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发起人要承担的责任: 1、足额缴纳出资的责任; 2、补足其他发起人少缴的出资的责任; 3、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的费用和债务承担的连带责任,以及返还认股人本息的责任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九十四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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