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还贷,婚前部分不算共同财产,婚后还贷部分算。离婚时该套房产的归属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该套房产应该归付首付方所有,但对于另一方还贷及增值部分,应该给对方一定的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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