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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不起诉法院追究吗?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法律分析:

刑事案件立案后,被害人没有权利决定起诉或不起诉。立案后的刑事案件,起诉不起诉的决定权在检察机关,受害人不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的,法院是不会主动追究嫌疑人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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