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仲裁裁决不能上诉的含义以及可以撤销仲裁结果的几种情况。同时,还描述了民事诉讼的流程,包括递交诉讼状、受理、被告答辩、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判决宣告等环节。需要注意的是,仲裁裁决不接受当事人的上诉申请,但可以选择撤销仲裁申请,重新与对方建立仲裁关系。
法律分析
一、仲裁裁决不能上诉是什么意思?
仲裁裁决不能上诉的意思是:仲裁机构作出仲裁后,如果公司对仲裁裁决不接受的,是不能提起上诉的,人民是不会受理的,但可以申请撤销裁决。人民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撤销仲裁相当于仲裁委没有做出仲裁裁决,所以只能重新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起诉。上诉是不服人民一审判决裁定而设置的救济程序,和仲裁没有关系。
二、可以撤销仲裁结果的几种情况
在以下情形中当事人可以申请中级人民撤销仲裁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三、民事诉讼的流程
1、递交诉讼状
2、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由于仲裁采用的是一审终结制度,因此对于仲裁机构给出的裁定结果当事人提起上诉,仲裁机构是不会给予受理的。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仲裁裁决不接受当事人的上诉申请,但是可以选择撤销仲裁申请,重新与对方建立仲裁关系就可以重新申请仲裁。
结语
仲裁裁决不能上诉,但当事人可以选择撤销仲裁申请。在上诉前,需要先了解仲裁裁决不服时可以采取哪些救济措施。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需要按照流程进行起诉、答辩、开庭审理等环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四章 仲裁程序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三十九条 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四章 仲裁程序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五十条 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不予受理。
裁决被人民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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