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利法》,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及时审查请求,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决定可由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对决定不服可在三个月内向法院起诉,法院会通知请求程序对方参加诉讼。
法律分析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同时,第四十六条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拓展延伸
提出对发明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异议的程序与要求
对发明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异议的程序与要求主要包括以下步骤:首先,申请人应准备好有关发明专利申请的相关材料和证据,以支持其对新颖性的异议。然后,申请人需要向专利局递交书面异议申请,明确提出对发明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存在异议的理由和依据。在提交异议申请后,专利局将进行审查,并要求申请人提供进一步的证据和辩解。最后,专利局将根据提交的材料和审查结果做出决定,决定是否维持原发明专利申请的新颖性。申请人需按照专利局的要求和期限提供相关文件和回复。整个程序需要遵循法定的程序和规定,确保申请人的异议得到公正和合理的处理。
结语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五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对授予专利权的决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根据第四十六条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及时审查并作出决定,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并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程序包括准备材料、递交书面异议申请、提供证据和辩解,并按要求提供文件和回复。需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公正处理新颖性异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三章 专利的申请 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七章 专利权的保护 第六十六条 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
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相关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后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专利权人、利害关系人或者被控侵权人也可以主动出具专利权评价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七章 专利权的保护 第六十四条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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