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小侦探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怀孕了女方不想离婚男方该怎么办

怀孕了女方不想离婚男方该怎么办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怀孕了女方要求离婚男方不想离,就只能由女方向提起离婚诉讼,但提起离婚诉讼也不代表一定能离,只有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才会判决准予离婚,没有破裂,不会判决离婚。

一、哺乳期女方起诉离婚会判离吗

不一定会判离。只有在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下才会判决准予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二、有哪些情况不判离婚

不判离婚的情况如下:

1、夫妻关系尚未破裂,不判离婚;

2、离婚起诉书中的起诉理由不足;

3、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也没有证据证明夫妻关系破裂,不判决离婚;

4、虽然夫妻关系已经破裂,但原告并没有坚决要求离婚,也没有判决离婚;

5、军人配偶要求离婚,军人不同意,不判决离婚;

6、如果女方怀孕或哺乳期,男方提出离婚,不会判决离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民法典中起诉离婚需什么条件

起诉离婚的条件是双方存在合法夫妻关系。但是起诉之后,并不是就一定能够离成功的,只有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才会判决离婚,所以需要起诉的一方提供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根据法律规定,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xiaozhentang.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