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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应满足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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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需要满足的条件有:该债权不得属于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不得属于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不得属于根据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且需要通知债务人。

一、债权转让债务人不同意如何解决

通知既对债务人发生效力,不同意不影响债权转让的效力。

除根据合同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得转让或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情形外,债权人可以将债权转让给他人,且无须经债务人同意。但是债权转让必须要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二、债权转让当庭通知有效吗?

债权转让当庭通知是有效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三、民法典债权转让通知书被拒收的效力是怎样的

债权人原则上有权转让债权,只需通知债务人即可,通知不需要债务人接受,只需要能让债务人知悉即可,或者送达能让债务人知悉的地点即可。因而,即使不接受,那么债权人只要证明了是履行了通知程序,告诉了债务人这一情况的,那么债权转让就对债务人发生了效力。当然,依照性质和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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