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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可随意以试用期内不胜任辞退职员吗?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律师解答:

企业不可以随意以试用期内不胜任为理由辞退员工,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双倍赔偿。辞退劳动者必须有重复的理由,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的必须给出充分的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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