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问:我有朋友先后借了9000元,还了3000元,还剩6000元,一直找理由不还,我去找了他父母,他父母也不管,有通话录音,短信记录,短信记录大概近两个月,通话录音近半个月的,可以以什么方式把钱要回来?金额超过5000元,算诈骗吗?报警有用吗?有通话录音,短信记...如果要向报案,可能要证明三点:一是你给朋友钱的事实(人证,或银行转帐记录);二是你朋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不打算偿还了;三是你朋友虚构了一些事实或隐瞒了一些情况,导致你给钱给他。才有可能成立诈骗罪,才立案。如果证据齐全(你的应该是齐全了),金额超过两千就可以到去起诉,不过应该不构成诈骗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对方在和你借钱时如果没有隐瞒或虚构事实,就不能构成诈骗罪。你可以到提起诉讼,要求还款。机关主要是负责刑事案件和治安管理的。欠款不还属于民事债务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诉讼、仲裁、调解来解决。欠款不还,不属于管理范围,不能处理。但是,如果一方以借款名义诈骗他人财产,可能会构成诈骗罪,这时候可以报警处理。对于绝大多数借款案件,不能报警处理,只能通过诉讼方式,也可以发律师函,主张自己的权利。借钱不还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借钱不还是民事纠纷,那么就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1)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债务属实2)去起诉,申请诉前财产保全3)起诉、立案、庭审、判决4)胜诉后,如果对方在判决生效两年内没有还钱,可向提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就不执行,在一般地区,可以由法警拘留对方当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作为债权人,如果您遇到了债务人借钱不还的情况,要及时向债务人追讨,不要错过了追债的时效。如果对方就是死赖着不愿意还钱,您就要考虑向提起诉讼,也就是打官司了。但要是此时选择报警的话,一般是无法很好的解决的。借钱不还如果不存在诈骗情形,一般报警是不立案的。如果是诈骗,也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还不如直接向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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