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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经济补偿金还需要支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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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探讨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争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根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员工遭到用人单位的辞退,则可以要求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的赔偿。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其支付标准根据违反或解除合同的不同情况而有所不同。在固定期限内员工自动离职的情况下,是没有权利要求单位赔偿经济补

法律分析

一、关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问题,答案是不需要支付。如果是固定期限内员工遭到用人单位的辞退,是可以要求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的赔偿的,但是如果合同期限已经到期,双方在协商之后双方有一方据欸的那个不进行续约的,属于劳动合同自动失效,不需要赔偿经济补偿金。

二、什么是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法国《劳动法典》称为“辞退补偿金”,俄罗斯《劳动法典》则称为“解职金”。我国劳动法、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以下简称《经济补偿办法》)等规定了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按照一定标准一次性支付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金。

三、经济补偿金支付的标准是什么

按照《劳动法》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应根据违反或解除合同的不同情况,给予不同标准的补偿。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四种标准补偿:

(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加发工资报酬和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2)对因劳动者患病、非工负伤或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和绝症者,用人单位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3)对“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换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若劳动者工资高于社平三倍的,则最多付给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4)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此种情况的经济补偿金支付没有12个月的。

如果在固定期限内员工自动离职的,是没有权利要求单位赔偿经济补偿金的;如果在合同到期之后双方均同意继续维持劳动关系的,需要进行劳动合同的续签工作,否则失为双方到期自动解除双方的合作关系,这种情况下属于正常的情况,是不需要赔偿员工经济补偿金的。

拓展延伸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一直以来都是广受争议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但是,对于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并没有进行明确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就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就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满前请求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因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需要综合考虑劳动合同期满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是否已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已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需要根据法律规定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结语

这段话讲述了关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在固定期限内员工遭到用人单位的辞退,是可以要求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的赔偿的。但是如果合同期限已经到期,双方在协商之后双方有一方据欸的那个不进行续约的,属于劳动合同自动失效,不需要赔偿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应根据违反或解除合同的不同情况,给予不同标准的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 【劳动合同无效后劳动报酬的支付】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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