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强制戒毒人员一般由作出决定的机关送往戒毒所。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投送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后,经诊断评估,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根据戒毒人员实际戒毒情况,提出提前解除或延长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原决定机关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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