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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死亡,无继承人或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的,应如何处理?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回答: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本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由于个人独资企业是投资人一人所有,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时,将导致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一般可划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投资人死亡后,没有继承人继承的;

投资人被宣告死亡后,没有继承人继承的;

投资人死亡后虽有继承人,但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投资人被依法宣告死亡后虽有继承人,但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因此,在上述情况下,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后,没有人依法继承时,个人独资企业只能依法解散,清偿企业的债务。

参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十七条

一、个人独资企业属于什么法人

个人独资企业不是法人,个人独资企业中,投资人为一人,该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它是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所以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属于法人。

所谓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二、个人独资企业变更法人代表的方法是怎样的

个人独资企业变更负责人,应当向工商局提交下列文件:

(一)投资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个人独资企业因转让或者继承致使投资人变化的,个人独资企业可向原登记机关提交转让协议书或者法定继承文件,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登记完成后,可向工商局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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