务范围以外的其他业务项目;一式各联必须一次复写,不得涂改,不得拆份填开,票面要字迹清晰,保持整洁;填写内容详细齐全,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填开后要加盖填写经办人印章和填开单位财务业务专用章;不准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填开;不准填开未经税务机关准许的其他单位的;不准填开白条子等非法凭证代替;不准填开收款收据代替使用;不准盗用其他单位;付款单位或个人索要,不得拒绝填开。
普通仅限于用票单位自己使用,不得带到本县(市)以外地方填开。用票单位应按规定填开、取得、印刷、使用、保管;不得擅自出售、销毁;不得伪造、涂改、转让、撕毁、丢失。用票单位对填开错的,应完整保存其各联,不得私自销毁;对丢失,应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十条 应当套印全国统一监制章。全国统一监制章的式样和版面印刷的要求,由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监制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制作。禁止伪造监制章。实行不定期换版制度。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xiaozhentang.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