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叉车证可以补办,劳动者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但公司克扣证件的,可以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处理。
法律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第三十条 《作业人员证》遗失或者损毁的,持证人员应当及时向发证部门挂失,并且在市级以上(含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官方网公共信息栏目中发布遗失声明,或者登报声明原《作业人员证》作废。如果一个月内无其他用人单位提出异议,持证人员可以委托原向发证部门申请补发。查证属实的,由发证部门补办《作业人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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