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若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且宣告缓刑对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宣告缓刑,但附加刑仍需执行。特殊情况下,不满十八周岁、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必须宣告缓刑。
法律分析
多次盗窃因为犯罪情节不属于较轻的,一般不能判缓刑。但其中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缓刑的使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拓展延伸
多次盗窃罪的刑罚执行方式及社会影响
多次盗窃罪的刑罚执行方式及社会影响是一个重要的议题。在法律实践中,对于多次盗窃罪的刑罚执行方式存在多种选择,其中包括判缓刑、判有期徒刑等。判缓刑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对犯罪嫌疑人或罪犯暂缓执行刑罚。这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给予犯罪嫌疑人或罪犯改过自新的机会,以便更好地融入社会。然而,判缓刑也引发了一些争议,因为一些人认为这可能会降低刑罚的威慑力,导致犯罪再次发生。因此,我们需要综合考虑刑罚执行方式的利弊,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以达到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目标。
结语
多次盗窃罪的刑罚执行方式及社会影响是一个重要的议题。判缓刑作为一种选择,在一定条件下给予犯罪嫌疑人或罪犯改过自新的机会,以更好地融入社会。然而,判缓刑也引发了争议,担忧刑罚威慑力降低导致再次犯罪。因此,我们应综合考虑刑罚执行方式的利弊,并不断完善,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