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是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同时,如果在执行死刑过程中发现有: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一条 下级人民接到最高人民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由最高人民作出裁定:(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三)罪犯正在怀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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