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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员工进行辞退或开除,如何赔偿员工?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公司辞退员工需要按照劳动法规定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月工资高于平均工资三倍的按三倍支付,最高不超过十二年。然而,若公司存在违法行为如拖欠工资、克扣工资等,员工可以要求补偿。此外,若员工在试用期间不符合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情况下,公司解除是合法的且无需赔偿。对于派遣员工,实际用工单位不能直接开除,而应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法律分析

一、公司辞退开除员工怎么赔偿金?

《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若公司有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或单方面调你的工作岗位或降低工资等违法原因,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若公司有少发或不发工资的情况,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公司若不提供劳动条件,变相调岗,也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要求公司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二、有以下情形,公司解除是合法的,不用赔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用工单位能开除所接收的派遣员工吗?

在劳务派遣中,实际用工单位不能直接开除和辞退被派遣员工,而是要明确将被派遣员工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同时,用工单位也不能接受被派遣员工辞职,即使该员工在退回派遣公司的同时与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也应注意是从劳务派遣公司辞职,而不是从实际用人单位辞职。

结语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司辞退或开除员工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根据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若公司存在拖欠工资、克扣工资、调岗或降薪等违法行为,员工可以提出离职并要求相应补偿。然而,若员工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无效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况下,公司解除是合法的,不需要支付赔偿金。对于派遣员工,实际用工单位不能直接解雇,而是将员工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同样,用工单位也不能接受被派遣员工辞职,即使员工与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也应从劳务派遣公司辞职,而非实际用人单位辞职。

法律依据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九章 监督与惩戒 第六十五条 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处分期满后自动解除。

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职级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原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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