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逮捕,应当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3、确有有逮捕必要。《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人民对于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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