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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管辖原告所在地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法律主观:

诉讼管辖的法律规定如下: 一、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管辖; 二、原告住所地管辖; 三、法律行为发生地管辖; 四、专属管辖; 五、协议管辖; 六、共同管辖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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